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意义上的俘虏,是消磨了意志的可怜虫。
夏策离去后,我和念奴抢完了小龙虾,便急匆匆地背起包袱下山。当然,这包袱有翻查过,除了硬邦邦的干粮外,还有水囊、火折子和下饭的咸鱼干、虾仁干、瑶柱干,都是念奴爱吃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夏策是念奴的亲哥哥呢。
不过,我对夏策的好感恢复如初,以后他还是我的哥哥。因为哥哥还给我带来一件暗紫锦花白狐袄子和一支镂空寒兰珠钗,兴致勃勃地对着铜镜绾了坠马髻,穿起袄子,戴上珠钗,不仅暖和,还漂亮。瞅瞅念奴身上穿的樱红色熊猫纹银鼠褂子,配了宝蟾金簪,开心得合不上樱桃小嘴,冒起鱼泡泡,可爱极了。和张骞准备的又丑又冷的袄子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
一路狂奔下山,大概花了七八天,我和念奴终于来到山下的夏日塔拉草原。放眼望去,绿油油的地毯上,绣满金色的哈日嘎纳花,更有三五只成群结伴觅食的绵羊和奶牛,如游荡的云朵般点缀其中,好一幅壮美辽阔的草原风光。可那只馋嘴的小白,追着绵羊跑,口水都流成小溪了,就不太美观了。
估摸着张骞踏入河西走廊不久,接着他就会被匈奴骑兵掳去,还是在这片黄金牧场里玩耍几日比较安全。这提议一出,念奴和小白已经逮到一头小绵羊,嚷嚷着烤羊腿。结果,我哄了好久,用河西走廊的十串葡萄才拽得住她喝令小白跟着我们吃素。
夜里,堆起柴火,吃了干粮,随意铺了脱下来的袄子,便和念奴躺下来看天上的星星。草原上的星星,璀璨明亮,摘下来攒成项链,一定艳压四方。
“祭司姐姐,祭司姐姐……”念奴糯糯地笑道,指着一颗需要瞪大了眼睛才能察觉微弱的光的星星。
“祭司姐姐怎么会住在星星上呢?”我笑道,忍不住摸摸念奴毛茸茸的脑袋,发现她的脖子上也挂着一颗鲛人泪。
那鲛人泪,闪着樱花粉的柔光,里面好像嵌入了一条小金鱼,盯得久点,似乎能感受到小金鱼的游动,或许是错觉吧。
“策哥哥告诉念奴的。”念奴的嘴巴翘得老高,恼道。
然而,当天晚上,关于紫罗兰大海的梦再次出现。那紫裙银发的美人静静地依靠在银杏树下,除了淡漠还是淡漠。突然,一阵樱红色的旋风卷过来,竟是念奴追逐海浪里的小金鱼。紧接着,海浪上掠过一只飞鸟,坠入海底,化成戴金色面具的白衣男子,眉心一点朱砂倾尽天下。他冲着念奴笑的时候,眼神里尽是宠溺,而对着紫裙银发的美人时,流露出了深深的愧疚。可是,我不喜欢这个梦,说不出什么理由。
掰着指头,数到七天,实在不能忍受草原上蚊虫的叮扰,决定去河西走廊过潇洒日子。说起这些嗡嗡的吸血虫,就一肚子的火。我和念奴,浑身都是又痒又痛的红包子,连脸上都不能幸免,气得我们把铜镜都扔掉了。
踏进集市里,我们不得不用手帕遮住脸庞,唯恐被路人瞧见这副鬼模样。可惜,祸不单行,才吃了几口摊子上香喷喷的羊肉串,就听到甘夫清亮的声音,大汉版的彭于晏呀,我连忙跳起来热情地向他招手。忽然,想起张骞若还在河西走廊的话,那么他们被匈奴抓住的事情还没有发生。顿时,寒毛都要竖起来了,拉着念奴拔腿就跑。据《史记》记载,匈奴人在打败夙敌月氏人后,用月氏王的头盖骨作成了饮器,可见其凶残。就算给我一打彭于晏,我也没脑袋去欣赏呀。
