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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相伴而行

赵曼尴尬地咳了一声,不好意思与他谈自己方才的幼稚之举,只好转了话题,再次出言相谢道:“适才谢过侠士的仗义执言。”

公孙荀摆了摆手,满不在乎:“小兄弟无须客气。吾名荀,字子烨,氏公孙。你我相逢即是有缘,若是不嫌弃,日后唤我公孙大哥便是。”

赵曼虽然不知她怎么得了公孙荀的眼缘,但是独自在异世,举目无亲,白来的大哥哪有不要的道理。况且看他一脸正气,又有相助在前,定非大奸大恶之人,于是她心甘情愿地叫了一声:“公孙大哥”。

赵曼想了想,本着谨慎原则,终究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只是报了哥哥的名字:“小弟名景宣,乃赵氏。”

公孙荀哈哈一笑,称了一声:“赵贤弟。”

倒也不是他不想用如此见外的称呼,只是名字只有亲近的长者才可以称呼,平辈相称只是表字相称。若是叫陌生人名字,则与骂人无异了。

照公孙荀现在与赵曼的关系,称她的名字,近则过狎,远则不敬。而赵曼如今尚未到取表字的年龄,如此称呼,倒也契合身份。

公孙荀只是稍作观察,就知道赵曼刚才为何如此行为了。于是提议道:“小弟可是无处可去?荀此番要前去邯郸,不若你我相伴而行,不知你意下如何?”

赵曼正愁不知前往何处,这正是刚想瞌睡就有人送上枕头,当即应道:“宣正愁不知前往何处呢,公孙大哥此番建议正中下怀。如此就全凭公孙大哥做主了。”

公孙荀看他言语豪爽,全然相信自己的样子,不禁心中愉悦,对他又亲近了一层。

他笑呵呵地拍了拍赵曼的肩膀:“既然如此,我们即刻起行吧。”

说着,便转身朝着右边的路走去。赵曼被他看似轻轻地一怕疼的龇牙咧嘴,但看见公孙荀已经向前走去,也只好揉揉肩,跟了上去。

此时,赵曼不知道此番一去会有怎样的未来。但是,她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活下去,学会在异世生存,否则,就只能被大自然淘汰!

那个快乐无忧的大小姐赵曼,在她来到异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复存在了。现在她的命贱若蝼蚁,随便一个人都能够轻易地抹杀她,在这个乱世,永远都不会有人同情弱者。真正真爱自己的一条命的人,只有自己。只有自己有了能力,才不会被大自然抛弃。

别人,永远都不是稳固的依靠。从来就没有人会无条件地为另一个人付出,每个人都有底线,能靠的,只有自己。

至于公孙荀,赵曼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抿了抿嘴,低下头掩了眼中的光芒,只要他真心实意,她就永远地信任他这个大哥,不管发生何事!

是他给了她在异世的第一份温暖,这一个意义永远都是不同的。现在,她要做的是怎样在公孙荀的忍受范围之内,向他学习生存技巧。她不求可以武功盖世,举世无双,只是达到这个时代普通人的生存水平就好。

别人没有盖世武功都可以活得好好得,相信她也一定可以。赵曼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快步地跟上公孙荀的步伐。

公孙荀可不知道赵曼在背后的一番心理历程,他只是在快步地刚这路,也知道不知道赵曼正在艰难地赶着他的脚程。实在是他以前没有和别人同伴而行的经验,而且赵曼还是个女子,走得自然就慢了。他现在满心都在想着要在太阳落山之前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要知道,到了晚上郊外危险众多,防不胜防。

终于,他们在太阳落山之前到了一处山谷,那里四处空旷,丛林稀疏,到了晚上也不至于蚊虫过多。

这时已经有人在那里落脚,看他们神情没有什么担忧的痕迹,此处应该是专门清理出来给路人落脚之所。

这时赵曼已经累得不得了,双脚又酸又痛,应该是磨得长了水泡。一到目的地,只想倒地不想动弹。但是看着此地的其他妇孺都没有像她一样的,人家还会有精力地帮忙休整休息的地方,有得还架起了篝火,烧烤着她们家男人打来的猎物。

赵曼不想表现得比他们差,自己现在的娇气公孙荀虽然可以体谅,但还有一段长长的路程呢,在宽广的胸怀难免也会有疙瘩。

他们现在是同伴,同伴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合作,没道理要公孙荀一直照顾她,况且她也不想失去公孙荀的友谊,最好是不能让他轻视自己,觉得他交友不慎。

