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会使人软弱。
麻省理工附近的咖啡馆里,两人各点了一杯卡布奇诺。
“Darren,能不能借两万美金?”我低声道。
“Jessica, Dash留下给你的那笔遗产,有三百万。”Darren皱眉道。
“借还是不借?”我抬头质问道。
“能问一下,两万美金的用途吗?”Darren叹道。
“给Ana 做人流手术,和准备去柯蒂斯音乐学院的培训费。”我冷冷地道。
Darren先是一惊,尔后拨弄左手无名指的蓝钻戒指,轻声道:“听说Ana是潘教授的私生女,她才十四岁。”
“嗯,潘教授临终前指定我为Ana的监护人。”我冷冷地道。
“其实,也可以等Ana将宝宝生下来,再去学习大提琴。”Darren的声音小得可怜。
“替Ana约了Doctor Wang吃饭,钱直接打到之前的银行卡。还有祝你和Simone订婚愉快。”我收起手机,背上手提包,笑道。
Darren那句“Jessica,要不再考虑一下取消Ana的人流手术……”被我冰冷的回眸直接呛到低头。
这个至今也不认为有错的决定,却徘徊在大脑皮层,肿胀得发痛。
“醒了,醒了。”佑宁带有女人的娇气的欢喜声,迫使我睁开眼睛。
“这是哪里?”我费力地起身,靠在佑宁递过来的荞麦枕头上,有气无力地道。
“恭喜姑娘,身怀六甲。”老大夫作揖道。
端详这老大夫,好生熟悉,羊排胡须,豆芽眼,香肠嘴,皂色曲裾,和之前威逼利诱的药店老板有几分相似。尤其是瞅到他右手有一朵兰花印记,就十分确定了。
“收了一大笔钱,还没滚出睢阳,真不怕死。”我故作凶狠,怒道。
“姑娘,有了身孕,消消气。”老大夫道,语气里添了几分颤抖。
当老大夫再次提到怀孕,我才缓过神来,下意识地摸摸肚子,恍惚听到还未成形的孩子伸懒腰的动静,不禁热泪盈眶。
“姑娘不必担忧,之前向老夫要的砒霜,早就被换成了当归粉,喝再多也不会伤及胎儿。”老大夫拂须笑道。
“此话当真?”我跳下床,一把扯住老大夫的衣袖,问道。见老大夫不住地点点头,顿感整个人卸下重担,嘴角还流露出笑意。难怪饮汤时,一股恶心的当归味扑鼻,还以为是王大婶添加的。这么说,花意浓的骨肉相关无事。利用她的母性,和金多珠抗争,更有价值。我心里翻腾起不少浪花,完全没察觉到佑宁见我傻笑时投来的异样眼神。
于是,我向老大夫讨了两副安胎药,欢快地飞奔向醉花间。
“别跟着我,快点回长安!”我恼道。
“堇姑娘,您现在怀的是小襄王,有人照应比较好。”佑宁连忙退了几步,柔声道。
小襄王?我的背部如锋芒在刺。我和刘珺有孩子了?不,两个相隔千年的人可能生出的是个怪物。而且,我要回去的,救Charlotte,还有照顾爸妈,看管Ana,打扫琴房,给潘教授赠的兰花浇水……现世有太多牵念,我不能为了一个孩子而放弃。
“孩子,我会流掉。”几个如刀剑般锋利的字从我的嘴里吐出。
“堇姑娘,你是哭糊涂吧?”佑宁学刘珺凝重的神情,替我把脉,道。
“再说一遍,这个孩子,我不会要。”我冷冷地道,甩开佑宁的手,加快脚步进入醉花间。
念奴在接近醉花间入口的结香树下啜泣。见到我回来,直接扑入怀里,泣道:“堇姐姐,意浓姐姐喝了人参乌鸡汤后小产。”
起初,听到这个消息,浑身顿时酸疼,双手都抬不起来拥抱念奴。渐渐地,我整理思绪,可能是恭王带的人参出了问题,但这也太浅显了,恭王大可以逼迫花意浓喝下打胎药。“念奴,药店老板骗我,将砒霜换成了当归粉。”我取出手巾,帮念奴擦眼泪,语气冷淡。
