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类的可能是神。那么审判神的又是谁呢?
夜深,虫鸣如泣。松月阁里,宫灯稀疏,闪着微弱的光,早已褪去白日的喜庆。卧房外,一个青衣丫头笔直地站着,神经绷紧,稍有风吹草动便拔出匕首,晃了两下,大概是对窦绾被羞辱的事心有余悸。
“佑宁,趁宾客未散,关了落樱小筑所有的通道。就说堇王后丢了从夏国带来的羊脂白玉镯子,需要搜查一番。”我站在一棵松月樱下,冷冷地道。
佑宁望了一眼刘珺,见他没有反对,便退下去传达我的吩咐。
尔后,念奴赤着脚跑过来,眼角还带着两圈漂亮的水花,瞅到刘珺逐渐冰寒的眼神,连忙逃出去,却被刚刚出了卧房的刘胜逮到,拎在怀里。
“念奴,乖,快回去睡觉。”刘胜一边用大掌捂热她光滑柔软的小脚,一边柔声道,羡慕得旁边的小白虎嗷嗷地咬着他的衣襟,求四肢受伤的安慰。
“小白,过来,堇姐姐有事求你帮忙。”我蹲下来,招招手,轻声唤道。似乎从小白虎向我求救开始,我已经不害怕老虎。当然,遇到小狗,还是得绕路走的。
小白虎好像听得懂我的话,蹭到我的怀里,舔着我的手指。我掏出一块在垂樱阁的卧房里偷偷捡起的白色碎布,给小白虎的鼻子嗅了一嗅,柔声道:“小白,能识得出碎布主人的气味不?”
小白虎点点脑袋,竖起前爪子,瞟到刘珺扫过来的诡异的笑,急忙瘫软在地,扮作委屈的病猫。
我取下羊脂白玉镯子,塞进小白虎的嘴巴,摸摸它的脑袋,笑道:“小白,将这个镯子悄悄地放进碎布的主人送来的礼盒里,然后赏你一碗南宫姑姑做的红烧肉。”
小白虎立刻两眼亮晶晶,欢快地跑了出去,还不忘转过身来,流着清口水,得瑟一下,却被刘珺的寒潭眸子唬成怂样子,拔腿就逃。
待刘胜哄得念奴睡着,抱她送回晚樱阁之际,我借去厕所的托辞,摆脱刘珺,私自以平淡的语气嘱咐刘胜准备好一个大铁笼和七只喂了催情药的母狗。
刘胜不语,绽放出妖艳的笑,算是应承下来了。
半个时辰后,刘珺拥着我来到落樱小筑招待宾客的御樱阁。
据说,御樱阁原来叫金樱阁,以栽种淡黄色的郁金樱为名。后来,孝景帝年老时,曾下榻落樱小筑,梦见贾夫人含泪跪送一只金镯子,感时伤怀,改为御樱阁。本身没什么含义,但长安城里稍有觉悟的人都知道,这是孝景帝为受权贵排斥的中山靖王撑腰,谁也动不得刘胜。
此刻,御樱阁里,笙歌曼舞散去,怨声四起。
几个仗着和太皇太后窦漪房交好的贵妇毫不客气地向我投来怨毒的眼神,甚至用大家都听得见的嗓音,破口大骂,说什么一个丑山鸡的镯子指不定是哪个野汉子在床上送的。不过,她们也只敢离着刘胜的红衣侍卫远远的,讽刺一番。
而那些平日里将尊严供在头顶的诸侯王和朝廷重臣,见惯了大场面,坐在软垫上喝着闷酒,打量着心里的小九九,偶尔打骂一下身边的奴仆,并没有和刘胜的红衣侍卫起正面冲突。
