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骨看着“勤快”的大老鼠,对这只通人性的老鼠更加喜爱了。有了它的帮忙,就像鬼斧神工,一下子就开垦出来一块田地。忙完后,大老鼠又来蹭任志骨的胸口,任志骨摸了摸大老鼠的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没有什么东西给它吃。人家帮了你这么大忙,却没有一点儿报酬,这也不符合他的人格,于是暗中记下了这个人情,不,鼠情
“你应该还没有名字。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阿鼠好了。嗯,你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个人,他也是叫阿鼠,不过他已经死了。”任志骨已经不再害怕它了,反而因为它帮了大忙的缘故。
它应该不会吃村里的人,胆小如鼠这可不是白叫的。不过放任它不管,也不好,说不定某些斩妖除魔的家伙路过,就把它斩了,那样死的岂不冤枉。这样一想,于是他的养鼠计划就变得更加名正言顺起来。
第二天,当孩童们来到任志骨的竹屋到时候,都惊呆了,一块农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农田两边还有一排木桩围起来。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昨天还是一片密林,今天就变成了一块田?这就算是全村,不,几个村全部人加起来,也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砍这么多树,还要把树削成木桩.....
这简直就是仙人的手段。不过他们平时看任志骨,虽然气息沉稳,但是完全不像是传说中的仙人。毕竟那一个仙人会长得黑炭似得?他们反而相信,先生感动了上天,于是是仙人下凡,帮了他们的先生一把。至于他们的先生为什么会感动上天,这些他们就不会去想了,毕竟他们的父母都一个劲的赞扬他们的先生。
“都愣着干什么,进来吧。”懒洋洋的声音在竹屋中升起。
“老师,这是为何,外面的田.....”一位孩童好奇的看着任志骨。其他的孩子也竖起耳朵。
“你是想问,为何屋外会突然出现农田,昨天还是一片树林,是吧。问别人,一定要把话讲清楚,不然你问得稀里糊涂的,别人回答你,也是稀里糊涂的。平时也就算了,以后发问,一定要把话说清楚。”任志骨“语重心长”的呵斥道。然后他又说道:“那块田,是有人帮了为师一把,不然以为师的能耐,花几个月也做不出来。”
“那是一位仙人吗?”天真的孩子继续追问。任志骨有些头痛,要说是妖精做的,不吓死他们,于是他买了个关子,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让这群孩子自个去猜。
“好了,废话不要说太多,我教你们的口诀,背的怎么样了?”任志骨板着脸,装出一副严师模样。他的脸本来就黑,一板起面孔,真的有一股阎王爷的气质,只是没有阎王爷的胡子罢了。
这些孩子们真的有用心去学,最差的一个,也都支支吾吾的背出来了,任志骨大感欣慰,这段日子也没有白费。他要教这些孩童,是一时兴起,同时也是因为自己童年时候的境遇有关,一看到他们都会想起以前的自己。见他们都算努力,任志骨也打从心里感到值得。
“好,都不错,你们要记熟。今天我,咳咳,为师教你们农务之术。什么是农务之术呢?简单来说就是种田。来,都随我到田里来。”任志骨率先走出竹屋,孩童们也鱼贯而出。
“你们不要以为种田没有出息。老实告诉你们,种田乃是重中之重,一个国可以没有君主,但是不可以没有农夫。虽然打猎,捕鱼也能解决一时饥饿,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打猎打得多了,猎物少了,捕鱼捕得多了,鱼也不是无穷无尽的,终归会耗尽,但是种田是可以一直种下去的。等你们长大了,就能明白我说的话了。”任志骨说完,就开始了他的讲学。
他读的万卷书,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如何防各种灾害,保护农田,如何利用阳光,粪便等,更是比村里的老农都要清除。
“你们大可以将我说的告诉你们的家人,相信他们也会受益良多的。”任志骨装模作样的挦了挦不存在的胡子。
一个月后,任志骨挥散了孩童们,坐在竹屋里沉思起来。
万夏山处于东境。而东境很多地方都是乱石荒山,平原少森林多,有些密林里充满了虫豸瘴气,很多地方都无法住人。所以东境也比较穷困。除非把大山都移走,不然这里的人很难富裕起来。有不足的地方,估计也有好的一面,山脉多,说不定矿脉多,可惜根本无法挖掘。密林深处,说不定会有天材地宝,可惜没人敢进入,光是瘴气就够呛了,再给虫蚁咬伤....
