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国家资金固然重要,但这还不是姬职的头等大事。
经过几个月来对民间的四处走访,让姬职意识到一个问题:几乎有一小半的家庭家中只剩下未长大的孩子、寡妇以及老人,严重缺乏作为支柱的壮丁劳力;而剩下的即使家庭中有成年壮汉的,也有小部分身体有残缺。这意味着劳动力严重缺乏,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战国时代,如果一户农家缺乏壮丁作为家庭支柱,也就意味着从事农业生产将不能满足家庭的需求,一家人都得经常挨饿。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庶民如果经常缺粮挨饿,就会没有力气劳作,无法生产更多的粮食,也无力承担国家的徭役。使得国家的赋税徭役无法得到保障,国家无钱粮,无力营造城郭道路水利灌溉系统,形成恶性循环。同时庶民的孩子也会因为营养不良,体质变弱,使得国家缺少合格的兵员,国力变得越来越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姬职觉得需要把所有的庶民都如同军事组织般组织起来,像军队打仗一般依靠群体的力量,而不是依靠个人的力量来攻城拔寨。
姬职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一直跟随在自己身边,亦师亦友的郭隗和张迁。
郭隗回答道:“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有组织的集体胜过那些松散的组织。就像军队里面常常根据兵员素质的不同,分成甲士、车兵、弓箭手、游骑等不同的兵种,把这些兵种按照不同的组合组织在一起,就会形成威力和功能不同的军阵,有的军阵用来攻击,有的军阵用来防守……往往只需要这样五百人的精兵,就能打败五千只知道凭借人数优势进攻而不知军事精妙的军队。”
张迁却摇头:“治理民众不同于治军,治军靠的是严苛的军法,使士兵畏惧军法甚于个人的生死,军令所指,即使面对死亡也毫不退缩,军队才能进退有度,所向披靡。而治民却不同,昔日管仲就曾说过: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军队的治理关键是一个‘逆’字,使士卒逆死生之大恐;可治民却讲究一个‘顺’字,要顺民心之好恶。”
张迁引用的管仲言语所要表达的含义,换成现代来说意思就是:国君你可不能想当然,根据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制定政策,这是不对滴。政策的制定首先要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要让老百姓安乐、安全、富足;政策实施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有利于百姓的坚决去做,不利于百姓的法律政策就坚决废除。绝不能靠恐赫百姓,靠欺骗老百姓,靠蒙蔽封杀,或者自认为“代表了”老百姓的意志,就随意驱使百姓。
姬职听了,却不以为忤。
反倒是对他能够说出这番深刻的话很感兴趣,反问道:“那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张迁建议道:“我们不妨召集各个郡县的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以及大夫以上的大臣一起共同议政,商讨这方面的国家政策。”
议政是从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经过夏商周三代的发展,形成的一种城邦文明所特有的一种议政方式。
在远古时代,所有的民族无论相隔多远,都不约而同的采用了这种议政方式,可见这种制度对于先民在恶劣的自然环境生存所起的作用十分重大。在希腊、罗马把有资格参加大家臣会议的人称之为议员,在中国古代称之为“老”。而召集开会的地点,也无一例外的在一根图腾柱下现代中国把这根图腾柱称之为“华”。
姬职听了,也觉得张迁的建议不错,点头道:“那就召集他们,还有就是把那些获得男爵以上爵位的人都召集到一起,商讨一下该怎么办?”
