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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窦绾

并不是所有的凤凰都能从浴火中重生的。

九黎正殿,将自己的脑袋埋在刘珺的怀里,听着蛇窟里的一声声惨叫,身子愈发地颤抖。索马里的噩梦,似潮水般冲破堤坝,涌入心头,无边无际的痛在血液里乱窜。虽然我坚定地认为白羽门的四个死士不应该活命,但我始终存着对死人的畏惧。

“刘珺,我不想杀人的……”我紧紧地抱着刘珺,啜泣道。

“有本王在,你不会沾上血腥的。”刘珺柔声道,落了一吻在发丝,尔后粗糙的手指抚过额头,似乎在描着一朵三瓣兰花,眸子里闪过难以名状的情绪。

接着,一个黑色鳞甲的侍卫打破了殿内的安静。据侍卫回报,刘胜没有赶回落樱小筑,只是派了人去叮嘱小筑的守卫提高戒备。

顿时,刘珺那双寒潭眸子更加冰冷,如凛冽的北风扫过侍卫,松开我,拔了剑,大步流星地向殿外走去。

我一路小心翼翼地跑着,带了个球确实不方便。待我进入一间弥漫着烤鱼香的石室,刘珺的剑锋架在了刘胜白皙的脖颈上,稍微用力,便割了一道血痕,似一朵火红的桃花般艳丽。而室内的炭火冒着几只红眼睛,零落地散着几块鱼骨头。那个爱吃鱼的念奴却不在这里。

“九嫂,念奴的事,阿胜还没来得及谢谢你。”刘胜扬起魅惑的桃花眼,笑道,丝毫不介意那把濒临死亡的剑。

“靖王,但凡来落樱小筑恭贺大婚的皇亲贵胄有事,责任可是在你身上。”我抿抿了嘴唇,还是将大家都知晓的困境道了出来。

可刘胜一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神色,笑得比那春日的桃花还绚烂,慵懒地打了哈欠,仿佛接下来的烂摊子与他无关。

“念奴命属朱雀,杀不得,但不得不杀。”我脱口而出,希冀念奴的安危会令刘胜产生一点紧迫感。

不料,他修长的手指弹开剑锋,抹了抹脖子上的血,伸入嘴巴舔舔,好像在品味着山珍海味般,嘴角扯出的笑意,加倍地妖艳。

可念奴那声胜哥哥的哭喊声在隔壁的石室响起时,一身红衣如风般消逝。当我和刘珺赶到后,刘胜已经坐在床上抱着念奴,桃花眼低垂,遮掩不住的担忧。

“胜哥哥,念奴好怕,念奴不敢睡觉。”念奴糯糯地道,奶声奶气的调子,配上含糊不清的哭腔,格外地惹人怜爱。

“念奴,乖,胜哥哥陪念奴睡觉,好不好?”刘胜柔声道,轻轻地拂去念奴额头上因为害怕而冒出的汗珠,桃花眼里尽是宠溺。

“阿胜,带念奴一起回落樱小筑。”刘珺叹道,显然拿这两个头痛的弟弟妹妹没有办法,寒潭眸子却没有一丝冰冷的气息。

半个时辰后,马车飞驰在羊肠小径,从一间不起眼的打铁铺里进入地下室,轻松地穿过几只猛兽匍匐的机关,恰好来到落樱小筑的晚樱阁的小厨房。

晚樱阁,小金鱼宫灯绽放,如夜空的星星般璀璨。凉凉的风习过,屋檐角上挂着的贝壳风铃发出清脆的海浪声,阁外的樱花雨也和着乐送来酸甜的芬芳。

可惜,我们无暇享受这份岁月的静好。刘珺带来的十四位宝蓝玲珑甲侍卫已经在他的指示下,换了不起眼的服侍,混入宾客中。而刘胜还在竭力地哄着念奴睡觉,拿小龙虾诱惑她,都无济于事。

直到佑宁行色匆匆地赶来,那种不详的预感终究还是来临了。他素日里最爱惜的面容,比那地面的落红还难看。眼眶红红的,应是哭过,强压住悲伤,轻声道:“绾绾主子出事了。”