“堇儿这羊脂白玉镯子可是作为夏国大祭司的信物,丢不得,所以还请诸位贵客多担待,一旦搜查完毕,便亲自送诸位离席。”刘珺作揖道,寒潭眸子里清清冷冷,并无任何卑微的歉意。
“胡闹!一个小小的镯子,弄出如此大的风波,成何体统。把靖王叫过来。”窦婴拔剑指向刘珺,怒道。
刘胜虽是贾夫人的儿子,但既不得窦漪房的喜爱,也因作风不检点而不得长安城民众的爱戴,自然是个遭人嫌弃的诸侯王。窦婴作为正在风头的魏其侯兼大将军,将宝贝女儿窦绾嫁给刘胜,本来就不高兴,如今刘胜听我的建议,将宾客变相扣留在落樱小筑,更是郁结难舒,借着七分酒醉,全部发泄出来。
顿时,众宾客没有起初急着要走的悲愤态度,吃着卤味,喝点小酒,大有看好戏的嘴脸。
“大将军想在太皇太后面前告我一状,也要等找到镯子再说。大汉边境,匈奴大宛楼兰蠢蠢欲动,难道还愿意多竖立一个敌人夏国吗?”我轻轻地推开刘珺,脖颈迎上窦婴的剑,冷冷地道。
我肚子里怀着刘珺的骨肉,窦婴不得不收剑。两千多年了,这只有够凶够恶才能镇得住人的理儿,一点没变,人类还真是可悲。
约摸一盏茶功夫,刘胜重新穿回红色礼服赶到,依旧扬起桃花眼,肆无忌惮地蛊惑着宴席上的贵妇。
恰好,佑宁命侍卫陆续搬来礼盒,打开之后,皆有羊脂白玉镯子。其实,这镯子很普通,也没有雕刻一些复杂的花纹,而且羊脂白玉的质地更是便宜,所以某些势利的贵宾为了凑重量,都会添加一些羊脂白玉镯子,送出去不心疼呀。数一数,竟有一百零九对镯子。蓦然,我的腿发软,顺势倚靠在刘珺的怀里。
于是,佑宁向诸位宾客再次确认了礼盒的主人后,我才磨磨蹭蹭地过去,向佑宁讨来一把匕首,割破自己的手指,蹲下来,在礼盒的羊脂白玉镯子上滴落几滴血。呜呜,都不清楚到底是浪费了二百一十八滴血,还是更多。只觉得结束这故弄玄虚的滴血仪式后,我的眼泪都飞出来了,伸出指头让刘珺帮我吮吸伤口时,他还附在耳边,道一句该补当归了,顿时瞪了他一眼,委屈极了。
“除了通向大门的灯火,全部熄灭。”刘珺道。他将暗暗诧异的我搂入怀里,趁黑漆漆的一片,落了一吻在我的胸脯,魔掌也不安分地探入衣襟,直到听见我努力压制的喘息声才放手。
所幸,众宾客的目光,都停留在一个连喜字也省去的粗劣礼盒,因为那礼盒里躺着一只闪着紫色的光芒的羊脂白玉镯子。细细看去,那嵌在镯子上的亮光,倒映在墙上,画着一串串紫色的海浪,像极了之前刘珺带我去的以紫色玛瑙为底的人工湖。更奇特的是,血液滴落之处,模模糊糊地化开七个红色的圆点,在海浪上冉冉升起,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是梦里的七个红月亮么?
