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太短,短到不敢去追忆,怕费了神,失了魂。
左脚刚踏入醉花间的厅堂时,察觉到气氛凝重,不由得退回去,躲在窗户下,窥视动静。刘买天神般的容颜,在暗黄的灯光下,恍恍惚惚,尤其是眼角挂着的淡淡的无奈和苦闷,叫人生了几分心疼。说起心疼,瘫倒在地的花意浓眼泪簌簌,不断地摇头。那双漂亮的眸子,极力地向刘买哀求一丝希望之光,却因迟迟得不到回应而逐渐黯淡下来,像墓里的陪葬品。
不知是心头一阵触动,还是这几日没有佑宁在旁边叮嘱按时吃饭,胃里的鼓胀瞬间冲向喉咙,又是干呕连连。我捂着嘴巴,紧靠着墙壁,身子因病痛而缩成一团,默默地熬过去。
“堇姐姐。”念奴轻声道。念奴原先在假山附近的小溪旁给金鲤鱼喂粮食,激起的水花声格外欢快,不知何时眼尖,发现了特意用柏树遮挡身影的我。
胃酸比较短暂,听到念奴像豆沙年糕般甜甜糯糯的声音后,没有发作。于是,使了个眼色,令念奴也乖乖地蹲下,打探屋内的情况。
依旧只听到花意浓哭干了眼泪的嘶哑。过一会儿,刘买刻意发怒,朝花意浓的身边扔掷了百合玉杯,而花意浓像只扯线木偶一般呆呆地望着。其实,刘买的掌心还残留了一块碎片,鲜红的血顺着白皙的手指流下,一滴两滴,太轻了,连他自己也不去在意。接着,刘买走到花意浓身边,伸出了手想扶起,又立即放下,抿抿干涩的嘴唇,拂袖而去。
见好戏散场,碰到瘪瘪的肚子,我打算去厨房催一下烧火的胖女人,顺道提醒一下煲点补汤给花意浓。念奴也蹦蹦跳跳地并排在旁,丝毫不受之前厅堂的抑郁气氛影响。可当她饶有兴致地翻开一个绣着桔梗花的香囊时,我慌张地去摸了一下腰间,便迅速地夺过香囊,带着颤抖的音调,悄悄地道:“砒霜。”
念奴先是傻傻地愣住,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悠,尔后缓过神来,舔舔小嘴,对上我冷漠严肃的表情,又耷拉着脑袋,不出声。
我收起香囊,检查到砒霜没有洒出,心头安定了不少。一路快步走,穿过三条长长的走廊,拐个弯直走大约一百米,就到了厨房。
“王大婶,晚饭做好没?”我堆起笑容,道。
“催什么催,赶着投胎吗?”那胖女人吼道,手中的切菜刀还不停地剁碎肉。胖女人姓王,个子不高,腰板很粗,听两个丫鬟说,她的夫君大她一轮,却积极入征了抗击匈奴的炊火军,所以她的脾气像炒熟的辣椒,惹不得。
“念奴丫头,你还真当这是自个儿家啦。”王大婶见念奴没有洗手就去拿蒸笼里的灌汤包子,竟然一个菜刀飞过来,吓得念奴还没来得及细嚼就整个都咽下去,肠子一时堵得难受,脸色都变得苍白。所幸我递给她一杯温水,她咕噜噜地吞进肚子里,便露出两个愉快的酒窝。
“王大婶,就只有你的丈夫不听劝去了炊火军是个大事,所有人都得让你!堇姐姐的未婚夫还上前线杀敌,搞不好守活寡呢。”念奴鼓起红红的腮帮子,一阵噼里啪啦,挡也挡不住,恼道。
当念奴提及刘珺时,水灵灵的大眼睛里找不到一丝仇恨之意,我的心底顿时燃起了一股暖暖的气流。念奴,到底还是为了我,学着去原谅刘珺的恶行。
“夏姑娘喜欢吃什么菜?”王大婶眼角湿润,向我传达了一个歉意的眼神,然后恹恹地切葱,随口道一句。
“水煮肉片、酿苦瓜、酸菜鱼、剁椒鱼头、辣子鸡丁、豉汁蒸排骨……再来一碟下酒的花生。”念奴边抓耳边的头发边兴奋地道。瞟到王大婶挤挤眉头,昂起小脑袋,眼睛眯成月牙,笑道:“念奴也姓夏。”