这嘶哑的声音,本如蚊子般细小,可耳尖的刘胜听后,竟化作一股红色的风,冲出了晚樱阁,只剩下不懂事的念奴哇哇大哭,委屈极了。

“看好夏小姐!”刘珺拉着想过去安慰念奴的我,径直往阁外走,冷冷地道。

蓦然,黑影晃动,整齐的一声诺从四面八方传来。再细看,晚樱照旧纷飞,风铃也依然成曲,并无违和感。

出了晚樱阁,纵横交错的白玉桥抱着大红的绸花,茵茵柔软的青草地勾住鞭炮的余灰,到处都是宾客高涨的敬酒之乐,到处都是美姬尽兴的缓歌慢舞,喜气洋洋,哪里生得半分危险。

“这长乐宫里头,有谁没受过绾绾主子的恩惠。燕姑是出了名地凶恶,新来的小宫女只不过将浇花的水溅在太皇太后扔掉的礼服上,也被罚暴晒三日,还是绾绾主子给小宫女撑着伞,向太皇太后求的情。”佑宁边抹着眼泪边道。

佑宁总爱提及窦绾的好。他以前还不厌其烦地念叨着自己第一次跟着刘珺去长信殿请安,只不过是走丢了,都被燕姑罚跪雪地一晚,结果感染了风寒,高烧不退,也是窦绾问讯送来姜汤,才保住小命。后来,刘珺怕我多心,禁止他重复说那段恩情。

其实,敏感度比常人低了一个档次的我,没太在意。现在回想起来,窦绾姑娘确实温婉善良,在去年的寿宴里愿为我化解窦漪房的怒气,也不顾尊卑有别为卫青把脉,这些都不是绿茶婊能伪装出来的气度。但是,我不喜靠近善良之人。善良,往往与怯懦联系,公孙绿萼不也是为了痴念的杨过而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

“绾绾,恋的是阿胜。”刘珺牵着我快步走在堤岸,拂去长势繁茂的弱柳的手,轻微地颤抖。

“不可能,绾绾主子怎么爱慕靖王呢?”这个消息仿佛一个晴天霹雳,震得佑宁向后退了几步。

长安城里,流传的那句“一见襄王终生误”,也只是道出了刘珺的冷傲无情。刘珺将自己厌弃的女人送进销金窝里,的确可恨。但是留恋于风花雪月的刘胜,更是个狠角,往往偷走了女人的心,还扔一把匕首给对方,教人殉情。除了念奴,他魅惑众生的笑,是血的味道。所以,爱上刘胜,决计不是件幸福的事。

“靖王本是阿胜死后的名号,皇祖母所赐。但绾绾从来只喊阿胜为中山王。”刘珺道,那双寒潭眸子看不出一点温热的情绪,仿佛述说着一件毫不相关的事。

“绾绾主子,命真苦。”佑宁泣道,泪落得更凶猛,像极了灵堂里悲痛欲绝的妇人。

我递给佑宁手帕,嘴角也不自觉露出一个凄婉的笑。这也就能解释窦绾为何在欧阳明日故意透露刘珺为李倾城庆生的消息了。恐怕刘胜一句寻常的问候,窦绾便立即应允了。她的爱,骗过了很多人。在刘珺面前的娇羞,对着刘胜的冷淡。恐怕,全长安城里,都以为她心心念念的是刘珺,却被迫嫁给了风流诸侯刘胜。

突然,我的心头一阵酸疼,她这么做,不会是为了减少一点点窦漪房对刘胜的讨厌吧?若是这样,她的爱可真苦。于是,我的眼角也滑落了几滴清泪。

“阿胜知道,待绾绾很好。”刘珺柔声道,为我拭去泪痕。

知道又怎样?好又如何?明明知道爱慕的人将心给了一个感情懵懂的女孩,还要为了那一点点的好而卑贱到尘埃里,那种痛得无法呼吸的滋味只有水做的骨肉才知晓。

我捂着胸口,推开刘珺,眼神疏离,成了一座雪山。尔后,刘珺无奈地叹气,拥着我进了窦绾入住的垂樱阁。

垂樱阁,弱柳扶风,绿树成荫。垂樱,也叫早樱,开在初春,现在并不得见其风姿。那一排排修剪得清秀的垂樱树,挂起打着同心结的红绸。分叉的枝桠处,托着枯黄稻草编织的鸟巢状的宫灯。几只飞蛾,扑向昏黄的火焰,烧成灰烬。

