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卢晓笙虽嘴上说得波澜壮阔,心里却如履薄冰,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不过幸好那文家四公子没有追上来,显然给烧得不轻,这会儿应该在什么地方养伤呢吧。
一天清晨,卢晓笙和溪雪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了。此时天刚刚放亮,二人的身上酸溜溜地疼,相互搀扶着站了起来,向嘈杂声传来的声音看去,只见眼前黑乎乎的一片,直入天际,透过雾色,竟然是军队!黑旗黑衣,重甲铁骑,正在从眼前经过。
“这里怎么还会有秦军?”溪雪问道。
“快趴下!“卢晓笙把溪雪按到地上,“这就是李信所在的那支军队,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们应该是去攻打代国的。”卢晓笙说话的时候,把声音压得极低。
“代国?”溪雪虽然对历史不来电,但却也知道战国七雄是齐,楚,秦,燕,赵,魏,韩,怎么冒出来个代国?
“秦王十七年,赵国被攻破后,赵幽缪王被流放到河南房陵,赵国公子赵嘉率领其宗族几百人逃到代郡,被拥为代王。所以会有个代国。”卢晓笙道。
“那,我们怎么办?秦音会不会在里面?”溪雪问,语气中充满着崇敬。
卢晓笙没有回答,因为眼前忽然发生的一件事情,让他无法回答。
就在他们面前,队伍一阵骚动。
卢晓笙看见有一个人在队伍里左冲右突,风中看不清他的动作,只能看见剑舞动时发出的寒光乱闪,直逼得卢晓笙不敢直视,还有金属撞击时的火花。
“难道这就是剑客?大侠?”别说是溪雪了,就连卢晓笙都看傻了。
卢晓笙瞠目结舌地看了半晌,剑光渐渐少起来,俗话说,猛虎难敌群狼,纵使剑术出神入化,又如何斗得过横扫六国的秦国铁骑?
“雪儿,你呆在这儿,我去救他!”卢晓笙说着就要往外冲。
“等等!你怎么救?”田雪儿拽住卢晓笙的衣服。
卢晓笙的马上安静了下来,没错,那秦军少说也有五万,一人一个手指头都能把卢晓笙戳死,出去了也没什么用,白白送死罢了。
卢晓笙只好安安静静地趴在地上祈祷,那个人已经被擒住了,押到了那个王将军面前,王将军把剑举了起来,卢晓笙赶紧捂住了溪雪的眼睛,随后自己也闭上了眼睛。
这种血腥的场面,即使经历了这么多事,卢晓笙还是不愿意看到。
卢晓笙的眼睑虽然合上了,可眼睛似乎并没有闭上。
因为,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把滴血的匕首。
那是一把青铜匕首,刻着粗犷古朴的花纹,血从上往下缓缓流淌,凝聚在尖上一滴滴落下,却好像永远也流不尽。
卢晓笙的眼睛是闭着的,匕首就在眼前,似幻却无比真实,似真却无法碰触。
匕首上的血越来越多,卢晓笙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全身的血液都在极速的涌动,他冲了出去。
剑未落,卢晓笙早到阵前,飞脚踢开那把剑,一个闪身,伸手抓住那个人,凌空而起,拎起溪雪,不见了。
那把剑还没掉到地上。
落脚处是凄凄的河岸,河水结着冰。
一个二十五六年纪,面白而冷,双眉若蹙,眼神若深井一般的男人毫无表情地看着他。旁边是表情简直无法形容的溪雪,就像看见麻雀在河里游泳一样。不过显然溪雪面有惊惧之色。
况且,卢晓笙这次是真的蒙了,鬼知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儿?没有任何感觉,就到了一个根本没来过的地方。难道这是,穿越中的穿越?
卢晓笙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一腔热血冷下来,卢晓笙只觉浑身发冷,从下往上,从里往外地冷。这是人类对自己身上发生的未知事物的本能恐惧。
“多谢少侠救命之恩,青山绿水,后会有期,我高某人日后定当报答。”那人拱手道。
这人的声音,冷得像腊八时节的东北。就算在六月份听了照样会让人打哆嗦。
更何况,他说了句“后会有期”,卢晓笙本打算跟着他的,毕竟自己救了他,想必让他带着自己和溪雪去有人的地方也不是不可以吧!
不过听这人说话的语气是没戏了。他们俩总不能说我们是二十一世纪来的,求求你带我们走吧。
“大侠不必客气,敢问大侠姓甚名谁?缘何来此?”卢晓笙道。他想,就算没戏,也要摩一磨才甘心。
那人依旧面无表情“区区无名之辈,恐亵渎了少侠的耳朵。”
“这位大侠过谦了,您武艺高强,怎奈寡不敌众,我们都看在眼里,不过行走江湖自是要小心些,大侠若不便透漏姓名,我们自然不会多问,是吧?雪儿。”卢晓笙道。
那人没有说话,卢晓笙心一横,索性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侠,在下卢晓笙,这位姑娘叫溪雪,实话和您说,我们有一个叫秦音的朋友,陷在了秦军军营里,所以我们准备一路跟着秦军,找机会把他救出来,我看咱们多半是一路的,不如结个伴如何?”卢晓笙道。
“你说他叫秦音?”那人说这句话的时候语速极快,显得有些激动。
“没错,大侠认识他?”卢晓笙莫名其妙地问。
“不认识。”那人瞬间就恢复了平静,面无表情地说道,向前走去。
“哦。”卢晓笙感到十分奇怪,刚才高渐离的反应,明明就是一副故友重逢的样子,怎么转眼又不认识了?
