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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语·自习

青春是一场视死如归的硬仗

像兵荒马乱、不顾一切、全力以赴、义无反顾这些成语,都可以像兵器一样派上用场

夜幕降下后的学校,短暂地收起了热情,就像一个热情洋溢的妙龄女子突然安静下来,显得有一种难言而别致的魅力。若是站在球场上远望教学大楼,会让人觉得那光里也流溢着知识,格外静美,分外充实。那种努力的感觉得到合理地表达真是让人出奇地快活,那种奋斗的过程经由适当地释放实在叫人异常地畅爽。

三年二班的晚自习,是语文老师坐班。这语文老师姓林,名木森。他人不高,也瘦小,文笔却不错,写的文章蛮流畅。或许是阅读文学作品多的缘故,他也有一副好脾气。在脾气中,有时也有一些幽默的成分,这样往往能够让学生在他的课堂上放松警惕。

在他脸上有一个特别的标志,使人很容易就认出他来——他的右下巴处有一颗痣。有痣本来不稀奇,主要是痣上长有分叉的毛。有一次,他刚好点了唐明回答问题,唐明站起来,用不大的声音回答了一遍。林老师为了听清楚,就走下讲台来。为了礼貌起见,唐明回答问题的时候用眼睛看着他,又说了一遍那个令人满意的回答。但同时,唐明观察到林老师下巴的痣上长了毛,毛的末梢还分叉。于是每次班上的同学谈及语文老师的时候,就会说到一句话——脸上长痣,痣上长毛,毛上分叉。

唐明和宋元清两个人坐在第二组的最后一排,班上的座位总共有四组。他们两个在座位上低着头,像耗子一样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开始谁也没知道他们搞什么名堂。可是,却被一种独特又浓烈的气味暴露了他们所作所为——整个教室都弥漫着脐橙发散出来的冲鼻的味道。经风一送,竟然连最前面的老师都嗅到了味。

林老师在讲座上端坐着,通过眼神扫描后,停在唐明和宋元清身上,脸上画着诡谲的笑,发问道:“谁在课堂上吃东西?还真是享受哈!”

班上的同学们本来都习以为常,可经老师一说,还是赶紧抓住着难得的放松机会,所有人的眼睛都被鼻子引导着,转向第二组后面的位置,很明显找出了气味的源头。生命真是一件神奇的事,眼睛可以鉴别美丑,鼻子能够分辨香臭,嘴巴可以尝出酸甜,耳朵能够洞明动静。手能触摸这个世界,心可感受整个世界。

唐明和宋元清抬起头,看着大家的眼神,再与老师的目光相遇,眼见目标已暴露,无奈之下,只能老实巴交地站了起来,对此事抱着供认不讳的态度,沉默着面对无可更改的事实。

今晚不巧,语文老师是一个比较年轻的男人,鼻子应该也灵敏。还好林老师也比较好说话,就调侃着说道:“我想你们两个碍于本班感情,也不好让大家干瞪眼,闻着这诱惑的气味,然后心安理得地好好吃。共享才能产生快乐的嘛!就这么办吧,下次记到给每位同学都带一个脐橙,顺便也让我尝尝。”全班都极力赞同林老师这个好主意,异口同声地起哄着说了一声“好”!这事还在以后的同学聚会中经常拿出来打磨抛光,永远都保持着新鲜。

唐明虽胖,但胖的不过分。不过每次打球的时候,在地心引力的特别青睐下他依旧喜欢运用转身跳投的技能,往往能给自己捎上一个惊喜。他的长相平平,拥有一张大众脸,但有肉感,让人一看就觉得养尊处优惯了。其实从胖这点基本上就可以看出,他的脾气不会坏到哪里去,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好像没有什么事会让他挂心。因为这样,导致连锁反应,他的人缘也极好,大家都很乐意同他交朋友。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那就是他有扣响指的习惯,有事没事都会扣几下,“啵、啵、啵”的响总是让他自我感觉很良好,好像他的好心情与这习惯有莫大的关系。

宋元清呢,他相对唐明而言,比较瘦,显得高挑一些。往往都是这样,一个胖子一般都和一个瘦的人坐在一起,相互衬托之下更是鲜明了双方。宋元清的家境并不好,家里比较贫困,他是一个怪才,有一种神秘感,令人捉摸不透。他为人和善,略有些孤僻,但对交心的朋友却是掏心挖肺,付足了真心。他还有一个易于区分的怪癖——特别喜欢捏塑料泡。他总是能弄到足够的塑料泡,他在捏的时候,神情的专注中带有一股严肃,有一丝不怒自威的感觉,好像不容打扰似的。

