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小婉是一个精灵,而且是一个精灵萝莉,今年只有十岁,精灵族不愧是以美丽著称的种族,小小年纪,木小婉已经有了绝色的容颜。
精致的五官仿佛是上天的杰作,一双似乎蕴含了清泉的大眼睛清澈透明,给人一种单纯可爱的感觉,小巧精致的鼻子仿佛是被画上去的,张开小小的樱口,就会露出一对调皮可爱的小虎牙,一对精灵特有的尖尖的小小的耳朵精致可爱,再加上仿佛牛奶一样光滑的皮肤和一头绿色的秀发,长大之后绝对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精灵族自己并没有建立国家,他们是生存在蓝月帝国的地盘。
蓝月帝国为了拉拢精灵一族的强者,直接把“迷失森林”送给了他们,作为精灵一族永远的领地,人类不得有任何的干涉。
“迷失森林”是蓝月帝国三大森林之一,和“广袤森林”、“黑暗森林”并称蓝月帝国的三大森林。
“迷失森林”和“广袤森林”一样,没人知道它有多大,就是精灵族也只是开发了一小部分作为族人的居住地,有很多危险的地方就连号称大自然宠儿的精灵都不敢进入。
精灵族的人虽然不多,那也只是相对人类的数量来说,事实上精灵族的人口有几百万,在“迷失森林”里效仿人类建立了十几座城市和一些村庄作为自己的家园。
木小婉就是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精灵小村庄里,全村也就十几户人家,几十口人,在精灵族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子。
木小婉的父母在她三岁的时候,有一天出外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之后小小的木小婉就成了一个孤儿。
幸好周围的邻居都很善良,经常送一些饭菜给木小婉,所以她的童年过的并不算很坏,最起码她没有像其他的孤儿一样饿肚子。
木小婉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小萝莉,自从她明白父亲和母亲再也不会回来,她就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只能是自己养活自己,因此小小年纪的她就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等她长到五岁的时候,已经不需要邻居送饭给她,而是用别人送给她的一些粮食自己做饭*******灵族是一个热爱大自然,喜欢和平的种族,但这并代表他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正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世界生存的不容易,所以在小精灵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教授他们战斗的本领。
精灵是以剑术和箭术闻名蓝月大陆,历史上曾经有一个精灵强者一人一剑毁灭了一座兽人的城市,从此以后精灵族的剑术天下闻名。
再加上精灵生活在森林之中,天生就有一对视力非凡的眼睛,虽然他们不喜欢肉食,但是为了防备斗气兽的骚扰,逐渐练就出非常厉害的箭术。
可以说剑术和箭术是精灵族的看家本事,是每一个精灵都必须学习的技能。
精灵虽然单纯可爱,但他们并不傻,他们也知道自己的美貌非常受人类喜欢,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经常有利欲熏心的人类来抓捕精灵,卖给那些喜欢精灵的人类。
因此,没有一技防身的精灵很少会单独走出“迷失森林”,去外面的世界,更别说小精灵了。
木小婉八岁的时候和其他小精灵一起,在村长的指导下开始修炼村里传下来的斗气秘籍《风之剑》,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本专修剑术的秘籍,可是不管什么秘籍都需要斗气做依托,没有斗气,就算再精妙的剑术都是花架子,根本伤害不了拥有斗气的武者。
上天似乎认为降给木小婉的灾难还不够,竟然让她无法修炼出斗气,看到别的小朋友在村长的指导下慢慢修炼出了斗气,木小婉既羡慕又伤心。
也许是自小没有了父母的缘故,木小婉比其他同龄人的心智更加成熟,她知道自己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的生存下去,没有武力是不行的。
木小婉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既然无法修炼斗气,就练习箭术,把箭术练好了,同样受人尊敬,无人敢惹。
