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历史课上偷看苏筱云,虽然目光鬼鬼祟祟,但是内心肆无忌惮。我最近经常偷看她,也有过一些不宜言谈的幻想。我想如果我有机会去拥抱班上的每一位女生,那么其他人我只会抱一秒。而对于她,我至少想抱一小时。
快下课了,我估算了时间,适可而止地收回了心神,准备继续做完一份地理模拟试卷。我刚一低头,就感觉左边手肘被一个硬硬的东西捅了一下。
我匆忙转头,一眼瞅见了苏筱云握着钢笔的右手,银亮的笔帽距离我的胳膊仅有一寸左右。她脸上毫无表情,端坐着若无其事,仍是注视着黑板。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我用眼神询问,并没有问出声。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长长的睫毛像是过滤掉了我眼神中的疑问与抗议。她保持着坐姿,开始写笔记,对我毫不理会,仿佛刚才是无意触碰了一团空气。
我坚持看着她,希望她能注意到我的反应,对她刚才的举动做出一点解释。但是可惜,我的努力徒劳无功,不等我更换对策,便听到了下课的铃声。
下一堂课是英语,课间我没有起身。苏筱云也没有出去活动,坐在座位上不停地整理课桌上的一摞书本。我的心思有点纷乱,纠结在了一件小事上。
她为什么要拿钢笔捅我?是我不小心碰到了她?是我侵占了她的课桌?她是有什么事情想提醒我?是想找个机会和我说话?她是不是也在注意我?
“上课!”英语老师走进了教室。
同学们集体起立问好,我刚一坐下,马上看见课桌上多了一个折起来的纸条。我赶忙看看附近的其他同学,没有发现异常情况。特别看看苏筱云,见她已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我用书本稍加隐蔽,把那个纸条慢慢地展了开来。
半张浅紫色的信笺纸,简单地对折着,上面是三行天蓝色的钢笔字迹:
“是你碰到我了。”
“上课要专心。”
“不要总做其他事。”
我抬眼去看苏筱云,只见她也正在看我。她把右手缩在校服的袖子里,又把身体向墙壁那边一靠,对我速度飞快地微微一笑,紧接着便坐正了姿势。
我有些发懵,没想到她会这样。纸条配合动作,应该算作一个简单的道歉,又似乎兼有善意的示好。她微微一笑,让我从心底对她产生了一种好感。
我这一节课都没有听进去一个字,冥思苦想应该如何回复她。直到下课之前,我才匆忙在纸条后面写下了一行字,接着潦草几笔,画了一个漫画笑脸。
我将纸条原样对折,贴着桌面轻轻地向苏筱云的课桌推了过去。我看着她默默地打开了纸条,又看见她边看边笑,嘴唇间露出来一颗尖尖的虎牙。
我写的是:“不好意思。你要经常笑,才更好看。”
“难道我不经常笑吗?”她话音不大,就像是自言自语。
“好像……我没怎么看见过……”我竟然有些结巴。
“哦?你没见过我笑啊?我还没听过你说话呢!”她说。
“是吗?”我傻傻地接话,傻傻地笑着掩饰。
她不再和我说话,从凳子上站起身来,冷冰冰地面对着我,和平时的神情一般无二。我默默起身给她让路,看着她和她的朋友手挽着手走出了教室。
她还是以前的态度,我有些失落。我突然想起有部名著里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此时想说:大多数女孩是水做的,个别女孩,是冰做的。
苏筱云的朋友叫俞俪,她们在课余的时间几乎形影不离。除了她之外,我没有在我们班上发现苏筱云还有其他的朋友。
俞俪在学校的人缘很好,是那种喜欢主动打招呼并且附赠微笑的女孩。如果也说她是水做的,那她的成分一定是恰到好处的温水。
我和俞俪没有太多交集,只是偶尔说说话。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热情大方,拿她与苏筱云相比,我认为是性格迥然不同的两种人。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会成为朋友,我无聊地推测,是因为俞俪的肤色也很白,正所谓“物以类聚”。
我在班上也有一个好朋友,理所当然是个男生。我们之间是结伴撒过尿,搭伙逃过课,一起挨过训的那种关系。他的名字叫周砺刚,我习惯叫他刚子。
