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在拂晓时清泠依旧,丝丝入骨。远处翠峰春晓,槐色新绿;厢前垂柳叶深,海棠初红。
长卿睁眼的时候,鸟语入耳,花香沁脾。
“师父,您终于醒了。”
面前是当归微笑的颜,扶他坐起,顺手端了桌前的瓷碗,“荷叶粥,忘忧姑娘熬得稀稀的,喝一点润润肠胃。”
“忘忧姑娘?”
长卿简短地疑问,站在不远处的半夏会意,解答说:“师父重伤昏迷,我和当归下山找药仙前辈求医,可惜药仙已逝,幸得找到了她的徒儿。”
长卿点点头。他们口中的忘忧姑娘,大概就是药仙的徒儿,为自己解读治病的大夫吧。
晨光洒落窗棂,窗外的寒烟绿柳蒙着一层薄薄的雾。
长卿接过碗来喝了粥,双脚插进床前摆放整齐的提花缎鞋里,下了床。刚站起,半夏便贴心地上前收了碗,转身往厨房送去。
长卿心下欣慰,这两个在自己飞升又回到凡尘后收的弟子,倒是乖巧。
向前踱步而去,跨出门廊,昕曦恰好,红日初升,又是明媚的一天。
日照苍穹,往往,预示着新的活力和希望。
蜀山的清晨已经忙碌起来,晨钟雄浑,向南边敲响,早课时间又到。
半夏与当归尚未受戒,不算入室弟子,故而不需赶早群修。
长卿见天色甚好,反身回屋,取了床头挂着的青锋,出门转左,提了剑便向前行去。当归从身后追上,好奇询问:“师父又要去后山?”
长卿温和一笑,语气淡若翔云:“习惯了。我们到转角处等等半夏,一起吧。”
廊顶青瓦映着日光,显得淡泊静好。沿着半廊缓缓前行,尚未到尽头,忽见一抹窈窕疏影,背对着师徒二人,迎风而立,紫色衣衫映着粉墙墨柱,甚是惹眼。
长卿放慢步子,细细观望一番,才发现,应是妙龄女子。大约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女子裙角微动,靠着柱子便轻盈转身。
当她的气息越来越近,长卿一时间竟莫名地手足无措起来。
依稀那转身的姿势、奕然的神采、扬起的衣鬓襟带,还有那种熟悉已久的气息,都是那般相似。
定神,多么希望……真的,是她。
当前面的人彻底转向,站定身姿,容颜相对,眼光交汇间,实在无法游离了那眼中的一汪清泉——连五官都与思念中的人如出一辙。
一个名字,就要脱口而出。
紫衫少女俯身拍了拍衣上尘土,再抬头时,裙袂翩然。见了对面二人,她换上姗姗笑意,劈头盖脸地问:“长卿道长你醒了?感觉怎样?有没有觉得身轻如燕,健步如飞?”大约意识到用词错误,她忽地吐了吐舌头,些微晗首,星眸稍瞪圆了些,“哦,不,你本来就能御剑飞行,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不过,我昨晚可是放了一只鸡那么多的血才把你救醒的喔。”
她说话的时候,风驰电掣,语速翻飞。
她尴尬吐舌的时候,神情瞬变,可爱萌生。
她形容自己的功劳时,比喻生动,意有暖漾。
多像二百几十年前,灯会的那场初逢。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兜兜转转,又灯火阑珊。
原来世上所有的相遇,情形都何其相似。跃动如精灵般的女子,儒雅谦和的男子,周围明明有很多人,无论是南邵熙来攘往的男女老少,还是蜀山行色匆匆的道袍弟子,然而一切都好似褪色,唯一鲜丽的,是瞳子里彼此映出倒影的对方。
当归笑着招呼:“忘忧姑娘,你来了。师父刚喝了你煮的粥呢。”
半夏从后方飞奔而来,尚未止步,便习惯性接话:“还喝得一滴不剩。我刚送空碗回厨房。”
少女粲然一笑:“意料之中。我的粥,向来一流。”而后向长卿屈膝万福,正式做了自我介绍。
