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飒!你在干什么!”
一阵河东狮吼,沈玦的头皮被震得发麻,恍惚间,她甚至感觉方丈的吼声把周遭的水泥土地震得连抖三下。停留于屋檐顶角之上嬉戏的鸟儿被惊得连拍了三下翅膀,急忙飞向天空,空中悠悠地飘落一根落下的羽毛。
随着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接近,沈玦眼看着子飒以肉眼看不到的速度将最后一个鸡腿上的肉“嘶”地扯下,还没来得及咀嚼几口,就猛地将一口鸡肉全部吞下了肚,“啪啪”两声,将烤全鸡的骸骨从后窗扔了出去。
最后,无视了沈玦鄙夷的目光,迅速地将油腻的手指往她背后的棉衣上来回抹了几下。
房门被强劲的掌风推开,气势逼得沈玦瞬间睁不开眼。
金色的日光照耀在门前那人身上,简直是如来佛祖降世,只可惜,如来佛祖现下正被孙猴子气得发了怒。沈玦望着来人密布着乌云的黑脸,偷偷瞄了眼身旁正襟危坐的子飒,这暴风雨迟早是要来了。
“啊,师姐您亲自到来是有什么事?”
“你……”于道一时喉咙噎住,子飒的速度也太快了吧?她可是闻到了烤鸡的香味便御轻功飞来,怎么这一晃眼的功夫,一只烤鸡就这么被她解决了?
“恩咳,方才我去鸡舍看了看,原本是有三十只的,一数我才发现只剩下二十九只了,不知师妹有无看到那只丢失的鸡?”
“唉呀呀,莫非那只公鸡运道不好被老鹰给叼走去了?”子飒详装镇静,暗暗抹了把手掌心中的冷汗,要是被她抓包我可就惨了。
“可怜的小生灵啊,再怎么渺小它也是条生命啊,就这么被老鹰给捉走了。哦弥陀佛,善哉善哉,师姐,我这就去鸡舍帮那只公鸡去念几遍佛经,帮它照度照度,好让它来世投个人胎,忘记今生今世身为一只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公鸡。”
“且慢——”
子飒半只脚刚踏出房门,便被于道叫住。
“师姐还有何事找我?”
“师妹是如何知道这只丢失的鸡是公鸡而不是母鸡?”
“这个……”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巴掌吗?
“师姐,我是我猜着玩的。你瞧,我不是猜得挺准的吗?”
气流在于道周身快速旋转,她强硬地让自己冷静下来,
“师妹你看,这是何物?”说罢,于道从腰间取出一个锦囊展示在子飒面前。
“师姐你是从哪找到的?”子飒一把将锦囊从于道手中抢过,“真是太好了,之前去了鸡舍一趟就找不到这宝贝了,原来是被师姐捡着了啊。”拍了拍锦囊上莫须有的灰尘,子飒像是捧着宝贝一样将锦囊放回了里衣内。
“一点儿也不好,我就是在鸡舍中捡到了你的随身之物。”握紧了双拳,于道大吼,“我怎么还在锦囊旁边发现了几根那只丢失了的公鸡的羽毛?”
不等子飒狡辩,于道将一根五彩的羽毛放入子飒的手掌,“那只公鸡是所有的鸡里面最肥的那只,这羽毛也长得比一般公鸡来的长,特别是这根五彩的羽毛,就是在你的宝贝锦囊上发现的!”
“这,这……”子飒暗道不妙,这于道一发飙,别说这灵宝寺了,连这云天峰也得跟着抖三抖。
“是这只公鸡自己不好,谁叫它长得这么肥,吃得又这么多,堆积了一身的脂肪。结果胖得却连着五天,一只鸡蛋都没有下,这种吃货养着也没什么用处。”
咽了咽口水,子飒回味一番鸡肉的口感,“长得是胖啊,烤出来一层金灿灿的油,肉肥多汁,回味无穷啊!”
额——,子飒恨不得拍自己一个巴掌,她怎么就这么把偷吃鸡的事情全供出来了呢?要怪就怪那只鸡不好,谁让它烤出来这么美味?害的她又开始流口水了。
这下完了,子飒连忙调动体内的真气,将自己全身都用真气裹住,说不定等下于道一个心情不爽就直接拍她一掌,于道的内力是她所不能及的,她只有挨打的份,得提前做好防御准备。
但愿这掌能拍得轻一些,吐几口血是小事,千万不要把之前吃下去的鸡肉也给吐出来了,鸡肉还没开始消化呢。
“你们疯了吧。公鸡怎么,怎么可能会下蛋?”
