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兽吼打破了黄昏的沉寂,震得树叶哗啦啦作响,震得任志骨手上的肉干都差点掉下去。
“什么情况?听声音,似乎是一种大型猛兽。”任志骨收好肉干,在肉干上涂上了一层草药的汁液。要知道,野兽的鼻子是很灵的,野兽如果被味道吸引过来,那就麻烦了,听兽吼,绝对是一只巨大的野兽,阿鼠未必斗得过。他全身上下都涂有草药的汁液,用来掩盖气味。
阿鼠也潜藏在地底,地底可比树上安全多了。但是这时候两者完全分开,无法顾及彼此了,所以任志骨只能小心再小心,抱紧树干,一点响声也不敢发出。
片刻之后,又一声兽吼,更响亮,是另一种猛兽的吼叫,和之前的吼声完全不同。
接着又有一声吼叫,是刚才的吼声,两头野兽对上了。任志骨心中的第一想法。吼声越来越急促,也越来越暴怒,任志骨完全确定,有两只野兽正在对持。他小心翼翼的抬起头,接着树叶的掩盖,四处张望。
野兽的注意力都在对方身上,应该不会发现他,所以他大起了胆子,这可是一场好戏,怎么能够错过。可惜他左顾右盼,也没有见到野兽的影子。
如果他所在的大树足够高,就可以看到,那根本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两只庞大的人形怪物正在对持。
左顾右盼的他听到一声巨响,那不是兽吼,似乎像是地震,大地都颤抖了一下,他也差点摔下树去,于是,他全神贯注,紧紧的抱住树干,再也不敢分神。大地又颤抖了一下,震得任志骨双耳发溃。
不远处,两个人形怪物正在彼此靠近对方,一头人形怪物长得有楼房高,鼻子和额头各长出一弯角,皮肤浅蓝色,双耳和牛耳相似,像是犀牛化成人形的模样。另一只人形怪物也不小,也有数丈高,阔口狮鼻,头上金色的鬃毛在黄昏的衬托下,闪闪发亮。
两者对撞,又分开,庞大的躯体压倒了几颗大树。任志骨听到树木倒塌的声音,吓了一大跳,什么野兽打斗居然可以轰倒树木?难道是两头巨象在搏斗?很快他有否定了这个想法。
“看来呆在树上不一定安全。”任志骨沉思片刻,冷静下来思考着。趁他们打得激烈,我得赶紧跑,不然坐在这里听天由命可不是我的作风。他慢慢的从树上滑落下去,抬头贼兮兮的看了看周围,也没什么发现,他不敢逗留,一溜烟的逃走。
不知老天是不是故意和他开玩笑,两只人形巨兽的打斗,让一棵大树倒塌,大树横着倒在了他面前,正好拦住了他的去路。任志骨终于看清了两只“野兽”的真面目,竟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原来这世上是有鬼怪的!去他娘的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不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意思,不是不谈论鬼怪妖精,而是不要在凡人面前提起,以免引起凡人的恐惧和担心受怕。
任志骨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借着横倒在面前的大树的遮掩,顺着树干一路潜行,他可不敢抬头,因为一抬头很可能就会被发现。
走着走着,碰一声,感觉撞到了毛茸茸肉墙上,抬头一看,他的小心肝都快要吓出来了,他撞的是一条巨大的腿,腿上长满了金色长毛,不用想就知道这条腿的主人谁了,是那只人身狮面的怪物。好在那怪物没有察觉任志骨,或许它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对面的怪物上,没有发现他。
任志骨又改变了一个方向,偷偷溜走。不时抬头看了看,两只人形怪物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于是他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跑出了几十丈远,再回头看看,两只怪物扭在一块去了,这是个好机会,任志骨也不顾动静有多大,拔开腿狂奔。
他跑了大概有几百丈,再也不回头了,决定一口气跑开,反正现在已经是黄昏了,再晚点就天黑了,随便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就万事大吉了。他没想到的是,老天似乎真的和他在开玩笑。他只觉得一个巨大黑影从头顶掠过,轰,大地震动,原来是人身狮面的怪物被甩开了,刚好砸到了他的面前,完完全全的断绝了他逃跑的路线。
狮面怪物巨吼一声,悍然爬了起来,再度迎上了对面的敌人。那一声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还有就是他差点被踩死,幸好躲得快,不然就成为了一堆肉饼。
在这么巨大的力量面前,他发现自己还真是一个蝼蚁。一脚就会被踩死。
但是他没有灰心丧气,也没有后悔自己进入密林深处的决定。两只怪物的打斗,越来越激烈。他也再次找准机会,这次他学乖了,钻进一些树木繁茂的地方,就算真的砸过来,也有这么多树木撑着,不会压死他。
