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劝君怜取眼前人。
点点黎明的亮光,透过水牢里的窗口,刺入我睁不开的眼睛。额头的血,小手根本盖不住,顺着脸颊流入嘴巴,咸咸的血腥味令人作呕。真不知道刘珺为什么那么爱咬我的肩膀,还特意舔干血迹。想到此处,嘴角不禁弯起一缕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笑意。叮咚叮咚,听着血液溅落在地面,意识逐渐迷糊。
和Jessica分开的第九十三天,小雨。从前,和Jessica一起去枫林寻找灵感时,她说她最爱秋季的雨,每次都不肯撑伞,在雨中小跑,带落了飞舞的枫叶,活像个可爱的精灵。
可现在,我只能牵着Simone的手,在雨中漫无目的地散步,装作很认真的样子,去倾听Simone轻柔的歌声。走着走着,又到了琴房,窗口外的一盆小雏菊大概是Jessica忘记收起,她总是这么粗心,不擅长照顾自己。
Simone建议去附近的高级餐厅吃饭,恰好碰上了在门前躲雨的Jessica。她瘦了……黑眼圈很深,估计昨晚闹情绪,又没人叮嘱她睡觉,就拉大提琴到通宵。当时Simone和Jessica聊得很开心,我想离开却找不到理由。或许,我自私地希求能近距离地看见她。明明眼角淌着泪,还责怪是雨下得大,也只有Jessica可以说这么伤感的谎话。
在Jessica愣愣地看着我时,我很怕她看到自己的一往情深,只得去吻Simone。甚至在Jessica离开时,追上去向她提出买下琴房。Jessica喜欢钱的个性,依旧没变,竟标了市价的两倍。但我很快就放弃了,因为Jessica不去琴房,买一座空楼没有意义。
Jessica一走远,就在哭,虽然压抑着比雨声大,但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以致于整晚都在失眠。Jessica,此生只爱你 —— Dash的红色日记。
眼泪,随着与Dash日记本对比的回忆,簌簌滚落。干涩的嘴唇,微微张开,一直呼唤着Dash的名字。直到冰凉的身子生了些许暖意的同时,腰间的肉被狠狠地掐了一把,疼得揉揉眼睛,朦朦胧胧地看着那张隐忍着戾气的冷脸。贪恋沁人心脾的寒兰香,不由自主地张开双臂去靠近,却被甩开。
“堇儿,看清楚是谁。”刘珺紧紧地捏着我的下巴,逼我昂起头,对上他冷峻的眸子,言辞如六月的飘雪般颤栗。
下巴的吃痛,使我眉头蹙蹙,半睁开眼,意识仍涣散着,扁扁嘴,嘟囔道:“我要睡觉。”尔后,趴在他的胸膛,睡意渐浓。
“堇儿,本王该拿你怎么办呢?”刘珺抚摸着我的额头,叹道。
不安分地蹭蹭身子,呢喃了几句,恍惚间瞅到他眼角扬起的笑意,染上加拿大枫叶的火红,竟格外地迷人,无意识地伸出小手去触摸,停在半空又觉得费力,便随意地搭在他的背部,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被水牢外的鼓声吵醒,四周空无一人。身上的几处伤口都被宝蓝色布条包扎着,嗅一嗅,残留着淡淡的兰香。支撑着爬起来,伤口撕裂的疼痛,又是惹得泪眼婆娑。哎,想看祭天就看呗,和一个匈奴公主较什么劲,吃亏的还不是自己。
接着,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两个狱卒拎着我,拖到祭天场。祭天场是用石头砌成高墙的长方形场地。高墙外是一排排整齐的胡杨林。赶上花季,黄绿色的叶子簇拥着一团团紫红色的丝状花,算不上娇艳,同大漠高高挂起的孤月般,既有吸引人的媚态,又守着傲气。
场内,是一圆形祭台,堆满了柴垛,细细看去,柴垛的缝隙里还填充了青稞等谷物。登上祭台,每一层台阶都凿着一道大概有一米深的沟壑,沟壑里竟堆满毒蛇,吓得我将头仰得高高的,腿脚发软。两个狱卒架着我,每上一步台阶,就从麻袋里扔几只硕大的老鼠到沟壑,引得毒蛇哄抢。艰难地数了九十九层台阶,那两个狱卒才将我按在高台顶端的牛皮坐垫上。然后,八位全身涂满金色液体的妙龄少女,将一金坛子举在头顶,朝高台上走,任由毒蛇探出恶毒的脑袋撕咬少女裸露的脚踝,也不溅出一点水。
只不过挪动了一下身子,那两个狱卒竟拔出匕首在我的手臂划上一刀,疼得噙出了泪花。既然这么怕我逃跑,拿绳索绑起来就好,难道是献给天神的圣女必须是心甘情愿吗?古人还真是胆小,天是用来拜的吗?分明是用来忤逆的!