唐明的家离学校不远,走路就只要十来分钟的路程。唐明的父亲是一个货车司机,帮别人运输材料,家庭境况还不错。他的母亲是一个家庭主妇,偶尔会到旁边的制衣厂找一些简单的活。他有两个姐姐,一个嫁了出去,另一个在一家果园工作。所以在家里经常会有一些新鲜水果,他有时候也会把一些水果带到学校来。这次就是,刚好是脐橙丰收的季节,他就带了几个脐橙来到学校和同桌宋元清分享。他是一名通校生,但偶尔也会在学校吃饭,一般都是宋元清替他刷卡。比如说作业多的时候,或者说几个同学一起探讨问题的时候。

唐明和宋元清坐回座位之后,两个人又低着头像做贼似的在桌子底下把已经剥好皮的脐橙吃了。还分了一点给近旁的同学,这样才保证没有没出卖。吃完脐橙后大家才算安安分分地忙着手头上的作业。

教室里也不是很静,除了翻动书本发出的声音以外,还有的同学偶尔的咳嗽声,还有一个比较怪的声音,它像是失败地摔了下来,然后不折不饶的心又屡败屡战。那声音的出处是由于一个神情呆滞的同学在转笔。

这个人就是秦朝。他一只手靠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眼皮呆滞地垂了下来,看着练习题,可他无心去做,另一只手也没闲着,在转笔。他旁边一个同学伸过手去把那支笔摔得遍体鳞伤的笔拿了开来,小声问道:“怎么了,一整天都怪怪的?”

秦朝依旧不理人,把心思都放在了发呆上,在心里想着很重要的事。楚暮看到这个情形,已经猜到个大概,便试问道:“昨天又搞砸了?”秦朝仍然不作理会。这时候下课铃响了。

秦朝突然站起来,对楚暮说道:“走,我们到外走走。”

楚暮跟着秦朝走了出去。秦朝先到校园小商店去买了两罐啤酒和两袋蚕豆,一包花生米。然后和楚暮走到校园里的老樟树下,走在樟木长椅上。

秦朝把一罐啤酒和一包蚕豆递给楚暮,把花生米放在中间,打开自己手里那罐,接着喝了一大口,急得把自己呛了一下。楚暮看他这个样子,也不好说什么,也把啤酒打开,默默地喝着,等着秦朝开口。然后此情此景,也触动自己不如意的事。两个人借酒浇愁,一罐酒哪里够?秦朝一罐酒马上就喝完了,又把楚暮的啤酒拿过来,仰头直灌。

上课铃响了,原本走出来活动一下的人都进教室去了,偌大的校园冷清清的。地上没有月光,天上一瓣细小的弯月,路灯发出的黄光看上去有一些荒凉。这或许就是这个季节的本色:冷月孤凄,残灯照影,寂寞人,到底意难平。

秦朝一边吃蚕豆和花生米,一边沉重地说:“昨天晚上,我约她下了晚自习后,在这棵树底下见面。我把前天买好的洋娃娃装在一个透明的盒子里,等定在这里,就坐在我现在这个位置。她也如约而至。我高高兴兴地以为这是一个好兆头,微笑着把这份用心良苦的礼物伸过去送给她,还说了一句‘生日快乐!’,她没有马上就把礼物从我手里接过去,她皱着眉,看到里面的是洋娃娃,就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冷峻又严肃地说了一句分量很重的‘幼稚!’当时我站在这里,本以为可以一生恪守、隽永坚持的世界,在她的话说出口的瞬间迅速瓦解,不留任何余地的破灭。我的心也像一块玻璃顷刻碎了一地,遍体鳞伤;像一个充满气的气球被戳得千疮百孔,一蹶不振…

“我真是欲哭无泪,哑口无言。她看到我这样傻愣在当地,又觉得对我不起,就赶紧道歉。接着说我的这个礼物她以前的男朋友也送过,这又让她想起了伤心事才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她原来的男朋友欺骗了她,但她还是喜欢她。她还说,无论怎么样都不会接受我…

“我当时完全忘了表态,成了一个十足的傻帽。我敢断定,我当时的思维是停止了的。我竟然傻不啦叽的冒出一句,那我唱首歌给你听吧。你知道的,我唱歌不像你,我是可以把所有的好歌毁得一干二净的。可是最天晚上,我竟然唱得很好,真的很好。我用歌声吐出了我的心意,相当于说完了我要说的话。可等我唱完以后,她说她并不喜欢这首歌。她还深情的说了一句,谢谢你!特别强调了一声:真的很感谢你。我就想争取,我说我有话想对你说。她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们真的不适合。然后她就走了…

“楚暮,我真的有这么幼稚吗?”

楚暮认真地听着,心不在焉地道:“放开些,努力过了就可以,以后无憾就行。”突然他想到自己,要是遭遇到拒绝的尴尬该怎么办?又该怎么面对这样的事实?

