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安静得能听到街口的喧闹,说着什么,医师们最新研制的汤药,能治愈疫病。太晚了,他想着,那些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了。屋子里空无一物,之前还在照料他的人,一听说白承走了,早上趁他还熟睡,送了最后一餐饭就离开了,算了算,从昏迷时起,已经是第八天。他的腿还隐隐作痛,其实并没有伤到骨头,只是做了个血肉模糊的样子,自己下了点狠药,就能轻易叫那个年轻人生出同情心,也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送出药方。谁能想到会出事呢,第七天他醒了,跟白承的药方一对,就知道被改了几处药量,几钱的区别,就是活命的鸿沟。但他什么都不能说,也无法说。官场里的弯弯绕绕,他虽然不懂,但他知道,想要诛灭一个族群,有太多办法。
他想了很久,直到心中狂跳,气血快要冲破头顶,那双眼睛依然清亮清亮地,提醒他将要做的事。他扶着墙一步一步挪出院子,找了些剩下的碎草药换了纱布,再去街上问了一家愿意顺路带他去郢都的商贩,商定明日一早出发;又用白承留下的一点银钱买了些干粮,亲自去了趟篾匠的作坊,买了一个厚实的药筐,待回来的时候,腿上已经渗出血丝,他再次换了一遍纱布,一个人就着冷水吃了点干粮,和衣躺倒一直睡到第二日。
卯时他坐上了去郢都的马车,主人家很愿意带着一个懂点医术的人同行,路上还特意停了一会儿,让他去采一种草药。
“小哥,这是什么草?”主人家好奇地拿起一棵开着小黄花的草,他是个热情的中年大叔,家里住在南风郡,每年开春在这里采买当地的香菇和其他干货,在郢都待上一整年。
“嗨,没点家乡的菜,心里总不是味儿,每年我都带上一整车,就是一整年的念想了。”大叔欢快地说着,车里装满了一箱箱的货物,大半都是那些干货。“送人啊,自己吃啊,都是好的。”
他俩坐在前面,把玄音的双腿妥帖地安置在柔软的棉布上,可以减少颠簸。
“细梗香草,用水煎服,可以防治风寒,是我家的土方子。春季的时候容易得时疫,我家里常熬上一锅,这是给您的。”玄音解释道,在上头抽出一捆,用草绳绑了,放到车里面,顺手在筐子里往下压了压。筐子里偶尔传出细微的哼唱,曲调有些熟悉。
很小的时候,玄音曾经做过一个梦,梦境关于他的阿爹,才五六岁,躲在粗大的柱子后面,看着远处的高大祭坛上,穿着华丽礼服的巫师们舞动着精致的舞步,雄壮的歌声响彻天际。阿爹在忘我的时候,也会这么哼上一两句,那时候他就问过阿爹,阿爹没有回答他,只是一遍一遍推动手里的药杵。
他问主人家:“阿叔,如果可以不用离开家,你会一辈子呆在那里吗?”
