我的生命历程,截止到今天,可谓有限,事实上也不太可能无限下去——这简直是肯定的,因为一个著名的算命先生准确地预测了我的生存期限:超过一百年的几率是百分之一。这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几乎连那仅存的百分之一也差一点打跑了。有人说,算命先生的话是不足以相信的,那很傻;这么说,是不是就表示,如果我不信他的话,就能够多一点活过一百岁的几率,甚至免了死亡的危险呢?不幸的是我相信了,所以死亡的恐惧笼罩了我,其经验是无限的痛苦,其痛苦程度足以导致我自杀一百次。我之所以还活着,还是要感谢那位算命先生,他毕竟给我留下了百分之一的希望,尽管这希望十分渺茫。
这使我不得不认真地考虑继续生存的意义。我得到的结论很简单,是希望我活着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我的良心却希望我活着更加快乐一点。这就使我不得不努力地在仅存的生命中去寻找,在漠视死亡的过程中,在无限痛苦的经验中,去寻找快乐。这个过程很冒险,因为其条件是清楚地知道自己将要死亡,却不知道死亡会在什么时候突然降临。这么着,在痛苦中寻找快乐成了我继续生存下去的源动力——几乎是唯一的。
16岁时,我初中毕业,我觉着我已经长大成人,因为我已经看破了死亡。快乐对于我来说不再简单,不再是新的衣服,而是一件带窟窿的牛仔裤。从香港舶来的信息,让我发现了这一新的快乐形式。我骑上自行车,满大街寻找一条带窟窿的牛仔裤,直到破自行车将我的新牛仔裤磨破了,屁股上出现两个洞。我万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洞,既要将之显要的表现出来,又要小心的保护好避免它们越来越大。穿着这裤子的时候,是不能同时穿着内裤的,那很不雅,所以一段时间,我像回到了儿时一样快乐,露着两个屁股蛋子在大街上摇来晃去。这让我感觉很快乐。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了我的初恋,那是我活到现在所经历的最快乐的一次恋爱,虽然它仅仅存活了180天。关于这次恋爱的细节请允许我在这里保密,如果有可能我会在合适的时机透露出来。我想说的是,我从我的初恋中获得了巨大的快乐,那快乐带给我的感觉类似于第一次品尝蜂蜜,但却远远超过了蜂蜜带来的震撼。这让我偏颇地认为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进行一场恋爱。
可是,初恋的结果是痛苦的,几乎是绝望性的痛苦,从此使我对于爱情有了更加卓绝的认识,那就是千万不要将恋爱进行到底,否则将害人害己。初恋完结以后,我照例做了总结,试图从中找到一点经验。这使我发现,初恋与我弄蜂的那段经历何其相似。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回忆,目的不过是想要说明我对于爱情的看法。我认为一个聪明人对于爱情是不应该太认真的,那将会很痛,就像爱吃蜂蜜却不必非得亲自养蜂,否则万一让蜜蜂蜇了怎么办?因而我只想要恋爱带给我的快乐,不想被爱蜇了。
时至今日,我到底进行了多少场恋爱,我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唯一还记得的一点是初恋以后我一直过的很快乐。我不停地恋爱,仿佛吸食毒品上了瘾,因为除了恋爱我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快乐的方式,但我绝对不会相信任何一个恋爱对象向我提及的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承诺,与其说是承诺倒不如称之为要挟;而我同样不会承诺什么,即使迫不得已答应了,也不过是一种安抚的手段而已。
作为一个严肃的人,可能会对我的爱情观嗤之以鼻,认为那根本不算爱情,胡闹而已,游戏而已。我不敢确定这里有什么道理,但是请相信,对待每一次恋爱,我也是很认真的,我认真地投入感情以便换取更多的快乐,我只是不需要结果而已,因为那时我就已经意识到:爱情不过是一个骗局,除了开始时那一线空乏的快乐,你什么也不会获得。
那时,我所谓的恋爱对象有很多,每一个我都喜欢,否则我是不会浪费时间的。正如他们所说的,我觉着我很滥情。这么说我当然会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我又不想假仁假义地冒充君子。说白了吧,我其实跟大伙儿一样:喜欢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不同的是我喜欢的比较坦白而已。
喜欢一个女人,其实很简单,只要看她一眼就明白了,无须多想,这是我的心得,别指望通过哪门子交流啦,感受啦,那都是虚的。我通常关注的只是她是否漂亮,漂亮一般我就喜欢。当然,假如一个不很漂亮的女人愿意浪费情绪和我鼓捣一通,大凡长得还说的过去的,我总是不会狠心拒绝的。瞧,我就是这么个人,心软的像只熟透的柿子。
由于我纠缠过的女人太多,难免会慢慢地遗忘掉一些,混淆一些,但还是有一些让我即使刻意也难以忘怀。这就好比过河,走过的河多了,不管技术多么娴熟,总有失脚掉进河里的危险,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