他也不急,慢慢的扒开阻挡在面前的藤蔓和灌木,打斗声越来越远,最后细不可闻,他终于摆脱了怪物的范围,心中感叹实在是凶险,前面两次都差点把他砸死。不知道是倒霉还是幸运。
现在新的问题又来了,他迷路了。原本他每走一个地方,都会用剑刻下记号,刚刚逃命匆匆忙忙,根本无法做记号,而且也没有那个心思。天快黑了,这个时候如果不能找到安全的地方,将会十分危险,这片丛林太茂密了,蛇虫鼠蚁一定很多,因为书中说蛇虫鼠蚁最喜欢密不通风,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这个地方正好就是。
“阿鼠!阿鼠。”任志骨喊了两句,周围就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只和牛一般大的老鼠串出地面,拱了拱任志骨的胸口。任志骨松了一口气,阿鼠没有跟丢,那再好不过了。天黑,任志骨打开天书,小夏从天书中飘了出来,忘了往四周。或许是感应到了小夏的存在,天边几只乌鸦飞走。
传说乌鸦可以看破生死,感应鬼魂,看来应该不假。
哑,哑,哑,乌鸦叫了起来,最后消失在任志骨的视线中。
任志骨皱了皱眉头,乌鸦是凶鸟,遇之不祥;过头顶上鸣叫,更是灾祸发生的预兆。谚云“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
“大凶之兆啊。”任志骨自嘲一笑,然后继续寻找一块栖息之地。周围都是古怪的植物,树木也都缠满了藤蔓,饶是他读了万卷书,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原路返回?万一两只怪物还没走,岂不是送死?继续前进?刚刚乌鸦鸣叫,似乎是大凶之兆。
“前进!不能在这里休息!太危险了。”任志骨拿着长剑,披荆斩棘,阿鼠则跟在他屁股后面,摇着尾巴,发出拍打地面响声。这是在警告一些蛇虫不要靠近。天黑了,任志骨的眼睛看不准,而小夏却看得清楚,毕竟是鬼魂,主要是夜间活动。
有了小夏的指引,还有阿鼠的殿后,任志骨花了一夜的时间,总算是走出了茂密的树林,过程中还遇到了一条大蟒和不少的毒虫,却被小夏这个鬼魂给惊退。
说来也奇怪,密林中的地形十分复杂,而且又有峻岭悬崖阻挡,他在小夏的指导下左拐右拐,足足拐了几十个弯,这密林,更像是一座迷宫。
而这个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密林消失,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面大湖,月光照耀在湖面上,磷光闪闪,像一面镜子一般,借着月光的照耀,湖边的几棵树木映入眼中。几棵老树郁郁葱葱,树冠上挂满了果子。
“那是什么果?”任志骨隔着老远,就闻到了果实散发出的清香。
四周寂静,阿鼠的鼻子不停的伸缩,好像嗅到了什么味道。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哈哈。”任志骨摘了几个果子,刮了一点皮儿放入口中,味道甘甜,没毒。毫不犹豫大口吃了起来,这果子,比肉干好吃多了,而且吃完了之后,还有一股暖流汇聚在体内,十分舒服。疲惫感消失了。
“这一趟总算没白来了。”任志骨哈哈大笑,感觉全身用不完的力气,于是他一拳打出,一脚踢去,体魄果然强健了很多。如果经常吃这种果子,或许身体就练成所谓的“铜皮铁骨”刀枪不入。
千辛万苦,得到这般造化,也是值得了。高兴之余,也摘下几个给阿鼠。他却没有发现,一双眼睛正在盯着他。
眼前的景象突然一变,树木突然摇晃起来,化成人形模样,树枝牢牢的捆住了他的双手双脚,树人们露出狰狞的笑容,缓缓靠近,并且张开那大嘴巴,打算一口把任志骨吞掉。如果不想办法,这一口下来,就会被吞得渣都不剩。
书中记载有食人花,没想到我却遇到了食人树。那些果实莫非是诱饵?难怪那么香。
他呼叫阿鼠帮忙,但是阿鼠却没有理会他,依然吃着果实,小夏也呆在一旁,对他的遭遇不闻不问,眼睁睁的看着他落入血盘大口。如果他还不明白过来,他就是傻子了,这跟本就是自己的幻觉。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困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任志骨念起了书,稳定心神,果然,幻觉如同冰水消融般消失,恢复到了原来的模样。树木依然扎立在湖边,一切依然寂静。果然是幻觉。任志骨还没来得及庆幸,一道兽影扑面而来,他在一刹那只看清了是一只火红色的狐狸。
他的脸被抓了几下,他双手去抓,然而扑了个空,红狐已经跳到了他身后,还没来得及转身,屁股钻心的痛传来。
不用想,就知道屁股被咬了。他的身手,根本抓不住那只灵活的小狐狸,于是他坐了下去。小狐狸也没料到任志骨会突然坐下,被压在了屁股下,发出愤怒的嘶叫,却无济于事,于是它咬得更加凶狠了。
“哎哟!”任志骨痛得跳了起来,小狐狸也顺势松开了任志骨的屁股,逃之夭夭,串进了草堆里,一下子就不见了。
任志骨抚摸着红肿的屁股,一阵苦笑。这些果实,大概是有主人的.....
