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雁接过没有说话,她沉默的坐在草地上,左手无意识的拔地上的野草:“我没想到,我妈妈竟然也会是被拐卖的其中一员。”
薛峰没有接话,只是再次仰头灌下青稞酒,如血般鲜红的夕阳映照在连绵的雪峰,远远传来牧民悠扬淳朴厚实的歌声:“抢巴人增嘎——”
歌声越传越远,薄暮的天空逐渐被夜色温柔的侵蚀,路雁自嘲的摇摇头,拍拍手站起身:“薛峰,谢谢。”
薛峰朝她举起手中的酒囊,没有说话,炯亮锐利的眼神隐含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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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昼夜温差几乎可以高达二十多度,中午可以穿着单薄的衬衣,但是到晚上,必须裹着袄子才能抵御严寒。毛毡抵御得了呼啸的过山风,却无法抵挡地底潮湿的寒意,路雁冻得有些难受,她跟疯女人睡在小榻上,手脚冰凉的失去了知觉,几乎整晚都难以入睡。
黑暗中听到悉悉索索的动静,路雁在黑暗中瞪大眼:“你这么早就出去?”
薛峰淡淡应了一声,听到外套抖动发出噼啪噼啪细小的声音,路雁蜷缩在被子里,突然感觉有人走到自己面前,她没动,有些粗糙的大掌在自己摊开的掌心慢慢勾画,然后转身离开。
“小心。”
她慢慢的攥紧拳头,突然觉得那刺骨的寒冷没有那么难以忍受,她怔怔的透过厚重的毛毡门帘,看东边的朝阳一点点跃上地平线,金色的光芒将无边际的大草原染成满地金黄。混合着羊羔的腥味和青草的清香,让路雁心跳有些加速。
其实,薛峰不吊儿郎当的时候,也是蛮可靠地。
睡不着干脆坐起来,路雁裹着毯子盘着腿,身后传来沙哑的女声:“你担心他?”
路雁没吱声:“我能相信你吗?”
李艳的面孔被掩在影子下,只有一双眼睛亮的惊人:“我不像那些畜生,失去了尊严还为人卖命。”
“你能跟我说说我妈妈,方春青吗?”路雁低着头,微卷的栗色长发垂在肩膀,李艳呆了一瞬,有些感慨:“你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她很有文化,也懂得很多。”李艳干脆同样也坐起来,靠在毛毡的帐篷,“要不是她一直护着我,估计我的下场会更惨。”
“她也没有跟我说太多关于她自己的事情,恐怕落到我们那个地步,都怕说出来让家里人丢脸吧。”李艳苦笑一声,“长达十多年的监禁,还有近乎三年的折磨和屈辱,一辈子的噩梦。”她用力的捂住脸,半哭半笑,“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浑浑噩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回去,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不能回家。”她深呼吸一口气,放下手,“现在这个模样,就算回去又能有什么用?”
只会让自己和家人沦为别人饭后的谈资和笑话。
最险恶的永远是人心,她没有勇气去面对这样的下场,更不能连累自己的父母被村子里的人指指点点。
她语气里的疲惫和死气让路雁有些心惊,琢磨再三,路雁轻叹一声:“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李艳嘲讽的嗤笑一声,只是摇摇头,翻身背对着路雁:“是像个人一样死去,还是像畜生一样苟且的活着,谁又能说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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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九点多的时候,牧民大叔戴好毡帽,亲切的朝着路雁打了声招呼,吆喝着驱赶着马匹和牦牛,薛峰顶着日光钻进来,口中哈着白雾:“人都已经散了。”
“没碰到他们?”路雁有些奇怪,“难道他们就这么放弃了?”
薛峰沉吟片刻,摇摇头:“估计还是在周围旅馆的附近埋伏着。”他转头看向李艳,“你把笔记本藏在什么地方?”
“就在虫草行,西北角院落大梨树的底下。”李艳站起来抖抖身子,“就算没怎么读过书,我也知道最安全的往往是最危险的地方。”
“那我们现在还是要偷偷回去?”路雁穿上外套,将笔记本贴身收藏,然后背上包,脖子上围着臧红色的丝巾,皮衣和紧身裤搭配长靴,越发的帅气干练。
“虫草行不是被警察给围起来了?我们现在回去不就等于撞到了枪口上。”
“没事。”薛峰淡淡的吐着烟圈,眉峰冷冽,“车子停在外面,收拾好就出发。”他掀开帘子直接走了出去,李艳笑得有些暧昧,“哎,你对象不错。”
路雁一怔,有些慌乱:“不是,他不是——”
“不是处对象,他跟你跑到西藏来干什么?”李艳以为路雁害羞不好意思承认,了然的笑了笑,“小年轻总是有疯狂的时候。”
路雁苦笑,这其中的东西也实在不好跟李艳解释,也只能硬着头皮给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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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赶往风情街的途中,路雁和李艳坐在车后,许久没有出过门的李艳受不住汽车的颠簸,脸色有些苍白,路雁摇下窗户:“现在感觉好点没?”
