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
天师忽然想起,北蛮,也就是日耳曼人,有训鹰侦查的传统。恐怕刚才渡河前的侦查中,自己部队的位置就暴露了。
失策,失策!
要是自己再谨慎一点,把探子派得远离峭崖一些,就不会陷入被动了。
不,现在不是自责的时候,还是赶快考虑如何应变,扭转战局。
天师赶忙在头脑中演绎了各种战法的可能局面,但是思考的结果令他如芒在背。
在平原上,没有弓箭手和骑兵的支援,无论装备多么精良的步兵,都不是重骑兵的对手。就算靠队形强抗,伤亡也会十分惨重。哪怕侥幸以弱胜强,步卒无法追击扩大战果,反而劳顿疲敝,那战局就一边倒的有利于敌方了。
而汉军赖以制胜敌人三万披甲重卒的关键,就是自己手中这三千精甲卒了。只要精甲卒从南线缠住敌人,云官的一万波斯长弓手就能北据高地,将罗马人都射成刺猬。他们在,希望就在;他们要是白白跟北蛮骑兵打掉了,整场战役也就结束了。
眼下保留精甲卒实力的最佳办法,就是躲在岩洞中避不出战。北蛮骑兵身手再好,也不可能在这狭缝中施展,只能任精甲卒的环首刀宰割。
可是如果避不出战,破奴儿就必死无疑了。
新汉的天下,条支城中自己志在必得之物,和结义兄弟亲手托孤的骨肉,哪个更重?
云官的话再一次剜起天师的心。
抉择还不止这么简单。
自己避不出战,罗马主力忌惮我三千精甲卒,必不敢大举北上。此时的云官,按说已经赶到战眼处了。倘若自己贸然出击,以极大的伤亡赶走北蛮骑兵,救下破奴儿,便无力再对罗马人的南线构成威胁。此时,君士坦丁定会立马挥师北上,围困云官。而自己和破奴,除了眼看着云官战死,别无他法了。
想到这里,天师的心里仿佛被钢铰铰住一般,只觉血流如注,极寒入骨。如果说为了天下放弃破奴儿是大义,为了破奴儿放弃天下是柔情,怎么说都还情有可原的话,那要在破奴儿和云官之间选一个——
这算什么???
两人在这世上都是自己亲骨肉一般的人,自己有什么资格厚此薄彼,有什么资格见死不救?
天师的脑中有一个声音在劝他放下私情,以最冷酷的利害关系速做决断。
在他做杀手的那一世,不曾有过这样的烦恼。那时的他并无私情,也没有牵挂。
可惜在这一世,他放纵自己对两个孩子动了感情。同时,他也对自己一手打下来的新汉江山动了感情。
另一个声音,以更强的声音质问道:有什么资格厚此薄彼,有什么资格见死不救?
“没有!”他忽然失态,竟在洞中叫了出来。
“天师,您说没有什么?”一名偏将赶紧躬身问道,“是没有关系,还是没有胜算?”
天师仰头看了看四周孔隙丛生的洞壁,那是约旦河从这里流过时不断侵蚀形成的。百万年来,这大地之上,混沌未开,犹如漫漫长夜。终于,一种名曰“人”的动物,在洪荒之中打开了历史的大门。七千年来,家国兴衰,风云变幻,一人一世,哪怕如自己这般极百年人寿,也不过看了个过眼云烟。真正有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天师,我们究竟出不出战?”那名偏将见天师眉头紧锁,有点惶恐地问道。
李继将军将破奴儿托付与您,不是为了他有朝一日,也在战场上为了那“必取之物”,捐身枉死的。
云官的话再次响起。
“陈将军,拿我的神弩来。”天师终于做了决定。
声音虽不大,但力如千钧。山洞中,乱作一团的偏将们,立刻安静了下来。
“天师,您真要用那个?”回答的人眼中带着一抹惶恐。
“今日之事,极危极重,已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了。待会儿,遣十名勇士护卫我到河边,剩下的人,在陈将军、蔡将军和曹将军的带领下,分两路应敌。记住,你们这两路,一路是砧板,一路就是铁锤。先被攻击的一路,不惜伤亡也必须缠住;剩下的一路,不要感情用事,一定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致命一击。都明白我说的话了吗?”天师双脚一撑,便从盘腿坐姿立将起来,可见其脚力惊人。
众偏将都低眉不语,似有难处。
“我知道,大家都是军中翘楚,本应杀敌陷阵,取敌将首级,不应在这偏隅之处枉死捐命。但李将军、谢将军如今身陷危难,命悬一线,不救,不忠不义。今日之事,算我洪某以命相请!”
