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彼岸花的附近,是地狱的入口。
断断续续的雪,终于有停下来的觉悟,退居于云层之中,将那些留恋人间的余情,一并接受阳光的燃烧。
拜司马迁那顿丰盛的夜宵所赐,昨晚起床呕吐了几次,差不多折腾到天蒙蒙亮才爬到床上,晕沉沉地梦见一个长相模糊的小宝宝喊妈妈时,被念奴急躁的敲门声吵醒。
“堇姐姐,花夫人不见了!”念奴一脚踢开门,掀开我的被子,喊道。
前一秒还在酝酿睡意的我,下一秒几乎跳下床,赶忙洗漱。“花意浓有没有带走什么东西?”我边敷米粉遮掩黑眼圈,边问道。
“不知道耶,只见到她卧室里留了一封书信,写着睢阳之地,已无可恋,诸位保重。”念奴嘟起小嘴,道。
“其他人什么反应?”我打了一个哈欠,揉揉眼睛,继续问道。
“老管家看到留书,手指颤抖,和两个丫头一起出去找了。倒是王大婶很镇定,说花夫人应该是出去散散心,晚上会回来的。”念奴托起下巴,两颗银杏眼咕噜咕噜地随着思绪转动。
“恭王赠给花意浓的桐木琴还在不?”我多套了一件红袄子防寒,同念奴边走边询问。
念奴挠挠额前的发丝,皱皱眉毛,思忖了片刻,方小声吐字:“好像不在……”
“去梁园。”我垂下眼睑,心中忐忑不安,仿佛接下来发生的事难以预料。
刚踏出门口,就被王大婶粗壮的身子拦截。“豆子大点的事,偏要弄得满城风雨才开心!夏姑娘,有了身孕,还跟着起劲!”王大婶扯着嗓子恼道,如害得人失眠的猫叫般刺耳。
“听说王大婶与丈夫去河西走廊经商,一走就是二十年,可为什么三年前又要回睢阳呢?”我摸摸干瘪的肚子,吩咐念奴去厨房拿些肉汤包子时,饶有兴趣地八卦几句。
未意料到,王大婶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过了好一阵子,她极力地隐藏身子的颤抖,艰难地挪开步伐,狠狠地丢了一句:“夏姑娘多管闲事,迟早出事!”
待王大婶走远,我的大脑还在不停地运作。一句无心的问话,似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有种奇怪的预感,总觉得王大婶和金多珠的母亲王氏有牵连。安全起见,还是让佑宁多打听一些消息。
因此和念奴吃完肉汤包后,就一起去了昨日的药店。药店的老板居然还没收拾包袱走人。银两给了,毒话也放出去了,我看起来就如此好欺负。
但当我怒气冲冲地拉着念奴闯进药店后面的院子时,佑宁竟然哼着小曲晾衣服,顿时明白这个所谓的偶然相遇的药店老板其实是刘珺派来的眼线。于是,我黑着脸扔了一句“帮忙查一下醉花间的王大婶”,就快速离开,生怕佑宁追过来。
梁园建在睢阳城郊,我和念奴雇了一辆马车,大约半个时辰赶到。梁园外车马如龙,念奴一直扯着我的衣襟,四处环顾有没有危险物靠近。我向一个年轻家丁打探园内是否需要请琴师奏乐,那年轻家丁极不耐烦地摆手,催促我和念奴离开。
难道司马迁没有机会放巴豆?正失望地往回走,却提着两只眼睛小心打探周围的环境时,被一个较为泼辣的声音喊住,如雷鸣般震动耳朵,手心都冒出了冷汗。
抬眼望去,是一位二十出头的贵妇,有一大群丫鬟簇拥着。那贵妇,模样比较赏心悦目,尤其是那双丹凤眼,配上枣红色金孔雀开屏纹曲裾,含笑之中威严四射。
“会什么曲目?”那贵妇笑道,可眉毛上翘,盯着远处一辆白玉马车。
“《清角》,《漪兰操》,《广陵散》。”我冷冷地道。
“大胆,见到金王后还不行礼!”那年轻家丁怒道。
金多珠?我不由得多瞧上几眼,才匆匆和念奴行了跪拜礼。
