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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朱白恩怨

玉雉见那少年瑟瑟发抖,面黄肌瘦,想起同是天涯沦落人,不禁起了怜悯之心。她缓步走过去,对少年说道:“你是谁啊,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少年抬起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仿似天上的恒星。

“姐姐,我叫丰笙,是逃难至此。”

“这年头,逃难的人怎么这么多啊!”

玉雉感慨地坐下来,结果屁股上不知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她吓得跳起来。用手一掰,才发现是一条小蛇。

“啊!这么冷的天,哪里来的蛇?”玉雉吓得尖叫,一想又不对,她看着刚认识的丰笙,见他眼睛里透出恐惧,手里抓着一个麻布袋,不解道,“蛇是你放的?”

丰笙吓得哆哆嗦嗦,说道:“是,是……是我,怎么样?”

“你为什么?”玉雉说着说着就觉得自己手脚麻木起来,连嘴巴也开始不听使唤,歪向一边。

“我,我……”

“我不会伤害你。”玉雉赶紧表态。

“那你为什么说‘逃难的人这么多啊’,分明就是怀疑我了。”丰笙退后几步,捂着麻袋说道,“这些小蛇都是我在路上捉的,可厉害了,我把他们捂在怀里,他们就不会睡着,我让它们咬谁它们就咬谁。”

“因为,因为……我,我,我自己也是逃难的啊……”玉雉使劲在屁股上挤伤口,想把毒血挤出来,要是伤口在胳膊上或者腿伤都好办,自己还可以吸,可是这屁股上,自己怎么够得着啊。

丰笙戒备地看着玉雉,玉雉急得大颗大颗的汗珠往外冒。

“你别挤了。”

“啊,难道我死定了。”

“死不了的,这小蛇咬了不过就是麻木一会儿,没什么毒的。好多大夫都用这种小蛇来治病呢。”丰笙终于说了实话。

“啊……”玉雉的紧张劲儿一过,浑身瘫软,刚想往草丛里躺,又怕起井绳来,捂着屁股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过,丰笙的话倒是提醒她了。

“你说这种小蛇可以治病,难道你会医术?”

“懂一点点。”

“太好了!走,赶紧帮我去救人!”

“怎么,你不生气?”

“生气,你要是帮了我的忙就算将功赎过啦!”玉雉去拉丰笙,发现自己的手指没了感觉,又准备抬脚,发现自己的动作很迟缓,刚准备说话,发现自己的嘴巴歪到了耳根边上……

“你个……混……”这是玉雉在晕倒前最后对丰笙说的话。

朱牧倚在槐树洞内,他的腿实在是太不争气,不然早就可以逃离此地,他时间不多,真的很宝贵。从小,父亲就告诉他时间很宝贵,应该用来去做有意义的事情。他从不敢耽搁,凡是能看到的书他都一口气读完,凡是没见过的事都一定要弄懂,他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大任务在前头等着他,但一定有,且非常重要。父亲告诉他,长大了要去朱鹏,因为他必须要了解身体里另一半的血液是什么样子。“为什么要去朱鹏,朱鹏人大概也不会欢迎我。”他这样对父亲说。父亲总是告诉他:“但是朱鹏的血和白鲲的血在你身上合二为一了,孩子,这是老天的旨意,你要让更多的白鲲人和朱鹏人相互融合。”可是,父亲啊,我空有一腔美好的理想却被残酷的现实兜头泼冷水啊!他的腿是白鲲人打折的,现在还没有进入朱鹏地界就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他自身的困局都解不开,怎么能解得开两个国家、两个民族、两个阶层的结呢?正当他忧虑这些的时候,记忆里父亲深邃又富有哲理的话响了起来:“人突破困境的唯一办法就是放下自身得失。”朱牧用这句话给自己鼓劲,放下得失,天开地阔。

他刚才听到外头呼啦啦一大群人奔了出去,没过多久,又有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只是不像初始那样浩浩荡荡了,他推想,邬姑娘还是安全的,他这下就放心了。他想趁着天黑逃走,北边就是三重林,只要进了林子,就安全了。当他正想着怎么样可以拖着这条烂腿进林子的时候,稻草堆就被人推开了,朱牧定睛一看,果然是眼眸清亮的邬姑娘,他看着她两袋青色的黛眉,就像远处的隐约的远山,内心的欣喜溢于言表。

“放下得失,放下得失……”朱牧喃喃道,他刚刚打算平静地看待上天对他的抛弃,现在就派天使来照顾他,他不是一个人。

“出了点好插枝,来得晚了,里还好哇?”邬玉雉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朱牧这才发现她的嘴唇有点合不拢,讲话咬字不准确。她说的意思应该是“出了点小岔子,来得晚了,你还好吧?”