于是赵曼便打起精神来,学着其他女人一般清除杂草,找了干木头架起来,她还找了干树叶用以引火,不过她没有燧石,得等到公孙荀回来才行。

公孙荀找到落脚处时刚想动手处理时,就看到赵曼拖着疲惫的身子自动去处理了,看得出来他是第一次做这些粗话,很不熟练,不过他很聪慧,学着旁边的人的动作,很快就顺手起来,虽然整理得不是十分完美,对他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

其实公孙荀很惊讶,光是看赵曼的长相言行,明显可以看出是从未受过苦的贵族子弟,他已经做好了一路上照顾他的准备。

没想到他的性格倒是坚韧,他以为让他跟着走了这么长的路已是极限,想不到他竟然还能够坚持着处理营地,看来是他小看他了。于是,公孙荀便放心的打猎去了。

等到公孙荀处理好猎物回来,发现赵曼已经累得靠着一株树睡着了。可能是环境不好,他睡得不是很好,一直皱着眉头,不舒服地动来动去。公孙荀也就不打扰他,点燃了篝火,就把处理好的两只兔子放上去烤着。

赵曼是被一阵阵诱人的肉香吸引得醒来的,她收拾好后就靠着一棵树歇着,谁知道就这样睡着了。

等到他醒来时才发现公孙荀正烤着两只兔子,已经快熟了,黄澄澄地,正流着油水。

赵曼没出息地咽了一下口水,肚子也咕咕地叫起来。于是快步走到篝火旁,主动从公孙荀的手上接过一只兔子,学着公孙荀那样不停地转动着,好让兔子受热均匀。

这时两人都没有说话。不远处隐隐传来几声说话声,和着柴火的爆裂声,竟也让能人感到一片静谧与安详。

公孙荀突然的一句话打破宁静,他说道:“嗯,熟了,可以吃了。”他举着兔子向赵曼示意,笑了笑,然后毫不客气地扯下一只兔腿,畅快地吃起来。

赵曼看着那通红的兔肉,再看公孙荀拿着热滚滚的兔腿大口吃肉的模样,免不得替他觉得疼得慌。

这时的公孙荀似乎是注意到赵曼的视线,便咽下嘴里的兔肉,挑了挑眉,爽朗地道:“赵贤弟不必惊讶,你公孙大哥我走南闯北,风里来雨里去去的,早就练得一身的同批铁骨,这点烫算不得什么。只是为兄的行为粗鲁,还望贤弟莫要笑话才是。”

赵曼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大惊小怪,人家练武的皮糙肉厚,哪能像自己一样,遂对公孙荀不好意思笑了笑:“哪能笑话公孙大哥了去,大哥如此可是豪爽洒脱的紧,实乃真丈夫也。倒是自小宣身体羸弱,比不上大哥健壮,日后恐怕拖累了公孙大哥。”

公孙荀不在意地摇摇头,通过今天赵曼的所作所为来看,便可知道他不是那种身娇肉贵的贵族公子哥,倒是有志气得很。

这种人物,公孙荀最是欣赏和佩服,好心地安慰道:“贤弟不必见外,你我相识便是有缘,当大哥的照顾贤弟的是应该的,以后贤弟不必妄自菲薄。”

听到这番话,赵曼忍不住地感叹,她是何其地幸运,在陌生的异世可以遇到这样善良的人,如此毫无私心的关切,足以给她迷乱的心灵一丝慰藉。

赵曼只觉得心中有股暖流涌动,双眼也变得涩涩的,喉咙发堵,又不想让公孙荀发现异状,只是低下了头,轻轻地应了一声“嗯”,然后也不再出声,只是静静地撕着兔肉吃着。公孙荀看着赵曼低下头,只当他不好意思,也不以为怪,便继续大口吃起兔肉来。

过了一会儿,赵曼才她的那份兔肉吃完,一天没进过食,突然间又吃了一只兔子,她只觉撑的慌,而且又满手油腻,浑身难受,想要清洗一番,便对着一旁的公孙荀说道:“公孙大哥,我打算去清洗一番,一会儿就回。”

公孙荀看到赵曼浑身地不自在,一脸了然,这一天也够他一个贵公子受的,于是很是善解人意的说道:“贤弟自管去了便是,只是夜色黝黑,要小心虫蛇。”

他自然知道赵曼这是尊重他,与他打好招呼,不然不吭不响地离开,未免太过无礼。

这话听起来很是舒心,赵曼冲着公孙荀点点头,应了声:“知道了,多谢公孙大哥提醒。”

然后转了身,往着不远处的一条小溪走去。那是她来时发现的,溪水清澈见底,想必直接饮用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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