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试图找到我,我已经不在了。我留给你的就只有我手中这本日记。
我和你一样是那样的爱慕着那只白鸟,以至于最后成为相对的射手把它和命运交织在了一起。
我叫奚落。这不是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叫宋席洛。我来自省城,这里是父亲自我介绍时常说的地方。我父亲和母亲是军官,官做得不大不小。
来这个地方上高中是我自己决定的。他们两位起初都反对,后来还是同意了。其实了解这个地方好久好久了。从我出生记事起,从父亲的话语里。
这里有条清澈的河,河畔有一望无际的白杨。白杨的下面是草地野花和小溪,还有鱼塘。恰巧的是它离高中不远,偶尔有学生翻墙而过去树林里狂欢。在父亲话语和眼神里我读到了哪里的美好和神圣。
也是这个童话世界让我渐渐地靠近了文字和笔记,我喜欢起了那种随意描绘美好的感觉。
2004年,我终于让老师头痛的读完了中学。我把决定告诉了父母,我要去奶奶那里读高中。父母经过几十天的思想工作后才发现,我的意志已经无法更改。
所以,2004年的夏天一半在现实一半在梦里。
秋分一到,开学的日子就到了。拖着一大堆行李下了远程公交的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父母反对的缘由。
这是一个贫瘠的地方。但有谁知道,这里和我做梦时去过的地方一模一样。
奶奶家住在这座小城的最中心地带,这座小城最繁华地方就属这里了。我家的正对面就是中心广场,这一刻它是小贩的天堂。我的房间就是这个顶楼的小平房。巨大的玻璃窗对着一望无际的城池。这就是我想要的。
不过奶奶说这个房间不好,窗子太大就不太吉利。
虽然到了好几天,但一直是拜访亲戚。好不容易忙完了我才有了心思去想我的那些梦境。不会太久了,我对自己说。梦马上就会变成现实。
想着想着于是我又有了一丝的害怕,害怕不惜万难的跑过来去要见证一场失望。
悠悠的渭水绕城而去,它狂奔的声音对着窗口就能听到,我也能看到它的曲折以及那一**幻的白杨带。
今天堂姐回来了,她可是一个好学的女生。这不,假期还要跑到我们哪里上补习班。然后听着她吃惊的诉说着每一个我习惯了地方和东西,我突然明白或许她的梦就是那里吧,就像我的梦在这里一样。
“姐姐,听说这里有一片白杨林,好像在高中旁边你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你说的是学校旁边的白杨林吗?哪里很美很安静,在我们心中就如同天堂一般。以后你会懂的”
“姐姐,真的吗?我想今天去。”
“现在是假期,可能有些安静,不如开学带你去,到那个时候会特别的热闹。”
“那你告诉我咋走,我自己找。”
“其实很好找的,沿着这条巷子一直走,会见到第二人民医院,然后走不远你就会看到一个很高的土堡,它下面就有一条宽阔的林荫,沿着它你就会走到学校的外墙边,沿外墙走走到一片粗大的杨林中穿过去你就会看到一个小木桥,桥下就是你向往的渭水,对面就是让人神往的地方。
当时,我和堂姐就站在窗前,除了眼下的那一条巷子一切似乎都已是跃然我脑海——
匆匆吃过午饭,我就出了门,我带上了相机和棒球棍。拍照,防流氓。
足足走了半个小时,我终于踩在了这个小桥上。抬起头我突然就醉了。干净的空气,柔柔的轻风,偏过头的阳光照在一望无际的白杨上。一波一波的绿浪广垠的扑过来,一种何其震撼的美啊。
穿过小桥,这边的世界就完全不同了。高大矮小层次不齐的白杨正好给林间以阳光可及的温暖,叶隙间闪烁的光斑更是让这里美轮美奂。沿着溪畔行走是一种享受,一边是澈骨的流水,一边宁静的美丽。
看得出来往日的热闹,这里的很多改变都是人为的。比如地上画上去的棋盘和久坐留下的痕迹。许多树干上都留着名字诗句和誓言,这里不愧是一个天堂。交错的小径到处可见。这一刻她终于明白班得瑞的遗憾了:哪怕再伟大的艺术家都无法完全的去诠释那种美,而这一刻静静世界里除了脚步呼吸就属悦耳的流水以及清脆的鸟鸣。甚至我的美梦都没有如此美好。
我已经完全陶醉了,也不枉我痴痴想了你多少年啊!渐行渐远,这里似乎少了一些人迹。我本以为这个美好的时刻只有我一个人拥有。我只是自顾自的陶醉着,直到闯入一阵更加陶醉的读书声。