这回,连我也张大了嘴巴。在羊脂白玉镯子里掺点荧光粉,是为了方便我在夜里看路时备用的。依照他的性子,似乎没有这个情调,在荧光粉里下功夫呀。因此,即便不滴血,这镯子在黑夜里也会发光。当然,滴血,只是想糊弄这一帮不懂理科知识的古人,让他们误以为我真是夏国尊贵的大祭司,连流淌的血都不同。那么以后,他们对我会恭敬一些,别时不时在家宴里使出落井下石的损招。
“夏儿?”刘珺在我的额前描着三瓣兰花,轻声道,那声音颤颤抖抖的,饱含着读不懂的情绪,一丝丝深情,一缕缕疑惑。尔后,又恢复寒冷的气息,舔着我的手指上早已凝固的伤口,若有所思。
片刻后,佑宁在指示侍卫陆续点起灯火,那个粗劣的礼盒已经被扣留下来。没脑子的贵宾还在惊叹荧光粉的神奇,仅有少数人对着礼盒下压着的竹简皱起眉头,竹简上写着赵王。
赵王刘彭祖?他不是刘胜的同胞哥哥吗?糟了,《史记》里提到这个人时,司马迁可是一直宣扬他的变态事迹。表面上谦卑恭敬,内心刻薄阴毒。常常扮作奴仆,去偷听刚上任的官员的私事,一旦言语失当,必会记录下来,用作威胁,以有利于自己做残害老百姓的勾当。
“本王信奉大汉律法,立志于声讨全国的盗贼,又怎么会作奸犯科呢?再者,靖王是本王的亲弟弟,又怎么在他的婚礼上闹事呢?”刘彭祖作揖道。
他正值盛年,模样虽不如刘胜出众,但生得顺眼,唇红齿白,配上一身素衣,颇有君子风范。只不过这身装扮,实在看不出来是来参加婚宴的。尤其是他平易的笑容,如沐春风,感染了众人,引来对刘胜的非议。
“这么说,赵王是觉得本宫有意栽赃陷害呢?”我咬着牙,冷冷地道。
这个刘彭祖,典型的欺善怕恶。猗兰殿里,那些和我一起啃鸭腿的宫女没少八卦他。特别擅长讨好太皇太后,时不时从邯郸八百里加急,献上奇珍异宝。张骞也在酒醉时说漏了嘴,刘彭祖以盗墓为乐,践踏古代先贤的尸体也敢做。那些奇珍异宝,大概是从死人堆里挖出来的。而且,他留宿长乐宫时,污辱过不少宫女,有羞愧得自杀的,也有患失心疯的。但他的恶名也只在下人口中相传,那些达官贵妇当他是太皇太后身边的红人,巴结还来不及呢。
“请襄王明鉴。”刘彭祖绕过我,直接向刘珺弯身,笑道。
“阿胜,放铁笼。”我冷冷地道。对付大奸大恶之人,不必浪费口舌。
刘胜拔下红玉簪子,任三千墨丝随风荡漾,以秋风扫落叶之速扼住刘彭祖的脖颈,扔了一枚白色药丸到他的口里,嘴角噙着一朵开往地狱的彼岸花般嗜血的笑。
须臾,混在宾客里的刀剑都藏起了锋芒。而三十个红衣侍卫抬来一个每根柱子粗如拳头的铁笼子。刘胜轻轻一推,那处于畏惧之色的刘彭祖便被锁在铁笼里。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我察觉到窦婴身子前倾,欲向前阻止,便高高举起一枚龙纹环绕、刻着武帝的金牌,喝道。
骤然,众宾客齐刷刷跪地,高呼万岁,丝毫没有人敢质疑金牌的真伪。哈哈,刘彻早拿回金牌。我手中的是请高人刻印的,至于高人嘛,一定不会泄露秘密,除非他不想活了。
唯独刘彭祖站在铁笼里,面色红润,额头大汗淋漓,局促地拉扯着袖子,试图多灌几口风,以降低浑身发烫的温度。当刘胜亲自放进七只伸长舌头的母狗时,刘彭祖的神智清晰过来,顾不上以前积累起来的谦和形象,骂道:“刘胜,你这个贱种,快放了本王!”
“堇儿,还真是爱得罪人。”刘珺将我的脑袋紧禁锢在他的怀里,温热的嘴唇摩挲着我的耳垂,笑道。
窦绾是不是好人,我没兴趣知道,但窦绾对佑宁有恩。佑宁这个娘娘腔,是在大汉里至始至终都对我很好的少数人。况且,刘彭祖通过残害窦绾来达到毁掉刘胜的目的,触犯了我的底线。阿胜对念奴来说,极其重要,尽管傻乎乎的念奴意识不到。
“胜哥哥,那些坏蛋说,念奴不乖的话,就会杀了你。”一袭大红挑金比翼鸟绣纹曲裾趴入刘胜的怀里,那双粉嫩嫩的玉足,穿着一对寒兰纹金镯子,发出叮铃铃的响声。
“念奴长大了,可以保护胜哥哥。”念奴见刘胜怔住了,拍拍胸脯,糯糯地道,樱桃小嘴微微翘起,冒起了鱼泡泡。
审判神的,往往是一群与善良无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