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着眼前的大楼,还真是气派。EA,算是D城人的骄傲吧,这就是总部,看上去还真是非比寻常,出门前的雄赳赳气昂昂来到这里就所剩无几了,钟韶真的像小颖说的那样可怕?
回国已经两周多了,爸妈并没有催我去找工作,可是自己心里总是明白的,要尽快适应在中国的一切。林清远本打算帮我,被我拒绝了,六年的异乡生活已将让我不再依靠某一个人而活。
清远拿我没辙,说,齐翎,你就是太倔。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除了找工作,还是找工作,在多种因素下,终于在一所杂志社安定下来,成了那里的一个小记者。忘了说,在大学我是学的传媒,多年未碰这些,有时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了,所以我严重怀疑美女上司莫柔的选择,好歹该杂志在D市也上杂志销量榜上的佼佼者啊,在众多面试者海选过程中,非选我这菜鸟级别都够不上的,是看中我在国外多年的经验?其中不少吧。本姑娘的美貌,傲人身材?杂志社里好歹也有“四朵花”,现在,算上本姑娘,就”五朵花“了。综合这些,我就只好认为是我出门前看了黄历。
在三天前,我成功的接到了我在杂志社的第一个任务,采访EA的总裁。本来这轮不上我这新出炉的小小小记者,可原本采访的记者老林临时有事,我就被拉出去充包,原本我还是很感谢各位给了我一个机会。之后一次上洗手间出来被同事兼死党小颖,一个可爱率真的北方女孩,拽回到洗手间里,小颖神秘兮兮地看了看四周,活像一小贼,确定没人之后,她才说道:“Silverdew,我本来不想说的。”
Silverdew,是我的英文名,是林泽取得,当时在国外,用一个中文名感觉很怪,公司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法国人,叫来叫去也只有些外国名,很不适应。
林泽看出了我的为难,“取个英文名吧。”
我对这些洋文,还真没研究,不要说我俗,家里爷爷辈的人都是经历了战争,对外总是有或多或少的抵触,弄不好也就成了崇洋媚外。真不知道爸爸当年是冒着多大的风险把我送到国外的,他就不担心我会找一洋女婿回去,气坏老爷子。
还真不知道自己改叫什么,不想叫Nancy,Anne等俗名,便回道,“要不,你起个?”
当时,他看着我,眼里探究着,我发现他的眼睛和林清远很像,那种望人一眼就能将人吸引住。意识到自己失态,忙将眼光收回,故作姿态地将眼神瞟了瞟其他的地方。
“要不叫Silverdew,银露珠,宁静如月,莹美纯洁。”我是该佩服他的博学多才,可却感觉自己的脸上像被人打了一巴掌,‘纯洁’呵,我还纯洁吗?真可笑。那时,林泽不知道我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了。
后来,不知道谁在公司传了我的名字,Silverdew就正式成了我的名字。林泽从不叫我Silverdew,他像林清远一样叫我小七。
Silverdew开始就像是一个魔咒,时不时提醒我,心中有道疤,久了之后,痛得麻木了,任人戳也不会疼。后来,我就学会了坦然,坦然面对一切,不管幸与不幸,这算不算一种恩赐。也是Silverdew这个名字,时时提醒我,我还有个儿子,叫瓜瓜。
“Silverdew?”小颖见我出神,担忧地叫我,“你有听见我说话吗?”
别人讲话时走神是件不礼貌的事,当被人看穿,更是一件尴尬的事。我不大好意思,撸了撸前额上的头发,“对不起,刚走神了。”
小颖并不生气,或许她已经习惯我在不知不觉中走神了。“EA的总裁,钟韶。是个难缠的主儿。”
我知道钟韶是谁,却不认识,但EA的大名,即使在国外也是耳熟能详的,由房地产业起步,然后延伸到各个领域,这些年来更是发展迅猛,在国外就能随处买到各类产品。让我这个华人在外着实骄傲了一把。钟韶,是总裁吗?这些年来也未在杂志电视里看见过他,大概是个低调的有钱人,这年头,有钱人低调还真是少见。
后来我才知道,钟韶不喜欢受采访,尤其是像电视上综艺节目节目那样,被人抓这问长问短。所以他从不上电视,连接受采访后的杂志报刊,也吝惜拍张照片。
随口问道,“怎么难缠了。”打量了一下镜中的自己,坏笑道,“莫不是缠着美人不放?”没办法,自己是活脱脱的美人,也就自恋了一把。
只见小颖瘪瘪嘴,已经见怪不怪,面前的女人也就只在其他同事眼里是为端庄文静的女子,在她面前就是整整一‘俗女’,恶俗,自恋。真奇怪她的演技怎么没拿奥斯卡。不以为然地说:“若是这样就好了,瞧见陶美人了没有,上次做一专访,还硬生生被鈡总裁问得说不出话来,别提有多糗。”怎么听着好像是‘被访问’了?陶美人是杂志社的“五朵花”之一,就阵亡了?感情这里也欺生。
在法国的六年可不是白混的,在商场上什么样难缠的主儿没遇见。我还是放得很开的,故作无辜地问,“莫贵人的旨意是否可以违背?”
