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是决胜的关键,这并不是现代人才清楚的战争密码,古人同样注重信息优势带来的砝码,精于计算的谋士往往能从不对称的信息中找打克敌制胜的关键。《尚书禹贡》云:“斥候而服事”,汉朝已有专业的侦查兵种,直属于王侯,以斥候称之。重视侦查的思想在与游牧民族的长期对抗中同样武装了草原对手,是以战斗的开端往往由斥候开启。
斥候由军中最为精锐的老兵组成,敏捷的身手,丰富的经验,敏锐的战争直觉,以及面对复杂敌情时出色的应变能力都是优秀斥候应该具备的品质。羽林军的斥候成为羽林游骑,他们更是精锐中的精锐,这一次李治还派出五十个精于暗杀、搜索、伪装的近卫营精锐和一百亲卫,编入一拜五十支游骑小队,撒出一张庞大的侦察网络。
高速行军加上恶劣地形,只有这样的组合才能在与突厥斥候的交锋中无声无息的占优势。而只有清楚李治家底和近卫亲卫实力的柴哲威等人,才知道李治对阿史那矩和突厥精骑的极度谨慎和重视。
在沙漠这种特殊地形中,李治其实更青睐关西斥候,熟知沙漠地形、气候,尝一口砂砾便能探知周围数丈的水源……只可惜此次参战的关西边军全是步卒,跟不上李治骑兵的速度。
天速星吴成庆是近卫营中的暗杀高手,身手敏捷,脚程之快,即使在高手云集的近卫营,也是佼佼者。此刻,他与五名羽林游骑奔行于烈日下,钳马衔枚。沙漠特殊的地形吴成庆并不熟悉,不像并州草原那么熟稔于胸,一望无际的沙海少有掩体,但随风而成的沙丘同样会阻隔视线,或许沙丘背后,或许脚下,就藏着致命的陷阱,吴成庆不得不小心翼翼。
王炜是这个游骑小队的伍长,京兆人氏,对于这个年不过十六的小娃儿的加入,他与弟兄们开始都不太理解,用二狗子的话说:“一个乳毛都没褪光的小屁孩儿,懂个屁的斥候,懂个屁的游骑,晋王殿下这不是胡闹吗?”服从是羽林军的天职,王炜并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心里打定主意,怎么也要把这个小娃子带回去,十六岁就敢上战场,这份魄力他老王自问是没有的,这样的勇者是帝国未来的脊梁。
沉默寡言的吴成庆对于五人的疑惑没有任何解释,只是用行动回答了一切,之前三次与突厥斥候接触,其中两次他比“鹰眼”陆佟更早发现对方,最后一次接敌,他独立屠杀了突厥四个人,其他四人竟然只能在旁边干看着,只有陆佟仗着弓箭射程远捡了个漏,家住并州的二狗子彻底服了,他终于读懂了吴成庆的冰冷中带有热情的复杂眼神,那是并州草原上头狼的眼神,冰冷出于对生命的漠视,热情,是对鲜血的渴望。
高昌,自汉朝时便传入的葡萄在这个火热的地方扎根、生长,大放异彩,四月,原本是葡萄开始快速生长的季节,今年的农事,却因为战争的靠近陷入了混乱。内城城墙高大巍峨,遵循典型的西汉军镇城市布局,方正古朴,简单大气,建筑样式又融入了沙漠建筑的特点,平顶,拱门,全由土制,加上后世建的佛寺,圆形外墙、佛塔,东西交融的风格特点在此处体现的淋漓尽致。外城是后世扩建,虽是汉朝遗民所建,偏居一隅,目光不比当初宏阔,城墙低矮,更多为了满足来往的东西商客在此贸易,没有长安的坊市格局限制,商业繁荣,可惜受战火的影响,凋敝冷清。
宫城在原高昌校尉府、郡守府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历经四代王朝,反复扩建,相较本就不大的城郭,规模惊人。原本依靠丰厚的商旅税收装点的雕梁画柱此时素色飘飘,国王新故,强敌临近,新主游移,一片愁云惨淡。
衣衫褴褛的骑士摇摇欲坠,在空阔的宫城内广场上狂奔,片刻来到大殿,几乎连滚带爬地来到御前,哭喊着报告地田城破。新上任的国主麴智盛头上还戴着素冠,期盼多年的权利到手,丝毫没有给他带来喜悦,而最新传来的糟糕消息并没让他原本就糟糕的情绪更加暴躁,只是让本就因酒色掏空而苍白如纸的面色更为惨白,惊疑的目光变得更为空洞。
御座下首离得最近的丞相阚布启原是初代国王遗后,原本这样的背景是没可能走上这样的高度,然而在这个知识垄断就是权力垄断的年代,岁月变迁很快洗去了新王族的忌惮。硬着头皮出言:“陛下……”抬头看一眼依旧失神的麴文泰,加大声音“陛下,地田门户洞开,唐军数日便可兵临城下,何去何从,还望陛下尽快定夺啊。”
六神无主的声音喘息般响起“还能如何,孤誓与高昌共存亡。”
