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难博卿一笑,他朝再聚恨花娇。
春风细细,呢呢喃喃。晨光暖暖,窸窸窣窣。
一夜的缱绻,扯动了腹部的伤口,疼得不停抡起拳头捶打刘珺的胸膛,结果在半哄半劝下,进入了梦乡。
醒来时,不仅骨头架酸疼,腹部的伤口也隐隐作痛。瞅到刘珺还眯着眼,眉心舒展,睫毛修长,褪去往日的冰冷,倒有一番温润如玉的君子气息。可惜,皮肤黑了点,也因风霜的侵袭皱了些,改不掉武将的戾气。
昨晚明明哭着喊着求放过,他还特别来劲地继续。我就不信,他带着叶雪樱出征会没吃饱。想起叶雪樱,握紧了拳头,打肿他的脸,看还敢到处拈花惹草不。可拳头靠近刘珺的脸庞,却挪不动了。
“堇儿,偷袭本王,可得好好惩罚。”刘珺抓住我的拳头,轻轻地一带,就将我倒在他的胸膛,并大掌按住我挣扎着起来的身子。
“刘珺,你弄疼我了!”我恼道,偏过头去。
“哦,还没开始,就喊疼了。”刘珺扣住我的脑袋,热热的气息在我的耳垂旁辗转流连。
“刘珺,我有伤在身。”最怕他在我的耳垂边下手,激起一阵酥麻感。我急得眼泪流出,泣道。
刘珺将我翻转在青草地上,右手撑着,左手肆意地从衣襟探入,温厚的嘴唇也没歇着,从我的嘴巴到脖颈一路向下摩挲,直到我压抑不住地娇喘,才不舍地放开,盯着我熟透的脸颊。
我瞪了他一眼,不敢去想整人的伎俩。反正我做什么,他不仅是能提前看穿,还变着法报复。这睚眦必报的性格,比我还强烈。到最后,闭着眼睛生闷气,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再次醒来,没有那张俊脸了,是念奴水汪汪的大眼睛直溜溜地转动。“堇姐姐,为什么你脖子是红的,被虫咬了吗?”念奴急切地问道,扁扁樱桃小嘴。
察觉到刘珺透过浅紫色的纱幔投来不怀好意的浅笑,我刷地一下脸红。念奴啥都不知道,之前还和刘珺配合着演戏,装作一副被羞辱了数次的委屈模样。我真是衰到家了。
更可恶的是,无意识地瞧瞧纱幔外的人,笙歌和卓文君也因念奴的疑问而羞红了脸颊,低着头。心里顿时堵得慌,将棉被拉过人头,当作什么也看不见。
“堇姐姐,你是不是怕冷呀?念奴去喊珺哥哥过来,替你暖暖身子。”念奴翘起弯弯的眉毛,问道。
听得刘胜邪魅的笑和司马迁浅浅的嘲弄,我掀起被子,恼道:“夏念奴,你再敢乱说话,我就将猗兰殿的事张扬出去!”
这时,刘胜一阵风般吹到我的面前。他将念奴搂在怀里,捂着念奴张开的小嘴,扬起魅惑的桃花眼,笑道:“九嫂,消消气,念奴输了小时候戴的金镯子,还难受着呢。”
话音刚落,念奴抹着眼泪,糯糯地哭起来,惹得刘胜白了一眼我,尔后不停围绕着念奴转圈,轻声细语地哄着,活像个没出息的小男人。
“哭什么哭,你们刘家的人都爱欺负我,我都没倒苦水呢。”我下了床榻,坐在镜台上,梳起头发,恼道。
“念奴姓夏,不姓刘。”刘胜拥着念奴,收敛起笑容,神情郑重。
“念奴,子长赢了这场赌局,就等于念奴赢了。”司马迁取出一只描金寒兰雪缎香囊,递给念奴,摸摸念奴毛茸茸的脑袋,却遭到刘胜警告的白眼。
念奴接过香囊,掏出一只挂着两只小铃铛的寒兰纹金镯子,红扑扑的脸蛋镶嵌着深深的酒窝,颇为俏丽。
“都怪堇姐姐,连一个月都撑不住。”念奴收藏起金镯子后,戳戳我的脸颊,恼道。
刚梳好发髻,犹豫着是戴紫玉钗还是蝶簪子,就被念奴搅乱了。随意地从花几上拔了一朵桔梗,别在了发髻上。转过头,恼道:“什么一个月?”