当见一个比自己还要强大的人时,林泽告诉我,绝对不能输了气势。埋头理了理身上的衣物,在掏出包里的镜子照了照,行,发型没乱。然后尽可能摆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Stop!我是去工作的,怎么弄得自己像是去相亲的。
钟韶从8楼往下看。早就看见了在大门前已经踟蹰了两个小时的齐翎,不想见到自己吗?剑眉微蹙,从没这样期待见一个人。那晚知道会是她来采访他,晚上在床上彻夜难眠,第二天顶着一个大大的黑眼圈上班,周围人诡异地看着他。知道她要来,特意推了所有的行程,早早地等她。
她呢?犹疑不决,以前她总是这样说他,现在她不也这样吗?以前以前,又是以前,钟韶苦笑,我们之间只剩以前了。
“总裁,”陈舒推门而进,看见钟韶在窗前,在阳光斜斜的照耀下,好似迎上了层光晕,明明很高大的背影,看上去却很孤寂,孤寂,陈舒不懂自己怎么会见这个词用在自己的老板身上。意识到自己失态,“齐小姐到了。”
在阳光之下的身子一僵,很快回过神来,转身走到沙发边坐下。
我在走廊上,踩在毛茸茸的地毯上面,心中莫名的压抑,顺着望去,廊顶被高级玻璃覆盖着,增添了不少视觉效果。
这时,陈秘书出来,对我客气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见到沙发上的丰峻男子,片刻讶然,是他,那日在机场看见的男子。六年的工作经验,我可以很快收敛好自己的情绪,随即伸出手,说道:“钟先生,你好!”
她陌生地和他打招呼,钟韶觉得可笑,她还是喜欢演戏,那就奉陪到底,起身,握上她的手,感觉到纤长的无名指上没有那枚戒指,心中有些庆幸,她没结婚?“齐翎。”
我看着眼前的男子,在把目光移到被他握住的上手,脸像火烧一样,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握这么久,也不会抵触。现在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可以清楚地听见心跳声,不知是我的,还是他的。
好久之后,我结结巴巴地说道:“钟先生,我们可以开始了。”用力将手抽回来,拿出包里的录音盘,放到桌上。
她硬生生地将手收回去,失落地看着在空着的手,仿佛还能感觉到手指上还有她的体温,磁性的声音说道:“齐翎,我后悔了。”钟韶,承认吧,你还是放不下,七年,他们之间相隔了七年,谁也不知道彼此这七年来是怎么过的。同样,七年了,他还是放不下,只有他自己知道在这七年的日日夜夜,多少午夜梦回里,有多想面前的女子,却连她的一颦一笑都抓不住,跟着的就是巨大的孤寂,像漩涡将她紧紧围绕。
虫子说,世界上不止一个齐翎。可是再多的,也不是她。
他曾经以为,时间,可以磨平恨意,也可覆灭爱情。再见到齐翎时,他就知道了,爱情,也像一杯酒,时间越久就会越加浓烈。
还记得那天在MoonBar,两个几乎不该有任何交集的人,竟会坐下来一起喝酒。
不知喝了第几杯之后,她微醉地看着他,她有一双很漂亮的丹凤眼,喝酒之后带着些妩媚。“钟韶,钟韶。”她叫着他的名字,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也是天籁之声里灵动的音符。
手疾眼快地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喝醉的她愣是往他怀里蹭了蹭,像只懒散的猫。很纤细的腰肢,说不出的柔软,散发出少女的体香。钟韶不是没经历过情事,若是怀里齐翎再动,还真保不准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齐翎花了很大的力气站起来,看着眼前的钟韶,在霓虹灯的照射下,脸红红的,拉住他的衣领,拽到自己的面前,然后抚摸上他的脸颊,“钟韶,你喝多了?”说完倒在他的肩膀上。
周围的人暧昧地看着吧台边上的男女。
钟韶欲哭无泪,默默地接受周围人暧昧的眼光。
真是古人说的“软玉在握”,钟韶想自己是真的喝醉了,什么时候变得文绉绉的,或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再看看怀里的人,喝醉了还不忘打趣他。
面前的男子在出神,像沉浸在往事里,温柔的神色就像一泓甘冽的清泉,直直的滴入心底。是在想最爱的人吗?这样出色的男子,被爱的那人一定很幸福。
看来今天是不能做采访,也只有改日再约,我不是强人所难之人,便起身告辞,“钟先生,若是你有事,我就先走了。”
低沉的男声响起,“齐翎,我们重新开始吧。”
已经放在门把上的手收回来,转身问道:“我们认识吗?”心,空洞得生疼。
“我们,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