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我无处可逃。
春意更浓,沿途不知名的野花一路肆意地燃烧着,颇有吞噬蔚蓝的天空的气势。
司马迁驾马车,我和卓文君坐在车篷内。
卓文君很安静,静得如那夜一树一树的梨花,风不动,芳香落。那双迷人的柳叶眉,蹙成枯叶,纤纤素手也一直攥着雪绢极紧,仿佛在等待危险来临。
我呢,因为梨花林的醉酒,也坚定了逃离刘珺的决心。呵呵,对于感情,一旦有了隔阂,我好像特别擅长逃避。逃离Darren是因为Simone的伤害,逃离Dash是因为索马里的经历,逃离Terrence是因为Charlotte的死。至于刘珺,太多值得逃避的因素,光是我们相隔千年这一条,就足以令我害怕。曾经,对于最纯净的感情的追逐,早已在岁月的摸打滚爬下,满目疮痍。爱情,也不是生存的必需品。
和卓文君相比,掩藏情绪是我的强项。只要我想让别人看见快乐的自己,我就会笑得格外灿烂,完全忽视心里滴血的伤口。于是,对着卓文君,我总是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甚至,欢快地从行李里掏出两个烧鸭腿,边啃边聊着从张骞那里打听来的皇家八卦,只是会刻意地避开关于刘珺的话题。
卓文君听到我的叽叽喳喳,偶尔会扯出一丝友善的微笑。不过,到底是位大家闺秀,接过烧鸭腿却只是拿着,怔怔地看着我兴奋地咬烧鸭腿,嘴巴都是黄澄澄的油渍。
咯噔一声,马车骤然停止。出于惯性,我的烧鸭腿飞出了帘外,掉在坑坑洼洼的地上,还被一只冒出来的野狗飞速地叼走。还没吃得尽兴的烧鸭腿跑了,我没来由地烦躁。老天爱欺负我就算了,连只烧鸭腿也不让我好过。
“司马夫人,可有受惊?”司马迁隔着帘子,问道,言辞中毫不掩饰深深的关心。
“没有,劳司马先生费心了。”卓文君浅笑道。
“司马迁,怎么不问我呢,本宫可是陛下新封的夏夫人。”我掀起帘子,直溜溜地瞪着司马迁。要不是他连个马车也驾驭不好,我的烧鸭腿还在嘴巴里呢。
司马迁不语,抽了几下马鞭,加快了赶路的步伐,回头失了神望望我,嘴角噙着一丝将我看穿的笑意,尔后摇摇头,叹着气。
一个时辰后,竹林深处,竟有一家雅致的客栈。
出乎意料,司马迁的心性细致。他见卓文君拿着烧鸭腿不便下马车,便主动取出腰间的白绢包住烧鸭腿,并示意我搀扶着卓文君下马车。
一竿竿湘妃竹抽着嫩绿的叶子,在春日的暖阳的辉映下,落了斑驳的影子。微风拂过,修长的影子晃动,伴随着清新的气息,如此静谧。
卓文君抚着湘妃竹上紫褐色斑点,软软的睫毛蒙着一层水雾,轻声道:“传说,舜帝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听闻舜帝崩,抱竹痛哭,流泪成血,落在竹子上形成了斑点。文君不喜欢这个故事。娥皇女英同为姐妹,如何做到拿自己的一颗心去换舜帝的半颗心。”
司马迁用匕首将烧鸭腿切片,盛放在雪绢上,递给卓文君,劝慰道:“司马夫人,长卿兄已贵为中郎将,娶几个茂陵女子,充充门面而已,别太伤神。”
卓文君细嚼烧鸭腿肉,姿态优雅,吞咽下去,苦笑道:“文君知道,长卿一直以来牵挂的是那位滇山茶姑娘,她就在长安吧。”
司马迁先是一愣,转瞬间恢复平日里恬淡的笑容,道:“她已嫁做人妇。”