说完,又补充道:“过去我们按照自然聚集的群落,在县以下设置乡、里、聚(村落)三级。这很不均衡,有的地方人多,有的地方人少。这导致各个层次里人少多少不依,有的地方聚的人口反而比别处乡和里的人口还要多,这很不方便管理,我看这样是不行的。
我看可以效仿秦国的办法,稍加改动一些,选择膏腴平坦的土地,把人口聚集起来重新设置县,县治之下设保甲制。
以五户为一伍,设伍长又设副伍长一名;十伍为一什,设什长,又设副什长一名;十什设一甲,设甲长,又设副甲长一名;十甲为一保,设保长,又设副保长一名。每五保置一县,筑城郭为县的治所;每六县置一郡,亦筑城郭为郡的治所。
如果要按照姬职这么设置郡县,只能设置八个县,不足两郡,一下子由四十多个县变成八个。但按照实际情形来说,却又差不多。在燕昭王之前,燕国国力鼎盛时期所占有的土地也不过只有大半个古幽州大小(不包括附属国卫氏朝鲜),现如今,燕国处于战国有史以来最低潮的时期,北方大片土地被中山国和东胡所占领,南方也有土地被齐国所侵吞。只是依靠其余几个大国的支持,保留了最肥沃的土地,这才有了重新崛起的资本。按照现在实际拥有的土地大小,划为两个郡也是差不多。
同时除了县所筑城郭外,每一保还要筑坞堡(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要处处堡垒化要塞化),以坞堡为中心,周围方圆二十五里地归每一保居民所共有,按照每一保总户数平均分配土地,每六年重新分配一次。相当与一百九十七万亩土地分给五千户农户,每一户能够分配三百九十亩土地。
各个保长、甲长、什长、伍长以及副官都是乡兵(相当于现在的后备役),每三年在乡兵中二抽一,按照正职或者副职轮流进入郡所担任郡兵(相当于现代的义务兵)。
正副伍长各自伍中五户民人每六年一次推举产生,担任相应的职位后,可无需缴纳赋税,其余三户还需要按每年田亩收成的十分之二向服兵役的两人各自缴纳一份;保长、甲长、什长以及各自副职均由下级每六年一次推举产生,其中有爵者较无爵者优先,爵位高者较爵位低着优先。各级乡兵需要在每年平时农闲,自备粮食兵器甲具,集中到县所进行三个月的军事训练。
当然了现在是特殊时期,国力贫瘠劳动力缺乏,兵役就免了,还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让庶民们的孩子长大,所以这些以三户供养两名士兵的制度也就暂时免了。但是制度不得不先确立起来,同时也让各伍长、什长、甲长、保长要集中人力、耕牛、农具共同协作,兴修水利,开垦土地。对于那些粮食生产较高的坞堡可以奖励他们官长以金钱、爵位;而对于那些粮食生产低下的坞堡要给他们的官长予以降职处罚,有爵位的还要削减爵位。
还有你刚才说的议政寡人看来就很不错,可以在郡县以及国都设固定场所,可称为‘华庭’作为议政的地方,又可称为‘老院’。有爵者,可入华庭,称为‘老’。入县华庭者可称为‘县老’,入郡华庭者可称为‘郡老’,入国都华庭者可称为‘国老’。
有爵者,均可入县老院,但有官职者除外。县老院有谏议纠正官员的权利,同时县级行政官员每年上交的记录其工作成果的账簿有权审核其是否属实或者隐瞒缺漏之处,通过后方可交予上级,由上级肯定后,计入其政绩考评记录中,作为升迁赐爵的依据。还可对县级行政官员、县尉、县士师(县级大法官)进行弹劾,只需票数超过所有县老总票数的三分之二既可。同理,郡老院可对郡级官员拥有对等权利;国老院可对国家中枢的官员拥有对等权利。
按照各自爵位大小,一等公爵可作三千二百票,二等公爵可作三千一百票……以此类推,六等男爵可作三百票。男爵以下,勋爵可作两票,准爵只有一票。
县老院绝断大小事务,以票数多寡相论,实行以多胜寡,票数多者胜出。设常驻机构,推举五十一人为理事,有正副议长各一人。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如遇大事可临时召开大会。
郡老院郡老则由下属各县老院推举产生,每六年推举一次,由县老院获得推举的人,按票数由高到低,排名前九位的人作为推选出的代表进入郡老院。郡老不论爵位高低,每人一票,亦各自推举正副议长各一人。
同理,国老院的国老也是由下级郡老院中郡老推举出来,也是每六年一次,不过是由票数排名前三位者作为代表,进入国老院成为国老,国老也是不论爵位高低,每人一票,亦各自推举正副议长一人。
现在,你就把寡人的这些话记下来,到时候拿给他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