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谌住在他自己买了五年的一层公寓,是整栋大厦的顶层,楼下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金融公司遍地,白天的时候想发财的人们把这里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他喜欢这里的吵闹,而最重要的是吵闹之后的安静,凌谌一直觉得只有在最喧嚣处找到的安静那才是真正的安静。凌谌每天凌晨醒来都喜欢喝着咖啡,靠在窗边看路灯微亮的安静的街道,每个凌晨,这条街道都没有一个人走过。也许是从事金融的那些白领们白天挠破了头,费神费心太过度,晚上要好好地睡吧。凌谌也有一些患者是做金融的,他们的工作又繁琐又无趣,重要的是,这行业确实很赚钱。
但是凌谌发了誓这辈子也不要碰这一行。
现在是清晨时分,天微微有些亮了,但是也很凉了。凌谌靠在窗台上喝着咖啡,他老早之前就戒掉了早餐,每天早上只喝这一杯咖啡。一杯热的咖啡可以提供一天的精神,凌谌依赖它去工作,就像很多人依赖酒精去活着一样。凌谌不喜欢喝酒,他毕竟是医生,知道酒精有着怎养的伤害。可是他承认,如果真的觉得难受,他会去喝的,这是他答应冯慕的。冯慕一直很主张凌谌用酒来辅助入睡,可是凌谌倔着脾气不肯喝。一是因为自己享受一天比很多人多了几个小时,二是讨厌酒精,可能其中因为它的伤害性的缘故不多,但是凌谌是真的更喜欢能让人精神的******而不是让人倒头大睡的酒精。
楼下的街道高速驶进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这个钟点这条街道不应该有人,凌谌好奇地看着这辆车。奇怪的是尽管车速很高,刹车的声音却非常的小,完全不足够惊醒这附近的居民们。
车上下来一个看不清样子的男人,因为凌谌在顶层,距离太远,只能辨认出他身上穿着一件长款的黑色风衣,衣摆一直垂到小腿。他疾步走进大厦,消失在既明亮又昏暗的黎明中。凌谌认得,那栋大厦是本市最大金融中心长利金融所在的大厦,平时不是投资客户或者公司职员,其他人都是靠近不了这栋大厦的大门的,这家公司也出了名的只做大客户的生意,所以一般停在大厦门口的车都是非名则贵,而且有专门的人代客泊车。
然而这部雷克萨斯一直停在那里,凌谌看见长利大厦有一层办公室的灯亮了,他认得那是十八层。又过去了好几十分钟,天色完全的亮了起来,阳光初亮就十分猛烈。
“看来今天又是一个大晴天。”凌谌自言自语地喝光了最后一口咖啡,准备忘记刚才看到的小事,然后去上班。
突然一声巨响,震耳欲聋的巨响,里面掺杂许多惊恐的叫声和玻璃震裂清脆声音,而最重要的是爆炸的声音。
凌谌觉得自己有时候听别人倾诉多了,听力也异于常人。
他又一次掀开窗帘,放下已经提在手上的公文包,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首先看见的却是附近所有大厦的邻居们都像他一样把脖子伸长了想看新闻。
爆炸的是长利大厦。
焦黑一片,凌谌没有打开窗也能闻到刺鼻的烧焦味,烟雾弥漫了整个区域,而且向上飘,而凌谌住在顶层,虽然不是长利所在的那一栋,可是之间也只隔了两座小矮楼,烟雾可以直接飘向凌谌的窗户,吹得是迎窗户而来的北向风,很快就把视野污染了,凌谌试图寻找那一部较早时间停在楼下的雷克萨斯,但疯狂袭来的烟雾只让他看了一眼就阻断了他的视线。
凌谌不假思索地离开家,拼命地按下电梯,又想想现在肯定很多人往大厦外走,电梯要应付下面楼层的运载根本上不来,于是他决定走楼梯。在心理学上来说,对于一个焦躁的人,走楼梯在心理上是比乘电梯要快很多的,因为运动能让人转移很多注意力。
然而他不能,他发了疯,是真的发了疯地跑,从二十七楼一直向下跑.。
他确信自己看见了她,就在那部雷克萨斯里。是她,就是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