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传宗收起回忆,稍一沉思过后,又开始在本子上沙沙地写着,直至凌晨眼皮开始打架,才将本子合上,打着哈欠躺到了床上。
这个夜里,他美美地做了个梦,直至第二天日上三杆,他都还在美梦里流连忘返。
直到吴明轩一阵高过一阵的敲门声:“弟弟,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还不起床吗?有没有听到?”
“听到啦大姐,我又不是聋子。”吴传宗睁着双眼躺在床上,却依然还沉醉在梦境中。
“快点起床啦。你二姐她们大老远的都已经回到家了,你却还在睡。”门口的吴明轩显然很高兴的样子。
吴传宗懒洋洋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很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又抠了抠眼角,好像是在确认梦里是否还有残留物一般。然后呼啦一声,将窗帘全部打开,整个屋子顿时撒进一道绚丽的阳光。
又是新的一天!吴传宗不禁感慨着。
等到吴传宗洗漱完毕时,已经临近中午时分。
这夏天的中午,尤其是雨后大晴天的中午,简直不是一般的燥热。幸好他家院子里还有两棵黄皮树和一些花花草草能消消暑。信步走到院子里时,他看到院子外面停了一辆崭新的黑色小车,最显眼的就是那四个圈的车标。对于那四个圈子,他太熟悉了。只因为他对四个圈子有着太多的情愫,也有着太多的回忆。
他第一次接触的车,就是林凉娟那四个圈子的车。也正是因为她的四个圈子,他才学会开车的。
再后来,他驾照刚拿到手的时候,方志强第二天就把他叫到办公室,从抽屉里扔了把车钥匙过来:“以后你就开这部车子,如果我需要去哪里,或是公司有客户需要接送,你只要负责开好车就可以了。”
他清楚的记得,当他把钥匙接过来的时候,赫然看到上面刻着四个圈子的车标。那一会的他是无比的感慨和激动。
“瞧你那副德性,是担心自己的驾驶技术还是有点激动?有点出息行不?”方志强当即的一盆冷水直接泼了过来……
吴传宗没感觉到头顶的冷水,却从脚上传来湿漉漉的感觉,思绪也硬生生被拉回到眼前。
“噢,原来是小舅子啊。你看,你家的脸盆都不长眼睛的,但我还真佩服你家的水,会认主人,还主动去找自己的主人。”
何天启身着一件白衬衫,挂副黑框眼镜,一副白领的装扮,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还有那星散的胡茬,又尽显男人之阳刚。显然,他刚洗完手,手里提着还滴水的空盆虐笑道。
吴传宗美好的回忆被打断,心中火气上窜,正欲发火,却见二姐吴明达从屋里疾奔而来:“天启,你怎么搞的?不是和你说过很多次了吗,卫生间里有洗手盆,洗手什么的在那洗就可以了,水也倒在卫生间里,你怎么每次都倒在院子里。”
“就你家那破卫生间,每次进去我都险些窒息而死。这水不倒院子里,你告诉我倒在哪里?拿这水浇些花花草草不好吗?何必浪费资源?”何天启说着,还将手里的空盆倒扣过来,手指轻弹了一下盆底:“这盆质量也不咋地嘛,你家尽喜欢搞些山寨的东西。”
“没事没事,浇些花花草草也好。”吴林俊也听到了院子里的声音,急忙从屋里跑了出来:“阿宗,你没事吧?快进屋换条干净的裤子。”
随后,陆续从屋里出来的还有围着围裙的李书豪夫妇。
“天启,这里是我家,你就不懂得入乡随俗吗?”吴明达脸色铁青地道。
“我这还不叫随俗吗?你看你家院子种的这些花花草草,我不是正给它们浇水吗。”何天启故作正经地指着院子里几盆花道。
这些花草是吴传宗前些日子闲来无事,拖人从深圳带来的百合,他给这些百合重新取了个名字,叫“天堂花”,只因他留恋那被人们唤为天堂的深圳,那里有他的青春、有他未实现的梦想、有他的回忆,他希望看到这些花,就会想起曾经在那座天堂般的城市所经历的人和事。因此,他对这些花“天堂花”是倍加呵护。
