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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两熊相争

就见孙天雄道:“兀那蛮子,休得胡言,洒家虽老相些,也由不得你这般消遣,如若不敢上阵,洒家请求殿下饶你便了。”

阿史那矩听了一阵气结,这厮看上去牛高马大,但也架不住开口跪啊,这明明就是个刚及束发的少年,当下也顾不得斗嘴,环视了身周一圈,想找个年龄相当的手下,就有一个少年跃马而出,那是腾格里部今年丁礼赛马头彩得主,十八岁,勉强可以跟孙天雄相提并论。丁礼是草原上重要的人生礼仪,也就是成年礼,仪式上要进行赛马大会,选出年轻人中的佼佼者。只不过腾格里部部众不多,数千人而已,又能挑出多优秀的勇士?

见阿史那矩将军默许,腾格里默打马出阵,在十步外扭转马头,嘴里一哩哇啦喊出一串,孙天雄听不懂,也不恼,这类人的交流其实用不着语言,手中兵刃说话就是。孙天雄手中是制式的长枪,马槊由于性价比问题并没能在军中普及,更便宜易学的长枪才是军中的制式兵器。腾格里默手里是一把长柄的钉头锤,炳长丈多,一端有硕大的锤头,上面长满了钉子,虽是家传的兵器,但在唐人看来仍觉粗糙,工艺跟不上。

腾格里默说完,孙天雄也不答话,双腿一夹,跨下战马如通灵性一般,飞奔起来,腾格里默同样默契上前。十步距离转瞬便至,接借着马力,一枪直刺,并州草原练就的有来无回的气势,让腾格里默吓了一跳,手中钉头锤迅速格挡,荡开抢头,虎口酸麻之际,两马瞬间交错,孙天雄长枪顺势一环,上半身已经躺倒,借着战马受阻的短暂停滞,长枪如毒龙出洞,刺向腾格里默后腰。

腾格里默心生警兆,手却不听使唤,不是就近用钉头锤格挡,而是本能握向悬在身侧的弯刀,还未出鞘,后腰已经出现一个血窟窿,顿时栽下马来。终究弯刀才是草原勇士的第二条性命,因为突厥没有高桥马鞍和铁制马镫,双手执兵刃时控马全靠双腿,所以单手持握的弯刀才是心仪的利器。栽倒在沙地里的腾格里默到死也没想到,这微不足道的优先级问题今日竟要了自己的命。

勒马急停,教科书一般的旋身,这是近卫营必备的纵马技巧,不是为了耍帅,战场上,一瞬间的时间差可以决定生死。回到阵中,再度叫阵:“素闻北地武风浓烈,只止于此乎?”

“狂徒休得嚣张。”阿史那矩见腾格里默被一枪戳死,一阵心疼,暗叫变态,浑自忘了当年他自己在部落中崛起时,同样是令人无可奈何的变态,未反应过来身侧就有人打马而出高声呼喝道。却是哥舒部的一员虎将,与腾格里默同年,只是哥舒部是万人部落,比起腾格里默出色不少,至少不仅能听懂汉语,甚至还能简单讲两句。

阿史那矩也不阻止,自己麾下这些草原儿郎们,这些年纵横西域,有些眼高于顶,他不介意用几条人命唤醒勇猛精进的草原狼性,孙天雄虽只出手两招,但他是何等高手,自然看得出孙天雄的深浅,一招一式,都充满极富韵味的律动。

同样震惊的还有张亮,他虽然轻松败给李治,但功夫与眼力都不俗,他知道孙天雄还不是近卫营中最强的,在他之上还有五六个更强的,坦白讲天子的百骑都没有这份底蕴,千牛卫之流就更不用说了,何况这批少年还只不过十五六岁,将来会成长为何等恐怖得存在?将来晋王……想到这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再想到这些年朝中三党你争我夺,跳不出百里长安格局,心中有了些明悟,这晋王,即使不投靠,怎么也不能得罪。

转念间,场中两人已经交上了手,孙天雄照例一枪刺出,一往无前。适才站的稍远,不能清晰感受,此刻直面,哥舒哲尔才知道孙天雄的恐怖压迫,几乎生不出反抗之心。

只能像腾格里默一样挥动手中长柄斧格挡,就见一朵枪花在眼中绽放,韧木良好的弹性配合绝佳的技巧,哥舒哲尔连想都想象不到的神技在降临在他头上,却没了欣赏或学习的兴致,视野中一片猩红,朦胧中竟见到了自家战马的尾巴……竟是被孙天雄一枪刺在胸前,平日里坚韧的皮甲被轻易刺破,接着枪尖入肉停在脊柱正中,双臂发力,哥舒哲尔得身体便离开了马背——其实称为尸体更恰当些。

双方士兵都是目瞪口呆,突厥方面自不用说,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勇猛血腥的唐人。而羽林一方,平日里如邻家男孩一般的小兵崽子,杀起人来竟是这么的熟稔解恨。