周砺刚和我的审美标准大体一致,这也是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的重要条件之一。早在高二文理分班之初,我就和他一起私下分析评价过我们班上女生们的身材长相,苏筱云和俞俪的综合得分,一同被我们俩列入了班级前三名。
我和他在初中就认识,那时候同校不同班,仅仅算相识。他家里开着一间小日用杂货商店,就在我们初中学校的马路对面。他爸每天守在自家店里看店,一抬眼就能瞅见我们学校门口的情况,简直就像是学校门房的二大爷。
周砺刚初中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年级中上游,品行也不错。在学校里基本没打过架,更没谈过恋爱,这跟他爸的严格监管大有关系。后来他考上高中,他爸特地奖励了他一辆嘉陵125的摩托车,周砺刚因此对他爸变得爱恨交加。
我们高中成为了同班,入学分配座位,我和他又都被分到了最后一排。他是按个头,我是按成绩。我们由此成了好朋友,并迅速好到一发不可收拾。
高一期间,我花费了很多学习时间去研读课外书和武侠小说。主要是看金庸的作品,也夹杂着看古龙,但是嫌弃古龙的书缺乏历史背景,因此兴趣不大。一系列经典著作看完之后,感觉还不够过瘾,我于是就尝试自己动手去创作。
高一下学期,我写了以我和周砺刚为主角的一部小说。武侠附带言情,还参杂着一点玄幻。我每节课上都在埋头写作,拿那种三百字的红格子信纸,用蝇头小字不顾格式地写得密密麻麻。每写好一张就递给周砺刚看一张,其中有关解毒与修炼的部分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他,以至于他之后频频向我催索续集。
那部小说大概有十万字,我也并没有再写续集。感觉写了一部长篇之后有些才思用尽,后来勉强写了一两个短篇,开始在班上的同学之间流传,但都没有获得周砺刚的好评。他说,小说还是得靠新鲜的情节取胜,文笔并不重要。
周砺刚只看不写,因此闲暇比我多。我写小说的同期,他渐渐重视起了自己的外表。衣服每天一换,头发越留越长,并且随身揣了一面小镜子,上课都经常会偷偷取出来照一下。摸摸脸蛋,理理头发,像个当天就要出嫁的姑娘。
他照镜子的习惯没有保持多久,就被在教室窗外窥视的班主任发现了,镜子也被没收了。我认为这是及时挽救了他,没料到班主任转身刚走,他就又从裤兜里掏出来一把小梳子。我其实很看不惯他梳头照镜子的行为,但是从来没有挖苦讽刺过他,我认为人各有志,要尊重他人,所以偶尔也借他梳子一用。
之后不久,有一次自习课。周砺刚负责为全班同学站岗放哨,很不幸地和教导主任在后门门缝处打了个照面。他因此被调离了后排的工作岗位,坐到了教室前三排。我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但他塞翁失马,竟和班花成为了同桌。
他趁机打起了班花的主意。私下采取了哪些行动,我不得而知。我眼见最多的情形,就是他借讨论问题之名,行搭讪闲聊之实。期间有一次他骑着摩托车搭着我,在放学后明目张胆尾随班花的自行车,找到并确认了她家的住址。
他的这段感情经历,很快以失败告终了。通过言语分析,我猜他是被无情地当面拒绝了。他还想再做尝试,但是随着高二文理分科,数理化不及格的他被强行分配到了文科班,而班花选择了理科,这件事情便彻底画上了句号。
他因此在心理上受了不小的打击,高一的暑假把头发剃了板寸。之后屡次跟我说想退学去参军,由于他爸坚决不同意,才又逐渐安下心来上学。他的心态还算不错,上次失恋的惨痛经历,逐渐成为了他向我炫耀的一个资本。
“我可是在感情上受过严重伤害的男人,懂的比你多。”他时常得意地说。
“感情这种事,不一定经历多就懂的多。”我反驳他,“就像写小说,虽然我不会飞檐走壁,但是我就会写侠客江湖。”
“那是武侠小说,你有本事写言情。”他像是激将。
“现在高三,没时间也没兴趣。”我借口推辞。
这次调换座位,周砺刚坐在了俞俪的身后。他们和我们,相隔两条过道。
我最近发现,周砺刚上课时老盯着俞俪的背影。那种眼神,就像曾经看班花那样直勾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