“没事没事,都是一家人,难得全部回来一起吃个饭,大伙开心就好。”吴林俊主动站出出来打圆场道,并将吴明达和何天启邀进屋内。
“是啊是啊,一家人难得聚一次,应该开开心心的。小宗,你先去换身衣服就过来吃饭。”李书豪也附和道。
吴传宗心中略一思虑,何天启只是把水泼到了自己的脚跟,也没有伤及这些“天堂花”,又念及一家人难得的一次团聚,也不想扫了兴,只好强忍着心中的怒火转身回房换身衣服。
众人尽散,这段小插曲也并没有影响大伙原本愉快的心情。为了这顿团圆饭,每个人都是分工明确,都是忙得不亦说乎。
每个人都在忙,只有何天启和吴传宗是闲人。
“小舅子,过来帮帮忙。”何天启朝着刚换好衣服的吴传宗嚷道。
吴传宗稍作迟疑,还是默不作声地跟着何天启走到了院前黑色奥迪车旁。
“小舅子,听说你以前开过车?开过这么好的车吗?”何天启轻按手中的摇控,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吴传宗依然默不作声地充当搬运工。
“你应该是专门开货车送货的吧?我跟你说,这个车被称为官车。知道什么叫官车吗?就是当官的才能坐的车。这车总共有八个档位……”何天启也不顾对方是否在听,滔滔不绝着。
至于何天启说了什么,吴传宗是完全充耳不闻,偷偷瞄了一眼对方从车里搬出来大包小包的东西,有保健品、食材,而且还不少,心中不禁暗笑,这何天启也不知是真大方还是想炫耀一番,还真舍得。
“小舅子,你过来。”何天启将物品搬下车后,示意吴传宗坐到副驾驶座上,还故意拔弄了几下操速杆道:“来看看,八个档位,百米提速四秒。见过这么厉害的车吗?”
“没见过厉害的车,但我见过很厉害的人。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吴传宗倒也乐于配合,煞有介事地坐到副驾驶座上。
“我有一次,在高速上居然把这车开到两百六十迈,厉害不?”何天启满脸的自豪。
“那算什么,我见过嘴里能跑火车的,那才叫厉害。”吴传宗一脸的戏谑。
“噢,有那么厉害的人?我倒是想见识见识。”
也不知何天启是真听不懂人话,还是假装听不懂,有些不以为然,似乎又带着些许的膜拜。
吴传宗词穷了。见过脸皮厚的,却第一次看到脸皮这么厚的。不过他最佩服的还是何天启脸上胡茬的坚强,这么厚的脸皮,它们居然还能破皮而出。
遇上这样的人,他除了无语地摇摇头,只能敬而远之了。
很快的,一阵饭菜香味充斥了整个屋子,硕大的餐桌上已被大盘小碟所占据。盆子里的食物囊括着天上飞的还有水里游的,可谓丰富至极。
由于天气太热,吴林俊于是找了三条排插,又搬来三台落地扇降暑。随着凉风的习习而来,一家人也开始有说有笑地开动了碗筷。
“岳父大人,这是新鲜的鲈鱼,我特地买来的。你们肯定没吃过吧,来尝尝。”何天启夹了块鱼肉放到吴林俊碗中,十足一副孝婿的样子。
“一起吃,一起吃!”此刻的吴林俊已乐得合不拢嘴,更有些语无伦次了。
一旁的吴明轩有些幽怨地在桌下轻踹了一下李书豪。
李书豪只是憨厚一笑,却不见有任何动作。
“这鲈鱼味美肉鲜,是海中极品。有诗为证: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何天启嘴里的火车又开始跑起,还把文人的范儿演绎得颇带几分神气。
“天启,你少吹一下行么?”一旁的吴明达有些看不过去地轻斥道。
“男人说话,你插什么嘴。去车里拿我那瓶九二年的红酒过来。刚才忘了拿。”何天启有些不悦地道。
吴明达不再作声,只得起身离去。不多一会,便拎着一瓶呈暗红色的酒返回。
“叭!”
一阵刺耳的声音将众人的欢声笑语打断。
PS:因各种原因,原来的笔名(巅马形空)正式更改为:三境小样。更名后,《天堂》依然还会不定期更新,直至完结。希望能得到书友们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