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微亮,东方露出一片白。赶早的乡民已三三两两走在乡村小道上,晨风吹拂树影婆娑,两旁村舍鸡啼狗吠,炊烟已袅袅升起。村庄的尽头有条小径,通往人迹罕至的荒野,荒野中没有树木,煞是奇怪的,只见有一小木楼孤零零的矗立在平地上。
闻鸡起舞,用以形容古人练武之勤快。小木楼的主人就是练武勤快之人,他练得是剑。
剑花,大概每个使剑的人都会,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像他这样舞动得快如闪电,滴水不漏,风生尘起而身上洁白的长衫却一尘不染。只见风尘越来越密,从远观,这个人仿佛是被龙卷风慢慢的卷上了天,卷起、落下,卷起、落下、、、、、、马蹄声从远处传来,一辆马车距离小木楼越来越近。他反手背起剑,立在原地,看着朝他驶来的马车自语道:“偏僻的荒野,还那么早,会是谁呢?没有别的人知道我住在这里了吧!“
“啊!那是颖诗。”
颖诗跳下马车,车帘被里面的人慢慢揭开,露出张丽质天成不施粉黛也令百花失颜的面容,只是,略有小小的憔悴。
见着人,戚云很惊讶,李卉儿的突然到来他毫无心理准备。几个月未见,这一见居然让戚云觉得陌生。那一路赶来的颠簸,让李卉儿小小憔悴,恰晨风吹拂起稍许凌乱的发梢,美得让人窒息。戚云不得不下意识调整自己的呼吸。
戚云的年龄并不大,只是看上去是个很成熟的男子。身材魁梧,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这都不特别,特别的是戚云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就像深邃的海洋般幽蓝。只是,这双眼睛常常会让陌生人感到一种,一种道不出的冷,尤其是他的敌人,在与他眼神对视的时候,就会感到一种异常的冷,仿佛是置身于冰山之上等死。
其实戚云并不可怕,他的眼神也不总是那样冷峻。他不是那种坏人,虽然也杀过人,但从不枉杀人,这是他一直以来恪守的原则。
他为什么杀人,那是因为他与被杀的人仇恨太深,太深了。
他笑起来的样子是会有点点的傻,成熟的脸庞偶尔会露出天真的笑容,但很少人见过他笑,见过他的人本就不多,他朋友不多。一个人的笑并不见得要多灿烂才让人记住,浅浅淡淡一笑也能深深吸引人。
这种场合不太适宜有第三人的存在,颖诗悄悄的走开,身影消失在晨曦之中。
一瞬间,对于不同的人在不相同的事有不同的感受,有长有短。对于戚云来说,这一瞬间比任何一瞬都长。他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
他们对视。
她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眸正看着他,那双眼眸有点点湿润,眼波流转间流光溢彩比之平日里更加动人心魄。
李卉儿埋怨道:“你伤得重不重?”
“不重,呵呵!”戚云还是淡淡的一笑。他笑,为了不让她担心。
这一刻李卉儿再控制不住自己,她扑到戚云跟前,额头敲打在戚云的胸膛上。李卉儿抱着他,一只手臂缠绕在戚云肩上,一只手搂在戚云腰间,越勒越紧,再也不想分开。
戚云想说些什么,喉咙半天才挤出一个“我”,却没有说下去,只是收住了方才的傻笑,他慢慢的、慢慢的抱住李卉儿。
他很渴望这一刻时间能凝固,冻结住时间,这一刻不就成了永恒吗!
戚云望着怀里的李卉儿,看着晶莹的泪滴,心痛不已,心想这一路赶来必定不是顺风。
他轻轻的说道:“卉儿是逃出来的吗?”
李卉儿:“嗯,我趁夜里守卫疏忽,从密道偷偷的跑出来了。”
戚云轻轻抹去李卉儿脸上的泪痕。
李卉儿柔声道:“颖诗告诉我你是受伤了,你伤哪了?”
“只是伤了手臂,并无大碍,你不要担心,好快就会好的。”说完,戚云还是淡淡的笑着。
李卉儿嘴角轻轻上扬,又见一对浅浅的酒窝,。
她破涕为笑道:“我饿了,我为了赶路两天没吃饭了怎么办?”
戚云呵呵呵呵笑道:“我这里只有白米粥和野菜。”
李卉儿抿起小嘴,嘟嘟的说:“你做给我吃,那就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戚云微微一笑,转瞬面带难为之色弱弱的说道:“那我只好倾其所有了。”
戚云的小木楼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四把椅子,桌上摆放着些茶具,旁边小隔间就是炉火和灶台,如此简陋却不让人觉得寒酸,皆因一切摆放整齐、干净。楼上的空间实在太小,只容得下一张床和一把椅子。这就是戚云避世的居所小木楼。
选择在这个快被遗弃的小城镇边上偏僻的小村庄,又在荒无人烟的荒野之上盖起这座小木楼,就是为了让内心宁静,不被江湖打搅,远离人与人的厮杀。这里到最近的村子有好一段路程,到最近的小城镇市集里,也有好长一段距离。
戚云八岁的时候成了孤儿,从那时候起他就隐姓埋名跟着钟山隐士郎山博,苦练独门暗器‘七星绝命’。十五岁再拜入郎山博师兄无双剑士莫寒门下,得莫寒亲传独步江湖的幻月神剑。莫寒,也就是李宣武的师父,那么李卉儿的父亲李宣武即是戚云的同门师兄。
直到戚云满十九岁,剑法小有所成,莫寒便让戚云下山投奔李宣武,意在让戚云多接触世道,依托李宣武的家势,报戚家不共戴天之仇。也就在那一年的李家军比武大会上初见李卉儿。初见,天姿即兴奏起一曲《凤非梧不栖》,虽然那只是惊鸿一瞥,天姿的容颜和妙绝的音韵已深深植入戚云记忆里、烙印在心头上,从此他就不只是为复仇而活着,他第一次知道世界是有多美好、有多绚丽。
独居在这样的荒野,生存技能是必须有的。至少你得知道什么菜能吃,什么菇有毒。
此刻喝上戚云亲手采摘回来的野菜做成的野菜汤,李卉儿也感到幸福,毕竟两人独处的次数太少时间太短,若爱一人,一寸光阴胜过一寸金。这不是戚云第一次为李卉儿做菜,但为李卉儿做菜的次数实在很少。李卉儿清楚的记得四年来这只是第三次。入喉的兴许是苦涩的野菜汤,灌下肠胃滋润身体的却是醇香能迷醉情人的爱。
谁都不该打搅这如此美好时刻,可是这一刻偏偏还是被打搅。
看颖诗。
颖诗疾走而来,也没顾得眼前这对痴缠恋人的一番郎情妾意。见她热汗淋漓,还顾不上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就急急道:“不好了,我本想到小镇买些酒菜回来,不料还没见着卖菜的,就看到度副将带着帅府卫兵在搜查,我料想一定是在找我们。现在元帅一定在派人四处找我们呢。”
李卉儿着实一惊,“啊”字方出口。
戚云便道:“马车来回必定留下痕迹,看来不久他们便会找到。”
颖诗接道:“那我们就得赶紧走,离开这儿了。”
戚云陷入深刻的思考中。
李宣武不是别人,他不但是李卉儿的父亲,也是戚云的同门师兄,更何况还是小戚云的救命恩人。戚云与李卉儿的这段私情,李宣武并未亲口反对过。李宣武只是单单要求他的女儿放下戚云,为了李家上下嫁入势大的宇文家。戚云忽然发现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他没有理由带走李卉儿。
很为难,真的很为难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