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手机不错,触感很好,功能强大,像素很高。”凌墨拿过羽诺手中的手机,一副我很精通的模样,人模人样(?)的操作着。
“是你,你跟着我们有什么阴谋?”羽诺快速拉过身边的伊凡,将她护在自己的身后。
凌墨:“路过。”
“另两个呢?”羽诺的嘴角抽了抽,这么扯的理由,信才有鬼?
“司机,保镖。”凌墨对答如流。
司机?圣霍默,他哪点像司机了;保镖,他承认贺莲的形象,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还是保镖。
贺莲默,某人的报复比想像来的快,比暴风雨来的突兀。而这正是他不和某人对着干的原因。
“你把那两只再给我看一下。”羽诺不在理会某三人,继续看手机。
凌墨:“你手上那只也不错,挺适合女生用的。”
那是一只粉色的翻盖手机,很有金属质感,光滑的翻盖上有两朵亭亭玉立的莲花,十分的富有诗意。
羽诺又拿起一只手机,端详。
凌墨皱了一下眉头:“这只有点男性化,不适合女生。”
“离我们远点,我们和你不熟。”羽诺一脸不耐烦,阴魂不散的男的她见多了,可是没见过这么皮厚的,也没见过这么欠扁的,貌似大家算是第一次见面吧,虽然她在安家见过他几次。
此时凌墨手中的是一只黑底色,有白色简约线条构成以很有张力的现代图案的翻盖手机。沉稳大方富有现代气息,机身轻薄,手感更是一流。其实男女用都行,只是女生很少买底色为黑色的手机。
售货员看了一眼羽诺,很有敬意(?)向凌墨投去一个微笑:“小姐,这款手机还有白色的,要不我拿给你看看。”
“就拿白色的吧!她比较适合白色的。”凌墨很不客气的替羽诺做决定,看似丝毫没有将刚才的话放在心上。
“不用了,我就要黑色的。”羽诺冷冷地凌墨,她就是不爽凌墨这种自以回事的态度。
伊凡孤独地在某个角落画着圈圈,明明是她买手机,为什么她一点发言的机会都没有。她不要他们这么儿戏的就决定自己手机的模样,说实在她比较喜欢白色的那款,但明显羽诺是不会采用凌墨的意见的。
虽然心里已经决定听从组织上的决议,却免不了垂死挣扎一下,俗话说,零点零零一的机会也是机会······
于是。
伊凡:“小姐这手机多少钱。”
“四千。”售货员含笑地看着伊凡,但是面上的表情十分的僵硬。
“好贵哦!羽诺我们再到别家去看看吧!”伊凡夸张地张大嘴巴,拉着羽诺的手,一脸不舍又悲伤地看着手机。不舍是为了虚伪的表达对羽诺眼观的赞同,悲伤是真实的反应价格太高她不得不弃爱的困难决定。
“我付账,又不是你出钱,四千还好吧!”羽诺一愣,看着伊凡怪异的表情,将手伸到她的额头上。
以前羽诺答应给伊凡买什么东西,伊凡都是使命的往最贵的挑,今天突然转性了,是人都很难一下子接受。
“哦!小姐,因为你是我们凌少爷熟人,所以我们会按出厂价给你。”售货小姐算是看出刚刚为何伊凡听到报价后傻傻的样子的原因了,耐心的解释,顺手拿出一只新手机,熟练地在计算机上按下了一个数字。
伊凡愣愣地看着数字,古人云无商不奸,不论别人信不信,她是信了。她下定决心要向奸商看齐,向市场经济的规格靠近,用实际行动检验无奸不商的真理。
“小姐,我要两只。”凝思过后,她兴奋地说道,奸笑。
“我没打算换手机?”羽诺困惑地看着伊凡。
“我没说你要换手机,没有凌墨你原先就要出这么多钱,所以这两只手机嘛,都是我的,哈哈。”伊凡说得理所当然,笑的格外的猖狂。更准确点那叫癫狂。
售货小姐小心翼翼地看着伊凡,悄悄的将自己往店里头挪了挪。
“你要两只手机干什么?”钱本来就是给伊凡买手机的,对羽诺来说并没差,但是她对伊凡的要求十分的好奇。
“山人自有妙用。”伊凡继续沉静自己美妙的世界中,完全忽略身边一众人窥探的目光。
谁知某人接下来多的一句话,将她的美梦打得支离破碎,让她心力交瘁。
“我们(?)不是熟人。”
凌墨说这话时还在继续欣赏手机,嘴角带着浅浅,好像刚刚什么都没说过一般。
伊凡觉得这句话很没有逻辑,我们和熟人本属于对等关系,什么时候奸情破裂,成了对立面存在了?