突如其来的声音将房内二人吓得不轻。
“师姐你不会是念佛念得脑抽筋了吧?这世上,当然是公鸡下蛋公鸡孵蛋的。”子飒心脏一抽,不会是于道被她气得神志不清,连到底是公鸡下蛋还是母鸡下蛋都分不清了?
“刚才的话不是我问的,起初我还以为是子飒师妹所说,看来并非如此。”
“这房里只有你我二人啊!”
蓦然回首,子飒想起来呆在篮筐里的婴儿。
“对,是我。”沈玦激动万分,手舞足蹈起来。
已经半年过去了,她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当了太久太久的婴儿,声音略微显得颤抖,语句也不像从前说话那么连贯。兴奋之余,她便将内心憋着的疑问说了出来,这公鸡是不可能下蛋的啊,母鸡下蛋公鸡打鸣是铁定的事实,怎么到了子飒的口中就变成了公鸡下蛋?而且连于道方丈也这么认可了?
“你会说话了?”子飒感觉不可思议。
“这倒也是,这婴儿捡来便有两三个月的大小了,更何况这都半年过去了。”也算是情理之中了,于道点了点头。
“我终于脱离了婴儿的生活了,这辈子我,我都不要再过喝羊奶水的婴儿日子了。”沈玦激动得有些喘不过气,“话又说回来,子飒你不会疯了吧?这世间不都是母鸡下蛋公鸡打鸣的吗?”
“怎么可能?活了二十五年,我都没听说过哪个地方的母鸡能下蛋,就算是渺律国转产的鸵鸟都是公鸡下蛋的。”
不会吧?沈玦看着子飒一本正经的神情,觉得她不像是在开玩笑。但,但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这个古代的鸡种就是公鸡下蛋?
对,对,对,也许就是这么一回事。
要是能抓一只这里的公鸡回家就好了,这只公鸡一定会被高价拍走的。一想到回家,沈玦的心又沉了下来,都已经来到这个时空半年了,如果是灵魂出窍的话,她那具肉身都已经被搁置半年了,被当作是植物人倒还算好,也许还已经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我,不是个婴儿。”沈玦一字一顿地把话讲的清清楚楚,“其实子飒你见到我的第一次就知道了吧,我已经二十岁了。”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
话谈了很久,“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个婴儿了。”沈玦指了指桌上的茶杯,“说了这么久,我嘴巴都干了。”
“哦哦。”子飒连忙将茶杯递到沈玦的嘴边,“虽然我早就知道你比一般婴儿懂得都多,我还以为你是某个已经死了,然后投胎转世的时候没有喝孟公汤就变成了婴儿的人。我还以为你因为成为了婴儿,寻不到前世的家人,才会想寻死。”
唉,死了能够投胎转世,还带有前世的记忆,简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惜,她既没有死,却投了胎,转了世不说,还是投到了另外一个时空的婴儿身上,很奇妙的一件事,同时也是一件很悲惨的事。
看着沈玦“咕咚咕咚”喝着水,突然将一口水喷出,速度快得子飒还没来得及闪身,衣角便沾满了水。
“嗯,咳咳咳。”沈玦小脸涨的通红,一把扯住子飒的衣角擦嘴,“我喝水的时候你说什么笑话啊?咳咳,孟婆汤嘛孟婆汤,哪有什么孟公汤?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最起码不要在我喝水的时候逗我笑啊!”
