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道都是不同的。
李元随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周清的话。
“可是…那是更加难走的道。”李元随开始泼冷水了:“需要常人所不可想象的坚定和冷静,一念之生,至死不变……你觉得,除你自己之外,你能找到第二个这样的人吗?”
“你不就是吗?”周清盯住李元随的双眼反问道。
呵。
李元随笑了。
这家伙,竟然和自己打的是同样的主意。
周清想要说服自己,帮他践行他的理念,传承他的道,恰好,自己打的也是这个主意,真是好巧。
那么,就看看谁会被说服吧……
“我们的道,俱与现下的世界是相悖的。作为曾经的正道,你的道与现如今的正道有更多的接洽处,有着更多的共同点……可是,实践起来也更难。君子,代表的道是更加多的束缚和规矩……国家刚从那样的笼子里面挣脱出来不久,想要找到一些人,将之重新关进去……呵,这样的难度,你可以想象的吧。”
“千百年来,笼中的圣贤数不胜数。”周清说道。
“此时毕竟不同了。你自己不也感受到了吗?物质逐渐充盈,作为物质衍生物而存在的精神也亟需更多物质来填充,但这都不是免费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君子的道,是带不来这么大的收益的――至少此时不行。”
“我明白,莲花的圣洁是于淤泥的污浊之上的,这一点,谁都明白。”周清没有否认。
“而且,君子是被抛弃了的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虽然这很偏激,但很多时候却也都正确――万事万物皆有起因果,被抛弃了,当然更多的还是它已经不能够适应这个时代了的缘故。”李元随语调冷漠。
周清抿唇:“我已经在着手改变一些东西了,这条道的很多东西都是极其珍贵的,一些心性之间的共通之理……堪称是现存最完备的道,并且更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接受……这是很珍贵的。”
“唉”,李元随叹了口气:“周清啊周清,我真的是没有想到,你竟然还是没有想通。”
“什么?”周清显得惊愕而迷惘。
“资源终究有限……没可能每个人都接受同等的待遇的,并且人的私欲并不好清除,再加上各人天资不同,想要让每个人都成为君子是万万不可能的……人都有偷懒的天性,所以才能一步步走到如今这境地,大多数人并不能够克服这天性,所以人类的进步往往是依靠一少部分能够克服偷懒天性的人的带领,而思考……呵,大多数人都只是简单的随大流,他们才不会安安静静地思考呢。”李元随语带嘲讽:“众生愚笨啊!”
“可是一个两个人,终究力量有限啊。”周清忍不住反驳道。
李元随没有心情和精力跟他讨论这个话题,转言道:“以你的心性,可曾迷失过?”
“什么?”周清有点跟不上李元随的节奏,处于完全的被动状态,只得跟着李元随的思路走,好生憋屈。
“你可曾想过放弃?赚些钱,娶个漂亮的老婆,买几套房子,生一群孩子,和和美美地过日子,再也不操心其他人的事,再也不管自己之外的人――你可曾生过这样的念头?”李元随问道。
周清立刻明白了李元随的目的:他还是在想自己论述自己的道是艰难的,无法走通的。
周清沉默了片刻,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地回答,他洒然一笑:“我不止一次地这样想过,甚至也真的这样做过……这条道很累,很苦,而且没有什么回报,也没有什么风头可出,日复一日的简单清贫,年复一年的艰难困苦……我一开始也受不了,只不过,可能你说的是对的,众生愚笨,我若不管这些孩子,他们怕是早已经死了,也就只有我这样笨人中的笨人才会不留余力地帮他们吧。对你而言,众生愚笨,可是相比于我,他们又着实太过聪明。”
“自甘平庸愚笨的人不是没有,而是太少,这些人中,又十之八九真的没有太大的能力和毅力,物欲横流,你所想要的坚持和自律本来就难以恪守,还要顾及这一院子两百多个孩子的衣食,未来还要有更多的孩子加入其中……最重要的是,你没有足够的利益来招徕牵绊你所想要的人……呵,世人奔波忙碌,打拼煎熬,所求无非名利,你这里却无名无利,加之艰苦异常,如何会有人来帮你?”李元随说道。
“不若你来帮我,我不仅会按照之前所说为你的孤儿院提供资金,还会多拨出一部分钱……”李元随趁热打铁,加大筹码诱惑周清。
“打住!”周清摆摆手,打断他道:“我不会去帮你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李元随叹口气:“你再好好想想吧,我这就先走了,之前说好的孤儿院的资金我过几天会调过来。”
“谢谢。”沉默良久,周清感激地道。
李元随拒绝了周清要送的提议,独自找到潘小胖和赵宁等人,带着一众人慢慢离开。
院子里,周清烦躁异常,数次举杯又放下,没有喝一口茶。石星雅见状,便站在他身后为他按摩太阳穴:“院长,出什么事了吗?”
周清闭上眼睛,心情依然无法平复:“没什么。”
……
李元随向唐安国告别后带着几个孩子离开,在他目光不可触及的地方,一辆粉红色的兰博基尼静静停在树下。
略暗的车内,一个面容精致,年纪大概十六七岁的女孩紧盯一行人,她眼睛明亮,目光灼灼,如朝之启明,夜之长庚。
……
任何的国家和城市都会有贫富差距,国家和城市的好坏区别只在于:好的国家和城市,贫富差距小一些,而不太好的国家和城市,贫富差距大一些。
真正和我们的生活有半毛钱关系的是:北京恰恰是那种坏一点的城市。
北京的房价很贵,即便是租房住,也有数百万人难以承受其价格,因而北京有许多城中村,城中村里有很多贫民。若无意外,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甚至几辈子都无法在北京买一套三居室的小房子。
这些人,后来被称作蚁族。
程煜就是一名蚁族。
和大多数的蚁族一样,他拖家带口地居住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与其他几家共用一个厨房。
比别人不幸的是,他更加需要钱。
因为程灵羽病了。
程灵羽是程煜的女儿。
程灵羽得了白血病。
程煜无法支付巨额的治疗费用。
他曾找过亲戚,找过朋友,找过初中、高中、以及大学同学,他拼了命的工作,低声下气地借钱,不顾一切地挣钱。
但,没有用。
程煜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但是自己还不能疯。
女儿的手术费还没凑齐。
白血病需要换髓,需要大量进口药物,需要住院治疗,需要很多很好的食物和补品,这意味着程煜要为此支付一大笔钱,钱的数目让他感到绝望。
程煜家庭条件一般,加之大学毕业不过八年,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
今天周六,程煜的妻子买了排骨,打算给女儿炖排骨汤喝。
理工科出身的她心思细腻。
她敏锐地发现丈夫的异常。
往日里丈夫虽然心理状态不太健康,可是她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比丈夫还要焦躁不安,不过今天…准确的说,今天晚上,丈夫似乎,似乎有点兴奋?丈夫的心似乎平静了很多。
她感觉丈夫有些兴奋和恐惧,但是至少,他不再不安了。他还买了酒。
程煜以前不怎么喝酒的。
她没有多想。
丈夫今天交代了很多事。
好奇怪。
自从孩子查出了病,他们已经两个月没有行房了。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
但今晚,丈夫似乎很有兴致。
她没有拒绝。
他们都需要发泄。
凌晨两点多的时候,程煜悄悄的离开了家。
他留下了一张银行卡。
这卡是他们的共用卡。
现如今,这张卡里有很多很多钱,多得足以治愈女儿,多得让他可以确认:自己这辈子都挣不了这么多钱。
这么多钱,买自己半辈子,够了!
程煜喝了半瓶白酒,开着小车,离开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