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儿向爹娘禀报了此事,便退出去。此乃家规,大人议事,子辈不得擅留。不过她素来不大守规矩,就在门外听住了。
杨天意斩钉截铁先道:“风儿不能去,太冒险了,他是叶家惟一骨血,若是有个闪失,教我们怎对得起九泉之下的叶兄?‘第一楼’家业也后继无人。”稍停,又道,“鹿儿也不能去。她虽非咱们亲生,性子活泼张扬了些,但灵慧善秀,做人很真。在我心里,她和隐儿……是同样的,断不可一命换一命。”
便听萧恩时“唔”了声,语声清和平允:“你说得是。那么我去。”
杨天意沉默半晌,轻轻道:“若是法照那孩子在此,你俩联手,或许还有万一机会。但——”
萧恩时口气甚为轻松:“我去试试。那龙伯国既在昆仑之北,我想先去南昆仑雪山派找找薛兄,看他能不能帮上忙。放心,你丈夫宝刀未老哩。”杨天意却道:“不不,若是寻常,哪怕千军万马你也能来去自如,可是鹿儿说那龙伯国并非常人,我好怕……万一……我们娘俩可都不能活了。”
商议来商议去,萧恩时声音渐次激烈起来:“谁都不能去,隐儿怎么办?无论如何,我——”他平日里言语总是不温不火,从未声色俱厉,此时却失了谈言微中的风度。静默良久,隐隐传出轻泣声,萧恩时似在柔声安抚妻子:“……看你,傻不傻。”
鹿儿听不下去,扭身跑开了。在她心目中,父母皆是气度恢弘、无所畏惧之人,尤其萧恩时,无论何时何地都有着驾驭局面的强大能力,做事从来成竹在胸,大有超然林下的名士风范。这是惟一一次听到他们争执,也是唯一一次见母亲如此担惊焦虑。
父母为小妹妹什么都甘愿是正常的,但没想到对自己管束一直很严厉的杨天意竟也视她如己出,不觉大为感动。百善孝为先,听说黑鱼产卵后会失明一段时间,小鱼便会争相游进妈妈嘴里喂食,她林鹿儿难道还不如“孝鱼”?况如今孤寡一个,无牵无挂,死生都无所谓,但隐儿就不同,大好人生刚刚开始。更何况目前这样子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对她来说犹如风中之烛摇来摆去失去了重心,本身就有点过不惯,人生在世,要么去死要么作死,但求痛快一场。
遂有些恼自己多嘴驴。你不是觉得自个胆识过人么,想做的事一定去做,早知神不知鬼不觉走就好了嘛,如今弄得全家不安,恨不能一头撞墙上。
好在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她为自己昌明的头脑欢欣鼓舞着,回到房中简单收拾了下衣物,随便打个包裹望肩上一甩,拔腿便走,忽想到这一去真不知能回否,不觉回头望了下。
一望望见小丫鬟杏之,立在暗处眼巴巴对她瞧着,似是知她心意,眼中泛着哀怜。鹿儿亦有不舍,想了想从头上摘下那枚白水晶簪子,说道:“你服侍我一场,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簪子虽不值钱,但却是……我最爱的,送给你做个念心罢。”又在掌心里把握了好一阵,方恋恋不舍地递给杏之。
杏之看不出情绪地道:“主人,是不回来了吗?”
鹿儿:“……也许吧。”想了想,不好意思地,“若是能平安回来,这簪子你可得还给我。”
跨出门,一眼见叶风,定定立在外边,像长在地上一样,等着她。提着剑,揭开手,掌心里也是一粒黄澄澄的风珠,刚从冯极处死活央来的。
原来爱如闻道,朝生夕死,可矣。
风驰电掣来到昆仑山,遇到不少天山派、昆仑派弟子,因了萧杨二人的名头,对他们礼数有加,但都没听说过龙伯国这秘境。皇天变成负心人,这可苦了鹿儿和叶风,东倒西歪地跋涉在曲折盘旋的雪山上,有时还要凿山开洞,遇到陡壁只能身裹毛毡翻滚而下。
后来弄到两头牦牛,偏赶上雷雨天,大片浓云急如奔马,滚滚翻飞,天低得快要压到头上,迅雷交作,震得山摇地动。附近山洪暴发,洪流宛如万马奔腾,脚下的石头不停滚落,往上爬要超过石头下滑的速度,否则便会滚入深渊,粉身碎骨。
玄霜冻云,山风听起来像是暴怒的海浪,烘托出沙丘近乎浓黑的剪影。叶风骑的牦牛一不小心惊了,直直坠入百丈深的悬崖,吓得鹿儿魂飞天外,这位可是“第一楼”的命根子,宁可自己没命,他也不能有事,当即不假思索地跟着跳了下去。
