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深露重之时,昏黑的夜空又笼起薄雾,月色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真切。
宋云昭看着自己多年的挚友,发觉他的眼睛好似也蒙上了一层迷雾,不像从前那样,一眼就能看个分明。
“青一阁的主力已经迁到岭南周围了,除各州的分部之外,如今京城里只余两千人。”江慕枫说着,将厚厚的一沓银票取出,放在宋云昭身前的案上,“这里是五万三千两银票,是我的全部身家了,银子在北边惠州的银号都能取,你拿着,岭南用得着。”
没有多说一句废话,在宋云昭需要钱的时候,他毫不迟疑地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
宋云昭垂下眼眸思索了一下,并没有拒绝这份好意,“那我便收着了,可能要几年之后才能还得起。”
“好。”
江慕枫沉默了一瞬,而后说道:“孩子……暂时还没有消息。”
宋云昭点点头,表情沉重起来,只说:“我知道了。”
第二天清晨,朝霞满天。不多时,空气中的水汽散去,热辣辣的阳光穿过云层直射下来,暖烘烘的让人心生欢喜。
这是一个响晴的好天气。
城西南的大狱中,“关押”着去年造反的乱军共计三万余人。说是“大狱”,其实因为地震,房屋坍塌,高墙也毁了一半,早就守卫松散了,但是这些人傲骨铮铮,竟没有一个人越狱出逃,这是因为他们的精神领袖——姜海云一直坐镇在这里。
姜海云对于宋云昭接手岭南一事,时刻感怀于心,尤其是天灾之后,岭南州在宋云昭的统治下有这样好的境况,他更是确信当初自己的决定无比正确。他心中明白,就算宋云昭有整备军队之心,这三万“乱军”也必须老老实实地关押一些时日,否则他作为岭南的封主,将无法向朝廷交待,很快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这三万人,人员成分复杂,除了原本的正规军,还有土匪和农民军,不论将来谁接手,都会非常难管制。这一个月,他已经见过宋云昭数次,明确表达了不愿再理政事的意愿。
去年发起的那场战争让百姓流离失所,他自认万死难辞其疚,再也无心政务军务。现在他还有些用处,会继续待在大狱中稳定人心,等到日后时机一成熟,宋云昭安排好这三万人的去处,消除了祸患,如果他还有幸留得一命,便会回福建老家当个教书先生,闲时种田打渔,就这样了却这一生。
太阳缓缓升起,大狱外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
囚兵们纷纷站起身向外张望,只见一位身姿挺拔的年轻王侯威严地坐于马上,他眉目清朗,一袭宝蓝色的长袍,周身的气势浑然天成。他身前坐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公子,二人的样貌神韵颇为相似。
这便是以一己之力救岭南于危难之中、力保他们三万“死囚”不死的岭南封主,少年时便扬名天下的天才将军——端王宋云昭。
此时站在这里的囚兵足有五千人,一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他们看着年轻的端王爷,竟不自觉地跪倒在地,心中激动万分——平战乱、抗天灾、救万千百姓性命、谋一方土地兴盛,如此乱世之中勇于力挽狂澜的英雄,他们莫不臣服。
姜海云走上前来,恭敬地对宋云昭行礼。
宋云昭面向众人,庄严地宣布:“从今日起,西南大狱三万人尽数收编红营军,由章如荆任统帅!无论你们之前做什么、有什么样的习气,从今以后,一律按照军人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红营军必须听从统帅的一切指令,与岭南府兵、绿营军一起守卫岭南安定!建立勋功者,提拔嘉奖!违抗军令者,军法处置!”
章如荆驱马上前两步,一身军人的气势力压面前的数千人,他目光沉沉,手里的长鞭粗实油亮,令人望之胆寒。
“姜先生,”他对姜海云说道:“请将三万人的名册交给我,我要清楚地知道每一个人的底细。”
姜海云将早已准备好的名册交与章如荆。
章如荆粗略地翻看了一遍,知道在这三万人中,土匪和农民占了足有一万人,这些人从前没有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恐怕段时间内难以管束。
他思索片刻,下令道:“红营军就在此处安营扎寨。今日午后,军帐将全部到位,我给你们三天时间整备,三天后,所有兵士,随我到澧县修筑河堤。”
听到这里,有一些土匪和农民军面面相觑。
让他们修筑河堤?
