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轻轻拍了几下手掌,一个人倏然从大树后面转了出来。江松不免吃了一惊,这人显然一直隐身在树后,但想来是有一副轻捷矫健的好身手,以至于自己竟然没有丝毫察觉。
眼前出现的这人是个黑瘦的少年,面容显得颇为怪异,一头淡黄色的卷发,暴睛凸目,鼻孔上翻,一对大耳朵十分醒目。江松倒还认得这人,乃是何为的表弟姚金柱,小名唤作狗儿。姚金柱的母亲便是何为的姨母,原本嫁与一个西域胡商做妾室,怀胎八个月的时候,胡商染上了时疫,一病身亡,胡商的大儿子是个贪狠吝啬的人物,等到老爹刚一咽气,便将老爹的所有侍妾都赶出了家门,独霸了全部的家产,也没跟任何人打招呼,整顿好家什连夜启程回西域去了。姚金柱的母亲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投奔到姐姐家里,生下姚金柱之后,一直心情郁结,不久便去世了,姚金柱便随了母姓,在何为家中长大。
何为用羽扇点了点姚金柱道:“这是我表弟狗儿,兄长应该早已见过了,兄长可不要小看我这个兄弟,他虽然其貌不扬,但却是些特异的本领。你也知道我家祖上热衷于收藏图书典籍,曾有千万藏书,后来虽因为这些书籍招惹了祸事,几代人的珍藏大多都损毁流失,但我手中还是留下了一点儿存货的,其中有一部《先天六识功》的残卷,据说可以辅助武者开发六识潜能,在未踏入先天境界之前便能先一步体会到先天武者六识敏锐,彻察天地的妙处。我们家的人也都练过,可惜谁也没练出个什么名堂来,偏偏是狗儿一经修炼便有成效,顺利的强化了耳识与鼻识,虽然没有洞彻天地玄妙那般夸张的效果,但方圆半里之内,大小动静,却是逃不过狗儿的耳目。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兄长要化解今日的危难,还需要狗儿出力,为兄长四处奔走,打探消息。”
江松听了,连忙向姚金柱施了一礼,道:“有劳金柱兄弟了,若今日江某能够得脱大难,必不忘金柱兄弟相助的义气。”
姚金柱连忙还礼:“江大哥是表哥的兄长,自然也便是在下的兄长,大哥但有所托,小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何为将姚金柱招呼到身边切近,问道:“我知道你素来跟石三郎有些交情,可知道他今日在哪里闲逛?”
姚金柱答道:“他无家无口的,平日里也没有什么别的消遣,十有八九就是在‘三大碗’跟同他一般的自由斗士喝酒赌钱。”
何为点点头,告诉姚金柱:“待会儿我与江兄便要去会一会这位石三郎,你这就赶去城北角斗场,替我打听一个人的消息,如此这般这般,快些去吧。”
姚金柱得了何为的吩咐,不敢耽搁,当即向何为与江松告辞,撒开腿往城北去了。
何为收拾了棋盘、棋子,轻摇着那柄掉了毛的破羽扇,起身就走,江松连忙将他一把拉住,“兄弟,咱们这是要到哪去呀?你先说清楚,让我心里好有个底。”
何为笑着问道:“兄长以为,若是亲自下场与小侯爷手下的斗士相搏,能有几分胜算?”
