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武军中号称有骑兵三万,却有很大部分只是骑马步军,算起来真正的主力依旧是依托战阵而生存的步兵。如同千百面前的先祖一般,无数汉家儿郎用血肉组成的巍巍战阵,列阵而前,打退了一波又一波的草原胡虏。
但真正列阵而操演的时间始终有限,大多时候,营伍中的每一个领着自己分发到的兵器,在操场上相互之间抵厉对方的武艺。
跟随梵烨而来的十数亲卫也被打散,混入了新兵队伍中。而梵武梵文,作为伴随梵烨长大的家仆,会始终保证梵烨不会离开他们的视线,无论是将来在战场,亦或是此刻军营日常的训练。
同人不同命。
手长脚长的梵武,如同铁塔一般的身躯傲立数十人围成的圈中,从小打磨筋骨的他,在赤手空拳的单打独斗中近乎无敌,一双老拳就让无数好汉摧眉折腰,龇牙咧嘴。
而同样从小练习武艺的梵文,偏瘦弱的身子在一群身强体壮的丘巴面前就吃了大亏,时常被撂倒,被打得嗷嗷直叫。
梵烨饶有兴味地束手看着这一切。可太阳尚未西斜,打斗了一个下午的众人已经饥肠辘辘。梵烨头一次觉得吃饭是件迫不及待的事情,却做不了任何的事情,只能应和着身旁,同样饿得无精打采好汉的聊聊话语。
下午开饭的号角姗姗来迟,却显得如此活泼亲切。
喧闹了一天的操场上只剩下一片吞咽之声。
直到夕阳西下,劳累了一天的梵烨终于可以打一盆凉水洗个澡,换上干爽的短袖,就着昏黄的油光翻看檀道全送来的兵书。
这些书籍都显得十分陈旧,问过檀道全之后才知晓都是他读过的。不显山露水的檀道全却并不是一个腹内草莽的粗汉,这点认知却令梵烨十分惊讶。
在他的认知里,多数所谓的名将应该都如他父帅一般大字不识一抖,却胸中有沟壑,对于战场只是有着天生的直觉。却不想,不仅仅是他的父帅期望他胸怀锦绣。
淡淡油灯火光中,身旁寂静悄然,梵烨披衣而出远望,浩瀚星河如斗,苍凉夜色下,别有几番波澜壮阔的惊心动魄的银白美丽。
带着土腥气的塞野清风,送来丝丝缕缕的清凉,遥望白日挥汗的军营,沉寂中黝黑颜色是睡梦中的一片空白无物。
简单的日子重复了三天,在檀道全公子来到梵烨的简陋营房喝了一个下午茶之后,梵烨每天下午的袍泽相互抵厉时间就换成了照料马匹。
无论是在暮关的美好回忆,亦或是青都的短暂相见时间,梵烨的父帅百忙也要抽出时间去做的一件事,亲自喂马。战场上,战马对于一个兵士的作用无异于腿脚,甚于兄弟!
所以哪怕是在青都的悠游岁月,梵烨也不曾忘记刷马喂马,只是这事做的多了,小虞难免抱怨进出总能闻到一股檀腥味方才作罢。
如今打一盆冷水,拿着毛刷如同伺候官老爷一般打理眼前的一匹高头大马的的鬃毛。用毛刷将骏马的鬃毛细细刷过,再打来井水,在喂马之后放在一旁。
北地骏马多产自胡地,通常身形长大,驯服耐远途。
但军马不仅价格昂贵难求,打理起来也是万分麻烦。兵士操演之外犹可两顿粥菜勉强温饱,战马却每日必须在干草之外加一大把黄豆精料喂养。否则掉了膘,别说万里奔袭,能不能骑出去都是问题。
在平日训练之后,兵士也要牵着溜马发汗,否则军马极易得病。
总之,马比人贵。只因千余万骑带来的机动与先机,足以左右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的胜负。
梵烨常在书中读到,千百年来,汉家儿郎步军列阵而战,一次又一次斩断胡马深入汉家腹地的触角和野心,可他同样也清楚,这荣耀背后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伤痛。
没有人愿意用父母十八年辛苦养育的血肉身躯,去阻挡胡马冰冷坚硬的铁蹄!
只是,何时方能不再用汉儿的血肉,去阻挡胡人的金戈铁马,来一场势均力敌的公平厮杀。
洗马,喂马,饮马,只待槽厩里有铁骑十万,踏破阑山阙,与胡儿一决雌雄。
抛开头脑中这些烦乱的心思,梵烨定定看着,身前骏马在吃饱之后,在燥热的天气下饮着清凉井水打起了欢快的响鼻。
打理好马匹,下午还有几个时辰可以练习弓箭。骑射乃是将门的根本要害,梵烨马上鞍前向来都是等闲事。等到自己再熟悉一些军中事务,摸清周遭地形方位,就应该可以亲自带队前往边境哨探了吧。
他一直很想知道,北地西风如何强劲肃杀,引得无数儿郎纷纷,血染疆场。
茂盛风华,在边关白地,匆匆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