军人的天职是守卫领土,他们受了那么多年的苦,去年参加叛乱就是为了改变命运,搏一个前程出来,如今在牢里呆了半年之久,好不容易活下来,收编了正规军,却还让他们做那些修河堤的活儿?
这可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的确,宋云昭要统帅他们,他们服;但是换成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外乡老匹夫来指挥他们,随意给他们派些下等活,不让他们有出头建功的机会,他们可就不服了!
这些农民和土匪从前散漫惯了,思想觉悟也参差不齐。在他们狭隘的思想里,修河堤、掏烂泥和扫大街没什么区别,他们根本不了解,一旦有了紧急的工事要务或是天灾人祸,他们作为士兵是要打头阵的。
所以,此时此刻,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自己受了侮辱,心里便忿忿不平起来。
一阵议论声之后,很快有人第一个站出来。
“让我们去挖河堤,老子第一个不干!”这人长得五大三粗,满脸络腮胡,气势里带着一股野性。他用手指着目光沉着的章如荆,大声喝道:“你是哪里来的野路子?上来就瞎指挥!懂什么统领军队?他|妈|的让我们去干的几把什么活儿?三万人跟着你天天掏烂泥,还怎么行军打仗?你都一把年纪了,看着也就是个花架子,能有什么本事?老子随便说几句话都能给你气得中风!”
此话一出,场上就哄然大笑起来。
章如荆平静地看着他:“在场的所有人,有不服我章如荆的,站出来和我比试一场,如果有任何一个人能赢得过我,我立刻滚出岭南!”
他的气势陡然凌厉起来,手里的鞭子早已叫嚣着要痛快地打一架。这时,那个刚才还粗鲁地叫嚣着不服的汉子忽然胆怯起来,但此时此刻已经由不得他胆怯了,他刚一动,对面章如荆就快如闪电般地出手了,那根长鞭仿佛有了生命,像一条凶猛的毒蛇呼啸着向他迎过来,他还没有看清、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被那条毒蛇拦腰裹挟住,整个人瞬间腾空而起。章如荆略一回手,那壮汉就如破掉的风筝一样在风中哀鸣起来,眨眼间就被狠摔在地,足足腾起半尺高的尘土。而那人仿佛失去了意识,半天都没有爬起来。
这一招,使得行云流水,看得人目瞪口呆。
其实,在令州,章如荆的鞭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练长鞭数十年,技艺早已出神入化,多少年来都难逢对手。教训这样的匹夫,比捏死个虫子都容易。
宋云昭冷眼看着,没有插手。
而宋以同的眼睛却亮得比阳光更盛,他兴奋地看着章如荆手里的鞭子,心中已经开始盘算拜师的事情。
然而,即便章如荆拿出了如此磅礴的气势来树立威信,还是有人不服。
一根鞭子而已,还能靠它打天下?笑话!如果这样就被吓住了,那这些年的土匪他们就白当了。
刚才那个壮汉明显是一个匪首,此时他身边已经聚集了几百人,他们看自己的大哥吃了亏,怎会善罢甘休?于是这几百个人哄然乱起来,有要叫嚣着打架的,有一味叫骂的,场面开始变得难以控制。
章如荆带过兵、剿过匪,唯独没有和土匪讲过道理,他刚要出手,只见宋云昭一手蒙住宋以同的双眼,另一只手拔剑一挥,那剑就如银镖一般脱手飞了出去,等那把剑再次回到手中之时,剑尖上赫然沾了鲜血。
而不远处,几个闹得最凶的人应声而倒,颈上的鲜血喷涌而出。
霎时满场皆静。
宋云昭道:“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不从令者,死。”
宋以同拨开置于双目上那温热的手掌,睁开眼睛,看到鲜血将地面染得通红。
从今天起,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让人彻底的臣服于你,只有仁慈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