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秩序管理的法律依据
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它是统治阶级规定或者确认的维护社会共同生活而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就全国范围来讲,对公共秩序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发布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可以在自己所辖范围内根据公共秩序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有关加强公共秩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也依法享有在本辖区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权力。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地方性规章都是地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实施管理、进行处罚的基本依据。
二、公共秩序管理的法定场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严密公共场所社会秩序的治安管理,是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力措施。因此,法律规定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的主要场所有:
1.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客车码头、航空汽车站以及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等场所,人员密集,来往频繁,人多拥挤,容易造成秩序混乱。一些不法分子倒卖车票或乘机进行偷窃、流氓、诈骗等违法活动,有些暴徒伺机制造凶杀、爆炸案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搞好这些公共场所的社会治安很有必要。
2.公共文娱、体育等公共场所。这主要包括影剧院、俱乐部、运动场、体育馆、文化宫、网吧以及露天放映、演出场所。这些场所是人民群众参加和欣赏文化娱乐活动或大型聚会的地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管理好了,可以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培养高尚情操和良好品德;管理不善,易发生伤亡事故,也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隙。他们有的利用这些场所传播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淫秽物品,散布精神毒素;有的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进行流氓、扒窃活动,甚至搞爆炸、纵火等破坏事故;等等。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应根据许可权限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条件者坚决不予许可。
3.公园、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公园、风景游览区是公民休息、游玩度假的场所。这里名胜古迹、文物集中,吸引很多中外游客,也有一些不法之徒混迹其中,乘机抢劫、偷盗、起哄、斗殴,进行流氓活动。
4.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商场、集贸市场是人民群众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地方,也是城乡物资集散、商品交流的场地。这些地方人员流动性大,一些人进行诈骗、抢夺、扒窃、偷盗和坑蒙拐骗活动,使之无法正常经营,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5.群众集会等公共场所。集会、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因此,公民依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应该受到人民政府的保护。为了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防止在集会、游行示威中堵塞交通,影响社会秩序,就需要依法进行管理。
三、公共秩序管理的法定内容
根据公共秩序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共秩序管理的法定内容主要有:
1.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是依法对公共秩序实施管理的最基本内容。公共场所具有正常良好的治安秩序,是对公共秩序实施管理的起码要求。
2.制止和打击流氓活动。流氓活动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流氓活动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发生在偏僻街巷或荒郊野外,对公共秩序危害极大。在流氓活动多发地区,人民群众惊恐不安,尤其致使女工不敢上夜班和单独外出、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安宁。属于公安机关要打击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氓活动包括: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以下流语言和动作调戏猥亵侮辱妇女;损害妇女的人身或人格等。
3.制止和打击煽动群众闹事和制造混乱的活动。煽动群众闹事、制造混乱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它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其表现有两个方面:其一,谎报险情,制造混乱,以发泄不满情绪或报复他人,故意捣乱。其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以实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和阴谋。
4.制止和取缔利用封建迷信手段骗钱害人的违法活动。封建迷信是一种落后、愚昧的社会现象,封建统治者历来把它作为愚昧、麻痹、毒害劳动人民的工具。现在也有人利用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坑害人民群众。如请神降仙、驱病赶鬼、测字算命、揣骨相面、诀占卜卦、消灾祈雨、求生儿女、护佑风水等。这些活动多由巫婆、神汉操纵。他们妖言惑众,装神弄鬼,挑拨政府与群众关系,破坏生产,诈骗钱财,甚至损害公民身心健康,伤害人命。
5.禁止赌博活动。赌博是不劳而获、损人利己、尔虞我诈、扰乱公共秩序、诱发犯罪的行为。赌博造成家庭不和,甚至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赌博导致行凶斗殴、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
6.查禁、取缔淫秽物品活动。淫秽物品是精神鸦片,毒害人们的思想,诱发犯罪,危害极大。淫秽物品的范围是,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照片、图画、书籍、报刊、抄本、印有这类图片的玩具、用品以及淫药、淫具等。
7.严禁卖淫、嫖宿、暗娼活动。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的腐朽、丑恶现象,它是剥削制度的产物。这种丑恶行为严重污染社会风气,败坏道德风尚,腐蚀人们思想,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破坏精神文明,有损政府和公民声誉,必须坚决取缔。
8.严禁吸食鸦片、吗啡、海洛因和贩卖毒品活动。
9.协助有关部门收容流散在社会上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
以上九个方面违反公共秩序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未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或实行劳动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