书中曰:东境穷苦之地,北境荒蛮之地,西境荒漠之地,唯南方富庶之地。
风雨王朝四方,唯有南方是人间乐土。其他三方人烟稀少。任志骨这才知道,书中说的一点儿也没错。至少北境确实人烟稀少,因为靠近荒蛮山脉,有蛮族虎视眈眈,而东境则荒山乱石居多,故而也是人迹罕至。书中还说,东境密林沼泽深处,乃是古老荒林,是妖族盘踞之地。
这万夏山还算是风雨王朝的腹地,附近也有几个城镇,如果再往东,就完全没有人烟了,那里虽然号称是风雨王朝的土地,但也只是号称而已,从来没有人进去过,是风雨王朝为了扩大地图,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已。
这东境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他原本以为东境也像北境一样,有雄兵三十万镇守,后来才发现,东境的军队,最多也只有五六千而已,士兵完全是当地的农夫,没有经过多少训练,完全是滥竽充数,那些将军们也大多数被贬下来的,毕竟谁会愿意来这穷苦之地受罪,不要说没得打仗了,连粮草都需要自己去寻找。要不是军队自耕自种,偶尔猎杀野兽,那支军队还真的维持不下去。
任志骨觉得,东境其实物资丰富,贫穷,是因为荒山乱石,密林瘴气阻隔了道路,所以繁荣不起来罢了。说不定此处有很多天材地宝,他想到了天材地宝,不由得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一直以来,练武是他的一个梦,可惜练武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如果有大量的天材地宝服用,不说成为高手,强健一下体魄也好,于是他打定注意,要进入密林深处去搜刮一番。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密林深处有多么凶险,就单论天材地宝,天材地宝其实这么好找的?曾经也有冒险家千里迢迢从其他地方来到东境,花费了几年的功夫,才找到一株灵药而已。而且那灵药需要及时服用,否则药力会逐渐消散,最后变成毫无用处的草药。那位冒险家以为发财了,一株灵药可是价值不菲,没想到等他带回去的时候,药效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白白浪费了几年的光阴。
灵药其实也不是特别珍贵,主要是看种类,有些灵药各大家族都会培养一些,但是在药田里培养的灵药,哪里比得上野外寻找的了灵药,故而野生灵药往往有价无市。当然,是保持药效的灵药。
我们的小黑头却不知道这些,他装扮了一番,背着一个竹筐,竹筐里还放着一本书籍,拿着一根拄杖,头戴着方帽,活脱脱像一个采药人。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腰间佩戴者一柄长剑。
“出发!”任志骨神采飞扬,黑瘦的脸上充满了朝气。这时候的他才像一个少年人,往日都是一幅严肃端庄的夫子面孔。
“少年人果然需要勇往直前。平日里我老是板着面孔,装作成熟的模样,却完全忘了自己也是少年人。少年人就是需要朝气蓬勃,天不怕地不怕。”任志骨满脸的兴奋,感觉一身轻松,这就是顺应自然,顺应自己的本心。老是拘束自己,心里不自在,也不利于养气。
村民们不知道任志骨要去干什么,只以为他要出远门,也没太在意,如果知道他要去密林深处,一定会拦着他。因为实在是太危险了。
走了很远的路,他又唱起了歌:“天上仙人,逍遥自在,足下白云,东来西去,上摘星月,下移山河.....”
“吱吱吱吱”回应他的,是老鼠的叫声。‘阿鼠’从地面钻出来,屁颠屁颠的跟在任志骨身后,经过这一个月的熏陶,阿鼠是越来越聪明了。这一个月任志骨都会讲故事给小夏听,当然阿鼠也在一旁听着,久而久之,它的智慧似乎慢慢被引导出来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成为精怪了。
难怪书中说有某某高僧点化猛兽,某某道士教化牲畜,使得牲畜通人性,开智慧,甚至可以开口说话。原来不完全是骗人的。如果给阿鼠慢慢成长,它开启智慧也是迟早的,但是要延迟很多,可能需要几百年,也可能需要几千年。现在,如果任志骨每天给它讲故事,和它对话,用不了一年,它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智慧。
连续几天的寻找,一无所获,倒是寻常的草药已经一大箩筐。
“到底灵药长什么模样的?”任志骨一边行走,一边抱怨,几天了,不要说灵药,就算是珍贵的补药都没有一株。像人参,灵芝这些,他也需要,毕竟可以活络骨骼,强身健体。可是一路下来,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箩筐的普通草药。
这几天他吃了不少苦,完全没有了几天前的轻松写意。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增益其所不能。”任志骨撑着拐杖,一边叨叨念。
“灵药,应该在一些险要的地方,去一些高山峻岭应该有所收获。天快要黑了,要赶快找一颗大树。还是树上休息安全。”任志骨已经差不多精疲力尽,就算是一个壮汉,连续几天的不停跋涉,也会吃不消,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
黄昏将至,密林里安静得可怕,任志骨坐在一颗大树上稍作休息。他从怀里掏出一块大肉干,慢吞吞的吃了起来。前几天捕猎了一头野兽,这肉干就是这么来的,当然,这可不是他捕猎的,而是阿鼠的功劳。他只不过是坐享其成,坐山观虎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