两个狱卒下台阶后,八位金色少女跟上,将坛子里插着胡杨林枝条的清水齐齐泼在我的身上,洗去衣裳上的污秽。身上的伤口,沾了清水,仅有蚊虫叮咬般的轻痒,更多是意外的清凉,缓解了不适感。兴许是水里添加了一些止血化瘀的药材。
当另外八位金色少女也捧着敞口的红木食盒,每走一步就高高抬起食盒跪地,缓缓地走上高台,将食盒的熟肉倒入之前盛满清水的金坛子里,围着坐垫一个圆形,小心地摆放。最令我捂着嘴巴,强忍着恐惧流遍全身血液的是,那十六位金色少女下台阶时,居然主动跳入沟壑喂毒蛇!我攥着手链上的紫钻,甚至手指被割破,也不允许自己有救助她们的冲动。这是古人的残忍和愚昧,作为现代人不可干涉。可心头早已被这血腥的一幕扭曲成结。
惊魂未定,高墙旁罗列的虎座鹰架鼓轰隆隆响起,祭台最底层的柴垛也燃起熊熊大火。只见两个赤着上身的壮汉跳上祭台,随着众人的欢呼声高涨,开始空手比武。趁大家的心思都凝聚在决斗中,我偷偷地从金坛子里翻出一块熟猪蹄,咬掉带毛的皮,津津有味地啃起来。虽然熟猪蹄没有放辣椒,香料也不够入味,但对于两天没有好好吃饭的我来说,就是人间美味。
捞起金坛子的卤牛肉来咬的时候,发现刘珺也跳上了祭台。他慵懒地脱去上衣,随意地向空中抛去,招得许多打扮得很鲜艳的匈奴少女一起哄抢。这个刘珺,明明摆着一张冷脸,到哪里都异常受欢迎。嚼着牛肉,喉咙泛起一股酸水,尤其是瞟了一下祭台,那一双双银杏眼恨不得贴在刘珺精壮黝黑的胸膛,无端地觉得烦闷。可瞅瞅齐尔善穿一身大红挑金鹰纹配玛瑙的长裙,拉长了脸去瞪四处的完全不懂得矜持的女人,我的嘴角笑开了花,竟豪气地端起一壶酒倒入嘴巴,结果呛得眼泪都出来了。酒,注定与我无缘。
和刘珺比试的是呼格伦将军。呼格伦上场时,守着高墙的壮士打鼓呐喊,更有一群穿金片的女人在朱红色的大鼓上跳起婀娜多姿的舞步。这个呼格伦,长着一副草包相,却大受欢迎,怕不只是一个匈奴将军这么简单。我托着下巴,思忖道。
刘珺的功夫,我没机会见过,但听张骞八卦,大汉的勇士,刘珺要是只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但刘珺此时和呼格伦大战了一百回合不分上下,倒让我暗暗生疑,是故意隐藏实力还是呼格伦不容小觑呢?