“话是这样说,可是我的心到现在还空荡荡的,想到很远很远的以后,我蓦然回首,那个人已经不再,我真的有一股说不出的失落与寂寞。就好像丢失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似的。我当时真的好想抱着她,可是我又不能,一个不是真心喜欢自己的人,得到她的人也没什么意义。”

“那你还相信爱情吗?”

“我也不知道,我反问了自己一整天,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好像不像,越想越不像。好像是我一时冲动,但我又还是十分不舍。本来心有所依,心有所归,突然搬空,觉得好不习惯。”

“想开点吧!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你。”

“其实现在说出来好了许多,不会压抑的那么辛苦。我又理了一遍思路,其实还能天天见面也还不错。只是见了面会有难免的尴尬!”秦朝把花生米和蚕豆吃得差不多了。

“恩,别胡思乱想了。至少你也付出了真心,对自己有了一个交代。你也知道了她的想法,这样就很好,总比自己胡乱猜测来得强。青春留有遗憾,才不容易遗忘。”

“青春留有遗憾,才不容易遗忘。这句话好。可是,有时候我们弥补了那些不甘,反而加速了不肯忘怀的纠缠!”

“我们先回教室去上自习吧?”

“我暂时不想上课,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等下如果老师问起,你就说我看病去了!”

“那你要去哪?”

“哪也不去,就在这里坐坐。”

“我还是不放心,还是我陪你坐坐吧。”

两个人坐在长椅上。微风引着时间路过,瞥了这两个失意的人一眼,扫下几片熟透的落叶,没有停留地走。

晚自习的课间,胡晓依移过身体靠近正在写认真作业的盛若颐,说道:“姑娘,休息一下吧!”然后悄悄地在她耳边说:“要是被那个余予弋知道你这么辛苦,他会心疼的哟!”

“晓依,别这么不正经。”

“若颐,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那个余予弋?”

盛若颐听她话里有话,说道:“怎么这样问?”

“没什么啦,我就是想打听打听你们之间的情况,你们有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有什么特别的感应啊?是什么让你如此一往情深,坠入爱河、陷进情网呢?他对你也像你对他一样吗?”

盛若颐的第一印象当然想到了那个属于他们俩的梦,这个特有的梦境足以把所有流言蜚语都驱散。正是因为这个秘密只属于彼此两个人,所以没必要说出来给其他人知道。包括胡晓依在内,爱情上来说,胡晓依也是个外人,但这并不影响她们之间的感情,因为爱情和友情是不相悖的。盛若颐就道:“我对他当然是真心真意、全心全意的,你还不了解我。”

“我怎么会不了解你,你就是死心眼,认定了的东西,就怎么也改变不了。这应该叫死性不改。就你感觉,他对你呢?”

“我也说不清,很朦胧,像是仅隔一层纱。有时觉得他喜欢我,有时又好像不是,或许是他不善于言辞,不懂表达感情,性格内向所致。有时候,他见到我像是不知如何是好,竟然流露出竭力掩饰的害羞样。有时他先见到我,甚至连招呼都不打,这让我很失落。有时候跟他走在一起,他的眼睛总是望着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当我转过头看向他,又会发现他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有时我们四目相对,他就从我的眼睛里钻入了我的心,我也顺着他的目光爬进他的封闭的心门。那捉摸不定、变化莫测的眼光,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微妙感觉,我似乎可以断定他也喜欢上了我,正如我喜欢他一样。”

“哇!这么神奇,如此美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体验一下。”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盛若颐把头靠近胡晓依,用耳语悄悄地说给她听。同时还用一只手挡住,提防着什么似的。好像是预防声音溜走所作的准备,生怕这段话会流落到别人的耳朵。

胡晓依听完她的话,失态地道:“他怎么吻你的眼睛啊?接吻不是吻嘴的吗?”

盛若颐赶紧竖起食指,作了一个不要大声说话的姿势“嘘”了一声,顺便拍了胡晓依一下。说道:“小点声,你要让全班同学都知道啊?”

胡晓依配合着她,马上制止住了声音的传播。还好周围没有人注意。用羡慕的眼光看着盛若颐,愣愣的点了点头,看到她的脸又通红起来。略带关心的说了一句:“希望这不会影响你的学习。”接着若有所思地在心里想着前两天的事。

“这个我自有分寸,学习可是我的强项。”盛若颐说完之后,心砰砰直跳,还好只是虚惊一场。然后转过头来写作业,写着又突然神经质地弯起了嘴角。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正甜蜜地沉浸在幸福之中,此刻她正怀着一种奇怪又迫切的兴奋,期待着明天的到来。明天他就来图书馆上班了,就可以每天都见到他了。我要趁这个机会告诉他,我爱他。盛若颐在心里暗暗地下了这个坚定的决心。想到这里,她又自我暗示着害怕和羞涩,把脸都憋红了。然后慢慢地调整这激动的心情,安静地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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