可是就算话再没逻辑,但是最终的事实:不是熟人就要以原价购买。
“你真幽默。”囧囧地看着凌墨,她希望自己是幻听了,力挽狂澜。
“一只四千,两只八千。”凌墨微笑地说道,和蔼可亲(?)。
贺莲:“······”
圣霍:“······”
羽诺:“······”
伊凡怒,深深地看了某人一眼,嘟着小嘴拉着羽诺的小手:“我们走,奸商,坐地起价的奸商。”
先让她看了出厂价,以为自己可以以那个价钱购买,最后告诉她那是临时的玩笑,让她以比出厂价多出一倍的价钱买,这么大落差,她买她就是傻子。最关键还不在手机,她的算盘连一点点的阳光都没看见就被扼杀在摇篮中,这叫她情何以堪。
现在叫她买任何一个手机,她只会觉得自己是只被屠夫盯着的小肥羊。
售货小姐:“······”
圣霍鄙视她:“这对你没差,没有凌墨原先这个价本来就只能买一只。你有没有损失。”
伊凡痛心疾首,越发觉得圣霍其实很笨:“两只手机,一只自己用,一只三千卖出,谁说没损失?”
羽诺无语望天花板。
圣霍拍拍凌墨的肩,以极低的声音:“你眼光可真不错。”
“过奖。”凌墨很镇定:“我要这只手机。”
圣霍一愣,然后了然一笑:“没想到你要用的是这一招。”
其实大家都很理所当然的认为凌墨是想将手机送给伊凡,虽然大家还是初认识,这种行为也很唐突,但是凌墨特地跟到商场,也不是一点可能性都没,况且这点钱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伊凡惊讶地看了凌墨一眼,有点受宠若惊。无缘无故出现在她面前说是路过,无故无缘会买手机,这意图十分的明显。
她有点囧,虽然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虽然她对他很有好感,虽然他们曾是过小竹马,虽然,虽然,人家毕竟没想起她。她可还没厚脸皮白拿人家的东西。“恩,我们还不是很熟,这样不好吧!”
羽诺对凌墨无事献殷勤的行为很是不满,义愤填膺:“我们自己买,不需要你送。”
凌墨言简意赅秒杀一切:“我自己用。”
这、这就是传说中自作多情。
这、这就是传说中自作多情,被人当众戳破的感觉吗?
这、这就是传说中自作多情,被人当众戳破的感觉吗?真是、真是太太太囧了。
羽诺涨红了脸,撇开脸去。
伊凡现在只想找个坑把自己埋了,可是还没等她找到坑,凌墨又做了一件彻底让她失去判断力的事。
他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自己的手机,那是与黑色手机同一款式白色手机,取出里面的手机卡,拉过伊凡白白嫩嫩滑不溜丢的小手:“接受,方便联系。”
凌墨的手很温暖,触感十分的清晰。但是伊凡的思路却更混乱,这算什么?送她手机,还是旧物处理呢?
秉持着勤俭节约,绝不浪费的原则,她心中很快便有了决定。解下自己的的手链,递到凌墨的面前。
“干什么?”凌墨问。
伊凡说:“以物易物。”
她有点脸红,话虽然这么说,但是自己的物跟人家的物严重不成正比啊,那手链只是她一时手痒随便拿两根麻绳编的,人家的手机可是九成新,怎么说都是自己占人家的便宜,她窘窘地补充了一句:“先带着,以后编新的。”
凌墨微笑地看着伊凡:“好。”
然后又说:“其实这根挺好的。”
伊凡继续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