刘珺也拨了帷幔走进来,霸道地将我凑到怀里,淡雅的寒兰香沁入心鼻,再加上他黑黑的眸子闪着痴痴的光,陷入了游离的情愫。
“本王在和他们赌,龙城之战后,何时能获得堇儿的心。”他见卫青、笙歌和卓文君也过来了,竟冷不防地轻咬我的耳垂,嘴角勾起一丝得意的笑。
真是一群无聊的人,不为龙城之战的胜利而兴奋,倒有闲情开赌局。想起龙城之战,更是眉头蹙蹙。且不说这场战赢得有些取巧,光是这次的大捷会记在刘珺的头上,就异常地不安。自从公孙敖死后,蝴蝶效应也蔓延开来,太多不按《史记》走下去的历史了。不行,我得想办法挽回局势。
“刘珺,你也输了?”我挑起兰花指,撩撩发丝,浅笑道。
“堇儿,是在当面诱惑本王吗?”刘珺带有磁性的笑如一片黑色的天鹅羽毛掠过我的耳朵,问道。
我颤了一下身子,黑着脸蛋,推开刘珺,走出帷幔,发现桌子上有几块槐花糕点,定是贪吃的念奴剩下的,便托着下巴,捻着糕点,慢慢品尝。在众人的目光下,嫣然一笑。
“不如再赌一局,谁先回到长安城,谁就夺得龙城之战的大功。”我笑道。
“堇姑娘希望谁赢呢?”司马迁径直坐在我的旁边,饮了一口茶,笑道。
“当然是我啦。刘珺一定会让着我的。”槐花糕点还在嘴巴里,我努力地抛了一个自我感觉算是妩媚、其实蠢萌蠢萌的眼神,递给刘珺,半羞半恼道。
“还好九哥与帝位无缘,否则九嫂肯定是苏妲己转世。”刘胜笑得愈发魅惑,慵懒地揽住念奴的细腰,故意忽视刘珺接近零点的冰冷气息。
“历史是胜利者写的。成王败寇。纣王好战是事实,但是荒淫无度和残暴不仁的远名,恐怕是周文王的抹黑,意图掩盖自己的野心。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就是最好的证明。”我恼道。
这个刘胜,每次都喊我苏妲己。苏妲己有我这么聪明吗?她不就是个没大脑的美人吗?哼,我羡慕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的长孙皇后,可惜唐朝排在西汉的后面,想拿出来标榜一下,没有肥胆子。
“堇儿想赢,本王当然支持,但不可使用九黎组织。”刘珺将我抱起,坐在他的腿上。我挣脱着,却招惹到他更激烈的反应,大掌探入衣襟掐了一下我腰间的肉,发出戏谑的笑。
“本王跟九哥,也赌九嫂赢。”刘胜对上我烧得发烫的脸颊,笑道。他抽出左手食指的翡翠戒指,搁置在桌上。这翡翠戒指,是上等的冰种墨翠,通体清澈,翠得好,水质润,连我这个不识货的人,也一眼看出价值连城。
“战功岂能儿戏。若不是襄王使出连环反间计,这场仗没得打。卫青赌襄王赢。”卫青皱皱眉,不卑不亢地道。他将随身携带的七星流风作为赌注。
“珺哥哥,堇姐姐要是输了,就将南宫姐姐辇出去吧。”念奴思忖了许久,转转水灵灵的大眼睛,抱着司马迁的胳膊,笑道。显然,她又以金镯子为赌注,押在了司马迁身上。
南宫姐姐又是哪个漂亮的妹子?我使劲推开刘珺,双手交叉,离他远远的。
“小爷赌舅舅赢。没有舅舅在龙城外假装败阵,就不会令军臣单于一时大意。”霍去病一脚踢开门,从脏兮兮的腰带里掏出一块梨形红钻,昂首挺胸,道。
“走开,一块破石头就想下注。”念奴恼道,将红钻往地下扔,恰巧被霍去病躺着接到。
霍去病刚想张嘴骂骂念奴,却被刘胜的杀气而吓退了。
“文君弃权。”卓文君轻声道。她的眸子一直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对于我们的赌局没有一丝兴趣。