此刻,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一个长方形的红缎锦盒上,好奇地打开时,是一条手掌大的野生人参。拿起来仔细端详时,发现人参的上部有一个掐进去的指甲印,残留一点点蔻丹。
“恭王所赠?”我问道。
“恭王除了金王后,不近女色,夏姑娘休要胡言乱语。”王大婶放下手中的活,啪地一声将人参又关进锦盒里,恼道。
“人参有女人的蔻丹,不会是被金王后发现了?”我捂着嘴巴惊讶道,扮作忧虑,故意提醒王大婶。
王大婶果然打开锦盒,瞥了一眼,又连忙盖上,去洗手池中杀乌鸡,思索片刻,回头冷冷地道一句:“有些事,不嫌命长,还是烂在肚子里为好。”
“王大婶,给花夫人煲的人参乌鸡汤,切记先尝尝,再端上来。”我咬咬嘴唇,柔声道,随后同偷偷地吃了大半水晶虾饺的念奴出了厨房。
一盏茶功夫后,厅堂的偏室终于闻到饭菜的香味,饿得我都有点腿脚发软,头晕晕的。花意浓没什么架子,允许王大婶、两个丫鬟和老管家一起上桌吃饭。亏念奴特意小跑出去买了一壶花雕酒助兴,结果王大婶做的菜清清淡淡,没有辣椒和腌制食物,令她不悦地撅起嘴巴。
“外面下雪了!”花意浓蓦然起身笑道。她碗里的饭菜压根没动过,脸色惨白过灵堂里的白蜡烛。可偶然发觉飘雪时,她含泪的眸子闪着柔柔的光,嘴角也微微上翘。
“奴家是个孤儿,因为容貌姣好,整天被人卖来卖去。可也因为容貌姣好,奴家总是想尽办法让别人讨厌。即便被打得浑身是伤,奴家也要保持清清白白的身子。”花意浓故作轻松道。可她握成拳头、青筋暴出的纤纤素手还是出卖了她记忆深处的痛与恨。
“七岁那年,雪下得很大,奴家远远地看着一起做下人的伙伴在打雪仗,想冲过去加入,却因为和他们生疏,不敢下楼。有一个衣着华丽的小男孩,调皮地将一个雪球扔进奴家的脖颈,奴家狠狠瞪了他一眼,假装生气地离开。那个雪球在背部融化,如此地温暖。”花意浓笑道。
“九岁那年,奴家被卖到梁园,见到了扔雪球的小男孩,用存了四年的嫁妆钱,换到了给小男孩研墨的轻松活。再次下雪,他不扔雪球了,在湖心亭里练书法。他还主动教奴家写字。可只要他一靠近,奴家的心跳得太快,握不紧毛笔。”花意浓的脸颊染上了红晕,是桃花蘸水开的粉红,异常迷人。
“十一岁那年,整个冬天都不下雪了,那个说要教吹箫的小主人去长安城看他的皇祖母。接着,李王后遣散了一批体力差的丫鬟。奴家在梁园跪了三天三夜,哪怕一天只是给一顿饭,奴家也想留下等他。”花意浓的眼眶泛红,声音颤抖。
“十三岁那年,下起了雪灾,冻死了很多人。奴家宁可上街乞讨,也不愿堕入风尘。连续三天,奴家也没有遇到施舍残羹冷炙的大户人家,饿得晕倒了。但奴家睁开眼时,一位高贵的少年蹲下来亲自喂米汤。奴家认得,是他,却用仅剩下的力气推开他逃走了。不能让他见到,奴家的丑陋模样。”花意浓的泪滑落。
“十四岁那年,醉花间请丫鬟,条件很苛刻,要求处子之身,无父无母,识字作画。既是丫鬟出身,又怎么会识字作画。奴家喜欢醉花间的腊梅,也去应征。没想到,成功了。醉花间的主人很奇怪,买了这么大的宅院,却从来只叫人天天打扫不去入住。不过,这样也好,奴家可以一边扫雪一边给结香树打结。”花意浓的泪痕干了,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十五岁那年,呵护在手心的小雪竟飘向了结香树。奴家一直追逐着,发现湖心亭里有一个俊美的人影在醉酒。奴家知道是那个奇怪的主人,本想走开,脚步却不听使唤地走上前夺过酒杯。原来是他,奴家手中的酒杯摔落了。可他一把握着奴家的腰肢,炙热的吻从嘴唇到每一寸被他剥开的肌肤。奴家没有抵抗,奴家的身子本来就是为他而守的。”花意浓哽咽了。