“听说《清角》乃是灾祸之曲,晋平公执意命旷修弹奏此曲,结果晋国大旱三年,自个儿也长病不起。”金多珠神态怡然,嘴角挂着浓浓的笑意,但飘进耳朵,却像当归般苦涩难忍。
“回金王后,《清角》之音,虽容易召唤地狱的野鬼,但恭王德行仁厚,睢阳城百姓安居乐业,不需要惧怕。”我作揖道,眉眼表现得冷淡,心里头却打起大鼓。
“叫什么名字?”金多珠终于瞟了我一眼,笑如娇花。
“民女夏堇,这是妹妹念奴。”我恭敬地作揖道。
“哦,九哥的新宠也叫夏堇,和姑娘同名呀。”从白玉马车传出的邪魅笑声如晴天霹雳,瞬间令我下意识地向后退,所幸念奴机警地搀扶住,不叫人生疑。
当淡淡的桑落酒飘出,一袭浅蓝衣衫落地,那美男子牵着一少女,轻轻地掐了一下少女的腰肢,随即圈入怀里,细细品味那少女的娇喘,惹得周围的贵妇纷纷低头快速行走。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中山靖王刘胜。
“可惜,身段没有九哥的丫头窈窕,本王还是喜欢苗条的。”刘胜抓住想要逃脱的我的手腕,并使眼色给侍卫困住念奴,缓缓地抬起我的下巴,勾起嘴唇,笑道。
这刘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装作不认识我,真的是吓得全身颤栗。还有,他变着法说我胖,莫非最近禁不住美食诱惑,体重蹭蹭往上涨?
“靖王,夏姑娘可是本宫请的琴师,休要无礼。”那贵妇蓦然推搡了一下刘胜,尔后用几乎只有三个人听得到的声音,笑道:“要玩也等到小公子的满月酒结束。”那笑容,如燃烧在地狱之门的彼岸花般美丽而恐怖。
直到金多珠指挥一个穿金戴银的丫鬟带着我和念奴去准备曲目后,我那颗打翻了五味瓶的心才恢复正常。我尝试着和丫鬟搭讪,询问是不是有其他人也来应聘琴师,可那丫鬟抬高了眼睛,皱着眉头挤出一句多事,真教人有怒不敢言。
满月酒宴在吹台举行。众宾客围绕着一个青螺状的湖水而坐。湖水外是一条清澈见底的玉带小溪,青铜杯倒满荔枝酒依水而流动。湖内则是月牙状的淡黄色高台,摆放大型编钟。
我和念奴分头行事,念奴装作肚子疼偷溜,了解梁园的构造,例如有没有隐蔽的逃跑出口,而我跟着一船夫划向了月牙高台。登上高台,发现花意浓早早就坐在那里调校琴音。她轻施粉黛,掩饰原先的苍白,却遮盖不了那双哭肿的泪眼,别有一番病态美。
高台和岸边隔着些距离,根本看不清楚宾客的脸,也不难猜测,一群华冠贵服纷纷向主人席敬酒吃肉。呜呜,是不是孕妇特别犯饿,闻到远远的烤鱼香,我也馋得吐酸水,整张脸皱巴巴的。
“夏姑娘,可否与奴家交换瑶琴?”花意浓抿抿嘴唇,勉强笑道。她的眸子,不再涌出浑浊的红泪,是一眼望不到底的倒影,分明浮起绝望两个字。如此没有温度的眼睛,曾经以为是刘珺专属的。
我点点头,接过花意浓的古铜木琴,不经意瞅到背面那句“黄泉碧落,愿与意浓共赴,生死不离”,心头猛然被刺痛,眼泪簌簌。迷迷糊糊,嗅到一股清淡的香气。结果,本与意浓一起弹奏的《清角》,却变成了一首绝唱《执念》。
《执念》是从潘教授收藏的残谱。讲的是一位孤女,爱了十二年的诸侯王,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在潘教授的再三请求下,我补了结局,一个能给出的最好的结局,那位诸侯王在借酒醉与她第一次合欢之前,就知道了她是一生不能去爱的妹妹,他选择了与她殉情来继续未来的尘缘。