江松苦着脸道:“半分胜算也没有,不然我干嘛来找你帮忙。”
何为一摊手道:“小弟可谓是双手仅有缚鸡之力,比鸡大一点的鸭鹅便对付不了了,兄长战胜不了的敌人,小弟就更是没辙了,兄长要是想找小弟帮忙打架,那可是找错了人。兄长需要的是一把刀,一把出刀便见血,刀过不留头的宝刀利器。强者生,弱者死,这是角斗场上的铁律,兄长能不能在这场强弱悬殊的决斗中觅得一线生机,就要看小弟能不能为兄长借来这把刀了。”
酒馆破败的门脸前挑着一面颜色十分不吉利的白色布幡,正中用红漆涂了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三大碗”,斜下角还画了一只酒葫芦,看起来仿佛是小孩的涂鸦。这酒馆的老板人称独臂老崔,早先做过几年自由斗士,后来在角斗场上丢了一条胳膊,便隐退下来,用积蓄的钱财开了这么一家酒馆,他人缘不错,酒馆开张后多有做斗士的同行来给他捧场,使这里变成了自由斗士们常来聚集的所在,若有自由斗士要出场决斗,往往要在这里饮尽三大碗酒,以壮行色,久而久之,竟然成了斗士间的一种传统。
何为引着江松走了进去,四下扫视了一圈,酒店门脸不大,里面却十分宽敞,稀稀落落摆放了十几副桌椅,客人不多,七八个袒胸露腹、身材雄健、目露凶光的汉子正三三两两聚在一处喝酒聊天。何为看见了自己想找的人,却并不上前搭话,而是拉着江松捡了副没人的座位坐下,点了四个菜、一壶酒,与江松推杯换盏起来。
江松心中难免有些焦躁,但他知道何为一举一动必有深意,便不开口催促,后面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吃饱了,攒足力气备战,倒也是正理。等两个人将桌上的饭菜吃了个七七八八,何为从腰间抽出了羽扇,一边扇风,一边挑起了话头:“兄长待会儿若是没有别的什么消遣,不如随小弟一道去城北的角斗场,午后有三场决斗,都是不可不看的大热闹。头一场是团战,八百战兵分为两组,一组扮成东荒的妖蛮军,一组扮作我大宋的边军,重演我朝建国初年的三关血战;第二场是角斗场中著名的勇士‘鹰击长空’韩振羽,对天命神教的逆贼阴风怪叟陈默洋。韩振羽已经做了将近五年的斗士,依照宋律,斗士出阵一百零八次而不死,便算是洗清了所有罪责,可以恢复自由之身,今天正是他第一百零八次下场决斗,可惜对手却是陈默洋,这个阴风老怪是天命神教的十方令使之一,已经有了半步先天的修为,前些时天命神教预谋在常州起事,事前却走漏了消息,朝廷派了大军清剿,据说领军的高手乃是我朝镇国仙师,有道圣之称的林金羽,这个阴风老怪便是林仙师的亲手擒下的……”
江松心中苦笑,自己眼看性命不保,哪还有闲心看别人的热闹。何为见江松兴致缺缺,故意提高了嗓音调笑道:“兄长莫非是不敢看到角斗场中流血厮杀的场面吗?兄长平日里常跟我说自己如何如何喜爱武艺,钦敬勇士,原来只不过是叶公好龙罢了。”
江松听何为这般说,忍不住出言辩驳:“贤弟误会了,我不去角斗场看人厮斗,不是不敢,只是不喜。下场决斗的,哪个能为自己的命运做主,都是为人驱使,被逼无奈才拿自己的性命去博一条生路,台上的看客只当是一场刺激的游戏,他们看得倒是爽快,却不知场下的人在实实在在的流血玩儿命。父母给予的身躯,十几年辛苦练就的武艺,不曾用来博取功名,荣耀家门,却成了用来博人一笑的道具,想想怎不觉得凄凉,那角斗场中岂该是勇士真正的埋骨之所。”
“兄长所说也不尽然,斗士之中也有一般不拿自己性命当回事的亡命之徒,他们本是自由之身,却为了钱财,甘愿与人搏命,所谓‘富贵险中求’,他们固然是拼上了自家的性命,但往往也能够获取高额的回报,兄长倒不必为他们可惜。”
江松摇了摇头道:“为财货轻陷己身固然不可取,但这般自由斗士都有一身不俗的武艺,却不肯轻易被权贵豪门招揽,做那为虎作伥的鹰犬爪牙,也不愿加盟**,做那恃强凌弱的市井恶霸。只是拿自家性命做本钱,做一门刀头舔血的营生,这口饭虽不容易,却吃得堂堂正正,仅凭这一点,这般自由斗士身上便能看得出好汉的成色。”
“说得好!”却见一位少年斗士在桌面上用力拍了一记,接着“腾”的站起身,手中托着一碗酒来到江松与何为这一桌。
“在达官贵人眼中,斗士的命贱不值钱,难为公子能高看俺们这些刀口上混饭吃的莽汉一眼,在下石敢,敬公子一杯。”
江松将眼前的少年斗士细细打量了一番,只见此人中等身材,并不显得十分雄壮,但却体格匀称健美,肌肉中充满爆炸力,好似一头轻捷剽悍的野豹,身上罩了一件无袖的白布衫,露出两铁镌似的胳膊。这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剑眉虎目,相貌英武。江松端详了一阵,心中暗想:“石敢,何为贤弟要找的石三郎莫非就是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