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久违的中国,和广大的海外归人一样,面对机场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匆匆而过的身影,很陌生,却有莫名的亲切。
想到几个月前,自己递上辞职信时,上司林泽一副不解的样子,问,中国很好吗,值得你放弃这更好的工作,小七啊,你知道吗?再过比不了多久,你就会被升为经理了。在这个诺大的企业里,一个华人在那里生存实属不易,林泽和她是这里仅有的两个华人,他懂她,这不长不短的六年,他帮助自己不少,周围的人也由最开始的蔑视转成佩服,这其中的艰辛,冷暖自知。
看着面前这个亦师亦友的男人,笑着回道,离开了六年,想回去看看。我知道自己是真的想回去,在这六年里,我只会去过一次,是三年前。可在那座城市,总是觉得很伤,我不知道我是不是遗失了什么,心里始终是空落落的,那东西一定很重要。这些年一直在逃避,却怎么有逃不了心中的空洞。当然,瓜瓜也是回去的理由。
“小七”悦耳的男声伴着周围吵杂的声传到我耳朵里,是三年未见林清远,林泽的堂弟,也是我所谓的青梅竹马吧,我可以碰见林泽,也是托他之福。远远地,就看见他,随意地穿着,白色的t-shirt,卡其色的休闲短裤和白色的运动鞋,三年未见,他似乎成熟了不少,带点男生的阳光,有沾上了男人的性感,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从他进机场开始,就吸引了不少目光,他总是那种在任何地方都掩不掉他的芳华,用花子的话说,就是祸水,十足的祸水。
见到我,痞痞地抛过来一个媚眼,我好像能听见周围人心碎的声音。我早已经见怪不怪,却还是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林清远似乎很不满,嚷道:“齐翎,我好歹也是帅哥一枚,只收媚眼,拒收白眼。”
对林清远,我永远不会客气,回道:“那你该去找花子后援团。”花子喜欢林清远,追得紧,在我们这群人中是众所周知的,遇上林清远不依不挠的时候就拿出来打趣,保管他能闭上他机关枪一样的嘴。
林清远一下就焉儿了,老半天才说道:“齐翎,你总是这样……”有些委屈。
当然这时我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是瓜瓜,这么久我才注意到林清远旁边六七岁大的小男孩,怯生生的站在林清远旁边,大眼睛眨巴眨巴地打量着我。
世界上有我这样不负责任的妈妈吗?我想是没有的。瓜瓜已经快到我腰际了,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跟在外婆后面要糖的孩子。
蹲下身子,摸了摸他的脸,“瓜瓜。”他害怕地往林清远身后躲,双手抱住林清远修长的腿,然后在探出小脑袋看我,好像我是动画片的狼外婆,会吃掉他。瓜瓜陌生的眼神刺疼了我,眼角生疼,泪水便生生挤在眼眶。
林清远拍了怕我的肩膀,“小七,他只是认生,会好的。”我不说话,又有什么资格说,以前我一直认为是瓜瓜的爸爸毁了我的人生,所以看见瓜瓜,总是觉得很矛盾,不爱他,但他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儿子…..
林清远一手挽着我的肩膀,一手牵着瓜瓜,在别人眼里,我们就像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林清远对我的心意,我不是不知道,可对他却隐隐有些抵触,总觉我们不合适。我想大概是因为花子。
好英俊好有形的男人,不同于林清远的阳光健朗,墨黑色的头发搭在前额,掩住了魅惑的眼眸,高挺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遮住了眼底深处的桀骜无情,专横。平添了一些书卷气息。一身灰白色的HugoBoss西装外套,勾勒出修长的身形,见多了美男,还真没见过这样的极品。女人嘛,总是抵不住美丽的诱惑,特别是美男的诱惑,好吧,我承认我被迷住了。在HB工作了六年,摸爬打滚,我可以很肯定这个男人绝不简单,应该说是‘狠’不简单。回头在看那男人时,身影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人群里,相信我们也不会有机会再见了,哎,又少了一帅哥可以欣赏。
回到家时,已经到了正午,初秋的D城,正午的太阳很是和煦,刮来的风也带上了些凉意。林清远正在叫司机给我搬行李,我则在一边看着他。他似乎很担心地看着我,我知道是怕我会胡思乱想,还介意瓜瓜的事。我回给他一个笑容,随后跨进院子,几年不见的槐树已经粗了不少,这是瓜瓜出生的时候我种上的,现在树叶已经掉了,很多已经腐烂在泥土里,散发出很淡的腐蚀气息。
