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未晞和香知出了将军府,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随意行走着。看着四周的景象,程未晞想,将军府果然身处宝地,临街而建,出门便是繁华闹市,与许多朝廷重臣的府邸都相距不远,记忆中皇宫就坐落在几条街巷之外,看来程将军在朝中的地位的确很高。
香知一边走一边问道:“少爷,您说要做君扬少爷的老师,但您还有两个月便会离家了,到时少爷的学业怎么办呢?”
程未晞听了香知对她的称呼,一时竟没反应过来,待反应过来,不禁心中赞叹香知这丫头真是机灵,她说:“没关系,学习这种事,都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很多大家都是受人启蒙之后自学成才的。我看君扬只是还没入门,我自有方法让他在两个月之中找到最有天赋最感兴趣的一门,他开窍了就不难学,以后我只要稍加指导督促就行。”
香知听了很是佩服,看来小姐心中已经有了规划。小姐的博学多识她是知道的,以前小姐跟一位高人学习的时候她也受益良多,只是,她家小姐什么开始深谙教育之道了?
程未晞一路东瞧瞧西看看,觉得什么都新奇,不由心情大好,突然就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看来人就应该多出来走走,对身心很有益处。
两人逛了半天,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于是进了一家酒楼准备大快朵颐一餐。这家酒楼名叫百味居,老板是人称“天下第一公子”的魏夕尧。话说魏夕尧这个“天下第一公子”的称号并不是浪得虚名,此人颇有鬼才,聪敏无双,他祖上是几代闻名的贤德之人、官宦世家,只不过自从他父亲去世,而他又疏于经营仕途,家族渐渐倾于经商了。魏夕尧的容貌更是俊逸不凡,只不过性格比较古怪。是怎样的古怪法呢?这么说吧,后来程未晞与他结识之后,是这样评价他的:思维跟正常人永远不在一条线上,癖好特殊,人格缺失,价值观极度扭曲,好在人不坏。
百味居生意好,赶上中午饭点,人很多,已经没有包厢了,程未晞丝毫不介意,在一楼大厅里吃饭。她一边吃一边感叹,百味居果然不负盛名,桌上样样皆是美味佳肴,一旁香知也吃得开心。
程未晞吃着一块牛肉,这块肉是整块生煎的,火候正好,外焦里嫩,上面均匀地涂抹了一层秘制酱汁,就像西餐牛排。她暗忖,看来这魏夕尧还蛮有创新精神的,还会这种做法。也不知这个时代对应了西方国家的什么时期,难道煎牛排是这魏夕尧原创的?店家倒是没有准备刀叉,牛排又重,用筷子吃很不方便,程未晞索性用手拿着吃,丝毫不顾形象,香知看得一愣一愣的,忙四下张望,这一看可不得了,只见周围吃饭的人全都停下来,惊诧地看着程未晞用手把着肉大口吃着!
可能是因为程未晞相貌太过出众了,其实她一进门的时候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尤其是一些女孩子,更是不时偷瞄她,此时一见程未晞形象大跌,吃得满嘴抹油,众人皆一头黑线。
“少爷……”香知低声喊她。她一抬头,见香知给她使了个眼色,她后知后觉地一看周围,这才发觉自己丢了人,刚才吃得太忘我了,现在不免有些尴尬。看香知那神情,简直恨不得夺门而出,或者干脆装作不认识她。
哼!这丫头还嫌弃我给她丢人了!程未晞一边想着,脸就红了,她本来就不是潇洒到不介意别人眼光的人,此时只好装模做样地正了身形,拿湿帕子擦了擦嘴,嘴硬却很没底气地说:“牛排就是这样吃才尽兴啊!”
几位穿着华贵的年轻姑娘早被她迷得七荤八素的,现在一看,这小郎君长得好看还如此潇洒不羁,大口吃肉的样子都比别人帅!简直就是她们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啊!
“老板,给我也来份煎牛排!”
一时间,很多人都点了煎牛排,牛排很快上来,大家都学着程未晞的样子用手抓着吃,一边吃一边赞叹。程未晞一头黑线——这种事也能当时髦赶啊!
这时,只听旁边楼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伴随着很急的嘶吼:
“是谁?是谁用手吃牛排了?来人快抓住!别让他跑了……哎呀!”紧接着是一阵乒乒乓乓的巨响。
程未晞一听就慌了,不就是吃了一块肉吗,还至于抓人?她边想边回头看,只见一个满脸不知道糊了什么东西的人四仰八叉地摔倒在楼梯口,手上还拿了个酒壶,此时正挣扎着想起来。旁边几个店小二见状急忙跑过去扶他,“东家,没事吧?”只见这个人刚起身就冲着程未晞的方向冲过来,他举着酒壶,脸上黑乎乎的也不知道是啥那么恶心,头发也都摔散了,这样跑着倒显得有几分飘逸。
程未晞一愣:这是啥情况?
香知最先反应过来,一下挡在程未晞身前。
此人一个急刹车,整理了一下衣衫,马上“恢复了神智”。
“这位公子,在下失礼了,敢问刚才是否是公子用手抓着牛排吃了?”他把几缕乱发拂到脑后,程未晞看一眼便知此人相貌极为出众,此时他已经“控制住病情”,变得举止风雅,身上带着一种难以被模仿的大家风范,让程未晞自动忽略了他脸上那已经被甩成一坨一坨的东西。
“是我。”程未晞老实回答。
那人很兴奋地把酒壶递到她面前,“公子再尝尝这个。”
程未晞犹豫了一下,还是尝了一口,发现这酒酸中带甜,是上好的葡萄酒。“这葡萄酒搭配煎牛排真是上品佳肴。”她说道。
那人“啪”的一拍手,吓得程未晞一个激灵。那人说:“知音啊知音!小兄台有所不知,自从本店推出了这道煎牛排,还从没有一个人这样吃,你是第一个!这种葡萄佳酿更是没有一个人赏识,今天总算找到知己了!在下魏夕尧,今日有幸与公子相识,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
原来这就是人称“天下第一公子”的魏夕尧,简直颠覆了程未晞的三观,看来此人是个性情中人,今天是来找知音来了,见他问她姓名,她便随口胡诌道:“在下窦尼湾。”
逗你玩……
香知听了在一旁抿着嘴儿乐。
“啊,原来是窦兄,今日这葡萄佳酿也算找到归处了,不如在下赠你几坛,留待慢慢品味。”
程未晞忙道:“魏兄不必客气,请容在下冒犯地说一句,你这葡萄酒还差些滋味。”
魏夕尧一定神,“愿闻其详。”
“能品得出来,葡萄的确是上好的,封存的时间也合适,但如果加上雨后桂花,想必会更加香醇。”程未晞看着他,忽然想问他脸上是什么东西,于是问道:“不知魏兄脸上敷的是什么呢?”
此时魏夕尧正想着葡萄酒的事,就心不在焉地答道:“是雏燕的香粪。”
程未晞身形一震:还香粪,不就是鸟屎吗?
魏夕尧摸着下巴,正色道:“桂花,既是这样……”然后抬起脚就走了。
几个伙计一看,也各自去忙了,留下程未晞表情呆滞地愣在原地——话还没说完呢,人竟然走了?莫名其妙,真是怪人!不过此人刚出现时就顶着一脸鸟屎披头散发地狂奔,估计精神也不太正常,还是不去理会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