子飒帮着沈玦拍背顺气,“我没说错啊,是孟公汤。难道两个时空的民间传说不同?相传我们这边死了的人都会去轮回殿里去面见阎罗王,阴间的人会根据你这辈子的所作所为给你判罪,多做善事的人可以喝完孟公汤直接转世,无恶不作的坏人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
“这基本是相同的。不过,我们这边的传说是说投胎转世之前喝的是孟婆汤。话说,这的确有点奇妙啊,这个时空还是公鸡下蛋,我的时空是相反的,是母鸡下蛋的。。”
沈玦托起下巴,是很微妙。这个时空也太古怪了,半年以来,她都是跟着子飒进进出出佛堂,那些上山拜佛的人也着实有些古怪。女子都长得高挑不说,有些甚至是熊腰虎背,五大三粗,沈玦每看到一个这样的女子都连连摇头,简直是颠覆她的审美观。
最可笑的是:那些女子中,符合她的审美观的一个都没有!以前看的古装武侠片中的那些大家闺秀,那种杨柳细腰盈盈不堪一握、柔情若水的女子,她一个都没瞧见过。本以为子飒是她这辈子见过最阳刚的女子,结果……
唉,那些女子一个个都如盗贼一般,面黄如沙,皮肤粗糙。
相反,这个时空的男子都很符合“小白脸”的标准,一个个走路也都是轻挪莲足,碎花小步,杨柳细腰盈盈不堪一握,一阵狂风刮过,沈玦有种他们会被飞刮跑的错觉。
颠倒龙凤。
这四个字如晴天霹雳,沈玦被雷得一楞楞的。
“那,那这个时空的猫啊,狗啊的,就是那些动物,都是由雄的生产的?”沈玦一下子组织不好语言,“我是说,只要是活着的生灵,包括人类,都是从雄性肚子里生出来的吗?”
“恩,那当然了,要是雌性能生产的话,这天都要塌下来的。”
果然,是女尊国度!
沈玦看过些许女尊文,后来觉得很多女尊小说都写得太荒谬,那里头的女子三夫四侍,左拥右抱,夸张得让她难以接受。千算万算,都没有料到她自己会穿越,还被优待地送到了一个女人的天堂——女尊国。
“子飒,于道,其实是这样的……”沈玦将二十一世纪的情况如实与眼前的僧人讲述了一番,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出于眼前二人都是和尚的身份,沈玦觉得对她们说这些并没有什么不妥。
语毕,沈玦叹了口气。
“我的师祖曾是巫烁族之人,她有观星相的本领,她对我说过每个人都有颗本命之星,若是星与星相撞,对本命之人必有所害;若是本命之星璀璨发亮,那么本命之人必能大富大贵。我虽没有她这么神通,但也将她的本领习得一二,可以算得上是半个神棍。但是——”于道顿了顿,“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却看不清你的本命之星。”
“骗人的吧?”不等沈玦开口,子飒抢话,“我可不相信你说的这种飘渺的命格。”
“天盘一水二局,主北斗第一星贪狼星,而‘释轩’此名为天盘二土一局,与你的命格不符,所以‘释轩’并不是你的本名。距今十九年前,贪狼星与破军星相撞,破军与贪狼属于一个命宫,二星虽相撞,对于本命之人都无伤害,我推测那年你应该遇到了你一生中的贵人。其后贪狼星于七年前,五年前,一年前都有些许变化,对于你,都会有所影响……”
于道后面说了些什么子飒都没有听清,十九年前,六岁时的她因家贫如洗被父母卖给京城一户商人家做家仆,去京城路上遇劫匪被一男子所救,那男子便成了她的师傅。师傅嫌她“李芳鸿”的名字粗气,让她随他姓“释”,说她命里缺土,为她取名为“轩”。
七年前,十八岁的她剑走天下,为师傅杀了他的仇人,同年,也爱上了她的师傅。
五年前,她出生的村庄被山贼霸占,等她赶到之时,父母双双逝世。
一年前,师傅遭人投毒,趁她不在之时,被人逼迫跳海。失去挚爱之人的她在武林中大开杀戒,后被内力高强的于道方丈打败。伤心之余,发誓非君不娶,若阴阳将你我二人相隔,那我剃发为僧,步入佛门。
“是真的,师姐,你说的是对的。”子飒喃呢着,“你这可不算是神棍,简直就是神。”
沈玦看着子飒被于道说中了身世,“也许是因为我的魂魄不属于这里,所以我的命格也不在这里。”
“可以这么说。”于道拍了拍沈玦的脑袋,“但这便是世间的大忌了,一个命格不属于这个时空的人却在这个时空生活着,那么,你所做的一切都不受这个时空的人、物影响,这样的人……”
“连神都阻止不了!”子飒插嘴。
“我好像没这么厉害吧,用得着说的那么神乎其神?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神什么的,沈玦可高攀不起。
“我给你们举个例子。假如我的本命之星与子飒师妹的本命之星相撞,那么几天后我必会和子飒师妹相遇,而与此同时,沈玦你遇到了急事,向子飒师妹求助,那么子飒师妹便会帮助你把事情解决。那样的话,我本注定和子飒师妹相遇的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你就这样改变了我们的命格。”
“这也算是改变命格?”沈玦不满,这种不过是小事而已。
“怎么不算?”于道若有所思,“也许,半年前的事情应该是这么发展下去:那天,我和子飒师妹在林子里捡到一个弃婴,却发现是个死婴,我们便为她超度,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而你的魂魄的到来,已经改变了这一切,你与我俩相识,又与寺中大小僧人相识,这一切,都向着我们命格之外发展,一切的一切,早在半年前就脱离了命格正轨!”