“长卿道长你好,我叫忘忧,是药仙白芷的开门弟子,也是关门弟子。先师是女娲娘娘传人的数代传人。我是先师的直传弟子,也算是女娲传人了。”
她叫忘忧。她是药仙的弟子。
她说她也算是女娲传人。
长卿突然很想哭。
女娲传人,女娲后人。
一字之差,却是不可逾越的千里之谬。
终究,不是那个她。
她不会称她为“长卿道长”,只会亲昵地呼他“长卿”。
她幽怨又毅然地说:长卿,对你,我永远都是输。好,就算是黄泉路,我也陪你一起走。
然后,她化作了一条蛇,萦绕他身边,陪他一起傲然赴火刑,视死忽如归。
她哀怨又决绝地说:长卿,我要离开你,我不要再干扰你,我不要你因为爱得痴恋而困惑,我要给你自由,无牵无挂的去达成你的理想。
然后,她骗他饮下忘情湖的水,与他分手。
忘忧望着他的时候,眼神清澈,不搀任何杂质。忘忧自我介绍的时候,跃动轻灵,又不失幽默。
而他的紫萱只有在十六岁时,才有这样澄澈的眼神。也只有在十六岁时,才有这样无邪的心灵。
十六岁那年,她邂逅了他。
她邀他参加当地的民族节日,和他在草地上踏歌起舞,却丝毫不曾在乎,他说的回师门后受戒代表了何种意义。
她请他吃南诏特色的麻辣小面,却全然没有意识到,他早已被辣到腹内翻江倒海。待他万般辛苦地解决掉碗里最后一根面条,她竟然笑着把自己那碗也推了过去:“我的也给你。”看着她的剪水双瞳,那样恳切真挚的眼神,他又怎忍心拒绝?于是,只好隐痛含泪,大口咽下无端多出的“挑战”。
每咀嚼一次,就仿佛又卸罢百分之几的负担。
简直,比罚他在道堂抄写千字文还悲催。
是很久以后,轮回第三世的他,醉意熏染的徐长卿,回忆起还是顾留芳的自己,十九岁那年的经历,才发现,那日的负担,竟是多么的甜蜜。
然而,失意莫常追往事,愁肠消得几流风。
十六岁的她遇上了他,注定是一生里化不去的劫难。
缠尽青丝,鸳盟难结,他带给他两世悲戚,她却执着守护,耐了两百年的寂寞,勇敢地捍卫着与他的第三世情缘。
说起来,这一世,他不是一个好徒弟,不是一个好伴侣,不是一个好父亲,甚至不是一个好爷爷。
他的女儿青儿,蹒跚学步、牙牙学语、妙龄及笄、乌发初绾……的时候,他都不在身边。
还有外孙女,灵儿,青丝不见白头翁,赤血却洒多情郎。
青年时,他为了天下苍生,牺牲了爱人的欢乐、女儿的健康,携紫萱带仍在襁褓中的青儿回蜀山,取走了为她护体的水灵珠。
师父与师叔们为了保婴孩周全,取了自己长生的护心莲,护与她四围,却削减了自己的寿命。
紫萱为了不妨碍他修仙,生生忍住爱意,假意骗他喝下忘情水,她自己却将荷叶藏在袖内,把泉水倾了个干净,一滴未沾。
其实他也在分道后,运功将腹中的忘情水悉数吐尽。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假装相忘,带着一世的郁悒难解,渡过余生。
他挥剑成雪,她一夜白发。
直到她生命走到尽头,两人才彼此明白真相。可惜太迟。所以后来,即便做了掌门,他也注定无法成仙。
亲手埋葬了爱人,也埋葬了此生所有的不负责任与遗憾。
他知晓女娲后人无法转世,一旦逝去,魂魄不轮,元神不回。
所以今后,再也见不到她。
一想到这个事实,长卿便骤然心痛。
上天待他不薄,送了一位替代品到他身旁。
可是,他不要替代品。他只要他的紫萱。
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紫萱。
怅思催得相思重,君有相思却不同。
却不同。
(PS.其实当时火刑那一幕,弹幕好多人写着:FFF团,烧死这对异性恋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