她虚弱的点点头,突然问道:“你妈妈她是什么时候去的?”
“她难产去的。”路雁垂下眸,用矿泉水把手帕打湿放在李艳的额头,面无表情,“我是爸爸抚养大的。”
“你爸就没找一个?”李艳有些震惊,一个男人带着孩子二十多年,这期间的艰辛能够想象。
路雁摇摇头:“我爸他很怀念和尊重妈妈,他每次都会跟我说我妈妈的事情。”她脸上有了点笑意,将方春青和陆德明之间的事情道给李艳。
李艳也忍不住笑出声,感叹道:“幸好你妈妈好人有好报,遇到了你爸爸。”
路雁点点头,李艳瞅了她一眼:“你这丫头,运气也不错,碰到了个这么好的爸爸,还有不错的对象。”她调侃的看着前面的薛峰,路雁有些尴尬,连忙岔开话题,“阿姨,那笔记本除了你之外,就没有人知道了吗?”
李艳冷笑一声:“吴铁柱敢把东西交给我,据说明不会有人知道东西在我这。不过别人也不是傻子,这十多年断断续续不少于三十波的人,年年趁着机会来虫草行探探路。”
“那个少年就是吴铁柱留下的眼线。”李艳攥紧了手指,“你们来的第一天,我就猜到他不是吴铁柱派来的,暗地里逼我交出笔记本,却没想到第二天就被端了。”
“那追杀你的人,你也都认识吗?”路雁有些紧张,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果然不像他们想的这么简单。
“领头的我就认识那一个,就是那个中年男人,他那张脸化作灰我都认识!”李艳笑得有些凄厉,眼神阴狠,“当年他就是在小屋子里看管货品的小喽啰,看来吴铁柱一伙当真是崩了,嘎贡就死在他的手里。”
她顿了下:“嘎贡就是那个少年。”
“除了您被卖到那个地方,还有其他人都被卖到什么地方了?”路雁翻了翻笔记本,“上面除了妇女和儿童,还有很多青壮年。”似乎拐卖并不分对象,没有目的的集中性走私,难怪没有人会把这些人给联系到一起。
“除了窑子和会所,青壮年就被当做廉价的劳动力,儿童可能会好点,品相好的给别人当孩子,品相不好的打断胳膊、砍掉腿上街乞讨,实在没有利用价值的——”薛峰嗤笑一声,“人体不是最宝贵的财富吗?”
薛峰的话让路雁有些恶心:“你是说人体器官?”
“在黑市,肾脏的源泉几乎供不应求,足够让那些亡命之徒赌上一把。”薛峰按了声喇叭,惊走了前面的牦牛,“人性可比想象的还要沉重。”
路雁不说话,只是合上了笔记本,这记载着满满一个笔记的名字和信息,真正能够被他们解救出来的人,又能占到多少?
而能够像她妈妈一样碰到路德明这样的人的几率更是少之又少。
路雁有些心寒:“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只能选择袖手旁观?”
她做不到,无论是做人的良心和良知,还是基于基本的道德,她都无法冷眼相待:“只要把血淋淋的现实呈现在公众面前,借助舆论和社会的力量,总会让那些无法无天的人有所收敛!”
薛峰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嘴角噙着笑:“我以为我们现在做的,不止是这样。”
他熄了火:“到了。”他拿过鸭舌帽盖在头上,然后从兜里抽出两条纱巾递给路雁,“这条街上的人几乎对我们有些印象,最好做些伪装。”
他掏出大蛤蟆墨镜扣在脸上,古铜色的脸庞被墨镜遮去一半,路雁用黑色长纱巾裹住大半边脸,像******一样,倒真的看不出来五官,唯有露在外面有些凌厉艳丽的眼尾,让人觉得姿色不俗。
李艳同样用长纱巾裹着,她现在换掉了脏兮兮的衣服,走在街上不说话,几乎没有人能够认出她。
三个人极其顺利的抵达虫草行的附近,曾经颇有特色的鸿良虫草行一日之间化作一摊废墟,警局的维护好现场勘察一番之后,更是没有人看管,如今一些比较完好的器材也被人给撬走了,几乎只剩下一些破破烂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