听着这毫无说服力的声音,阚布启打心眼儿里看不起这个新登基的国主,将高昌架在火上烤的是他那愚蠢的父亲,那个老混蛋一身缺点,眼前这个小混蛋偏偏继承了游移不定。嘴上说着共存亡,到时候兵临城下,最先投降的恐怕还是这个混蛋,这不是把一众大臣往火坑里推吗?没有承担唐皇怒火的实力,偏偏又舍不得放弃刚到手的权利。狭隘的视野催生出一种不撞南墙心不死的偏执。
左首的大将军张骄同样是二代国王遗后,听闻此言像是瞬间老了十几岁,口中喃喃道,“如此老臣前去组织城防。”说罢也不等麴智盛应允,手扶着剑柄缓步出殿而去。投降还有生路,抵抗就是找死,这是一众大臣早就在私下达成的共识。“既然他要顽抗,就莫怪我等不忠了。”张骄的背影远去,夕阳下苍老无比,悬于盔甲上的白布长条,在傍晚的风中猎猎作响,像是为这个狭小的国家奏响哀歌。
气温下降很快,长途奔驰带来的燥热感渐渐冷却,吴成庆两眼微眯,享受着凉风的熨帖抚摸,胯下的战马似乎也轻快了些。长安出发以来,是他最开心的日子,跟李治殿下一起行军,他感到了绝对的被信任感,这让丫鬟私生的他心甘情愿的将身家性命托付于他们共同的李治殿下。
身边的五个汉子让他改变了对禁军的看法,他们,其实是真正的军人,那个嬉皮笑脸的二狗子,杀气人来从不含糊,手起刀落如砍瓜切菜。那个老实巴交的陕北农民延大刚,整天抽旱烟惦记着家里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在上一次接敌时为吴成庆挡了一刀,眼睛也不曾眨一下,老实说,那一刻的危险来自于吴成庆自己的逞强。
距离可汗浮图城更近了,虽是傍晚,全队人都不敢说话,指不定啥时候突厥骑兵就会出现在视野里。忽然,吴成庆取下背上的一石硬弓,弯弓搭箭,仰躺马背之上,背脊又离开马背数寸,随着着奔跑的马背缓缓起伏,保持大臂稳定,放手,雁翎箭离弦而去,八十丈高空中,一只雄鹰哀鸣一声,跌落,这只鹰已经第二次出现在他们上空。
余下五人见怪不怪,吴成庆的变态,他们已经麻木了,只能说明,在他的判断里,突厥骑兵已经出现在五里之内了。抽出唐刀,变成最适合短兵交接的阵型,默契天成。长兵器适合大规模冲锋时借助马力带来猛烈的冲击,而小股队伍的交锋,唐刀的劈砍效果更有杀伤。
吴成庆所料不差,小心翼翼的在沙地里依靠沙丘或是风蚀蘑菇之字形运动,逆风而行,不多时,隐隐约约的战马嘶鸣传来,二狗子下意识瞟了一眼胯下战马口中的衔枚。“鹰眼”的外号不是白叫的,陆佟发现了敌踪。再近些,“鹰眼”可以确定前方是两个突厥小队,共十六个人的样子,不知什么原因汇合在了一块,按照常识,这样的搜索密度说明他们已经相当靠近突厥大军了。五人不用语言,做了个简答的决定,尽屠之。
六个人的队伍,巧妙地藏在两个迎向来敌的沙丘后面。汇合带来的没有敌情的消息让这伙突厥精骑有些懈怠,他们一直不理解阿史那矩将军的小题大做,唐朝军队怎么可能有胆子招惹伟大的突厥汗国?他们最多欺负欺负高昌那样的小国。继续向西南走,两个骑兵小队长暂时不打算分开了。阿史那矩麾下的精兵来自数个不同的大部落,这两个队长恰好是邻近部落的表亲。
一百步,八十步,六十步,死亡的距离!冲锋!即使是最精锐的突厥弓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也无法在这么短的冲锋距离内,完成取弓取箭弯弓搭箭瞄准放箭的流程,这一次他们成了活靶子。相反,吴成庆这边,以有心算无心,最初十步已经完成了整队、放箭操典般的战术动作,其中吴成庆和“鹰眼”,是神乎其技的双箭齐发,五名突厥精锐应声落马,他们甚至来不及抽出腰间的弯刀。阿提拉米最先抽出弯刀,长久的马背生活和出色的战斗天赋让他最先进入战斗状态,嘴里喊着:“是唐国的军队,杀死他们!”
五十步的距离在骑兵眼里转瞬即至,不足以再射一箭,唐刀在手,给了突厥士兵喘息的机会,剩下的人都抽出了弯刀,哇哇大叫着催马奔来。吴成庆上身一翻,消失在马背上,高桥马鞍和铁制马镫带来的优良稳定性让他轻松做出了这个动作,这让他的羽林战友艳羡不已。他是整个冲锋阵型的锋矢,下一刻,与阿提拉米的战马擦肩而过,不回头,吴成庆已经借助惯性回到马背上,同时手中唐刀交换至左手,迎向左侧的敌人,特制的唐刀仗着马背与身高优势,由上而下斩在突厥弯刀上,刀断,断的还有颗头颅!这时,阿提拉米的上半身才终于从马上跌落,近卫营的搏杀技巧,就是这么简单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