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霜已经降了,一出门,便感到一股袭人的寒气。借着屋边零星的灯光,梧桐树下,我的机车淋了一身霜冻,正反射着晶莹的寒光。我从车箱里拿出毛巾,把灰尘和潮气一并抖去,然后折折叠叠理好,先擦拭两只把手,然后是油表和里程表,最后才把毛巾铺在坐垫上,沿着车身光滑的弧线来来回回擦拭,只到觉得坐垫与毛巾之间的受力不因晚霜而打滑才停止。
跨上车,插上刚才开启红酒的机车钥匙,发动……出发前,我理了理衣服,因为路途不是太远,我没有戴那双蓝色的“我们的”手套,也没有戴头盔,只是把它们挂在龙头两边,我想让骑行中的冷风吹一吹思绪。坐在车上,冷风让我沉静,我望向远处,十分惬意地看着丘陵下面那些人家的灯火,一团一团又星星点点,心里瞬间充满了一股暖意又夹杂着一丝寒意,仿佛它们都是为我这个异乡人点的。而此时,我也似乎能闻到他们厨房里飘出的肉香。我有一点点想家的念头,但随即就被我像碾灭烟蒂一样地碾灭,我右手用力转动半圈,机车像一头狂躁的野兽,向坡下绝尘而去。
下坡转弯前,一股清冽的香味迎面扑来,像自己不小心一下子闯进了香味的迷阵。我想起那株腊梅,黄黄的腊梅,挂着小小灯笼的一样的腊梅。就是在这个凄清的晚上,它也兀自开放,飘出阵阵清香,与我撞个满怀,让我怦然心动。是呀,我说带一枝回家的呢,可是我现在没有合适的工具。我想起公司里那些锋利得寒光闪闪的剪刀,每一次剪布时,总发出咝咝的无比凌厉的声音,干净而利索,冷酷又绝情。我觉得我要找一把最锋利剪刀,放在花枝底端,掌指并用,“咔嚓”一声,清脆有力,好减轻腊梅被剪时的痛苦。
我这样想的时候有点厌恶自己的做作,明明是喜欢花枝,却又不忍让它痛苦,却又不得不用锋利的剪刀把它剪断。这就像素食主义者偶尔吃鱼,却说不忍心看到鱼被宰杀时的挣扎。其实,即使是素食主义者,有没有想过那些绿色的植物也有生命,它们的生命与我们,与动物的生命一样卑微一样高贵……
这些复杂的问题好像不归我这样一个小小的信息员来思考。我还是决定明天来到花园里考察一下地形,看看哪一枝更适合我及我的小小的屋子。我想我最好起得早一点,最好早一点,早一点比较好。为什么?我不说别人也许能够知道原因。
在我转向龙蟠路的时候,迎面开过来一辆又一辆出租车,火急火燎的样子。这种现象以前是十分少有的。因为我们所住的这一带,多数人家都有私家车,很少有出租车光顾,看得出来是快要过年了,一个个都等不及家里的车接,都急着往家里赶。而我,一个人,却急着从家里往外赶,只是为了一顿饭。
没戴头盔,没受影响,却也差点把车骑过品香阁。与我平时停车的地方大约差了几十米,跨在车上扭头一看,那黄色的招牌今晚也黯淡无光,怪不得刚才走过而不自知。看样子,那个成天围着花布围裙的年轻老板娘也打道回府去了。为什么也不提前通知一声。我摇摇头,为这家老店的不近人情而叹息。怎么办呢,今晚是无论如何喝不到她家的玉米地瓜粥了,今晚是吃不到她家的各种口味的小蒸包了,今晚是注定要别处寻一个落脚点了。我有点埋怨起她们来,平时说说笑笑一副良好的面容,此时想来也假假的让人觉得生厌。没办法,我只得多行几步,到公司楼下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鸭血粉丝店了。