两人并排走,又谈了一些汉赋琴乐,我想插嘴,却被滇山茶困住。司马相如的屋舍遍种滇山茶,而刘彻也因陈阿娇弄死了从蜀中带来的滇山茶而大发雷霆,他们不会都喜欢同一个姑娘吧?那个姑娘不会是卫子夫吧?如果是卫子夫,偷听过卫子夫和刘彻的谈话,按逻辑分析是刘彻喜欢卫子夫,但卫子夫喜欢司马相如。可司马迁那句嫁做人妇是真还是假?哎,小脑袋一碰上感情事就犯钝。
不到一盏茶功夫,到了客栈。客栈只有一层,用竹子建造的。外面搭了一个碧绿色的布篷,仅用一个醒目的红色旗子来吸引赶路人。桌椅也是竹子做的,白芷点缀,颇有田园风格。客栈的老板是一家三口,小男孩大概三四岁,扎着总角,圆嘟嘟的脸蛋,配上走路摇摇摆摆,可爱极了。
待卓文君随着老板娘去竹舍里洗手,司马迁凑近我的脸颊,神色严肃,道:“长安的杂事,想活命的话就别钻得太透。”尔后眯着眸子,品着竹叶酿,悠然自得。
我照例点了梨花酒,灌了两三杯,脸颊通红,却被司马迁瞅得心虚,恼道:“兴致好,当然来点小酒。可不是借酒消愁。”见司马迁笑得诡异,生起闷气来。
忽然,竹林间一团团黑夜窜动,十几只白花花的刀子围绕在客栈。我按着手链,神经绷紧。瞟了一眼司马迁,他居然还在喝茶,视若无睹。
猛然想起卓文君进了竹舍迟迟没有出来,并且原先招呼我们的一家三口也消失不见了,心跳顿时加速,压迫感爆表。我惊喊道:“司马迁,要不你先进去找找卓文君。”
司马迁放下茶杯,起身作揖笑道:“这些黑衣人想必是针对堇姑娘的。子长先告辞,祝堇姑娘好运。”他没有进竹舍,而是毫无惧色地从黑衣人的刀下弯腰而过,瞥到其中一个黑衣人胸口露出一丁点的白孔雀毛时,眸子里闪过一道精光。
这个司马迁,一遇到危险,拔腿就跑。我暗暗吐槽了几句,也放下怯懦的伪装。分不清敌友的情况下,当然要利用女人的弱势身份,扮扮梨花带雨的模样。但大敌当前,容不得松懈,我毅然按下Y字母。
砰地一声,烟雾弹在竹林间炸开,蓦然迷烟缭绕,那些白花花的刀子已看不见。我用蘸水的手帕捂着鼻子,凭着刚刚对峙记下的道路,找到马车。摸到鞭子,狠狠地抽几下,那马车飞速前行,紧接着听到十几个脚步声,追逐马车而去。
我脱了鞋子和袜子,慢慢地爬出烟雾。这烟雾,密度比空气小,大部分会浮上去,所以越站得高,越容易吸进去。而且烟雾里夹杂着麻痹神经的作用,那些黑衣人如此急切地暗杀我们,却因为步伐太快,加速了烟雾进入人体的速度,只会被麻痹得更严重。
出了竹林,我对着手腕上的紫链子发呆。或许,从索马里回来,我已经不是夏堇了。虽然不会功夫,但生存能力强过很多男人。沿着水声,来到一条小溪。溪水清澈,青草浮动。我搬开石头,果然有小鱼藏匿其中,兴奋地抓上岸。午餐没吃,就烤点鱼虾蟹吧。顺便分析一下局势。
“姐姐,可不可以带我去找爹爹和娘亲?”一道稚嫩的哭声扰乱了我的心绪。原来是客栈老板的儿子。他白嫩的脸蛋沾了一些血迹,水灵的眼睛哭得肿肿的。
“告诉姐姐,发生了什么事?”我问道,语气温柔,可索马里的经历令我的警觉性很高,没有靠近孩童。
“娘亲说和我玩捉迷藏的游戏,但我爬出树洞后,就找不到他们了。回家的路上,到处都是尸体和血,爹爹和娘亲是不是也死了?”孩童瘫坐在地上,哭得更绝望。
想起在索马里,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黑人小孩在被枪杀之前充满哀求的凝望,心头不禁捻成一股丝线。最终,放下所有的防线,冲过去给孩童一个温暖的拥抱,柔声道:“不会有事的,相信姐姐。”
