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只是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士兵们操练,在阳光下懒散地卧着,真是一件美事。虽然身子上下都很难受,但看到士兵们精神抖擞,我的心里也充满了力气。
但是到了第二天,我已经好多了,不等着痊愈,我便又投入了训练。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需要锻炼的地方也不少。但战争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毕竟在万国林立的幽兰大陆,想要找一块极为平静的地方,是很苦难的。为了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我必须努力,努力,再努力。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我不论是武器技能,还是体能,都有了质的飞跃。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康海龙的进步比我快。若是先前我勉强和他打几回合,现在我恐怕一回合都抵挡不了。
他一脸乐观,即便是对于难以揣测的明天,也是笑脸相迎。他相信,即便是明天是炼狱,他也要咬着牙扛过去。至此,我相信他一定会叱咤幽兰大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在训练的闲暇,我们坐在一起天南海北的谈论着,不论是花鸟虫鱼,吃喝拉撒,我们都谈论过。我相信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也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我将我的身世明明白白告诉他,但他听后一点儿也不觉得惊奇,反而朝我一拱手,笑道:“你好,来自远方的朋友。”我也只好跟着笑,原本严肃的话,因为这一笑,而土崩瓦解。
我说起我过去很多事情,不见得很精彩,甚至可以说是冗长乏味。但他认真地听着,脸上没有显露出一丝的不耐。我不由佩服他的耐性。若是有人在我耳旁喋喋不休,而我对此又不感兴趣,恐怕早就拍屁股走人了。
有时候王小五也会加入我们的谈话,只是次数略少罢了。王小五虽然是个校尉,但从来不曾认为自己比士兵高一等。校尉的官阶并不高,但我想,即便他位列丞相,也会礼贤下士,以礼待人。我没有见过他欺压士兵,有时候说话严厉,也是因为士兵犯了错。
他也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懂得体谅士兵的难处。不论谁家出了事,他都肯伸出手帮他们一把,因而他深受士兵的爱戴。行军打仗的时候,都肯乐意听他差遣。他为人也颇为散漫。经常叼着一根草,在军校场上晃悠,偶尔也会站在城楼上,凝望远处的山峰。那做山峰的确秀丽,好像是一棵银杉,挺拔直立。当我第一次远眺这座山的时候,也很是惊奇。但多看了几次,也就厌烦了。但据康海龙说,自从他入伍以来,王小五便经常望着这座山峰发呆,不知道山上有什么。
我和小梅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我已经忘却了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不是比喻,是真真切切地两个世界的人。可我还是把她当作妹妹看待,虽然她懂得比我还要多。即便是生火这些小事,我都是毛手毛脚的,更多的时候,还是需要她来代劳的。
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多月,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卫国境内,都是一片祥和。外面世界,诸如齐、赵、韩、魏等等,不知道打了多少次仗,流了多少次血。但我并不因此而庆幸,反而感觉到卫国处在纷纭之中,固然能保持一时的安定,但想一直保持下去,怕是很难。
这一天,我们正在列队训练,那时我已经编入卫国戍城部队的骑兵部队,还是一个没有实战经验的新兵。就在这一天,王小五突然骑着一匹枣红马出现在军校场上,命令所有的骑兵迅速集结。当排列整齐解散之后,我意识到,要打仗。在卫国,并没有演戏这一说,所以我不必担心被王小五耍,只担心自己能不能在战场上活下来就好。
康海龙见我还像是一根木头站着,连忙拉我一下:“发什么愣,快走呀!”我这才从迷茫中回过神来,或许我是怕了,害怕生死的考验,害怕看到血腥的场景。但此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能装作勇敢的样子,闭着眼睛往前冲。