阿史那矩铁青着脸,他清楚哥舒哲尔的结局,只是没料到来的这么刚脆,这样的连番打脸,对军心的打击不可谓不重,一时间竟有亲自跃马上前的冲动,幸好阿提拉部的阵列及时分开,有如肉山一般的部落第一勇士阿提拉莫多从人群中奔出,当然,所谓“奔出”,全靠胯下神骏的战马。

突厥也有天赋异禀的少年英杰,阿提拉莫多就是,突厥崇拜富有力量的动物,阿提拉莫多的称号译成汉语就是“暴熊”,今年也不过十七岁,神力天生,凶残嗜血,一个连阿史那矩也会皱眉的熊一样的少年。

胯下战马也是不俗,東突厥的战马大多体型矮小,而西突厥的马种吸取了西域良马的优点,高大神骏,耐力与爆发力都十分不俗,不足之处是草料金贵,这匹战马尤为不俗,毕竟能驼动阿提拉莫多重达两百四十斤的庞大身躯并绝尘飞奔,本身就需要惊人的力量。

狼牙棒在手,身侧并无弯刀悬挂,他本来就使不惯那轻飘飘的单手兵刃,只有八十斤重的镔铁狼牙棒,才能发挥他的臂力,一身兽袍随意耷拉在身上,显然并不在意其防御加成,裸露出的皮肤上横七竖八布满伤痕,脖子上挂一圈狼牙项链,共三十颗狼牙,来自十五头亲手撕碎的野狼,满脸横肉不说,竟是出奇的白净,没有突厥人常见的虬须,这扮相,说是魔神降世也不为过。

“小子,你够得上你莫多爷爷出手了。”宽厚的胸膛带来的是巨大的共鸣腔,声音瓮声瓮气,仿佛每个音符都有着一圈圈的冲击波荡开来。

“此话由我说才对,莫多孙儿。”孙天雄自然不惧,事实上他与莫多是同一类人,进近卫营前,他也有着一百多斤的体重,要知道那会儿他才十二岁,只是后来在近卫营惨无人道的训练下瘦了下来,当然,力量不减,敏捷度显然提高了很多。

看着莫多的狼牙棒,孙天雄扔了手中的长枪,转而解下腰间特制的唐刀,长七尺,刃长四尺,柄长三尺,重达六十斤,刃锋两尖,锋侧形成一个较小的弧度,寒光闪闪,好一柄杀人利器!却是李治仿照陌刀设计,本该由步卒使来,目下没有重装步兵,就先给孙天雄开开荤。

没有多余的言语,两台人形推土机轰隆隆撞在了一起,复又分开,莫多岿然不动,孙天雄则退了数步,却不是臂力的差距,而是差在马力,更大的重量带来更大的惯性。

两人都是兴奋得嗷嗷直叫,力量上的棋逢对手使得两人手中的兵器达成了瞬间的共鸣,传递到脑中就是强烈的兴奋。转瞬又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接触,简单朴实的格斗技巧,劈、砍,背后蕴藏的是一力降十会的武学至理,这个层次的交锋,比拼的就是绝对的力量。

孙天雄马力不足,灵活有余,绕着莫多转灯般厮杀,两人都是挥汗如雨,双方士兵瞧着这场景,都是莫名的心惊,试想,要是这其中有那么一下挨在自己身上,焉有命在?

李治冷酷的瞧着场中的厮杀,对于这招招致命的搏杀毫不动容,孙天雄的表现老实说并不十分完美,舍弃灵活的招式拼力量,爽是爽了,多少有些不智,但也并不全是坏事,这个莫多,让他有了些爱才之心,作为穿越者,他很清楚莫多的身体状况,那是类似后世相扑选手的身体结构,墙砖似的肥肉下隐藏着结实的肌肉,厚厚的脂肪层是通过快速大量摄入不易消化的脂肪形成的,带来可观的防御力和可怕的重量,可别小看这些肥肉,对于使用纯金属制的兵器的武人,最大的负担来自于震动,脂肪的减震作用使得这尊杀神拼了近两百刀还能保住小臂。

斗场中的两个男人早已经汗如雨下,战马在长时间高强度的负荷下摇摇欲坠,口鼻喘着粗气,最先支持不下去的,是莫多的战马,三百多斤的负荷实在是吃不消,孙天雄一刀劈下,莫多抬手格挡,胯下战马前膝就是一弯,一座肉山顿时从马背上滚落,孙天雄哪肯放弃,收刀提气,双脚在马鞍上一踏,身体凌空而起,刀出力劈华山,莫多也不矫情,招出懒驴打滚,只是手中狼羊棒仍被刀锋波及,小臂无法借力之下,左手悍然推出,一只肉掌实实在在的摁在狼牙棒刃上,登时出现了几个口子,却也赢得了生机。

灵活得不似胖子地站起,做出步战预备姿势,不再像之前一般托大。这起身的动作却是千锤百炼的保命技巧,试想战场之上,多磨叽一秒,随之来的,可能就是重逾千斤的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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