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紫萱的关系,林轩在城主府受到了无微不至的照顾,但他习惯了自给自足的生活,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待遇让他很不适应,好不容易摆脱了几个专门被派来服侍他的丫鬟,他反而感到一种如释负重的轻松感。左右无事,他便沿着青石小路徐缓漫步。
转过一座假山,他发现一座凉亭,心头一动,便向着那座凉亭走去,打算在那亭内歇息片刻。等走进了亭内,他却突然发现在那亭内已经坐了一位身穿灰袍的中年文士。这中年文士面容清瘦,长相平庸,正端着一壶酒,自斟自饮,好不自在。
林轩见此,不好打扰,便停住脚步,打算变道离开了。
“相逢即是有缘,小友既然来了,何不赏脸于我共饮几杯。”那个中年文士放下酒壶,转过身来,看着林轩,微微笑着说道。
林轩迟疑了一会,随即拱手说道:“既然如此,那小子就多有打扰了。”说着,便抬脚向前而去,踏上青石台阶,来到亭中,又施了一礼,说道:“在下林轩,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贾诩,字文和。”贾诩自报姓名,并指着对面的一张石凳示意林轩入座。
林轩一边道谢,一边坐了下来。这时贾诩已经倒满了一杯酒,递到他面前。林轩再次称谢。
贾诩端起自己身前的酒杯,对着杯身端详了一会,突然说道:“令师华神医可还安好?”
林轩心神一震,满脸的吃惊,好一会,才渐渐平复了下来,他正襟危坐,小心翼翼地说道:“先生可认识家师?又如何看出我是他的徒弟呢?”
贾诩诡异一笑,说道:“先前不知道,不过此刻却是知晓了。”
林轩听了有些莫名其妙,问道:“这话怎么说?”
贾诩笑了笑,说道:“雕虫小技而已,小友不懂是因为你天性淳朴,不提也罢。我此番千里迢迢来到这里,除了完成一些友人的嘱托外,也是为了寻求自己的机缘,如今看来,你,便是我的机缘。”
这下林轩听得更加糊涂了,他不得不厚着脸皮继续问道:“请恕在下愚钝,不明白先生的意思。”
贾诩还是深不可测地笑着,说道:“你无需明白,这世间万物皆逃不过因果二字,朝廷暴行逆施种的因,张角揭竿而起便是果,张角独断专行种的因,今日覆灭在即便是果,我今日为你指点迷津,寻得一线生机是为因,他日我身陷淋漓,为天下所不容时,你,便是我的果。”
又是一番莫名其妙的话,这回林轩干脆懒得再去理会,端起身前的那杯酒,扬起脖颈一饮而尽,那酒香滑柔腻,顺着喉咙口直穿肺腑,酒劲仿佛炸药一般瞬间在肠胃里爆开,阵阵暖流像一道道闪电一样瞬间传达至全身每一个经脉穴道,浑身的肌肉都被刺激得酥麻发烫,整个人飘飘然得如乘云驾雾一般,口齿间醇香环绕,连绵不绝,让人心旷神怡之余,又有些流连忘返。这一杯酒刚刚下肚,林轩便已是双颊酡红,眼神迷离,已然半醉了。林轩晃了晃脑袋,浑身打了个寒战,只觉得全身酣畅淋漓,好不痛快。他重重地把酒杯墩在桌面上,大喝道:“好酒!”
贾诩又是一笑,说道:“这酒自然是好酒,名曰醉仙翁,乃用南海参冥果与子时夜露酿制,经九九八十一天发酵,又经九九八十一天沉淀,再去其糟粕,留其精华,再埋至天山雪原之巅冰存十年之久,方可成型。仅这一瓶酒,便抵得一座城池,你说这酒好是不好?”
林轩听了一怔,好家伙,就这一瓶酒就能够抵得上一座城池了,那自己刚才喝下去的那一杯,岂不是一下子喝掉了人家数以万计的真金白银?一想这里,他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红着脸,局促不已。自己跟人家素不相识,却平白无故受了对方如此重的恩惠,实在是受之有愧呀!可已经喝下去的酒又吐不出来,此刻林轩就仿佛那个待宰的羔羊一样,满是无辜地僵在一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贾诩仿佛没有见到林轩的尴尬神情,自顾着继续说道:“钱财地位不过身外之物,世人说这酒值得一座城池,在我看来却是大大玷污了这美酒,此等美酒,别说一座城池了,便是十座我也不屑换得。”
林轩一听,脸更红了一些,心里忍不住有些幽怨,便是一座城池的价值已经让他惶惶不安,好生羞愧了,你一瞬间又把它的价值提高了十倍之多,这不是叫我难堪得紧吗?难堪之余,林轩更是有些恼羞成怒起来,干脆换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来:哼!管你这酒值一座城池还是十座城池,便是它值上一百座城池也****何事。反正我已经喝下去了,又是你请我喝的,想以此要挟我,没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贾诩见此,哈哈大笑,说道:“小友误会了,我可不是那种趁人之危之人,我已经说过了,钱财不过身外之物,万物有价,友情无价,这杯酒权当我抛砖引玉,只求与小友结个善缘,仅此而已。”
这下林轩倒真是有些汗颜了,自己先前多少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对方愿意拿出如此贵重的美酒只为与自己交个朋友,这种一掷千金的的豪气林轩自问自己没有这种魄力。他不无惭愧地说道:“承蒙先生如此看重,倒让我受宠若惊了。只是我无功不受禄,实在有些受之有愧呀!”