他们掉进一处谷壑,还好底下都是泥浆,也无风雨也无晴,却盛开着世上最大的莱佛西亚花,犹如从地面涌出的朵朵橘色莲花,硕大奇灿。
鹿儿肮脏不堪地背靠一处灰溜溜的石柱坐着,埋怨叶风:“叫你别来偏不听,这下好了,多个人陪葬。”这一趟可谓高危之旅,初出师就折戟沉沙。
叶风抹了把脸上的泥水,内心一尘不染地道:“不知道下辈子还能不能遇见隐儿妹妹,所以今生我要尽量对她好。要是这次能办成,相信以后我可以给她更多更多。”
看着他脸上飞扬的神情,鹿儿心想你倒真是干一行爱一行,痴心不改,既为隐儿高兴,又有些替自己顾影自怜。站起来道:“你的优点是太含蓄,难怪桃花稀疏。这一次完全发挥出来,好,人不疯狂,枉来世间走一遭。咱们既活着,就再——”“找找”尚未说出,背后那根石柱突然哼哧哼哧地摇晃起来,跟着一大片什么东西兜头盖下,将他俩严严闷在其中。
竟是个山也似的红衣巨人,身长七丈,腰间绑着横纹带,头缠红蛇,正蹲着剥花生吃,鹿儿倚着的是巨人脚踝,罩住他们的是半片花生壳。
俩人目瞪口呆半晌,不约而同喜跳起来,扬着手招呼。莫料那巨人眼神不济又或是太过专注致力于花生,毫无反应,鹿儿急了,抽出碧澜剑用力望他脚背上戳下,巨人“呜”一声痛叫,低头总算发现了这俩小不点。
巨人名叫尺郭,听明来意后脑袋像鞭子样甩出去,说飞光明月珠真有,就在他们的国主身上,不过乃是镇国之宝,谁敢动一下脑筋,哼,哼哼!好在叶风甚有做生意的头脑,离家出走时将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零用钱统统包了带在身上,这时一股脑端出全部家当,连散碎的滴珠福珠都有,有金莲花炬式、玉山果式的,也有笔锭如意、一品封侯的,明晃晃地铺在莱佛西亚花瓣上。
尺郭一把尽捋起来,手掌捏了捏,已变成整把金块银坨,用牙咬咬再对光照照,满意地塞进耳洞眼,成交,带他们去见国主了。
尺郭朝他们喷了几口唾液,不啻下了场暴雨,将他们浑身污泥冲刷干净,一边一个搁在肩头。路上遇到各色各样的巨人,缓慢摇摆着笨重的身体,举步维艰地四处游荡,因没处定做那么大的鞋子,为了减轻反震,地面上到处铺着厚厚的泥浆。据说他们不吃五谷杂粮,有的靠天降甘露为生,一天要喝五斗,有的以恶鬼为食,早上囫囵吞三千,晚上还囫囵吞三千。
鹿儿心想这不错,现自己被鬼王缠身,若是将来大家关系混得好,没准儿还能帮上忙。怀着巨人与她为善之心,见到了龙伯国主“无不达”。
无不达高三十丈,火蓝长发,脚踏乌龟和毒蛇,头冠朱雀,左手倚白虎,习惯撑开双臂瞠视前方,脖子上用人筋穿着一颗滴血般殷红艳丽的赤珠,正是他们要找的宝物。
鹿儿眼直了,不过心眼没那么直,晓得直接开口要怕是难,便自承乃天界的北斗星君,偶然途径此地,想和龙伯国主交个朋友。这巨人国民大约因为体重出行不便,甚少与外界交流,听鹿儿天花乱坠一通,竟也信了。
宴席上没什么吃的,酒却特别,是用一种火焰般红色的蘑菇酿的,叫“苏摩神酒”。无不达真把他们当成天神,哪知这酒凡人喝了之后耳目不清情绪激动,看到的东西轻如鸿毛,感觉力量大增,多重的东西都能轻易举起。
两个人便是在这种幻象下动手夺珠的。鹿儿自思事情进展还算顺利,心中不胜满意,踌躇满志地想:“本姑娘智勇双全,今番好教你见个厉害。”见无不达亦有几分醉意,不住用手搔头,便道:“国主你高大威猛,英明神武,只不过、不过……”
无不达眼眯着也比盆大:“什么?”
“看,你头上怎么黏着好些白点点?”这话不假,她已经研究半天了。果然无不达叹了口气,险些将他俩吹翻,说是头虱多,痒,总脱发,养朱雀便是为了吃虱子。
鹿儿沉思地点点头:“没关系。依我看,过段时间就不掉发了。”无不达很高兴,问为什么,鹿儿道:“因为掉光了。”
无不达甚珍视自己的头发,对“天神”的话信以为真,一时间很是沮丧。鹿儿乘机道:“不过本星君熟知医道,或可为国主诊治一二。”
无不达大喜,此乃他第一等烦心事,二人被轻轻捏起,一左一右登上了巨人头顶。
鹿儿啪啪用剑砍死两只巴掌大的头虱,扔到无不达睫毛上,叫他看。无不达翻着眼说瞅不见,鹿儿假意趴在他脑门边上向下望,雁卵大的赤珠光彩殷殷,向叶风使个眼色,叶风会意,拽着一根指头粗的头发慢慢溜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