行至婚房,几个红衣侍卫秉着呼吸,战战兢兢地清扫一大滩血迹。那血迹,是新鲜的,冒着微微的热气,比侍卫身上的红衣,更加刺目。乍一看,门窗紧闭,从房内传来瓷器玉器摔碎的声音,透着嗜血的怒气。

“请襄王留步。”一位丫鬟装扮的青衣少女,伏在地上,嗓音嘶哑,兴许是哭干了眼泪,哀求道。

刘珺冷嗤了一声,踢开青衣少女,径直推开了房门。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见到此情此景,还是忍不住捂着嘴巴,躲进刘珺的怀里。

窦绾躺在床上,披散着发丝,残破的身躯胡乱地盖着刘胜的红衣,裸露出的皮肤尽是青青紫紫的痕迹。那双藏着怯懦的眸子,如今似干涸的稻田,龟裂出一块一块活死人的空洞。一滴一滴的血珠从她身下滚落,仿佛带走她的意识。

而刘胜,穿着雪白的里衣,衣上沾染着暗黑色的血迹,握着剑的手也是翻起割开的皮肉,触目惊心。那双邪魅的桃花眼,扬得高高的,像极了那一瓣瓣开往地狱的彼岸花,遇神杀神。

“阿胜,杀了绾绾。”窦绾艰难地爬下床,跪在碎瓷片上,轻声道。那声音,浸透着对生存的绝望。

忽然,刘珺挥剑指向窦绾脖颈上那道紫红色的白绫勒过的印记,大笑道:“绾绾,如果你想死,本王奉陪到底。”

啪地一声,一道响亮的巴掌扇在窦绾憔悴的脸庞。刘珺捡起一块碎瓷片,轻轻地抛出去,弹开刘胜的剑,接着飞速地打横抱起窦绾,出了卧房。

庭院中,立着几口大染缸,此时盛了前些日子的雨水,残留一丝青草香。刘珺将她摁入水中,待她的呼吸渐渐虚弱,又放她接触一点空气,如此反复,直到她循着本能反抗,一把推开刘珺为止,瘫倒在地。

我解开外衣,披在瑟瑟发抖的窦绾身上,红着眼眶,道:“好好活着,让伤害你的贱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玷污了你,你也可以羞辱他们千百倍。将他们全部找出来,困在牢狱里,一日三餐伺候好着,每天找十几个发情的母狗折磨着,不是比死更畅快?”

窦绾勉强地抬起那双肿成核桃的眼,望着我,尔后摇摇头,泪水掺杂着血滑过,如晚春里的飘絮,无法揉进掌心的脆弱。

我怔住了,向后退了几步,抓着刘珺的衣襟。她到底是真善良,即使被别人伤害了,也不忍去报复。可我此时满脑子里想的是,刘胜或许有一天会爱上这个仙子,那念奴该怎么办。突然,念奴坐在海浪上,不哭不笑的模样一闪而过,心头莫名地冒了一颗血珠。

“绾绾,本王此生只会娶你一人为妻。”刘胜柔声道。他将窦绾搂在怀里,白皙的手指缠绕着她的发丝,一缕一缕地抚顺。待她干枯的眼眶再次涌上热泪,俯下身子,轻轻地吻去脸颊上的苍白。见到她透着羞涩的红晕时,刘胜的那双桃花眼再次绽放出颠倒众生的笑。

此生只会娶你一人为妻?呵呵,若不是读过《史记》,知道刘胜妻妾成群,倒更愿意相信他此刻的情话。后来会发生什么,让一个妖孽失去了理智,终日沉迷于酒色,我没兴趣去探究。总不过是朵纯粹的心,被伤透了,宁可蜷缩在黑暗之中,看着自己枯萎,也不愿接受浮着灰尘的阳光。

窦绾被刘胜抱回了自己的松月阁,在落樱小筑唯一一个不带樱字的楼阁。刘胜亲自为她沐浴,用薄纱屏风隔开了我们。盯着缝隙之处,瞅到窦绾咬破嘴唇的恐惧。刘胜安慰了好一会儿,她才允许刘胜触碰。

清洗罢,刘胜哄着窦绾睡觉。窦绾犹豫了片刻,还是握着刘胜的手,哀求他给那些残害她的人一个痛快的死法。刘胜只得无奈地拭去她额前的香汗,在她的檀唇上轻点,表示不必劳心。

这世上若真有至纯至善之人,怕是躲不过毁灭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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