念奴抬起闪着泪光的睫毛,见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抱着我的胳膊,嘟起小嘴巴,沉默不语。
“去看看花意浓吧,趁机嫁祸给金多珠,不,也许就是金多珠。”我轻声道,拉着念奴先去厨房找剩余的人参乌鸡汤,竟被倒掉了。可疑的是,平日里干净的剩饭剩菜都会施舍给乞丐,可今晚全部都不见了。
我和佑宁围绕着厨房翻找了半个时辰,都没有线索。后来是一只野猫不断地刨着结香树附近的泥土,令我好奇地去查探,竟找到那截有指甲印人参,欣喜不已。拔下银簪试试,果然有毒。砒霜含有硫化物,遇到银,生成黑色的硫化银。所以这个古法是有效的。猛然记起,金满珠过世的母亲也姓王。看来王大婶也有嫌疑。
接着,用手巾包起人参,直奔花意浓的卧室。她的卧室,太素净了,一张梨花木床,一张镜台,一张红木柜,连张喝茶的桌椅都省去了,看着空荡荡的,像斩断红尘的尼姑庵。
“夏姑娘,花夫人休息着,见到你肚子那块肉,就愈发伤心了。”王大婶抱着一盆血水,极力压低音量,眼眶红红,恼道。
我护着扁平的肚子,瞟了一眼王大婶,大步流星地进入到珠帘里面。花意浓,脸颊苍白,眼神呆滞,若不是丫鬟喂的汤药,令她的嘴唇不得不动一动,像个活死人。
待她喝完药,我使眼色令丫鬟出去,并关上门,示意念奴在外面守着防止有人偷听,才坐在花意浓的床边,替她扯扯滑落的被子。意料之中,塞在腰间的人参掉落,急忙藏回去之际,被花意浓使出极大的力气夺过。须臾,她竟将人参吞咽下去,眼角的泪水止不住地滑落。
我忽然捕捉到晚上恭王和花意浓在厅堂冷战的场景,那茶几上有一碗深红的汤药,不会是传说中的堕胎药藏红花吧?“虎毒不食子呀,恭王不会如此狠心的。”我思索了许久,还是将最先打好的草稿念出来。
“他说一个月只能来醉花间两次,奴家就天天热酒等着。他说给不了名分,奴家不介意。他心中放着一个叫结香的女人,奴家也不在乎。唯独,他,杀了奴家的孩子,奴家无法面对。”花意浓攥紧了被子,眼泪大朵大朵地滴落。
“或许,与恭王无关。刚刚你吃下去的人参,有蔻丹的指印,而且我用银簪试过,有砒霜。”我一字一顿地道,每一个字哽咽在喉咙里,喘了好大口气,才送出嘴边。
“你是说,奴家小产和恭王无关!”花意浓抓住我的手,泪痕斑驳的脸颊竟渗出一丝红晕。尔后,又阴沉着脸,握紧拳头,低声咒骂道:“金多珠,奴家要你血债血偿。”
她的指甲掐到肉里,流出鲜血,教我心头吹过一阵寒风。犹豫片刻,我执意搀扶她躺着睡一觉,并在耳畔道一句:“小心王大婶。”她眉头蓦然皱成一朵清明节的纸花,闭起的眼睛又滑落了冰凉的泪珠。
当我起身离开时,发现她抓住我的衣角,轻声道:“夏姑娘,奴家求你帮忙混进梁园。”
我点点头,松开她的手,再次整整被子,就吹灭了烛火,离开了卧室。
老天还真是可笑,一个想要孩子的,却被自己心爱的男人的妻子设计流掉,一个不想要孩子的,安安稳稳地玩着勾心斗角的游戏。
“堇姐姐,你是不是有了小虾米?”念奴突然将耳朵蹭到我的肚子,咯咯地笑道。
“念奴,这是我和刘珺的孩子,你不憎恨吗?”我冷冷地道。
“怎么会呢?襄王愿意和堇姐姐生孩子,证明他真的有改善。他以前可是与女人合欢,就逼着喝下藏红花,以绝后患。”念奴越说到后面,声音越小,到最后,耳朵离开我的肚子时,有一滴温热的液体打湿了衣服。