跑了半个时辰,累得半死,才知晓我和念奴已经靠近沙漠地带。这里算不上荒芜,随处可见红柳灌木丛。酷夏,正是红柳的花期,针尖状的花瓣,紫红的一片,看着像旅途人的希望。至少,挖了树根,能挤出宝贵的水资源。
呜呜,那个该死的墨菲定律又灵验了。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我和念奴刚掏出水囊灌几口水时,就被两个匈奴人用弯刀架住了脖子。本想出手解决的,奈何向我们这边骑马过来的匈奴人越来越多。使用睡眠针一秒钟撂倒一百来号的匈奴人,是不可能的,只得见机行事。
“右贤王,抓到两个支那女人!”其中一个匈奴骑兵跳下马,笑道,那炙热的眼神,燃烧着危险的火花,。
目前,匈奴的首领仍是军臣单于。龙城一战,军臣单于大败,自己也负了重伤。回到中央王庭后,不仅没有预想中的军心不稳、内乱加剧,反而匈奴人的士气高涨,控制了附近的乌孙、大宛、楼兰等蝼蚁小国,成了西域的霸主。而且采纳了右贤王伊稚斜的建议后,在河西走廊设置一定数量的关口,象征性收取保护费,大力倡导各国在此通商,并给予若有骑兵强抢货物,格杀勿论的承诺。
结果,匈奴经过龙城一战,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反而强盛起来,常常越过河西走廊,进犯大汉的领土,干起烧杀掠夺的强盗本行,弄得民不聊生。刘彻无奈之下,只得接受以太皇太后窦漪房为首的主和派坚持的和亲政策。为此,谒者之官汲黯上奏,指出襄王在龙城放走军臣单于,骄纵自大,应除去一切军务。这个汲黯,三天两头上的折子,都把长安城的权贵得罪完了。所幸,我私自压下来,毁掉了。不过,我非常怀疑,这些诸侯王,可能有和匈奴合谋,但从探子来报,查不出任何蛛丝马迹。
突然,听得周围的哄堂大笑和念奴的哇哇大哭,我才回过神来,原是手帕被揭开了,那些猥琐的骑兵将脸上的红包当作花柳病复发的梅毒了。
我的手指按上紫色手链的L字母,朝欲用弯刀挑开念奴的衣襟的匈奴人射了一支睡眠针,见众人望着那顷刻之间倒下的战友大吃一惊之际,冷冷地道:“叫右贤王过来。”
顿时,尘土飞扬,数十名骑着汗血宝马的匈奴将领,拖着一群汉人,奔驰而来。为首的,个子高出一截,生得腰圆体阔,浓眉杏眼,皮肤黝黑,耳垂戴着一只银耳环。穿一件银白色的窄袖袍子,肩膀上搭着一条黑虎皮,束着的金腰带上斜挂起箭筒,乍一看觉得粗犷,仔细打量之后,也是个混血的美男子。
“襄王后,许久不见,甚是想念。”那高个子匈奴人下马,单脚跪地,抓起我的手指,不嫌弃那些红包,轻轻地落了一吻,笑道。
这回,我想努力去看看那群因为被拖在马后滑行数十里而遍体鳞伤的汉人是否有张骞,也没心思了。我抱着念奴,狠狠地瞪着那高个子匈奴人,握紧了拳头,四根指头放在LOVE字母上,小拇指按在Y字母上,额头滚动着大颗大颗的汗珠。以烟雾弹作掩护,发射睡眠针,再抢夺一匹汗血宝马,或许能逃脱。
“右贤王伊稚斜,久仰襄王后大名。龙城祭天,一场紫雨乐曲,令本王今生难忘。”高个子匈奴人笑道,行了大汉的作揖礼。
根据汉人搜集的情报,这左贤王伊稚斜喜好汉人文化,尤其爱读《孙子兵法》,应该和那些蛮夷子有区别。于是,我的指头松动些许,目光飘向了远处的汉人俘虏。
果然,那肤色黑得跟块炭似的的张骞,坐在其中,十分扎眼。他望向我时,悠闲地整理凌乱的衣服,双目有神,却没有半分忧虑和胆怯。
“放了其余人,留下张骞。”我冷冷地道,心头却被伊稚斜投来的灼热目光吓得扑通扑通响。脸上都是红包,不知道有啥好看的,不会拿我当祭祀的牲口吧?