“笙歌也弃权。卫大哥说得对,战功不得儿戏。”笙歌道。她抿抿唇,不经意地利用余光,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卫青。
砰地一声,墨绿色茶杯落地,摔成几片。司马迁微微一笑,遮掩之前的尴尬,道:“大多数都押在堇姑娘身上,子长倒有些不好意思地赌卫青赢。”他眯起丹凤眼,狡黠地**光芒捕捉我的慌乱。
我也不是吃素的。假装腹部疼痛,嚷嚷着扑在刘珺的怀里,本想扮扮弱弱的呼吸声,结果吸了几口淡淡的寒兰香,真的生了几分睡意,眼皮子都在打架了。
“去趟姑苏,如何?”刘珺问道,轻轻地咬我的肩膀,想不清醒都不行。
“不去,输了赌局,省得你心疼南宫姑娘。”我恼道,竭力离开他的怀抱,却被他的臂弯禁锢地紧紧的。
“本王顺堇儿的意思,将战功让给一个骑奴。是不是得拿点赏赐。”刘珺笑道,冰冷的眸子染上炙热的气息,危险系数爆表。
“刘珺,肚子很疼。要不回长安后加倍补偿给你,一晚两次?”我探出脑袋,发现大家都已经出发了,才敢可怜兮兮地低声道。感觉刘珺的大手隔着衣裳侵略到胸口,连忙伸出五个指头,羞红着脸,喊道:“五次可以吧?”
“哦,堇儿还真耐用。五次成交。”刘珺舔舔我的脸颊,非常满足地去安排马车。
五次?我是疯啦?捶捶自己不争气的脑袋,怎么一碰见刘珺这头狼,就和小绵羊一样乖巧,往日里那些小狐狸伎俩都成浆糊了。长安城,的确是我的噩梦呀。
不过,继承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我,吃了两个佑宁送过来的烧鸭腿,很快恢复了活力。这个赌局,是为了将龙城之战的功劳推给卫青而开出的。关键是世人的公认和司马迁愿意写进《史记》。
刘胜、念奴和霍去病一队。霍去病虽赌的是卫青胜出,但单纯的他会努力遵守比赛规则。刘胜噙了什么心思,不太读得出来。但从历史和中山靖王墓来看,他是想用沉迷于酒色这条,来松懈刘彻的戒心,一辈子做个没有实权的悠闲藩王。而念奴喜爱吃樱花羊羹,必然不会错过洛阳的赏樱时节。只要派人在念奴的羊羹做点手脚,刘胜默认,霍去病天真,拖慢进程没有难度。
司马迁和卓文君一队。司马迁是个文官,卓文君也不会功夫。派几个人在山路上制造点巨石障碍,令他们多绕几次道,也可以拖延时间。他们两个都是明白人,自然不会去抢战功。
卫青和笙歌一队。卫青虽一心觉得战功属于刘珺的,但故意输的诡计不会去做。笙歌没什么心眼,一切以月出为重。所以派几个太监传玉成的亲笔信,说月出滑胎的话,笙歌一定心急如焚,哀求卫青加快速度前往长安城。
至于我和刘珺,逗留姑苏城,谈谈情,说说爱,多惬意。反正刘珺以为我不希望他功高盖主,耍了些小手段,就这样被误会着吧。既然不能动用九黎组织,那就使用刘彻拨给我的暗卫。要是刘彻知道我吩咐暗卫做些下下泻药、搬搬石头、写写书信的杂事,估计气得一口茶都噎在喉咙里。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奔向长安的四条岔路口。曾经因为做噩梦后能得到刘珺的抚慰的贪心,最终成了一辈子孤单的魔咒。所有的人,都渐行渐远。
衰兰送客楚山道,天若有情天亦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