可老天又给她开了一个玩笑,木小婉同样不适合箭术,因为小时候生过一场病的缘故,她的眼睛看一百米之外的东西就有些模糊,两百米之外的东西根本就开不清楚,这对一个射手来说是致命的。而且没有斗气做基础,她射出的箭既达不到超远的距离,杀伤力也不大。
村里人并没有因为木小婉无法修炼就歧视她,照样对她很好,和她同龄的小精灵也没有因为她无法修炼出斗气就排挤她,所有人都对她很好。
但是生性敏感的木小婉还是感觉自己似乎和其他精灵有了隔阂,这种感觉非常不舒服,让她有一种想要离开这里的冲动。
于是在一个黎明的早上,木小婉准备了一些东西,悄悄离开了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走出了转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木小婉这个从来没有离开过“迷失森林”的小萝莉竟然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走了出来,期间连一点危险都没有遇到。
不得不说,命运有时候真的很神奇,当你注定要遇到某人的时候,哪怕相隔千山万水,上天也会帮你走到他身边。
出了“迷失森林”,木小婉还没有因为外面与众不同的景色惊喜一下,就撞到了“疾风”捕奴队的枪口上。
“疾风”捕奴队已经在“迷失森林”外面转悠了十几天,这次他们接到一个大雇主,想要一个漂亮的精灵萝莉,光订单就给了他们十万金币,已经有很长时间“疾风”没有遇到这么有钱的雇主了。
俗话说的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虽然知道这次的任务非常困难,但是为了已经到手的十万金币和即将到手的金币,“疾风”捕奴队的队长王天翔还是准备搏一搏,也许自己运气好,可以抓到一个精灵萝莉。
王天翔的“疾风”捕奴队只是一个十几人的小团队,他根本不敢进入“迷失森里”里面去寻找精灵,只是在森林的外面到处转悠,守株待兔。
可是已经转悠了十几天,差不多已经把附近都转遍了,连一个精灵的影子都没有看到,王天翔都感觉自己刚刚捂热的金币快要离自己而去了,天上却突然掉下一个大大的馅饼,正好砸在王天翔的脑袋上,差点儿没把他砸懵。
一个精致可爱漂亮的精灵小萝莉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木小婉虽然知道外面有一些人类会抓捕精灵,但总的来说,人类和精灵还是盟友关系,两个种族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所以在看到王天翔等人的时候,木小婉并没有感到害怕。
反而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容,用稚嫩的童音问道:“大叔您好,请问最近的城镇怎么走?”
看到突然出现的木小婉,王天翔也是一愣,这些年来,他抓获的精灵也有几个,但是木小婉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精灵,这要是卖给那些喜欢精灵萝莉的大富商,大贵族,绝对能够卖一个好价钱,如果把她放到拍卖行拍卖,应该能卖到更多的钱。
王天翔还没有抓住木小婉,就已经开始算计以怎样的方式把她卖到才能换来最大的实惠。
在他眼中,木小婉就是一大堆会移动的金币,虽然还没有把这个精灵小萝莉抓起来,但是在王天翔眼中她已经时煮熟的鸭子,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而且王天翔已经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不准备把木小婉抓起来,他要这个精灵小萝莉主动跟着自己,等到自己把她卖了,她还在为自己数钱,这种感觉一定非常爽快。
想到这些,王天翔的脸上露出一个狼外婆似的笑容,弯下腰,用他这辈子最和蔼的语气问道:“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跑了出来,不知道外面很危险吗,你家大人呢?”
木小婉虽然单纯,但她并不傻,看着王天翔怯怯的说道:“我妈妈为了锻炼我,让我一个人从‘迷失森林’里走出去,她说在外面的城镇等我,大叔你见过我我妈妈吗,她可是一个斗王。”
木小婉说完,用很天真的眼神看着王天翔,在等他回答。
王天翔的心里“咯噔”一下,这个精灵小萝莉的身后竟然有一个斗王境的强者,事情恐怕不好办了,王天翔有自知之明,斗王强者还不是他能够招惹的,他也不是那种为了金钱连自己的小命都不要的人。
虽然木小婉的样子看起来很纯真,根本不像说谎的样子,但经验老辣的王天翔并没有全部相信她的话,眼珠一转,有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