“襄王后,可会射箭?”伊稚斜问道。可他手上递过来的弓箭,便是料定我一定会射箭。
“太重。”我瞟了一眼那弓箭,少说有十几斤吧, 抱都抱不起,哪有力气射箭。
接着,伊稚斜皱皱眉头,从旁边的匈奴骑兵那里拿来一把弯刀,剔除弓箭上繁琐的黑龙图腾,利索地雕刻几朵兰花,并拆了弦,割断一半,重新组装成一副充满少女气息的弓箭。
我接过弓箭,轻巧适宜。弓柄乃上等的紫衫木制成,弹性不错,弓弦的长度也把握得恰好,轻轻一拉,韧性十足。我瞄准了近处的红柳,得到宝物,索马里的那段狙击手经历刺激了大脑皮层的兴奋,便灵机一动,笑道:“伊稚斜,我们来打个赌,如果我三箭之内皆射中了红柳花瓣,你就放过我和念奴。”
其实,还有一句只捉张骞的,良心发现,不忍说下去。偷偷地瞧了一下汉人俘虏,那群匈奴骑兵给他们喝水时,直接倒在地上,命令他们爬着,抬高脑袋去凑。唯独,张骞正襟危坐,咬破了嘴唇,舔着血来缓解口渴,怪可怜的。
“哈哈,支那女人,你以为是绣花呀,这红柳花瓣又尖又长,除了我们右贤王,无人能射中。”其中一个匈奴人嘲讽道。尔后,一群人大笑,连那个看不懂身处险境的念奴也笑得欢快。
“若是输了,就做本王的阏氏。”伊稚斜道,嘴角噙着一丝玩味的笑。
“一言为定!”我扬扬眉毛,喊道。
我这索马里死神的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的,子弹离枪,从无虚发。至于射箭,在猗兰殿,没少和刘彻比试过,赢了会有一大盆小龙虾,怎么敢失手。
然后,在一阵倒喝彩的嘲笑中,我深呼吸了几口燥热的空气,在锋利的箭头上抹了一点指头的血,拉了弓,连发两支箭。箭的冲击力可根据人的使用力度、弓弦的弹性以及空气阻力估算出来,这样就能凭借经验和天赋,射中目标。关于箭头抹血,是在索马里养成的习惯,杀人前必定拿自己的血先祭奠。所以,今天若不能安全逃脱,我也许会刺伤伊稚斜,以寻找求生机会。自古以来,女人被俘虏,还是敌国的襄王后,下场极其惨烈。
片刻后,一个匈奴骑兵捡来两支箭,皆刺中紫红的花瓣,众人揉揉眼睛,不敢置信地瞧着我,而伊稚斜笑意更加诡异。
第三支箭,本该毫无悬念的。不料,放箭时,狡诈的伊稚斜凑近耳畔,道了一句暧昧的“夏阏氏”,我的心神被扰乱,手的力度疲软下来,那箭扑倒在黄沙之上,引得匈奴骑兵的兴奋高呼。
不过,海浪般的高呼声响起后,便是一片沉静。因为我察觉伊稚斜耍诈时,顺手偷了他腰部挂起的箭筒里的箭,若换作刘珺,必不存在这般空子,只是我在赌伊稚斜对女人的大意。结果,我赌赢了,将箭头对准伊稚斜的脖颈,特意使力刺入皮肉,流出汩汩鲜血,给众人制造恐慌。
“夏阏氏,箭头往里偏点,本王才有可能丧命。”伊稚斜笑道,提着两只如火焰般跳动的眼睛,差不多将我烧成窟窿。
“善待我们,我会给你意想不到的酬劳。”我扔掉了箭头,冷冷地道。其实,那语调被我强行压住颤抖。既然伊稚斜不畏惧死亡的威胁,我就没有胜算。
伊稚斜指了我、张骞和念奴三人,示意匈奴人将其余的全部放走。尔后,强行打横抱起我,跳上了汗血宝马,扬起马鞭驰骋在沙漠之中。
“夏阏氏,你是第一个敢杀本王的女人。”伊稚斜大笑。
不愿意做俘虏的,大多是天真的梦想家。
作者有话:有读者向谷主反映,谷主的言情小说好费脑子呀。好吧,那你们想看言情的,只挑情感来看。谷主是地地道道的理科生,爱整好多复杂的剧情。哎,要不是谷主胆子太小,真想写侦探小说,怕被自己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