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世界很热闹。
街市人头攒动,买卖吆喝声不绝于耳,相互认识的过客在我面前寒暄,更多的人则在我周围议论不止。有人同情,有人怜悯,有人怀疑,更有人叹息。
然而,没有人摘下我身边写在一块破布上的卖身告示。
世态炎凉,从养父那里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我只是等着有人摘下告示,俸上我开的价码,然后我便跟那个人走——无论去哪里都好。
我想,要买我的多半是个男人,不会有女人愿意花五百两买一个丫环。
五百两,不是小数,但我需要这笔钱。
养父曾经指着山顶的那座华贵的坟墓说过,没有五百两就没有那座坟。
低着头,不去看周围人的表情,不说话,已经成了习惯。
饭菜的香味却轻易地诱走了我的注意力,饿的滋味已经尝过很多次,却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般难忍。自从养父得病,我没有吃过像样的东西,现在想想,养父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给过我,至少他能带来新鲜的食物,即便都是偷来的。
夕阳的余辉,隔着人群缝隙洒在面前的青石板上,像极了富贵人家大门上用的朱漆。天色渐已老去,人群也渐渐散了,今天的希望也越来越短。
原来,想把自己卖出去也是很难的。
华灯初上,不远处响起了女子招揽路客的娇媚声音,声音来处大概就是养父所说的烟花之地,那里该有他说起的千娇百媚的女子。说这些的时候,他也曾眼神怪异地看过我,然终没打我的主意。
他没有将我卖入青楼,大概是我最感激的地方了。
夕阳变成万家灯火,周围再没有一个人肯停留。我不愿就这样回去,回去我能面对的也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而我不愿跟一具尸体度过一个冰冷的夜晚。
如果现在我跪到那门前会是怎样,那里的人会不会出五百两买我?
从无人的清晨跪到现在,我的两条腿已经麻木了,以致于想站起来都十分吃力。支着竹竿子,缓缓站起身来,这个时候我甚至想,养父死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无力没有知觉的感受。
等站直了身,披着粗麻衣的我却已经下定决心。
望着那挂满红灯笼的大门,我期待着。我想,我这是疯了。
没有希望,希望在穷途末路的时候都是奢侈的。如果有,那但愿日后朝夕相对的人不要长得太对不起我。
然而,事与愿违——罢了,就他吧,看着挺富贵。
挣扎着冲了上去,顾不得膝盖疼,径直跪倒在他的面前,将破布摊开。
那人大概也是被我这气势吓住了,好一会儿才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吆喝:
“阿六,你个蠢货,来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看来是花酒喝多了。
真怕他圆桶似的庞大身躯倒下来,压我个粉碎。
叫阿六的跟班凑到我跟前,将上面的字一个一个念道:“五百两银,卖身葬父。”念完好奇地看了看我,回头跟他的主人说道:“老大,这女的要卖身藏父,不过好像要五百两。”
“五百两?!”
那圆桶哇呀呀地叫起来,俯身凑上来,酒气扑面。还好我的肚里也没什么可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