我的马是一匹黧黑色的,四肢矫健,毛发光泽。平日它打喷嚏的时候,震得人耳朵嗡嗡直响。士兵们都羡慕我有匹好马,而我心里却要感谢龙尾泽,是他拨给的我这匹马,这马跑得快,或许是希望我在战事不利的时候,能够较容易的逃脱吧。
等到队伍集结之后,王小五才说明缘由,原来是卫国的西北,出现了一波流寇。已经抢掠了七八个村庄。甚至击败了当地的守军。我疑惑流寇战斗力为什么如此强悍,简直有悖常理。但不等我想明白,部队已经开拔了。我们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那里,惟其如此,才能减少伤亡。
王小五冲锋在前,我们也一路马不停蹄。我从来没有骑过快马,马在路上的颠簸,也让我的屁股生疼。我生怕会摔下马去,只能紧紧的抓住缰绳。而且我身后背着长长的天火流星戟,多少有些不方便。甚至懊丧它有些长,有些重。
在一处路口,奔跑过来一个人。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还有几处伤口流着鲜红的血。王小五命队伍停止前进,问那人从哪里人,往哪里去。那人认得王小五,来不及咽口唾沫,也没有长吸一口气:“我是马市邑的传令官,流寇击败了我们的军队,现在乘胜进攻我马市邑。王校尉快去增援。”他一说完,便倒在地上,吐了几口唾沫。全身抽搐着。
王小五知道时间紧急,已经不容得耽搁,便让一名骑兵留下来照顾那位传令官,又改变方向,朝着马市邑开进。
在很远的地方,我们就看到了马市邑的滚滚硝烟,等我们离着敌军还有五十步的时候,豁然发现,马市邑的城墙已被砸出一个口子,像是人的身体撕开一个口子,触目惊心。我不相信这是一支流寇的军队,而更像是一支正规军,毕竟普通的流寇,并没有如此精良的武器,更没有如此强悍的战斗力。
于是我将看法,说给王小五听了。王小五认为我说的很有道理,准予采纳,并且命令士兵提起精神,进攻马市邑的,绝不是普通的流寇。
虽然卫人很少打仗,但毕竟训练严谨,武器精良。经过一场恶战,终于将贼人赶跑。我身上溅上了朵朵桃花,手中的长戟也带着丝丝血肉。我第一次见到尸体纵横,血流成河的情形,腥臭的气息弥漫在空中,让我忍不住想吐。
正当我控制肚子的时候,忽然看见一个身着白袍的人,想要策马逃跑。他穿着精美,马也是好马。而且他的身边跟着两个人,看起来像是随从。忠心耿耿的,并没有战事不利,而弃主逃跑。我猜想他是一个人物,即便不是这支部队的首领,地位也不回太低。
再加上面前的景象,我实在不能忍受,便打着追人的旗号,逃离此地。我的马虽不是千里马,却也是中上等,前面的马匹虽然如同离弦之箭,但比我的速度,还是稍逊一筹。
很快,我就追上他们三个,其中一个想勒马射箭,但不能撒手,已经被我追上,一戟将他刺于马下。另外一个急忙勒住马缰绳,想与我大战一百回合,但也被我砍掉了脑袋。脑浆四处飞舞,唬得我全身发麻,只得快马加鞭。去追前面那个人。
不得不说,那白袍少年坐骑的脚力的确不错,我追了他足足十里地,才将他追上。他知道逃脱不掉,转身与我厮杀,我见一身书卷气,以为不过是出出主意,指点指点江山的人物,可没想长戟与他长枪一碰,方才意识到我轻敌了。
我们边打边走,忽然看到前面矗立着一块界碑,身躯虽然庞大,但多少有些简陋。我眼看他要冲过赵国的边境,并且可以看到赵军已经风风火火朝这里杀来。
我只能拼命地阻挡住他前进的脚步,但我的努力似乎是徒劳的。我与他的武艺不相上下。谁也奈何不了谁。就在这时,感到身后射来一枚冷箭,又听白袍少年大叫一声,从马背上摔下来,吐出一口鲜血,洒在枯黄的地面上。仔细看去,原来是被箭射中了甲骨。
赵军也冲到跟前,我将长槊高举空中,冲着他们大喝:“你们想要挑起战争吗,只要你们敢于过来,我卫国大军就会杀向你们的都城!”我只是虚张声势即便是他们乱箭射来,卫国也不见得会因此大动干戈。
但赵军的将领还是下令停止了进军,那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将军,长长的胡须,随风飘动着。对面是千军万马,而我们这边只有两人两马。我们在边界不平等的对峙,四双眼睛盯着对方无数双眼睛。我的心脏开始加速,手心的汗也开始流。我试图让自己镇定,但情况却是越来越糟。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凭着紧张冲向赵军的营地,但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可能会做这等傻事。但康海龙表现的极为镇定,似乎看破了生死,只要赵军敢于踏进卫国边疆一步,便会挥舞长枪,朝他们刺去。
好在王小五率领主力敢来了,替我解了围。那位老将军知道讨不到什么便宜,便匆匆退军了。我看着赵军远去的身影,直到看不见他们的影子,我才从马背上下来,将长戟戳在干燥的地面上,喊了一声:“吓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