这个好像永远欢乐的大汉愣了一下,突然笑了。“我女儿有只小猫,有一天,小猫出走了,她很伤心,过了一段时日,她又养了一只小猫。倒不是说我女儿她喜新厌旧,相反,她心里呀,永远都记着那只出走的小猫,后来过了几年,她在集市上找到了她走失的小猫,小猫已经变成了大猫,见到女儿还是认得,就跟着回来了。这就好比我们这些人,在外头做生意,南来北往,漂泊惯了,我们都不会永远只待在一个地方,可到了该回去的时候,自然就顺着路,回到家里去了。人啊,有点惦念,就不会走失咯。”
大汉反手拍了拍身后那一箱箱货物,对他说:“这些东西,就是我的惦念。”又把一株细梗香草塞到他手里:“这个,就是你的惦念。”
玄音把玩着药草,想着阿爹时常哼唱的小调。那些记忆已经永远成了记忆,再也回不去了。而今他恍然惊觉,那些熟悉的曲调,正一首一首,被琅玕果完整地唱了出来。那些曲调顺着血脉,深入骨髓,是一代代传承的回忆。他想,阿爹一定像他惦念着那个小家一样,惦念着那座祭坛。
主人家想起他是从西宁郡来的,不免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小郎君,你在郢都可有亲戚,说不定我能帮上忙呢。”
哪有什么亲戚呢,玄音摇头,谢绝了主人家的好意。
赶到郢都的时候,天正蒙蒙亮,玄音在城外告别了主人家,径自向郊外走去。他听孟仲说起过,郢都郊外有一个很大的祭坛,早先年有一次祈雨仪式,孟仲随他爹去看过。
“阿音。”
玄音左右看了看,两旁绿荫夹道,并无人迹,才压低声音开口。“阿九。”
阿九趴在壁上往外看:“你流血了。”
玄音点点头。“一点皮肉伤,不碍事。”他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只是走起路来有些不自在,看上去也不是很严重的样子。
大火烧了所有的东西,他的门券也没了,没有门券,就进不了城。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听到军队的马蹄声,才灵机一动想到苦肉计的办法,只是委屈阿九藏在泥地里。阿九也是聪明,知道玄音要出城,用了先前在村里悟出的法术把自己挪到郊外。
“有点热。”阿九从怀里摸出一块流光溢彩的玉璜,这是她从山上埋着琴灰的坑里找到的,现在正在她手上逐渐发烫,连着四壁都热起来,炉子一样围着她。“阿音。”她有些焦躁,又叫了一声。
玄音站在了祭坛顶端。
祭坛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高台,就垒起了三层楼那么高,就是这个四四方方,像倒置的米升的台子,是阿爹心里永远不可企及的向往。
“这是什么?”阿九在药筐里问。
“祭坛,巫师在这里,向上天祈福。”
“唱歌。”
“对,唱歌。”
祭坛周围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天空看上去离得很远,无法触摸。“上天听得到吗?”玄音抬头望天,一时有些恍惚。
此时他想切身地体会阿爹当时的心情,阿爹深藏一个巨大的秘密,因为这个秘密阿爹背井离乡,永远不能诉诸话语,仅仅因为他做的那个梦,他就自以为窥探了阿爹的秘密,但是真相依然遥遥无期。
他只能想象在祭坛上舞蹈的巫祝,他们吟唱的巫辞,他们虔诚的祝祷,一声声在天空回响,历经千年,万年,生生不息。
“阿音,你流血了。”他一惊,回过神,顺着阿九的声音看向受伤的腿部。
腿上血迹浸透纱布,在脚底汇聚成小溪。伤口也许是在攀爬阶梯的时候崩裂的,真奇怪,玄音低头想着,为何没有疼痛。红色的小溪张开了分支,向四处流去,他沉醉在这幅诡异的图案中,以致于没能听到阿九的尖叫,直到他发现不知从哪里掉下来一块精美的玉璜。
“快跑。”他听到阿九急切又尖利的叫声,那块玉璜真美,在地上竟然让人产生热气腾腾的错觉。
“这是什么?”玄音有些迷迷瞪瞪,摇摇晃晃地捡起玉璜,“有点烫手。”他紧紧攥着玉石。
他隐约嗅到了香气,不是玉璜传来的,好像是从地上的血液中浸透出来的,悠远醇厚像上好的美酒,阿九再次尖叫起来:“快跑。”
已经……晚了。他看见他的身体忽然破出了一个口子,那个口子里的血像泄洪一样不停地往外冒,香气熏得他如痴如醉,令他不觉得痛楚,他甚至还饶有兴致地用手去触摸肚子上露出的一个金属的尖头,渐渐,他听不见阿九的声音了,天空纯粹的蓝色迎面扑来,把他包裹住,让他觉得天地旋转,又十分舒适,他便置身云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