“你没事吧,我见他们那么大一群人,真担心你出事,你嘴唇怎么肿了?”

玉雉摇摇头,又把身边一个陌生人拉过来,这人朱牧没见过。

玉雉尽量清楚地说:“这位小兄弟懂点医术,我带上他一起来瞧你。”

朱牧见那人身形瘦弱,似乎尚未发育齐全,打趣道:“你怎么一路上竟捡人啊!”

玉雉不好说话,只是笑了笑。

“大哥,我叫丰笙,以后就叫我阿笙吧。”丰笙走过来,手脚麻利地扶着朱牧出来。

“快上来!”玉雉半蹲着背向朱牧,朱牧不明其意,玉雉又把头往自己背上甩,“坏点!”

丰笙连忙解释道:“这是玉姐姐要背大哥呢,大哥赶快上去吧,我们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比较好。”

朱牧跳上玉雉的背,这后背单薄瘦小,窝进了他整个胸膛。玉雉背着他颠儿颠儿地直往前赶。

“我们往北走,那里是三重林,再往北就是普海沙漠了,这时候普海沙漠沙浪大了,林子又密,路不好找,很少有人会去的。我们先到那里躲起来再说。”丰笙对地形也颇为熟悉。

“阿笙,你是白鲲人吗?似乎对普海的情况很了解。”朱牧好奇道。

“我是朱鹏汉人,只是早年父母去了白鲲,如今父母已亡,我就想回到朱鹏来。”

“你父母既然是朱鹏人却在白鲲生活,想来生活过得不好吧。”

丰笙愣了半晌,接话道:“生活还过得去,就在那里牧牛放羊,我的医术也是在牛羊群中学的。”

朱牧一听,颇有些着急,连忙拍打玉雉的肩膀:“他可是兽医。”

经过剧烈的运动,玉雉身上的毒素已经被汗液排出了许多,讲话也利索起来了。

“那治羊腿跟治人腿还不是一回事,你别晃我了,我刚中了毒,现在又要背着你跑,就快没力气了。”

“中毒?你中了什么毒?”

丰笙便把与玉雉认识的经过讲了一遍,临了补充道:“玉姐姐可关心大哥了,自己中了毒还想着给大哥治伤。”

朱牧道:“阿笙,你别扯开话题,我就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揣着一兜子蛇跑呢?”

“出来行走江湖,要是没个本事防身,那怎么成?”丰笙笑道。

“想想就瘆的慌。”玉雉一边喘气一边道,“今晚肯定要露营了,你可要管好你的那些宝贝,不然我明天全炖了吃了。”

“玉雉姐姐,不如我来背朱大哥吧。”丰笙觉得伤了玉雉怪不好意思的,主动提出来分担重量。

“你背什么背,身形都没长足,他这么重,该给你压矮了。”

玉雉喘着粗气,三人说说笑笑,倒也不觉得累。

丰笙虽然个头小小,但是人聪明又乖巧。他按照治羊腿的方法,给朱牧做了固定,又在林子里找来好些药材,煎水煮药周周道道。玉雉则做了一副担架,好让自己和丰笙抬着他行动。朱牧告诉玉雉,要穿过遗忘之海,得有条好船,而他们现在都是苦哈哈丐帮子弟,自然是买不到好船的。

“不过,我有亲戚在坛城,只要去了坛城,投奔了我的亲戚,我们或许能借些银子。”朱牧说道。

三人于是决定往朱鹏的首都坛城进发。

“去坛城最好走井国,从默都入。”朱牧规划好路线。三人又担心遇上歹人,而且朱牧的模样也容易引人注目,只好一路在三重林里穿行,这条林子横贯东西,路虽然难走点,但至少比起官道要安全些。

经过一个月的休养,朱牧的腿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而井国也近在眼前。三人来到默都城门口,只见人群只出不进,且人人衣衫褴褛。

“大哥,这是什么情况?”玉雉向路人询问道。

一个军官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站在玉雉跟前,问话道:“你们三人打哪儿来?”