鸭血粉丝这家伙,吃是好吃,但开在公司的楼下,无饭吃时吃它,加班时吃它,科室领导请吃饭时吃它,老板偶尔心情好时也请人吃它,忽然想到它,有一点点想吐的感觉。尤其是想到那粉丝在肠胃里游走,就更不是滋味。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吃得多了,身上都会发出一股鸭血粉丝的味道,甚至自己的体内,肠或胃,也受到鸭血的侵蚀而发生某些突变。但没有办法,今晚只得将就一顿了,但我今晚决定吃出别样的风味。
停下车,我拨了钥匙,装进口袋,理了理风衣和头发,然后,我就闭上了眼睛。我向前走大约六步,上了第一个台阶,黑色的仿大理石台阶,遇到雪天雨天的时候总是打滑的台阶。我转身,习惯性地向后看了看,以前我总是在第一个台阶上招呼同事。不过今晚,眼前黑黑一片,我拒绝光明,也没有人值得我招呼。我转过头,假装向上望了望,我知道前十五度角方向,三米不到的头顶闪烁着“金陵第一吃”五个隶书大字。我低下头,平静地舒一口气,又快步走上两个台阶,像平时一样,右脚左脚,我已经走到了那扇黄色金属板镶边的透明琉璃门前。向前两小步,我右手半伸,就抓到那只冰冷的方方正正的把手。刚一拉,大绝有三十公分的样子,两位女生就甜淡淡地说“欢迎光临!”我听出其中一个是刚来的。另一个在一秒后见我,立即改口:“三哥来了。”
我习惯性地点点头,脸上挂着一半的笑容,然后直行,一步、两步、三步、四步,左转,两步,右转,一步,扶椅,坐下,我面前一定正对着那台二十来寸的壁挂电视。每天我看新闻三十分,或午间新闻,或晚间新闻,我就坐在那。世界杯那会儿,那儿几乎是我的包间。此时年关已近的夜晚,那个坐位一般无人光顾,当然,除了我。
不用我开口,他们会在五分钟之内就把我的鸭血粉丝端上来,还说一句:“三哥慢用。”他们从老板到员工,上上下下都叫我三哥。我早已习惯了。然后我伸出右手,斜上方的筷筒我抽了两根头朝上的墨竹筷子,落下五厘米,碰到的是调料盒里的辣油,我拿过来,旋转小半圈,停顿大约五秒,让辣油流下一元硬币那么大,然后准确无误地送回去,再提起右面的玻璃瓶,里面是沉沉的香醋……
不用睁眼,我也能看到最上面的鸭杂,下面的香菜,再下面亮亮的粉丝和油晃晃的汤水。我能根据碗里冒出的热气,决定什么时候开始动筷子。当然,我也能根据捞出的粉丝,知道什么时候该放下筷子。习惯了,习惯就好,习惯也不好。我会在结束时,把筷子担在碗上,然后伸手,看也不看,就能从最右面靠近挡风玻璃处准确无误地抽出一张面巾纸,擦擦嘴,然后折叠,然后再擦一次,叠好,放在碗的边上。
如此,我闭了十五分钟的眼睛之后,他们来收盘子。他们没有发现任何异样,还像平常一样拿走我的百元钞票,然后送回一张发票还有八十五元钱。不用数,一定是一张五十、一张二十、一张十元、一张五元。我装进钱夹,起身,一步,左转,两步,右转,两步,直行,一步、两步、三步、四步,然后推门,听到“三哥慢走”后,我点点头,出门两小步,我这时站在平台上,一般会掖掖衣服,然后转转头,看看车子,然后右脚、左脚、右脚,走下来……
睁开眼,不用算,我用二十分钟吃过这一顿程序严格的晚餐:鸭血粉丝。味道和一切都没有变,唯一变的是我今晚从始至终没有睁眼。对了,还有,我发觉闭眼吃饭好压抑,让我觉得好饱,胃有点胀得难受。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