“念奴,这个孩子,我想拿掉。”我轻声道。
“为什么呀?是因为襄王不愿意娶堇姐姐为王后吗?还是襄王不承认这个孩子?念奴和司马大哥可以帮堇姐姐养。”念奴一连串颤抖的字符砸在我的脑袋,睫毛又扑哧扑哧地闪动。
“念奴,等我回夏国后,你真的愿意养这个孩子?”我抓着念奴的胳膊,咬咬嘴唇,心中的话不知何时吐出来时已经变了味道,倒让自己震惊得向后退一步。
“当然愿意呢。念奴一直想要一个小公主,给她每天洗澡穿漂亮衣服。”念奴笑道,红彤彤的脸颊开出了两个甜甜的酒窝。
“你以为是芭比娃娃呀。”我摸摸念奴毛茸茸的脑袋,笑道。
“芭比娃娃,比小虾米好听,但是堇姐姐的第一个孩子,一定要叫小虾米,是念奴取的。”念奴咬咬手指,半思索半笑道。
“我出去一趟,你盯紧王大婶和花意浓,尤其是王大婶,她的身份可疑。”我凑近念奴的耳朵,轻声道。
见念奴撅着嘴巴,摇着小脑袋,并扯住我的衣角,不得不补充一句:“五串糖葫芦”。结果,念奴摆出十个手指头,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悠。
“小心吃坏牙齿。”我捏了一下念奴的脸颊,恼道。而念奴向我扮了一个鬼脸,一溜烟地跑开了。
出了醉花间,已是深夜,打了几个哈欠,才明白大晚上哪有糖葫芦卖,念奴不会是盼着我一大清早起床出去就为了买十根糖葫芦吧?真是挖个坑自己跳。
路痴的我,这次居然很顺利地找到云来酒家。不愧是号称十二个时辰不打烊,酒家里依旧是座无虚席,古代人的夜猫子也是不少呀。我摆摆手,示意不需要店小二的招呼,径直登上了二楼。
在二楼的拐角处,仅敲了一声门,司马迁就机灵地打开门,请我进去。
扫了一眼桌子上丰盛的菜肴,有凉拌海带、红烧鱼头、清炒时蔬、蜜汁烤鸡、猪脚姜等,馋得直流口水,懒得和司马迁说客套话,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焦黄的鸡肉塞进嘴巴。
“有砒霜。”司马迁笑道。
话音刚落,我吓得吐在了手帕上,缓过神来,才知道是司马迁开的无趣的玩笑。
“明早,往梁园的琴师的饭里加点巴豆。”我毫不客气地倒了一个鱼头到碗里,吃得津津有味。
“孕妇的胃口还真是好。”司马迁笑道。
“别提了,之前吐了好久,应该是晕倒之后,佑宁喂我喝了点汤药,才有力气吃东西。”我吃完一个鱼头后,又盯上了一块猪蹄,摸摸肚子,撅撅嘴巴,还是啃上去了。“你怎么知道我怀孕了?”我啃到一半,问道。
“家里的母猪怀小猪时和你一样的征兆。”司马迁也坐在桌子旁,饮了几口酒,笑道。
骂我是母猪,你还是死太监呢,我心里默默地嘀咕着,却故意堆出一张笑脸,漫不经心地道:“明天,刘买和金多珠之子的满月酒有一出好戏,不要错过。”
“花意浓真的斗得过金多珠?”司马迁皱眉道。
“哎,别看花意浓自我形象很低,她是个坚强的女人。金多珠在人参下毒害死了花意浓的骨肉,恰好激发了她身上的那股狠劲。”感觉有几分饱,就立刻放下筷子,再吃下去怕又要开始魔鬼减肥。
“哦,夏姑娘也是很坚强。”司马迁笑道。
我站起身,道了一句“不是”,就离开了云来酒家。
“Jessica姐姐就不怕宝宝回来寻仇”Ana被推入人流手术台前的那句话差不多让我浑身冒冷汗。不知走了多久,我紧张地捂着肚子,回到醉花间时,听到了鸡鸣。
恨,会让人变得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