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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陈满仓的雉尾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也许这句诗便是稻香村的名字由来,可实际上稻香村位于群山环绕中的一个小山谷中,并无稻田,农耕规模也极小,仅能满足村民自己的需求而已。不过也因大汤覆亡,天地分崩离析,各地诸侯割据的同时纷争不断,导致官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大幅缩水。大部分地方官府县衙都只能守住自己眼皮底下的一亩三分地,像稻香村这样的偏远山村与官府之间的联系也随着保甲制度的名存实亡而基本断绝,一应税赋徭役均被有心无力的官府豁免,因此倒也乐得自在,俨然成了世外一方乐土。

谢书念蹲在溪边,双手捧起清甜的山泉朝脸上扑腾了几下,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又从怀里取出一只小油布包,松开封口的绳结,食指进去掏了些粉末来便开始刷牙。当初看到陈满仓能从他那座破木屋里扒出这么一袋牙盐,谢书念着实有些惊讶。这牙盐由金银花、蒲公英、野菊花、佩兰等植物研磨成细粉,再与食盐以一定比例混合制成,虽说不是稀罕物,却也不是贫苦人家消费得起的。尤其是陈满仓这样家徒四壁身无长物的人居然还备有上品的牙盐,实在令人费解。对此,陈满仓的解释是:

“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饭,为了吃饭当然要有一口好牙!”

陈满仓就是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人,他那一身古怪的武功也不知从哪学来,谢书念自忖父亲自小便督促自己练武,十年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寻常的壮汉与自己对上五招已算不错了。可到了陈满仓这里,他多年所学竟是一点用场也派不上。自己遭逢剧变后流落到稻香村也有半年多了,这半年里,谢书念每天都会和陈满仓切磋一番,每次也都是两三下便被对方制服。有时陈满仓闲得无聊,也会手下留情,两人拆个三五十招,但仍旧是陈满仓绝对掌握着场间的主动,等他突然想起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时就会随手将自己击倒,之后便跑去干“正事”了。

至于谢书念为什么每天都要和陈满仓切磋?对此陈满仓的解释是:

“天下群雄,以力为尊!谁厉害谁就是大哥,你不想每天走山路挑水的话,就来试试看打赢我吧!”

起初谢书念也不把挑水这事放在心上,可等第一天早上被陈满仓从床板上拎起来之后,才知道这所谓的挑水是多么痛苦的差事。从两人蜗居的小屋到取水的小溪,足足有五里山路,这山路前半段倒也还好,可到了小溪附近却完全不同。由于江南多雨,每次暴雨过后这小溪水位都会暴涨,有时亦会冲垮一些山石土方。这片丘陵不知道静静地伏于延陵郡西多少年,但光是从地面密布的光滑卵石便可知,这条小溪历史上一定改道了许多次,才能冲刷出一条又一条的河床。

这些河床里的卵石滑不溜手,人在其上站立都极为勉强,更不用说走路了。尤其谢书念打满两桶水后,更是没走两步便有滑倒的危险,短短的一片河床区域走起来竟是异常艰辛疲惫,而当他好不容易将两桶水晃晃悠悠地倒进陈满仓屋子后面的那口大缸里,看着那浅浅的水波,一股绝望才袭上心头——这得多少个来回啊!!!

直到日子久了,谢书念才慢慢掌握到于湿滑的卵石上行走的窍门,最初要整整一天才能挑满一缸水,现在只要大半个上午即可。而且在这过程中,谢书念更是在每一天的跌倒与爬起中隐约发现了让下盘更加稳固的窍门。经过日复一日的练习,他感觉到自己的下肢力量有了明显的提高,脚底在山路上磨出一层厚厚的茧子的同时,亦开始体会到抱剑老者曾经随口提到过的五指抱石的感觉。于是谢书念每次走到河床区域时都会脱下草鞋,光着脚越过这片卵石滩,细细品味着脚趾箕张、紧紧扣住地面的感觉。时间长了,他的十只脚趾已能听话地独立活动发力,肌腱的力量更是远胜往日。

起初他也只是以为这是一种加强马步的诀窍,但当某一天傍晚他与陈满仓切磋时却猛然发现,在施展轻功时除了提气之外,脚趾发力的不同亦可以让身法产生许多微妙的变化,以至于竟一时沉浸在这奇妙的发现中忘了躲闪防御,被陈满仓一脚踹了个四仰八叉后才爆发出一阵大笑。

陈满仓像看怪物般看着躺在地上哈哈大笑的谢书念,最后摇了摇头,跑去捉田鸡去了。

高强度的劳动以及在劳动中发现的武学之道让谢书念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灭门的血仇与阴影也似乎慢慢淡薄了下去,每天笑的时间也比以往多出许多来。

日上三竿,谢书念才提着最后两桶水慢悠悠地往回走去,正走到一半,却瞥见齐腰高的草丛里闪过一撮鲜艳的羽毛:

野雉?