起初,花意浓还捏了一下我的胳膊,提醒我弹错了曲调。可到那孤女得知真实身份的阶段,她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滑落,如珍珠般透明,顺着那一颗颗的珍珠,恍然望到岸边也有一人,红了眼眶,却不敢掉下。
恰要收尾时,几个站在月牙高台的侍卫突然拎起我和花意浓,扔到船上,快速地划到岸边,又恶狠狠地带到了乱作一团的酒宴上。
“皇儿,你真是命苦,来这世上短短数十日,就要与本宫分离。”金多珠抱着一个用金丝棉被裹着的男婴,失声痛哭。周围的一群贵妇七嘴八舌地安慰着,闹哄哄的,倒像是劝新娘子出嫁的胡闹场面。
我的身子立刻抽搐了一下,用余光瞄了一眼神色冷淡的花意浓,心中起了疑虑。小公子的死,不会和花意浓有关吧?她深爱的刘买当她是摆设,而刘买爱护的王后毒死了她的骨肉,换作是我,也会用这样的办法,让他们血债血偿。
“一定是你这个贱人害死了本宫的孩子!”金多珠像只失去理智的猛兽,朝花意浓扑过去,使出全身的力气,甩了花意浓三巴掌。刹那间,花意浓白皙的脸颊上刻着五个带有血丝的手掌印。
刘买的身子微微颤动,可他抬脚时,被刘胜悄悄按住,尤其是凑到耳边那句听不见的话,令他瞬间失去了血色,像座雕塑般呆呆地望着瘫倒在地的花意浓。
“珠儿,你说这美人害死了我的外孙,可有证据?”金满籯这句充满正义的话着实让我有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感觉。可捕捉到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花意浓胸前因为金多珠的袭击而露出来的一点点风景时,我气得脱了外衣,一把盖在花意浓身上,并站在金满籯面前,任性地一拳击中金满籯的眼睛。
“给我扒下这小丫头片子的衣服,往死里折磨!”金满籯捂着眼睛气急败坏地跺脚,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
待我要掏出胸前的紫玉龙纹印章当挡箭牌时,一阵低沉好听的声音飘过来:“夏姑娘可是九哥的新宠,金老板不怕襄王秋后算账吗?”刘胜不知何时拔剑轻轻一带,困住我和花意浓的侍卫纷纷缴械。
“襄王换女人跟吃饭似的,夏姑娘怕是襄王腻了不肯带到军帐享用的残花败柳。”金多珠冷笑道。她将残花败柳四个字拖得很长,咬得很重,并故意堵上花意浓的眸子,嘴角咧开的弧度愈来愈大。
“那是因为我怀孕了,不宜远征!”我脱口而出,耳根子因为怒气而发烫发热。从众宾客一致的惊讶之中,隐约想起念奴曾说的刘珺不喜欢女人怀上他的孩子,一时间又察觉出女人的妒忌也蔓延在吹台上,不得不低下头。
“哦,所以夏姑娘是襄王派来唆使这个贱人谋杀本宫的孩儿的!”金多珠怒道,她抓着花意浓的手腕,去触碰怀抱里的死婴的脖子,见到那脖子上的淤肿与花意浓的指印相吻合时,竟疯狂地掐住了花意浓的脖子。
说时迟那时快,花意浓闭上眼睛,放弃挣扎之际,刘买一脚踢开了金多珠,抱住花意浓,紧紧地贴在怀里,倾听她微弱的呼吸。
“不如将我和花夫人关入地牢,审理清楚小公子之死后,再还花夫人一个清白。”我回敬金多珠一个微笑,甚至学习她的语气,提及花夫人时加大了音量。
未意料到,刘买抱着花意浓拂袖而去,只抛下一句话:“夏姑娘,如此有闲情,不如看好胎儿,襄王的敌人可不少。”
这个天神级的刘买,真是阴晴不定,好心帮他看守花意浓呢。倏忽,小腹剧痛难惹,我蹲下来时发现大腿两侧血流不止,脑袋立即一片空白,晕倒过去。
地狱,最钟爱血的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