“这树长大了不少,我的瓜瓜都已经六岁了,过得可真快。”抚摸着树干,树皮粗糙搁得手心生疼。
“小七,瓜瓜还小,别介意,你比我们在意瓜瓜,我们都看在眼里。”瓜瓜从来没有叫过我妈妈,就算有事找我,也是叫阿姨,爸妈纠正过,他总是记不住,后来反倒是我习惯了。
每次他们这样对我说的时候,我自己都很怀疑,却还是说一句,“会吗?”然后,沉默。
“小翎,吃饭了。”说话的是妈妈,只有她和爸爸会叫“小翎”,其他人一直叫的便是“小七”。几年未见,几年发梢间已经出现了白发。看得我心酸,将头转到一边去。爸爸在妈妈后面,一言不发。爸爸总是一副严肃的表情,对我和妈妈就像是对他的学术问题。从小我就怕他,家教甚严,我一直都是一个乖乖女,除开瓜瓜的事,几乎没做过件出格的事。
我还记得,当年车祸醒过来,妈妈在床边哭红了双眼,爸爸在走廊里吧嗒吧嗒地抽烟,一地的烟头,那也是我见过爸爸抽的最厉害的一次。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怀孕了,而孩子的爸爸就像是我心里的一个洞,很空很空。妈妈告诉我,在一天夜里,我外出……我很怀疑这很狗血的剧情,发生在了我身上,并没有忽略了妈妈可以避开的眼神。医生找爸妈谈了很久的话,回来的时候,爸妈沉默了很久,而后爸爸说道:“小翎,把孩子生下来吧。”为强奸自己的男人生孩子,当时的我就像听见了一个可笑的笑话。后来,面对瓜瓜,总能想到那个男人在我身上加的屈辱。
爸妈还站在那里,我离开了六年,我是一个不称职的妈妈,还是一个不称职的女儿,虽然一直知道他们隐瞒了什么,以前我会任性地认为这是他们的自私,可当自己也是妈妈之后就明白了他们的苦,孩子身上的痛,在父母身上总是加倍的。我是真的很想他们,特别是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的时候。
我再也忍不住了,扑到他们怀里,“爸爸妈妈,我很想你们,很想很想。”
妈妈柔顺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发,哽咽,“孩子,这些年可苦了你了。”爸爸拍着我的肩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瓜瓜睡得很熟,长长的睫毛在娇嫩的肌肤上面映出暗暗的剪影,眉头微微蹙起,嘴角向上嘟着,“妈妈,要抱抱。”软软的声音听得心都软了,抱上他娇小的身子,在额角亲了亲。瓜瓜好像有感应一样,没有防备的往我怀里挤了挤。
小心地关上房门,就见到了在大厅里爸妈,他们等了很久,爸爸面前的茶水已经冷了,他一向爱喝热茶。坐到沙发上,“您们有话要对我说?”
“准备什么时候走”爸爸迟疑地问。妈妈也一副担忧的样子望着我。
“我辞职了,所以不走了。”
听见这话,他们似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怀疑我说的是真是假。
笑着说道:“瓜瓜需要妈妈,我也需要爸妈。”
这是多少次了,钟韶起身,从壁橱里拿出酒杯,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慢慢地品着,眼神里尽是狠戾,齐翎,这些年你倒是过得不错。你还是和林清远在一起了。以前的钟韶给不了你太多,现在呢?
七年了,和她有七年没见了,整整七年。
在机场,他又见到了她。她变得比以前瘦了很多,以前任性而为去剪的短发现在变成了及腰的卷发,像细滑的水草散在背上。红色的呢大衣配上棕色的靴子,说不出的魅惑动人,端庄娴雅。林清远还真是能干,可以把那个乖张的她变成这样,自己倒是佩服的。他看着她,不得不思考她这七年来是怎么过的,岁月好像磨平了她所有的菱角。她似乎也看见他了,很是陌生的惊艳,就像第一次见到他,瞬间便已波澜不惊。就像是人群中的惊鸿一瞥,从未想过有任何交集,想到这儿,钟韶一阵心烦。狠狠地灌了一杯白兰地,热烈的酒精在喉咙里火辣辣的。
那双俪影越来越近。林清远一手挽着她的肩膀,一手牵着一个小不点,养眼的一家人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在他看来很碍眼。
就到他面前了,随后擦肩而过。这听见林清远低沉的声音问道:“累不累……”她没有回答,大概是幸福地说不出话了吧。
原来,这些年在意的就只有他一个人。
钟韶和齐翎是这辈子的冤家,齐翎是这样说的。冤冤相报不会了的冤家。
钟韶第一次见到齐翎,绝对是意外。
钟韶是D市有名的混混,小小年纪,天不怕地不怕,三天两头进局里,放出来后又屡教不改。警局里的人大概都认识他了,也见怪不怪。没人知道他的身世,只知道他妈妈是某个富豪的二奶…….