说罢,天师便是附身一拜。
“天师,使不得!我们都是大汉男儿,百战武人,怎么可能惧死?”三名偏将忽然齐齐跪下,叩头不止。“然而军中早有传言,说天师三年前回山休养,便是因为为先将军李继报仇心切,动用了神弩。那神弩有煞气,损了天师精元,咯血不止。天师您是新汉的顶梁柱,是我们中原三百万汉人的再造父母,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话还没说完,洞中已是一片泣不成声。
这个云官,竟然将我的私事到处去说。天师心中埋怨道。
“天师,我们这里许多人,都是举家被您的归国军从八王之乱中救到这王道乐土的。为报答今圣和天师,我们舍身忘死,志愿从军。若是要我们以命换命,救回李将军和谢将军,我们必定含笑九泉;可如今,您要我们放您去殒身破敌,恕末将们不能从命!”
三人就这样跪在天师面前,头如捣蒜,不时便染红了地面。
“天师,请三思啊!”洞里洞外,传来了齐声的呼喊。
当年孔明最后一次北伐,士卒动情,恐怕也不过于此?
不,现在不是动情的时候。
他已经说了太多话,身体一时虚于一时,再等下去,恐怕破奴、云官都有危险。此时必须拿出当年斩将夺印的决绝,哪怕显得绝情。
其实,他本来就是个绝情的人。只是在此世的一百二十年,留下了太多的回忆,把他的心泡软了。
“诸位可知诸葛亮出祁山,失街亭之事?”天师突然悯然一笑,问道。
那三名偏将和洞中其他啼哭之人,纷纷抬头,一双双泪眼看着天师。霎时间,朦胧中眼前这羽扇纶巾的美男子,仿佛真是刚从茅庐中走出的卧龙先生,胸怀天下,指点风云。
“知道。”声音七零八落,好像不知该不该答。
“那你们可知道,那自以为是,好大喜功,丢了街亭的马谡是谁?”天师突然一挥臂,手中握着的一卷竹简砸在三名偏将里的一员身上,散落一地,眼神一瞬间转得肃杀。“就是你们!今日之事,事关新汉存亡,出了差池,你们有谁担得起?除了我大汉天师外,谁挽得回这败局?匹夫之勇,妇人之仁!把我的神弩拿来,然后都滚出去!”
杀伐决断,当机立判,这才是天师本来的样子。
在那一世,他是冷血无情的杀手。
现在,时隔三年,他又要重操旧业了。
众人从未见天师发过如此大的火,一个个噤若寒蝉。
“还不快去?”
不多时,陈将军便取来了一根长长的、金丝蜀锦包裹着的东西。这就是大家口中的“神弩”。
“天师,那我们去准备列阵了。”陈将军声音颤抖着,俯身低首,像在等着天师赶他走。
天师并没有回话。从现在开始,他要一言不发,积蓄精力。
因为待会儿河岸边的狙杀,机会转瞬即逝,要求全神贯注,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天师的手顺着蜀锦向下抚摸,那绣着蟠龙的地方微微凸起,好像枪身上防滑的立体涂层。他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一根线头,轻轻一拉,那蜀锦袋便从上滑落下来,露出了里面包裹着的东西。
那是一把军用雷明顿M40A5狙击步枪,有效射程900米,最大射程1370米。
这段约旦河最窄处只有不到一百米,自己手中的这把枪,绰绰有余。
但是在这一世,随意动用现代带回来的东西,会严重干扰历史的进程。就像自己这幅现代的躯体,如果没有玉髓的维持就会灰飞烟灭一样,要使这把枪维持形体,甚至还要使用它,就必须动用大量的玉髓之气。
也许开完这一枪,他就会化作漫天烟尘,随风而去了。
那又怎样呢?救破奴和云官要紧。天师露出了一抹难以察觉的微笑。
他拉动枪栓,山洞中响起了一声清脆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