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府里三女一男,却是只有刘夏算半个文盲,所以隔天起来遇到严氏教小玲绮写字儿的时候,他便厚着脸皮陪读了。靠着连蒙带猜竟也识得大半,只是写起来便有些困难了,上次握毛笔的时候还是小学某日跟着爷爷去了老年书法班,而坑爹的是那书法班教的竟是狂草……
小玲绮很纠结,一方面她很骄傲自己也有机会做先生,一方面又很懊恼有些生僻字自己也不认识。作为一个老师如何维持自己的威严就成了一个让她痛不欲生的难题,更何况一旁还有个半吊子的家伙总嚷着喊:“啊!啊!啊!这个字我见过!我见过!叫什么来的……”
石墨纸张在这汉末也是少有的奢侈品,好在狼毫在这塞外却是最为常见的东西。
花园里的小亭中有着一方石桌,周遭数个石凳。石桌表面光洁清亮,便被刘夏用来做练字的稿纸了,手中一杆上好的狼毫笔沾了水儿,石案上一撇一捺也是小有模样。一旁的吕玲绮趴在石桌上,写的小心谨慎,字迹稚嫩之中隐隐透着干练。石桌的某个角落歪歪扭扭画着的一只丑猫,已经半干了,一支毛笔斜插在花园的荒草丛中。胡桃却是挽起了袖子玩起了水,她傻笑着把抓起一把水向着认真练字的二人扔了过去,当然最后只有几点飞洒在了二人的发间和脖颈之上,让人在这夏日里感到一丝清凉。偶有几个水点飞溅到石案上,小玲绮便鼓了腮帮子,一副气哄哄的样子瞪一眼胡桃,胡桃便得意的叉腰大笑起来。
严氏很欣慰,这家里终于多了个像样的文人了,虽然这孩子还认不全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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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夏看来识文断字只是为了方便生活,所以起初学的甚是用心,不过三日便通读了汉末识文的启蒙读物《急就篇》。而后大体翻了儒家的部分作品,尤其是《论语》一书,将文字与记忆一一对应,发现已是没有太大的阅读障碍后便舍了书本一心练字了。严氏曾向刘夏表示若是书读的好了,夫君在义父身边支应一声,再请熟识的大儒点上几句,举孝廉谋个文职也不是太大问题的。只不过刘夏对这接下来的乱世再清楚不过了,所以临阵磨枪的精力也断是不能用在读书上的。严氏虽然嘴上不满,却也是因为性子软,只有无奈摇头由着他了。
这日刘夏练着字,忽的心中一阵烦躁,便一把甩了毛笔丢进了荒草从中。在胡桃和小玲绮错愕的注视下,他略生硬的挤出了一个笑容。胡桃愣了不过一瞬,便吵闹着张牙舞爪地扑向了小玲绮,小玲绮咯咯咯的笑着躲闪开来。
看到两人并没有太在意自己的异常表现,刘夏收起有些僵的笑容。来到练武场的兵器架,刘夏有些痴迷的向着一杆长枪伸出手来,指肚在白蜡木上划过,微凉,血却有些燃了,男儿当世谁没有个将军的梦……
“枪是用来握的,你这样的行为根本就是在玷污它!”
刘夏似是触电般收了手,身后的声音低沉而刻板,转身看去,一个身着将甲的中年糙男正负手看着他,表情有些不愉。想必这位就是严氏口中的阿顺了,若是猜得不错也是那个“陷阵之志,有死无生”的高顺罢。
若是用一个词来形容高顺给人的感觉,那一定是“认真”二字。从长相到气质都是那般认真,认真到你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生活状态一定是刻板无味的。他会很认真的去做每一件事,认真的练兵,认真的作息,乃至喜怒哀乐每个表情都是认真的。这样的人会让许多人讨厌,因为这样活着的家伙是那样的让人容易反省自我,在他面前追求生活的情趣似乎成了一种罪责。刘夏是个宅男,所以他也不喜欢这样生活态度,总觉得那样太累,可是对于认真的生活着的人们却是打心眼里佩服和喜欢的。
这些想法不过一闪而逝,刘夏顿了顿,很是认真的行了个抱拳礼道:“倒是在下孟浪了。在下刘夏,刘子幸。”
却不想高顺面色又黑了几分,脸上的不愉更甚,但依然认真回了一礼道:“在下高顺,无字。”
刘夏心道,我又哪儿得罪你了?!你这是什么表情啊!
一时间二人有些尴尬,各自揣摩着对方心中所思。
“刘夏,今个城北有胡商卖石榴苗呐……阿顺?!”刘夏完全能感受到严氏声音里的惊喜。
听到严氏的声音,二人都暗自松了口气。
高顺转过身去,极为恭谨的弯腰行礼道:“见过嫂嫂。”
严氏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道:“你这孩子回自个家还这么客套。”
然后抬头看着刘夏还抱着拳在那儿傻站着,严氏脸色也是微变,心道这傻小子不懂装个甚呐!
“高叔!”
小玲绮猛地从假山后面窜了出来,看到了高顺便是一顿,惊喜的叫了一声。这一顿便被身后追着的胡桃抱了个满怀,两个小丫头便扑在了草丛里滚做一团。不一会儿二人站了起来,小玲绮拉了胡桃来到了高顺面,高顺宠溺的把二人脑袋上挂着的草叶挑拣出来,然后一把抱了小玲绮放在自己的脖颈上。
严氏趁着这个空挡来到刘夏身边低声骂道:“你这傻小子,不懂瞎行什么礼啊!”
“啊?”
“左手抱右手乃是吉拜,你这右手抱左手那是骂人那……”
刘夏觉得自己委屈极了,想到老妈若是遇到这种情况,一定笤帚抽了自己大骂:“让你不好好学习!让你不好好学习!”可是这讲究,就算我好好学了,也没地儿教我啊……怪只能怪自己不懂装懂了。
话说刚刚高顺回礼是左抱右还是右抱左来着,想到这儿刘夏便纠结了……
……
……
糜路揉了揉有些发热的太阳穴,开口问道:“那位先生近几日都做了什么?”
身边的店小二低着头,小心翼翼的开口应道:“那位先生每日清晨便出门在城里四处溜达,先是从南市到北市,然后绕了个圈又从西市逛到东市。若是遇到门第看起来富贵的人家便敲门进去,只不过……”
“不过什么?”糜路眉头皱起,有些不耐。
“只不过他每每需要通传之时,便告诉看门的说是糜家酒楼三层下来的人,那些人便放他进去了……”
“你且下去吧……”
待小二下去之后,侧室之中一个护院打扮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低声说道:“掌柜的,那位先生……”
“他这样……反倒让我更放心。”
“需要我盯着他嘛?”
糜路眨了眨眼睛,看着将落的日头,沉默片刻之后摆了摆手示意不必。
“他既然放心带着我的人在身边,自然不会想到我会派人暗中跟着他,所以……那已没什么意义了。”
“只是……不能把宝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沉吟片刻,糜路接着说道:“让手下的掌柜们把需要走货的生意都暂时放一放吧,靠着平时积攒的财货撑上半年应该不成问题。”
“个别掌柜的表示有些困难。”
“困难?公账上不够的让他们自己拿钱来填,吃了那么多年黑食儿,也该吐出来点了。”
“另外……本家的人转回徐州的事儿也得你费点心了。”
中年护院恭谨的行了一礼道:“这自是在下分内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