“我们从西边来。”丰笙连忙回答道。

“来默都干什么?”

“路过。”朱牧答道。

“既然是路过,那就要交过路费,可有银子吗?”

三人囊肿空空,这些日子以来都是在山地里采摘野菜野果,有时候运气好能捕上一两只野味儿,却哪里有银子呢。

“没有银子那就过不得,把他们绑起来。”军官一声令下,几名士兵过来将朱牧等三人的手合而绑之,并拉入出城队伍之中。

“这是做什么?”玉雉大声叫喊道。

旁边一老乞丐婆子转过头来,对他们说:“别害怕,没什么事儿。只是让我们去普海沙漠里种几棵树,还给饭吃,挺好的。”

乞丐婆子一双秃鹫似的眼睛,贼溜溜地盯着玉雉,玉雉不由得打了个冷战。但一想到此人不过是个陌生人,远日无仇近日无怨的,又有什么好怕,便问道:“既然是个好差事,为什么要绑着我们去。”

“主要是大家当乞丐也能活,而且挣得也不少,干嘛要傻乎乎地跑去种树呢?所以才只好绑人的。”乞丐婆贼兮兮地笑道。

“那不知道要种多久?”朱牧问道。

“每人六十棵,什么时候种完什么时候就可以走。”

朱牧三人只好听从安排,跟着队伍翻越三重林,往普海沙漠进发。

玉雉又想起那片一望无际的银滩了,问道:“普海沙漠,可是那片银色的沙滩?”

“正是那片吃人不吐骨头的银滩。”乞丐婆说道。

“怎么呢?”玉雉停下脚步,等上乞丐婆与她说道说道。

“要是一旦起了沙浪,就是天上的神仙也会被卷进去,别说凡人了。”

“卷进去会怎么样呢?”

“不知道,反正没有人出来过,不知道会怎么样。”

“不过这真的很奇怪,沙漠怎么和树林相邻,不是中间应该有戈壁荒漠的过度一下的吗?”玉雉问道。

乞丐婆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这里原本不是沙漠,只是二十多年前忽然就变了。要说起这普海沙漠的故事,那是十分凄凉伤心的。”

三人之中,唯有朱牧对朱白历史有点儿了解,但是个中仔细恐怕民间传说更为详尽,正史反而有许多模糊之处,他也不禁侧耳细听起来。

“埋骨之盟你们听说过吗?”乞丐婆面北而望,眼神闪过怜悯。

朱牧点点头。

“那一场仗打得两败俱伤,朱鹏和白鲲谁也没有占到便宜,从此一蹶不振。”

“大娘,你快点说说。”丰笙毕竟小孩心性,最是按捺不住。

“二十一年前,也就是朱鹏重光九年,南北混战已有近百年之久,南方输多赢少,北方赢多输少。这天,南方来了一个新移民,单枪匹马,据上一批移民来此的时间有五百年之久。他举止怪异,语言混乱,由此南方贵族推断出中原一定在经历了巨大的动荡,才会出现如此怪人。皇帝派出一批饱学之士,想从此人身上获取中原更多信息。但此人头脑十分灵活,反而从这批人身上了解到了朱鹏的困境。这人为解自身囹圄之困,提出让皇帝派出公主与白鲲和亲,以换和平。”

“这样的计谋,几千年前就有了,还用他说吗?”玉雉说道。

乞丐婆摇摇头,说道:“如果只是这样的计谋,不管皇帝采不采纳,这人的心性都是极平庸的,绝不可能有接下来的事情了。”

“那这人出了一条毒计,直接导致后来的埋骨之盟吗?”丰笙说。

“和亲是假,直捣黄龙才是真。”朱牧立马明白了过来。

“木马屠城计!”玉雉惊呼,她虽然对于自己的身世记不起来,但是以往所学的知识倒还在脑海里。

“是啊,皇帝依从了他的计谋,派出涅阳公主前去和亲,诱之以重利,又派出文化、礼乐、农业、工业、经济队伍各一支,以携手发展为名进驻白鲲国,其实,这些队伍里全是乔装了的士兵,共有五万人。”

“后来怎么样了?”玉雉关切地问道。

“朱鹏公主和白鲲王子结婚,何等的盛况,当晚大家喝得都很醉,或者这种醉也是故意的。朱鹏的士兵却是佯醉,待到狂欢将散时,忽然掀开礼服,亮出铠甲长刀,一场红色的婚礼变成了大屠杀,白鲲王和后被砍死当场。”