他在大声的朗诵席慕容的情诗,那诗中的意念在他的喉头化成了一种声音,让这个寂静的世界有了一种感人肺腑的魅力。
我举起照相机隔着老远朝那个方向就拍了起来,在我的镜头里只有闪烁的微光和律动的微风。
我一步一步的靠近那个声源,一步一步的,异常的小心,我怕打破他的意境。终于,我看到了,一身简单不过的休闲服,一双退了色双辉球鞋。他侧着半张脸,头发短短的,脸很有棱角,古铜肌肤的半脸笑起来一定比此刻的阳光还要灿烂。
我举起相机,咔嚓一下正好拍到他转过头来,他帅的很有气场。咣当一下我被绊倒在了一簇长蒿后面,我知道他没有发现我。
我怀着忐忑的心一路回到了家里,发现一家人都在门口等我,我看看时间:已经18:06分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认识了好多朋友,捣台球的阿比,玩旱冰的阿里和奎子。还有一个高瘦帅气的打字店老板,他叫阿超。和我一般大。我有些惭愧的是在他脸上已经没有了灿烂的微笑以及单纯的眼神,他已经异常老练。他很潮,发型很萌,衣着很炫。我时常收到他邀约的信息,他似乎每天晚上都会去玫瑰酒吧喝的大醉回去,这里的人大都认识他。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又钩眉画脸的女人们时不时就会凑过来占他的便宜,但他从不做过激的动作。我想他从骨子里厌恶她们吧。不过明显是我错了。他时常邀请她们中的一些人一起吃饭啦,出去玩。我无法搞懂他。
他身上有太多神秘的标签。他身上甚至有一些东西是吸引我的,包括他的洒脱大度,较真。还有坏坏的叫声。如果你问我确不确定爱不爱他,这一刻…我不会。因为我遇到心目中的王子。
眼看着一天天的过去。开学,参加社团。这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叫离云。原来在学校里小有名气。
听说迎新晚会上还有他的节目,我多少有些激动。
我准备好了向他表白。
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夜幕繁星下的大厅坐满了人。节目一个接着一个的过去,而我心里揪的紧紧的,我在等待。
“下面有请我们年轻帅气又才华横溢的《川流》文学社社长,社团联合会主席离云同学带来一首席慕容的《白鸟之死》,有请。”
掌声以及女生的尖叫都在努力的证明什么,但是他只有我可以驾驭。
他一出声场面就安静了。渐渐我也被感动了,此时整个场面已经是一片汪洋,大家都哭开了,这就是他的魔力。
结束了。我飞快的站起来,奔上舞台,我知道我这一生要等的就是他。
他就这样看着我,我也看着他,然后只有我一个人,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我冲上讲台,给了他一个满满的拥抱。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一脸的惊讶和陌生,他的眼神中只有两个字:陌生。
我没有勇气再举起我的唇去印在他的唇上了,就因为他眼中那可怕的陌生。然后就在全世界都以为我已经成功的时候松开手,我告诉他“我叫宋席洛,以后见”。我转身,在一片尖叫声里失望的离开。
时间还是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还是去林中看他读书,偷偷的。
有一天,我去的时候他坐在哪里画素描,我就隔着老远坐在树根上看他,直到昏昏睡去。
然后我起身,我看到他拉下了什么东西。走过去拾起来,我看到他画中的那个转身的人,有失落有不甘,他全扑捉到了,他画的就是我。一张接着一张,有我在台上的每一个瞬间。
我知道,他中了本姑娘的箭了。但是天知道我早就中了他的箭了!
这个小石桌不再只属于他一个人,我也要坐在上面,因为这美丽的世界就像他一样在孤芳自赏。躲开他的时间,就让一切听天由命吧!
可有些东西又怎么能躲开哪!
我静静地坐在哪里,我大声的浪涌。我笑我是那么的像一个人,那个人就是离云。
突然,当我读起《白鸟之死》这首诗时,他的声音出现了,我知道我等到了什么,他也知道。
我们恋爱了,出双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