“小狐狸啊,在下冒昧打扰,实在惭愧,我不知道这些果实是有主人的。这样吧,吃了你的一些东西,在下就讲一个故事给你听。也算是一报还一报,咱们两清了。”任志骨摸了摸鼻子,四周没有一点动静。着小狐狸还真够谨慎的。
任志骨也不管它,继续说下去:“现在就说一个《老翁捕虎》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地方出现了老虎。不到几个月,傍晚出城的老百姓被老虎吃了十几个。过往的客商有几拨因为贪图赶路,黎明时分也被老虎伤了许多人。当时的知县,曾几次招集本地的猎户搜寻老虎,结果,猎户也被吃了几人。一时间,全城的人惶惶不安,平时吃的菜、盐、油、米等生活必需品都开始缺货了。无奈之际,当地一个人建议:“咱们去请唐打猎吧!除非他来了,不能消弭这场祸患!”县官就问:“唐打猎是什么人?有这本事么?”那人说:“肯定行!”
原来,以前有一个姓唐的人,刚刚结婚不几天,一天进山被老虎吃了。他的老婆很伤心,孩子生了后,专门向天祷告:“你长大后,如果不能杀虎,就不是我的儿子!后代子孙如果不能杀虎,也都不能算是我的子孙!”这孩子长大后,四处拜求名师,终于练就了猎虎绝技。从此后,唐氏世世代代都以擅长猎虎绝技,闻名当地。
县官就与众人商议,很多人都知道唐打猎,赞同这个建议。于是,第二天,衙门里便派人带着礼金专程去请唐打猎。过了几天,派去的人回来了,说:“唐家专门挑选了两位技艺最好的人,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到。
到了之后,众人一看,却很是失望。原来唐家派来的是这么两个人:一个身形瘦小的老翁,头发胡子全白了,说话的时候还不时咯咯咳嗽,似乎随时都可能摔倒地上,;另一个是十六七岁的大男孩儿,看样子根本没有力气。众人无法可想,唐家既派了人来跑了这么远的路,那就先安顿下吧。这时,老翁忽然走上前来,半跪说:“不必忙乎。听说那只老虎在离城不到五里的地方,先去把它抓回来,再吃饭不迟!”县官客气了几句,派人领着他们去寻找老虎呆的地方。时值正午。县衙来的人领到老翁到山谷口,就不敢再往里边走了。
老翁一看,微微一笑:“有我在,你们还怕什么?”众人只好硬着头皮再往前走。走到峡谷深处,已经有几个人浑身哆嗦,不愿再走了。老翁看看大男孩儿,说:“看情形,这个畜生好像还在睡觉,你把它叫醒。”大男孩儿张口模仿老虎的啸声,声震林木,落叶纷纷。不一会儿,老虎果然从林中出来。众人吓得纷纷后退,大男孩儿也退后十几步,然后远远站定。留下老翁站在原地。觉眼前有人,停了停,猛然径直向老翁扑来!老翁手里攥着一把长约八九寸、宽四五寸的短小斧头,觑定扑来的老虎,奋起右臂,屹立不动。老虎半空里扑倒,老翁侧头避过虎势。
眨眼间,老虎从头顶越过,落地已经血流一片,颤动几下,就不动了。众人跑来,确信老虎真的死掉了,纷纷去看。这才发现:老虎的身子,从下颌、肚子到尾巴,一条长长的裂痕,早让老翁的斧头破成了两片!”
故事讲完,任志骨轻轻的咳了一声,觉得有些惭愧,那些果实十分珍贵,岂是一个故事可以换来的,但是他的身上却是没有可以交换的东西。无字天书不用说了,那是儒门的第一宝物,绝对不可以传给其他人。身上的铁剑也不可缺少,没了它路就难走了。竹筐里的草药也没什么价值,这种草药很容易就能找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