“看来白鲲和朱鹏的确结下了很大的梁子。”玉雉说着,看着作为朱白混血儿的朱牧,不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过得。

“不过,朱鹏的五万人也没能回来,而且前去接应的部队也全销声匿迹,不知所踪。朱鹏的青壮年在那一役中几乎覆没殆尽,以后村里特别多老夫少妻的组合,都是因为这一仗。”乞丐婆回忆道。

“他们出什么事了?”玉雉问道。

乞丐婆继续说道:“朱鹏军队里应外合,所向披靡。在九黎都大肆杀虐三天三夜后,方才撤离。但是白鲲是远古蚩尤之后,由擅蛊毒,他们的一名女巫隐藏在神庙里,待敌军撤离后,出来召唤余众,种下自古以来最残忍的蛊毒,名为血餐。”

“血餐?”玉雉和丰笙不约而同的惊呼,但朱牧却一脸淡定,想来他在白鲲生活这么多年,一定是明白其中的原委。

“血餐就是用九个活人钉在木条上,排成阵型,抽筋拔骨,不能发出一丝丝叫声,视为活稻草人。再在阵中选取童男童女各二十七名,淋上热油,人肉和滚油会发出嘶嘶的声响,引来天上的蛊神。这一场残忍的屠杀就是给天上蛊神的饕餮,请他完成献祭者的心愿。”朱牧解释道。

玉雉和丰笙听了,虽然身在初夏,但也不免感到阵阵凉意直透背脊。

“如此残忍,那女巫的心愿是什么?”众人又转向乞丐婆。

“一场血餐完成一个心愿,越是残忍,心愿就越能完成。据说有怀孕的女人直接从肚子里剖出尚未出世的胎儿献给女巫,以报杀夫之仇。”

玉雉和丰笙掩面惊呼,杀敌一千自伤八百,这是多么惨烈又无可奈何的事啊!

“当天白鲲乌云惨淡,暗无天日,婴儿啼哭没日没夜,妇人惨叫此起彼伏,江河倒流,人畜悚栗,颇有倾国之危啊!那女巫动用这种禁忌之力,目的只有一个,让朱鹏军队有去无回,让朱鹏皇室断子绝孙。”

“啊!”

“朱鹏包括那五万人在内,北伐的军队共有三十万大军南归,在经过普海时却遇到了一阵沙浪。三十万大军刚刚灭了白鲲,自然不会把小小沙浪放在心上,迎难而上,却不料被这阵怪沙迷了双眼,竟在沙漠里迷了路。”

“我也曾在沙漠迷路,困苦是不错,但我单枪匹马自然难以为继,但三十万大军,怎么会?”玉雉不解道。

“是啊,三十万大军,就算普海再宽也能手连手从北往南排开,但怪就怪在这里,三十万大军像蚂蚁一般在沙漠里散开,各自凭着自己的直觉在沙漠里奔忙,到最后才发现那些所谓的前人的足迹不过是自己方才迷路时留下的脚印。就像猫猫狗狗追着自己的尾巴嬉戏一样,三十万大军就这样转着圈圈在沙漠里直走到死为止。终于,有人发现这个圈套了,为了活下来,这一部分人开始残杀另一部分人,大家突然就这样自相残杀起来。活着的弱肉强食,死去的尸骨无存。普海的沙浪裹着血呼啸个没完,等风停了,沙子也被染成了红色,而三十万大军连毛发都找不着一根了。”

“别说了,都天黑了。”丰笙颤声道。

玉雉想起自己刚来的时候,站在沙浪的边缘,差一点就进了里面,真是后怕。

三人往前头一看,沙浪已经停了下来,银滩变成了温柔的妙龄女郎,蜿蜒在山脚,似乎随时等待客人的光临。一阵清风吹过,清冷的月华在细细白沙上舞动,宛如龙鳞逆风。大家都想象不出,这沉默不语的细沙却是嗜血吃肉的魔鬼。

“走吧,早点种完树,早点回家。”乞丐婆当先走下去。

“那我们会不会碰到沙浪?”丰笙怯弱地问道。

“难说,碰到了就死嘛,有什么好怕的。”乞丐婆的身影慢慢地变成了一个点儿,就像沙子那样细小的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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