“去年冬天,死鬼大雪地里卖炭,骂也骂不动,后来他用卖炭的钱给老娘买了一个银镯子时,老娘气得将银镯子扔到屋檐,死鬼竟不要命地爬上屋檐找镯子。”王大婶将花意浓揽在怀里,像哄小孩子般抚摸她的发丝,又怕手上的镯子划伤她,时不时往上挪动一下。
“老奴讨厌下雪。要不是那夜的雪,老奴就不会和王小姐看了整晚的月亮……”老管家一直在和念奴抢酒喝,几杯下肚,老泪纵横。
“念奴就是因为下雪遇到了司马大哥。”念奴低头拨弄披着的紫线穿花雪缎斗篷,羞涩地道。
“Jessica,外面下雪了,记得盖好被子”Dash半夜发的短信明明在手机上删除了,可常常闪过我的脑海。我站起身,极力摆出一个冷漠的表情,轻声道:“我没有下雪的故事。”后来又补充一句“去看一下人参乌鸡汤是否炖好”便离开了这个满桌子的菜都动得很少的偏室。
瞧见几棵结香树被雪压弯了枝条时,才知道我们围绕着雪的故事已经回忆了许久。不,是他们在追忆,我没有关于雪的记忆。我拨了拨额前的发丝,走到结香树旁,轻轻地抖落那片片吮吸了结香的雪花。
来到厨房,我利索地用湿布揭开煲汤的盖子,用筷子搅动了一下,乌鸡肉很熟烂,毫不犹豫地将砒霜倒入乌鸡汤内,然后亲自尝了一口,王大婶的厨艺堪比未央宫的御厨,忍不住又多喝了几口。不料,肠胃又开始翻腾,竟吐在地上。急急忙忙地清扫地上的脏物后,我故意将那截有手指掐入痕迹的人参挑出来,和着乌鸡汤倒入一个翡翠碗里,装进食篮。
再次进入偏室,念奴趴在桌子呼呼大睡,圆圆的小脸因为酒醉而红成樱桃。老管家也不省人事,踉踉跄跄地念叨着去外面找月亮,还没站稳,就醉倒在座椅上。至于两个丫鬟,估计是被念奴和老管家灌醉的,咿咿呀呀地说梦话。唯有王大婶和花意浓是清醒的,花意浓的纤手一碰到酒杯,就被王大婶一个凶狠的眼神吓得缩回去了。
“意浓,喝人参乌鸡汤,补补身子。”王大婶径直接过食篮,取出翡翠碗,将汤水一勺一勺地喂给花意浓,像极了母亲在照顾生病的女儿,眼神中的温柔在烛光下荡漾。
砒霜的分量,不致死,恰好使人陷入深度的昏迷。这是我给了药店老板好大一笔钱才要到的,并且出手阔绰地扔了搬迁费,要求他彻夜离开睢阳。所以,我喝的那几口,顶多是肠胃难受。刚打算扶着念 奴去客房时,胸口忽然烦闷,对着盛酸菜鱼的大碗呕吐了许久。
“夏姑娘,看起来不舒服,最好去请大夫看看。”王大婶盯了一眼我的小腹,眉头皱起,恼道。
我仅答了一个嗯字,就踏出门口,然而王大婶那句“顺道抓两副安胎药”如晴天霹雳敲击脑袋,眼前猛然一黑,又凭借着坚定的意志睁开,待手心的冷汗逐渐变热,才又回头答了一个好字。
我不顾腿脚的酸疼,飞快地跑出醉花间。腊梅稀疏之处,强忍的眼泪砸落。从索马里回到温哥华后,我对着Doctor Wang也是这般无助地痛哭,直到失去所有的直觉……
人生太长,长到绕不开伤疤,一个结痂,另一个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