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了这个满身香水味的芳芳,扔下了趁机抽风的胡佳璐,我又开始一个人在婚礼现场进行心灵和身体的一并神游。
我一个人走到窗前的时候,对面一片居民区烟雾缭绕。起先我大脑迟钝地把那看作是炊烟渺渺,过了十几秒钟,消防车的鸣笛声渐入耳帘的时候,才把我从欣赏小城闲居图的优哉游哉中猛然回过神来。
起火了,呀呀个呸,这是起火了!我承认我绝对是没心没肺,因为那一刻我体内所有激动的因素都是由于事件本身的突发性和独特性而引起的。我甚至想的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报社或电视台,或者把第一时间目睹的事件过程口述给记者,然后拿点儿作为新闻线人而应得的奖励。真是人穷志短啊。
居民区的门口全是维护秩序的人员,我左转右转,还是无法更靠近现场一点。我想我已经够冲动了,为了当这么个新闻线人而不顾危险想冲入事故现场。可我无意中转头一看,有个家伙在警戒线外简直是张牙舞爪,那样子绝对比我冲动一百倍。
那是个女人,她穿了警察制服,看上去还是个官儿。我想,这回官样文章做得真是够逼真了,和一般的能够在大雪覆盖时铲雪做样子的官员们相比,这个显然更具有宣传竞争力。
周围大概是他的同事,他们之间在撕巴,在抗衡。进与不进,在那个女警的声音嘶喊出来的刹那,失去了意义,而那种前进与阻挡之间的较量忽然间让我无地自容。
“爸!……爸!……滚开!别拦着我!”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完全误会了这个女人,我用一种最恶俗的眼光去看待一个最孝顺的女儿。我的心一沉,之后的一天,我都过得迷迷糊糊,所有的喧嚣都滚开了,把清净留给了这个女人和她的嘶喊。
人真是要积点德,否则的话会遭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无论是言语或思想,自从我变得刻薄尖酸,我就享受着各种损人的快感,也许这只是一种心理安慰,但有时候人会觉得成熟的刺猬总比没毛的小熊猫要好。
而我的报应,就是那个在婚礼上和芳芳小姐的一句玩笑话,居然成了一句糟糕的预言,并很快就应了验。
父亲托关系把我送进一所幼儿园当幼教,幼儿园的招牌在我看来诘屈聱牙,还有侵权的嫌疑,名为“新东方国际合作儿童艺术学校”。
说白了,就是老板他家有个洋亲戚,在开办幼儿园时入了股,偶尔来给小屁孩们上上外语课。至于“艺术”,大概和绘画与唱歌沾点边的东西,都能被打上“艺术”的标签吧。
管它什么名字,总之这意味着我成天要围着一群小屁孩转悠,给他们当保姆当孙子。为了杀杀自己的锐气,我决定接受老天对我的这个惩罚。
不过话说回来,小时候我很向往当老师,我甚至梦想能够成为一个幼儿园园长,每天都与小孩子在一起,无忧无虑地过清闲日子。但是,现实的力量就是打击和歪曲我们的梦想,我当然没有成功逃脱这种神秘的力量。
但我发现,有了工作,人的需求就变得简单起来。上班的时候觉得最幸福的事就是放假。
一逢周末,我不爱逛街,也不爱宅在家里。这里要提及一下的是,虽然回到生我养我的这个芝麻小县城工作,但我并没有和家父住在一起。
母亲早逝,出于良心的要求,我曾经恨恨读过她的回忆日记,我想大概她是个很感情细腻又懂得以理性去控制的人,不然为何一篇篇日记看来都是些平常之语,却不时能发现一些水渍遗痕,那一定是她当年烛光点点下的颗颗晶莹泪,如今已成了岁月的痕迹。
年轻的时候,父亲在遥远的地方当兵,那时交通和通信都不发达,母亲靠写日记这种方式,才能穿越时空的阻隔,与吾父进行灵魂间的交流。这一层我想得很玄,因而我总是认为那个红颜薄命的女子早有预感自己会先行一步,而她的另一半,则带着女儿相依为命。
父亲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女魔头,专来替母亲讨他前世千下的债,这话是有依据的。不仅是因为我没有留在身边照顾他,其中更另一个足以令普天之下父母之心都悲痛一回,抽搐一下的事情,也许你并不难想象也习惯了对这种狗血的剧情嗤之以鼻。
一个警察的女儿,曾经在溜冰场中认识了一个混混,并为之疯狂,虽然没到怀孕堕胎这种程度,但茶饭不思,衣带渐宽我不敢说足以形容那个时候的我。
父亲说,看在母亲的份上,给我一个救赎的约定。考大学,一本以上就在一起,否则那小子能滚多远滚多远,永远别想再见他女儿的一个手指头。
这种话说出来的瞬间对我来说无异于一个冷笑话。我搓了搓水盆了的脚,对他说:父亲大人,您这意思就是说,见脚指头或者两只眼睛还是允许的么?
但我考上了,考完以后我拼命撕掉英语课本,我发誓我下辈子要投个没有国家的星球,发完誓我就在我第一志愿上写上“华西外国语”大学。我想要当翻译,然后趁年轻的时候赚很多的钱。
我丢了父亲,我与一个叫李驭龙的人双宿双飞,一个父亲心中的地痞流氓,我那时心中的偶像明星。那时我读书,他打工,我做饭他洗碗。那时的我和李驭龙,真是比萨科奇还亲,比美国和台湾更密。
一切都是过往,这些过往留给我的唯一后遗症就是大半年高不成低不就的日子,以及现在这个习惯,周末上溜冰场外面的台球场打几场。
我往旁边的溜冰场看去,原来当年丝毫没有意识到场外的铁栏杆这么有伤情调,里面的男男女女故事都大同小异。男的撞了女的,女的骂了男的,然后男的牵了女的手,那叫一个顺其自然或者顺手牵羊……
原来,我只不过是李驭龙路途中顺手牵的一只羊,这头羊城府不深却自以为聪明,有牛的脾气和倔强,却只落了个比任人宰割的兔子稍微好一点儿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