这野雉在惠安山里并不算罕见,但由于其华丽的尾翎让它成为各种猎手竞相追逐的目标。因此随着无穷无尽地捕杀,野雉的数量在逐年递减的同时,栖息范围也越来越深入群山之中,慢慢淡出了猎人们的捕猎范围。因此这雉尾在近几年来倒成了炙手可热的稀罕物。

记得四个月前,两人曾合力抓住一只野雉,可惜却弄伤了那最宝贵的雉尾,而且那只是一只雌雉,雉尾本就不如雄稚鲜艳雄伟,因此陈满仓擎着那雉尾和那两个月才进山一次的货郎好说歹说,才换回一坛子二锅头。两人一起躺在草地上看着浩瀚星空,有一口没一口地竟给喝光了。陈满仓本就是肚里养着酒虫,谢书念很快也近墨者黑,成了个小酒鬼。

想着眼前的雉尾或许可以换一坛十年的女儿红,谢书念身子已悄悄弓起,手里的两只木桶也匀速缓缓放在地面,期间桶内的水面竟没起什么波浪,如果是半年前的谢书念,想必还远做不到这一点。有时谢书念也会突发奇想:陈满仓难道是有意训练自己的吗?就像武侠小说中的什么三年砍柴三年挑水一般。可转念想到陈满仓那惫懒又嚣张模样,便迅速打消了这种想法。

正当谢书念敛起呼吸双腿蜷曲准备发力的当口,草丛中忽然响起一片簌簌声,那野雉受惊之下立即扑棱双翅跃了起来。谢书念没有料到由此惊变,一时间愣愣地看着这一幕的发生:

时间的流动仿佛变慢了,从草丛深处如虎一般扑出的正是陈满仓。只见他人蜷成煮熟了的虾一般,小腿、大腿、胸腹紧紧贴在一起,两眼专注地仿佛即使天地崩于前也不会分散他一丝注意力,真的犹如扑食的猛虎一般,专注而纯粹,却不自觉地透出一种与天地自然融为一体的和谐感来,让人觉得他身上每一条肌肉纤维的拉伸收缩、每一个毛孔的开合呼吸都那么地契合生命的起落枯荣,合乎于道!

在野雉的双翅扑出第一下,双爪在泥地中留下浅浅爪痕,便已腾空冲起。谢书念眼看着那野雉的爪子在空中虚抓了两下,双翅第一次的升力已到尽头,双翅收起正要扑扇第二下的时候,陈满仓蜷曲的身体自然地舒展开来,双腿向后,双手随着重心的转移向前抓去,在野雉第二下腾飞之前的瞬间手指正好捏住那野雉的脖子,轻轻一扭——

直到陈满仓拎着那野雉落回地面,谢书念仍旧木然地盯着刚刚野雉被擒的半空,似乎还沉浸在刚刚陈满仓勇斗野凤凰的震撼之中。

陈满仓低头打量了下那野雉,又转手将它抱在臂弯,另一只手扶起下垂的长长雉尾,两眼放光地叹道:“哇,这下大发了,这得换多少铜板啊,不对,是银子!这得十两银子吧!乖乖这可是十两银子啊!”

他肚子兴奋了半天,把那野雉像宝贝般抱在怀里,转头却看见谢书念用一种看白痴一样的眼光看着自己,不屑道:“李狗娃,你想说什么?”

谢书念吞了口唾沫,缓缓道:“这雉尾,起码值五十两银子”说着伸出五根手指。

陈满仓闻言倒吸一口凉气:“五十两?!”

谢书念木然地点了点头。

“狗娃,你怎么会这么识货的?”许是五十两纹银对陈满仓来说实在是一个天文数字,他在狂喜之后竟感到一种不真实感。

“我以前在城里的时候看到有人卖这雉尾过,那个还没你手里这尾漂亮呢。”谢书念随口胡诌道。作为谢云伦的独子,不敢说能鉴宝别赝,但眼光眼界还是有的,这么漂亮完整的雉尾卖五十两银子绝对不冤枉。

看谢书念说的笃笃定定,陈满仓重又笑了起来:“太好了,下个月十五正好是那货郎老周来稻香村的日子,到时候就那这雉尾敲他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既然狗娃你这么识货,这神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感受着陈满仓拍在自己肩膀上的热情,谢书念问道:“那这野雉呢?”

“嘿嘿,”陈满仓小心又熟练地将雉尾拔下小心护着,一只手提着那野雉道,“昨天咱偷了老王头家的鸭,今天就拿这野雉赔他好了。唉,我真是条恩怨分明侠肝义胆的汉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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