须臾,一只匕首刺穿腹部,血腥味溅落,紫色的衣裳浸满鲜红的血,倒像是被雨水打湿。我捂着伤口,跪在地上,疼痛传遍每一根神经,恶狠狠地瞪着抽出匕首的孩童。
“的确不会有事,有事的可是小妹妹。”孩童撕了面具,额角皱纹密布,两鬓灰白,发出狰狞的笑。
“临死之前,给个明白。”我竭力地保存着最后一丝气息,怒道。身上的汗水齐齐地从毛孔里凝结,冷得发抖。
“下去问阎王爷吧。”侏儒老人笑道,一脚将我踢到小溪里。
小溪,也顷刻间,染成红色。我撑着身子,冷笑道:“窦漪房派你来的。”只是一种直觉上的猜测,却因侏儒老人极力掩饰的惊讶表情而肯定。窦漪房还真是个控制狂,除了窦绾,不允许任何女人接近刘珺。但刘珺也只是个没有封地、在朝堂掌握了兵权的藩王,值得如此费心吗?这一回,来不及理清思绪,我彻底地失去了知觉。
“堇儿,堇儿……”一滴浑浊的泪滑入我的嘴巴,苦涩得很。
勉强打开沉重的眼皮,映入心底的是一张看了千百遍的俊脸,吃力地去抚摸,却在半空中掉落。“珺,我是在做梦吗?”我轻声道。
“蠢女人,你要是敢长睡不起,本王就血洗长乐宫。”刘珺抓着我的肩膀,喝道。他黝黑的脸庞,爬着干涸的血迹,深蓝色直裾上的海浪也翻滚着鲜血。
我在他的怀抱里蹭了蹭身子,怔怔地看着飘落的银杏叶。那一瓣瓣青涩的团扇,张着翅膀飞舞。若能熬到秋季,是不是也像当初相见时那般绚烂到极致再陨落呢?
我微微地合起眸子,紫罗兰色的海洋再次袭击大脑。那位银发紫裙的女人,侧过身子,却化作一片片金色的银杏叶,坠落。差一点,差一点就见到她的倾世容颜了。
“蠢女人,不许睡,听到没有!”刘珺紧紧地抱着我,歇斯底里地吼道。
“珺,遇见你,我无处可逃。”我脱口而出,却暗暗怀疑这番话不是出自我的嘴巴。
“堇,爱上你,本是个错误,但我想自私地继续错下去。”刘珺笑道。他轻轻地吻了我的嘴唇,撩拨额角凌乱的发丝,如冰雪融化成春的笑意缓缓地绽开。
第一次,听到刘珺自称我,而不是本王。我的眼里泛起了泪花,心头除了淌过暖意,还有莫名的疼痛。如果注定无处可逃,我勇敢地向前,粉身碎骨的那日,也是断情绝爱之时。
后来的后来,我终于知晓他所说的错误。也正因为这个错误,我们将彼此伤害得体无完肤。
“珺,我会因为你而变成坏女人。”我笑道,眼角湿润着凄凉意。
“哦,堇儿有机会吗?光是杀人,都让你噩梦连连。”刘珺温厚的嘴唇摩挲着我的脸颊,大掌握着我冰凉的手,仿佛疼惜一块易碎的羊脂白玉镯子。
杀人?噩梦?我的身子开始颤抖,呼吸也不顺畅,像找到避风港般贴在刘珺宽阔的胸膛,可刘珺故意避开我的身子,拒绝我的依靠,急得我眼泪簌簌。
“以后做噩梦,不许喊别的男人的名字。”刘珺道。他扣住我的下巴,直视着我眼里泛滥的柔弱,压抑着怒气。
我连忙点点头,拉着他的衣襟,扁着嘴巴,委屈地渴望他的怀抱。尔后,他揽住我的腰,热热的气息扑在我的脸颊,伸出舌头攻占我的嘴巴,发觉我的闪躲,愈发地纠缠不清。如饮了梨花酒般的醉意在银杏树下发酵,粗重的喘息、娇弱的呻吟,随着剥落的衣裳散开。雪白的肌肤,种下一朵朵潋滟的红梅,风光旖旎。
如果当初我多问一句,喊的是谁的名字,就会诧异既不是Dash,也不是Darren,更不是Terrence,而是完全陌生的英文名Nolan。
爱上你,本是个错误,但我想自私地继续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