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州,北控河套,南蔽关中,西据贺南之雄,东据黄河之险,自古以来就是一处军事重镇。灵州,又是路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是连接西域与中原的枢纽。因此,灵州守军肩负着驻守边镇和保护丝路安全的双重任务。
城中百姓与守军们长期零距离接触,早已对兵马的任何调动司空见惯了。只有李乘风总是带着羡慕的眼光,注视着军士们的微妙变化。似乎他自己就是一位身披金甲手持钢枪的小将军,正在检阅自己的部队。
先是城门口多了几排拒马,看守城门的卫兵也较往常多了近一倍。李乘风的目光快速地读取着每一个卫兵的脸型,希望能够从中找出一两个熟人来。
“哎哟,疼!”
走路时注意力分散,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成倍上升。李乘风一个不留神,就径直撞到一位卫兵身上,脑门磕到对方的头盔上,清脆之声响起,头盔绝对是铁的。
在反弹力的作用下,李乘风只觉得脑袋眩晕,身体下坠,臀部重重地砸在了地上。而卫兵依然屹立不动,只是被这娃儿吓了一大跳。
“你是什么人?干什么的?”卫兵大吼,抖起手中银枪,一股杀气从枪尖的利刃上渗出来。
“糟糕!”李乘风暗暗叫苦,怎么这么不小心呢。百姓碰瓷了士兵,肯定要负全责的呀。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会儿,这不是什么哲理,而是摔得太惨,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
“哈哈哈……”这位卫兵看到李乘风摔得四脚朝天,糗样百出,顿时收了杀气,大笑起来。周围的卫兵们也都跟着笑起来。
“我只是过路的。”
“快点滚!”卫兵的工作枯燥而乏味,今天遭遇到这么一个可人的事故,心情自然愉悦了一番,也就没什么怒气了。
笑声,是缓解乏味的一剂良药。笑声,也是将人从陶醉状态拉回现实之中的有效方式之一。
拒马旁边,一位身披银甲的副都头(宋朝能管约100人的底层军官)正将后背抵在拒马的一根尖刺上蹭痒,这一阵笑声,直接把他解痒的陶醉状态给哄走了。“快点,把那小子拉过来。”
听到长官有吩咐,两个卫兵拉住要逃走的李乘风,架起来直接拖到副都头面前。
“嗯,行了,你们两个继续看门去,不得马虎。”
“是。”长官又有吩咐,两个卫兵只得又回到枯燥且乏味的工作岗位上。
“原来是韩爷啊,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城门口来了?”李乘风迎向副都头,施了一个大礼。
副都头叫韩三让,偶尔也去书坊中逛逛,与李乘风也有数面交情,算是熟人了。
“原来是乘风老弟呀,快来帮我挠下后背,痒得狠。”韩三让一点也不客气,一转身,把后背对着李乘风。
熟人刚刚见面,就要人家挠后背,幸亏大家都是男的,不然真会闹出与肌肤之亲有关的绯闻来。李乘风只得卷了衣袖,把右手伸进韩三让后背的铠甲里,替他挠痒。
“左边,左边一点,对,对,再上面一点,再用力一点……”韩三让的表情比刚才更加陶醉了。
“你再全方位,用力使劲挠一遍。”韩三让似乎很享受李乘风挠痒的手法,不停地叫李乘风用力、用力,再用力点。
没办法,遇到这么个主,李乘风只得马力全开,就差把韩三让后背上的那张皮给撕下来了。
“唉,好……好……真解痒!”