不过卢晓笙知道对于这种人,问是问不出结果的,索性默不作声,跟在他后面默默走着。
良久,那人又冷冷地说道,“在下高渐离。”
卢晓笙想接些什么,却又找不到话头,想叫声“高大侠,高大哥”之类的,却又叫不出口,只好笑着向溪雪打了个胜利的手势。
溪雪也笑着向卢晓笙打了个胜利的手势,二人相视一笑,溪雪的脸就红了。
有个地道的,况且武义高强的秦朝人相伴,卢晓笙和溪雪的心里放松了许多,二人本就都是山花烂漫,天真无邪的年纪,闲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比如有一天,高渐离在前面走,卢晓笙和溪雪照例跟在后面。
溪雪指着高渐离的身后背着一把类似古琴的东西问道,“原来这就是筑吗?怎么看也不像用来击的,倒像是用来弹的。”
卢晓笙告诉她,这就是筑,筑就是用来击的,演奏时要用东西击打弦的一端。
如此的事情,路上发生了不知多少件。
没有了生死之忧,路也似乎变得好走了,虽然时不时有些想家,有些害怕,有些疑惑,担心着秦音的事情,但卢晓笙不是个惶惶不可终日的人。
卢晓笙本就是个极乐观的人,更何况身边有佳人相伴,还有侠客撑腰。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秦音不在。
心情好的时候,日子总是过得非常快。代郡到了。那些秦军还没有到,不过也快了。
好高的城墙!卢晓笙在南京上大学,南京清凉山处有一断明清时期的古城墙,卢晓笙当时就被吓了一跳。
而这座城有过之而无不及。
城内人生鼎沸,三三两两,茶肆酒铺,热闹非凡。
好一番太平盛世的气象!
在无人的荒野里走了许多日,这么多的人,卢晓笙看得眼睛都花了。
他的心在快乐的跃动,就像沙漠里跋涉的人找到了水。
连谩骂声都是最美的音乐。
代宫。残阳。晚风。
“代王请你们进去。”门房去了将近两个时辰,可算出来了。
“这么长时间,不会是设了九宾大礼吧!”卢晓笙想着,不禁挺起了胸膛,只觉脚底都是带风的。
毕竟这是王宫,金碧辉煌,排场大得很,况且一会儿要见得人是个诸侯王,换了谁都是要激动的。平心而论,卢晓笙已经够淡定的了。
卢晓笙本想看看古代的九宾之礼究竟是多大的排场,也不枉穿越一遭了。没想到,代王竟在自己的卧室里接见他们。
“这代王也太不懂规矩了!学没学过公关啊?啊……,不对,是《礼记》”卢晓笙看那代王,不过三十岁左右年纪。“国家主席得过了四十五岁才能竞选呢,这小子年纪轻轻竟然当大王了,看来,……哎,生不逢时啊!”
卢晓笙在心情好的时候总是特别喜欢吐槽。
不过这里终究不是二十一世纪,可以随便发发说说,写写微博,秀秀朋友圈。吐槽还有人点赞,在这里吐槽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阵寒暄过后,高渐离和赵嘉似有要事相商,卢晓笙和溪雪觉得好生无趣,就告辞出去了。
秦朝时社会风气开放,燕赵之地不比齐鲁文邹邹的近是规矩,民风十分彪悍纯朴。
卢晓笙和溪雪一路走一路看,自是觉得什么都是新鲜的。赏玩着,早走了两三个时辰,二人难免有些累了。
却见前方有一家酒馆,先不说装潢如何,单说名字就十分雅致,唤作“禾山夕”。时有阵阵酒香漂出,伴着悠扬的琴声。
“呦!这位大侠!这位先生!里边儿请!”
小二哥满脸堆笑。
卢晓笙看那店小二时,生得瘦瘦小小,獐头鼠目,眼睛很大,眼珠儿却很小。还留着三撇小胡子。与酒馆里大气的陈设极不相称。卢晓笙费了好大的劲才没喷出来。
古时的酒浓度低,酒馆里人也不多,卢晓笙想着,若是连秦朝的酒都没喝过,岂不白白穿越了一遭?
便与溪雪要了一坛酒,两个人像模像样地对饮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卢晓笙听见一阵十分沉重的脚步声,就像一群大象在地上走。然后就进来了一群“巨人”
说是“巨人”一点儿也不夸张,就算卢晓笙和溪雪合抱也搂不住其中任何一人的腰。
这些人全都披散着头发,左脸上都有一道环形的伤疤。穿着个麻布背心,露出两个无比健壮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