突然,呼格伦双拳制衡着刘珺时,一脚往刘珺的下盘踢去,刘珺刚抽出左脚应对之际,呼格伦嘴角翘起一丝狡黠的笑,胳膊肘反向一带,冲刘珺脸上一拳。刘珺不敌,退了几步,吐了一口血,双手撑地。然而,呼格伦不给刘珺任何喘息机会,轻松地扛起无力挣扎的刘珺,朝柴火垛扔去。
刘珺的身子滑行数米,快靠近火焰时,我忍不住提前按下了紫钻的U字母。一颗透明的纳米水弹与地面接触之余,分裂成无数颗紫色的水珠。那些水珠钻入地下之后又反弹升起,形成紫色的喷泉。更奇特的是,喷泉溅起的水花如青草地的露珠,在微风中凝结成紫色的花瓣,漫天飞舞。倾耳聆听,花瓣因受不同的空气密度的挤压,竟汇集成一首熟悉的大提琴曲。淅淅沥沥,大提琴曲里,夹杂着雨声,亦纷飞着紫色的芬芳,诉说着一段十年守候的爱恋。
这首大提琴曲,是Darren去麻省理工之前在紫藤花树下拉奏的。可那天我完全沉浸在和Simone斗争的失败中,一点也听不进去。回想起当日他挥手的身影,除了落泪还是落泪。
“给本汗抓住这个妖女!”呼格伦将军喊道。紧接着,一群士兵集齐,持弧形猎刀围着祭台。
这时,刘珺已飞速地奔上高台,将遗失在过去的我搂入怀中,并从腰间飞出一把匕首,直指呼格伦。所幸呼格伦反应灵敏,逃过一劫,只有少量的发丝被斩落。
“军臣单于,别来无恙。”刘珺冷冷地道。
“襄王果然胆识过人。本汗佩服!”军臣握拳笑道。
此刻,危机重重,我也没心思去理清关于Darren的情绪。呼格伦将军竟是令文景帝头疼的军臣单于!这样的认知,从刘珺口中说出,一时间逻辑混乱。刘珺和军臣到底是什么时候得知双方的身份呢?毕竟,谁先掌握到情报,谁就有主动权。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是和军臣单于周旋到底,等待卫青的军队救援。
“本汗在龙城驻扎了六万勇士,而在赶往龙城的必经之路里埋伏了四万勇士。据探子回报,上谷只有一万精兵,以支那人的体质,以一敌四,怕是神灵都不相助,哈哈!”军臣大笑道。
“军营有内鬼。”我轻声道。
“堇儿,怕吗?”刘珺问道,见我想问题失了神,继续道:“本王倒想和堇儿一起死在龙城。”
“我不会死在这里,你也不会。”我摇摇头,按着紫色手链,道。
“堇儿,那条手链不是那个死人的,对不对?”刘珺将我圈在怀里更紧了,问道。
“他的弟弟Darren做的。”我啜泣道,双眼蒙上了一层水雾。
“所以,你一定会回夏国……”刘珺松开我,叹道,眉眼间比那紫色的芳香还要落寞。
我不再言语,怕说出口的话伤害到眼前这位性子冷淡的男人。当有一个人等了你十年,然后告诉你再等一个又一个十年时,再没有心的人也会为他化解所有冰封的城墙。而这个人,不是刘珺,也不是Dash。
琴房,大雨滂沱,自从Dash死后,我不再过生日,整晚都在拉大提琴 。
“Jessica,别拉了,哥哥死了,不会听到,也不会在乎你到底过得好不好!”Darren从我手中夺过大提琴,砸到地上,恼道。
“你摔坏了,我还可以再买一把,Dash留给我的遗产很多。”我冷冷地道。
“Dash,Dash,你眼里就永远只有这个自私的哥哥吗?”Darren恼道。
“难不成嫁给你吗?”我冷笑道。
“Jessica,哥哥没你想象中那么好。”Darren伸出大掌去握我冰凉的手,柔声道。
“跟你没关系。”我抽回手,冷冷地道。
“那条紫色手链是我做的。那本红色日记也是我模仿Dash的笔迹写的。”Darren怒道。
我怔住了,尔后发疯似的推Darren离开,将门紧紧地关上,瘫坐在地上哭泣,道:“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为什么不让我活在Dash的世界?”
许久,我哭累了。Darren的呼吸声还在门外。他带有磁性的声音,低吟道:“Jessica,当你累了,只要回头看一眼,就一眼,你会发现,我一直在紫藤花树下等你,等你看一世的烟火。”
无情不似痴情苦,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