李乘风和韩三让这么一折腾,周围的卫兵们都把目光投过来了。目光中有羡慕,有窃笑,也有一种吃不到葡萄流口水的酸味。李乘风心中不免有一种莫名的危机感,挠痒的手不由自主地缩了回来。
“你们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珠子抠下来。”韩三让的军威摆起来,把手下这帮卫兵又轰到工作岗位上。上班时盯着长官看,长官要生气的。
后背肌肤生痒,除了虱子作祟,肯定就是长时间不洗澡,不讲究卫生造成的。这可苦了李乘风,他已经好几天没剪指甲了。挠了那么多下,李乘风只觉得指甲缝中塞满了某种泥状物体。不过,在长官面前,就是手上抓了一大坨那玩意儿,也不能露出嫌弃之色,更别提恶心二字。
李乘风的胳膊也是酸了。
“韩爷,是不是又要打仗?”这才是李乘风关心的问题。
“不是,只是我们将军外出猎了一些马匹、骆驼,还有十匹野马,这野马可是难得见到的好品种。”
韩三让口中所说的将军,就是灵州城的节度使大人,叫冯继业。
由于灵州周边地区的党项人,习惯于抢劫路过的使节和商旅,冯继业便经常以保护道路安全为名,出兵“劫略羌夷”。想必昨夜的那几个劫匪,也是这位节度使大人给折腾出来的,然后,又间接祸害了李乘风。灵州城加强了守卫力量,肯定是为了防止党项人的伺机报复。
“不过,这守卫也太多了点吧!”李乘风不解。
“可不是嘛,要不是宋朝皇帝的使臣恰巧来到,我等也不至于这么辛苦。”韩三让欲言又止,目光看向东南方向。似乎开封府就近在咫尺,而那个新皇帝正在窃听着天下人的悄悄话。
“宋朝使臣,长什么样?”新王朝的使臣到来,李乘风的好奇心顿时浓厚起来。
“都是两个眼睛一张嘴,有啥好看的。这会儿应该在节度府中,你是见不着了。”
“可惜了。”
“不过呢,你可以进城看看猎来的好马去。”
“哦。”
一番寒暄后,李乘风别了韩三让,加快脚步进了城。
果然,军营的马厩中多了近百匹骏马,尤其是那十匹野马特别招人眼球,必定是性子强烈的种儿。马厩旁,铁匠王铁头正忙着打马掌,叮叮当当敲个不停……
“铁骨西风烈,嘶鸣震九州。威名关不住,千里踏清秋。”看到这么俊俏的野马品种,李乘风随口就吟出一首五绝诗来。
如果没人管着,他真想过去牵一匹,然后策马飞驰,溅起一路灰尘。心中荡起这么美好的想法,李乘风习惯性地用手摸了一下嘴巴,擦擦口水。
刚才挠痒的手,居然,忘记洗了。
好恶心!
“呸,呸,呸……”
这个时候,如果地上有个坑,然后坑里有些积水,李乘风肯定会一个猛子扎进去,把自己彻底洗白白。李乘风对于水的需求,已经不能以生理需求来定义了。
“茶铺,就你了。”李乘风嗅到一阵茶香,两腿自动迈开,直奔而去。
“小二,来一大碗茶。”
“来喽,客官您慢用。”店小二一点都不含糊,手脚利索,一大碗清茶送到。但是,他不知道李乘风的居心,不然肯定拿大海碗砸烂李乘风的脑壳。
吃一堑,长一智。更何况嘴里的确尝到了滋味,再用手端碗,可就不明智了。
李乘风直接把嘴埋到碗中,吸满一口清茶,又将茶水喷在右手上。这下子清爽多了。
“你什么个意思?茶水难喝么?”茶铺小二哥不乐意了,怎么的,瞧不起个体户?这是要来砸招牌?
“好喝,好喝,刚才喝得太猛,岔气了。”
“那就好,不过,像你这样子的喝法,肯定要呛着了。”
李乘风居然这样把小二哥给糊弄过去。
“又不是不给钱,卖茶的还有什么好嚣张的。”李乘风的心里开始感慨灵州的民风实在是相当地彪悍。
喝茶,还是要端在手中,送到嘴边,这样才能享受到茶水的甘甜。李乘风的本意就不是来喝茶的,他是想用茶水来洗手的。刚才的办法被小二哥盯着不放,那只能假装端碗,实则将手指偷偷没入茶水中荡漾了。
看着指甲渐渐洁净,李乘风的脸上也堆起了笑容,翘起二郎腿,开始得瑟了。
“让我喝一口。”龚大雷突然出现,端起李乘风的大碗茶一饮而尽。
“真爽!”龚大雷擦擦汗,长呼了一口气。
原来,龚大雷去集市购买各种食材去了,大包小包拎了一大堆,回来路过茶棚,就顺手抢了李乘风的那碗茶。
“味道怎么样?”李乘风不禁要问一下。
龚大雷舔了舔嘴唇,“有点咸,有问题吗?”
“嗯,这茶铺小二哥故意放了好多盐,想让喝茶水的人越喝越渴,越渴越要喝。”李乘风也是没事找事,非要小声地跟龚大雷说这番话。
“奸商,岂有此理!”龚大雷一个大踏步就跨到了小二哥的面前,抓着衣领往上就提。
小二哥双脚离地,悬在空中,吓得连连求饶,“饶命,饶命……轻点。”
“知道哪里错了吗?”龚大雷继续吼道。
小二哥哪里知道错哪了,只能顺着杆子往上爬,“我错了,我错了,我以后一定改。”
“哼!看在你的茶水味道还可以,姑且饶你一次。”小二哥逃过一劫,只是这一劫怎么来的,他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哈哈哈……大雷哥,我帮你提东西。”李乘风跟着龚大雷一路扬长而去。
“你大爷的,喝茶居然不给钱。”由此可见,小二哥也是一个勇于认错坚决不改的人。
不过,如果晚上龚大雷窜稀,李乘风第一个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