“小友无需妄自菲薄,君子之交淡如水,你我若真心相待,这酒不过是水而已,而水,我们也可喝出酒的味道来。”
林轩很不习惯对方这种说话的方式,讷讷地笑了笑,说道:“我观先生乃是胸怀天下的博学之士,先生先前说要为我寻得生机,难不成我现在很危险?”
“小友何必明知故问,我对小友字字真心,还望小友勿再步步提防。”
林轩沉吟了一会,正色道:“那还请先生为小子指点迷津,未来这战局会如何发展?”
“黄巾军不出一月,兵败如山倒。”
林轩一惊,这贾诩的结论和戏志才何其相似,不过时间却比戏志才估计得还要早上许多。他神情凝重,继续问道:“先生既然如此神机妙算,那依你看来,此事可有挽救之法?”
“此乃天意,大势所趋,岂是人力所能挽回的。小友未免太高估我了。”
“那可有办法留住张角的性命?”林轩继续问道。
“张角乃祸乱之源,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况且他本就是冢中枯骨,何来活命之说。”
“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还说什么来帮我,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虽然和张角只有过一面之缘,可对方好歹也是自己未来的老丈人,此刻被眼前的贾诩如此形容,林轩心里难免有些不忿,说起话来难免带着火气。
那贾诩也不恼,仍自泰然自若地笑道:“小友何必为难于我,张角业障太深,便是那仙人再世也如之奈何,我自问有些本事,可又岂能强过仙人。小友如今自己尚且自顾不暇,何必再去牵挂他人?”
林轩听了有些不服气,撇了撇嘴,说道:“先生这话我却不认同,我虽然没什么本事,可求生的本领还是有的,打不过,我还逃不过吗?”
贾诩叹了一口气,想起李儒暗中安排徐荣率领的那五千飞熊军,一想到那五千个怪物,饶是他如此定力也不免感到寒毛直立,他摇了摇头,说道:“非是我危言耸听,你们所要面对的敌人远不止明面上的那些官兵,董卓的胃口很大,些许剿匪的功劳还不放在他的眼中,他已经为这件事筹划了十几年,张角跟他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董卓在筹划什么?”林轩疑惑地问道。
“这个你无需多问,到时自然知晓,依我看来,那皇甫嵩既与董卓会师,则官兵明日必当出兵,若张角拒城而守倒可支撑半月,但也不过是苟延残喘。那张角爱女心切,想来这几日必会为她安排后路,依我看来,到时候那张角必定会安排你们往东逃跑,殊不知这正中某人下怀,你们若真往东面逃窜,则必死无葬身之地,要想寻得一线生机,当在五日后深夜子时,持我给你的信物直往北面而去,方有一线生机,切记,切记。”贾诩突然严肃起来,很是认真地嘱咐道。
林轩有些迷糊,正想追问几句,可贾诩却突然从怀中掏出一块绿色石头放到了桌上,说道:“记住,一定要在五日后的深夜子时,那时会有人来与你们接头,你只需把我给你的这块石头交给他,他自然懂得。”贾诩说完,便一饮而尽自己杯中的剩酒,而后站起身子,拱手说道:“小兄弟,此番若能逃过此劫,贾某别无所求,只望他日你羽翼丰满之时,若逢贾某落难之际,能庇佑一二,贾某便心满意足。”
林轩小心翼翼地收起桌上的两样东西,站起身来,望着贾诩说道:“先生这是要往何处去呀?”
贾诩爽朗地笑了笑,也不回头,自顾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心事已了,自然是早日离开这是非之地了,林轩小友,乱世已现,英雄辈出,善恶难辨,福祸难料,你我若是有缘,自会相见,到时把酒言欢,岂不快哉!”当他说完,人已经走出十来米远,然后又突然站住了,像是不经意地朝着远处的一处草丛扫了一眼,嘴角诡异上扬,也不见他有何动作,只是冷哼了一声,便自顾着继续往前走,很快便拐入假山,不见了踪影。
而在远处的一片草丛之中,却有一个小厮打扮的男子突然间身体向后栽倒在地,口中“哇!”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来,他左手支撑着身体,右手摸着怦怦直跳的胸口,面色苍白,双目圆睁,满脸的震惊之色。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如何被发现的,但他清楚,这还是贾诩未动杀机,只是稍微给自己的一点惩戒和警告,他后怕不已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擦干嘴角的血渍,把一切都恢复平常之后,捡起地上的一把扫帚,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打扫着庭院。
而对于这一切,林轩都浑然不知,他看着贾诩渐行渐远的身影,摸着怀里的那块石头,不知为何,心中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