今天,钟韶又一次从警局里出来,两三个要好的混混为了帮他洗去一身的晦气,决定去附近的MoonBar庆祝。刚跨进门钟韶就迎来了一双女式高跟鞋,幸好手快,被稳稳地接住了。只见扔鞋的女孩子对着旁边一位已经吓傻的女孩子喊道:“花子,快走!”说完,连鞋也忘记拿,赤着一只脚就和那个叫花子的女孩子跑了。
紧紧地拽着手里的高跟鞋,钟韶想到了灰姑娘的水晶鞋。可是,他不是王子。
那之后他去过MoonBar几次,再没遇见那个女孩子,他不是一个长情的人,很快有了新的女朋友。
也是那之后不久,他又碰见了她。
手下的兄弟泡妞泡到D大去了,D大是这座城市最著名的大学,学生们都是天子骄子。混混和天子骄子真是云泥之别,一向自负的钟韶也不得不承认。
不知道怎么安慰兄弟,“兄弟,放弃吧。”还是残忍地说出这句话。
虫子看着自己一向敬重的老大,摇摇头,“我只是想见她一面。然后就走。”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有同情,有蔑视,有看好戏的。
“还真是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啊。”众人回头,见到了一个娇俏的女孩子,钟韶记得她好像叫花子。身后跟着正是那天丢他鞋的女孩子。像女王一般走出来,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低低地说道:“很好看吗?”眼神扫了一眼,周围的人群就自觉散开。
那天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幻觉吗?
花子看了看蹲在地上的虫子,有些同情,“小七,他和七月真可怜,我们帮帮他们吧。”
“这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类。”她冷冷地说,有些事不关己。
“伯父不是校董吗?七月妈妈不是也最喜欢你了嘛。”
“花子,校董不是上帝,再说这事是七月家里的事。我们不便掺和。”
钟韶受不了自己兄弟那燃起来的希望被齐翎无情的熄灭。“收起你们有钱人的那套假仁假义,”说完,拉着虫子就走了,留给她们一个华丽丽的背影。
齐翎给钟韶的印象不好了,他觉得自己是有眼无珠,那晚的女孩一定是他的幻觉,天下的有钱人还不是一样的嘴脸。
直到那一天,一个叫七月的女孩子找他。
“钟韶哥哥,小七姐姐让我来找你。“女子甜甜的声音说道。”找我?”
“小七姐姐说,你会帮我们的,”七月低着头,目光到处扫了一眼,“虫子,在哪里,我很想他。”
“七月,我帮不了你们,人与人之间从来不是平等的,你们是天之骄女,而我们……”看着七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钟韶还真觉自己残忍,咬牙道:“你们,不合适。”
七月哭着离开了。虫子也走了,说:“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再回来。”
在MoonBar,钟韶又遇见了齐翎。她没有像白天那样端庄文静,穿着过膝的超短裤,配上贴满亮片的吊带装,露出大片雪肌。海蓝色的耳环在闪烁的聚光灯下一闪一闪,烟熏妆将眼神勾勒得更加迷离。见他来了,给了一个颠媚众生的微笑,“你来了。”
钟韶皱了皱眉,刚进来,就见她四周有不少不怀好意的男人,看见她时,明明是妖娆的装束,却透着致命的纯,一下子将他击得体无完肤,大概就这样栽在她手里了。“好女孩不该这样的。”
她要了一杯酒,不理他,独自饮着。
见她不理自己,也不生气,“白天那样不也挺好的嘛。”
喝下一杯酒,“有时候,我觉得黑夜更适合我。”孤寂的眼神,像是他见过的,最美的星辰,黯淡了周围的一切,就像全世界只有他们。
一杯白兰地已经喝完,钟韶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一切,楼底下来往的车辆,路灯。原来自己还是在意。听见敲门声,收回思绪,“进来。”
“总裁,江小姐是明天下午三点的飞机,老爷说……”
“江小姐?老爷?”钟韶不耐地说道,“本少爷没那么好的闲情,明天有什么安排?”
就知道今天总裁还是会拒绝,陈舒可以想到老爷知道后吹胡子瞪眼的样子了,拿出一叠资料,“总裁,这是明天的采访资料。”接着又补充道,“这次采访您的记者,刚从法国回来,所以……”还是祝愿那个女孩子好运吧。
钟韶头也不抬的问道:“叫什么名字。”
“齐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