沈玦低头不语,果然,属于她的只有“死亡”。
“喂,喂,你个秃驴都吓到小孩子了。”子飒捏了一把沈玦的脸颊,“既然来都来了,就按照那句古话‘既来了,则安心’,上苍既然让你扰乱这里的局,那就一定有其用意在,你肯定与这边的世界脱离不了干系了。”
“额,是‘既来之则安之’,不会说古语就不要说,免得丢人现眼。”
“那你还想像第一天那样想寻死啊?”
“万一我以前那个身体被我爸妈烧掉了,那我又得重新附生个婴儿,这种倒霉事我可不要再遇到了,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那倒也是,你都来这里半年了,身体说不定早就腐化掉了。”
“古人就是古人,我那个时空可没有人把尸体不烧毁就直接埋地里的习惯。在我们那,人一死就要被烧掉的啊!”因为一个小小的墓地就要几万了,寸土如金。
“好吧,怎么这么可怕,死无全尸。”子飒缩了缩脖子,立马转移了话题。
“那你就当我的徒弟吧,老娘会教你武功,你不是很羡慕什么武侠小说里面的人嘛?我师傅说过了,除了五到八岁是最好的打通经脉的年纪,若是周岁的婴儿有意识的话,那时打通经脉更好。”
武痴就是武痴,成天就想着练武!
不过能够重生进入佛寺也算是这辈子和“佛”之间的缘,能够习武算是圆她心中的武侠梦,能够在这个时空生活便是她与这个国度的“缘”。
“我要拜于道方丈为师,学于道方丈的内功心法,再说了,子飒你又打不过于道方丈,说明你学艺不精。”
“谁说的啊?”子飒捶墙,“我内功的确比不上于道,但我会的武林功夫可比她多多了,混迹在江湖的时候,哪个门派出了什么秘籍的,我可都抢来了。像那个灭天门的寒冰、烈火双掌,寒玉宫的雷落剑法,上清派的上清四十二剑,各门各派的我可都会。”
“这也太杂乱了吧?”
“多学多用啊,这叫融会贯通,随机应变,而且今日来我发现灵宝寺的拳法和掌法也都是上层功夫。”
“那个,于道方丈是怎么想的?”
她才是佛寺的正主啊,只要她金口一开,她便可以安心在佛寺里住下。
“恩,那就按照子飒师妹说的办好了。”于道点了点头,“沈玦你被我们二人发现,便是与佛门有缘,如今进我门下的僧徒都是‘倾’字辈的,你的佛名为‘倾佛’,可好?”
“不错,蛮顺口的耶,谢谢方丈。”
沈玦心里乐呵呵的,以后就可以在佛寺里白吃白住了,不管是二十一世纪还是这个时空,僧人都是很受尊重的,这待遇嘛,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能在佛寺里混到老死,也许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该改口叫师傅了。”
“遵命,师傅。”
“那我呢?”子飒激动了,收个徒弟如同多了一双手脚,她以后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事。
“呃,你好像才二十五岁?只比我五岁,让我这个同龄人叫你师傅?于道师傅可是比我大了接近二十岁,算得上是我父母一辈的人,当我师傅是绰绰有余。你——,可不行。”
“我学武快二十年了,早年一个人剑走江湖,孤苦伶仃,你若是拜于道为大师傅,那便拜我为二师傅吧,算我大度,不介意这些的。”
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天天睡大觉了,这当和尚的日子还得天天早起打水,今后就把这差事交给倾佛,可以多睡上个一个时辰,人生的第一大美事啊!
子飒摸了摸眼圈,最近总是做恶梦,睡的时间又少,还落枕了脊椎疼,得把倾佛这个徒弟教好了,还可以享受下徒弟为我端水敲背的日子。
“好哇。”沈玦觉得多个师傅便多个靠山,她便爽快地答应了。
却不知,她今后充当早起打水小徒的事是早已被人算计好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