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餐,程凌风就消失了,他不是说好陪自己出去散散步吗?丝语有些失落,在园子里慢悠悠地闲逛着。
其实男人和女人约会,也不过就是做那些事情,只是他们这样先结婚后恋爱,约会的感觉应该很不一样吧。丝语有一点憧憬。
“怎么闷闷不乐的?”
丝语忙转身,他已经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虽然总觉得看上去有点别扭,但是他身上那些暴戾之气却消减了许多,扎人的棱角似乎也磨去了,特贴心的感觉,就像冬日里的阳光。
“我向他们交代了一点事,咱们这就出发。”程凌风伸出胳膊将她圈进怀里,似乎这一辈子,都不会让她逃开的。
“爸爸,爸爸,我也要和妈妈一起去。”
程凌风俯身看着儿子,宠溺地笑:“不要和爸爸抢妈妈,否则就不要你了。”
小男孩撇撇嘴:“不要就不要,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人,还有很多人要哩,现在是我不要你们了。”
看着儿子吐吐舌头,跑开了,程凌风无奈地笑笑,这孩子被他惯坏了。丝语倒觉得,这孩子很可爱,却一点也不像风,当然,这样的话只是在心里想想,不敢说,否则又要被他虐待。
程凌风拉着丝语,快速奔出了花园,与其说是挖空心思地和她来个浪漫的约会,不如说是结伴而游,聊聊天,散散心……生活本就是平实的,即使是大富豪的生活,也离不开吃喝拉撒。
若问,浪漫是什么?浪漫是在下雨的时候,递给你一把伞;浪漫是在寒冷的时候,拥你在怀里;浪漫是在幸福的时候,你爱的人在你身边。浪漫是重复着平常的平常。
所以,握着他的手,漫步在冬日里暖洋洋的阳光中,任微风拂乱秀发,有说有笑,即使偶尔的沉默,也是那样的温馨浪漫。
通往市区的立交桥下,是一大片的草地,有些枯黄,两个人躺在上面,晒晒太阳,聊聊情话,好不惬意。
“你在想什么?”程凌风微微抬起脑袋问。
丝语枕着他的胸,闻言,闭着的双眼蓦然睁开:“你说咱们一辈子这样下去好不好?”
“当然好,我向你保证,一定能给你你想要的生活。”程凌风说。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重新躺下,甜甜地笑,然后又蓦地爬起来,眼神直直地看着他。
“你怎么呢?”程凌风问,幸福的小女人,是不是会比较白痴,至少他觉得现在的她傻乎乎的。
“我要看着你,因为心里总是怕怕的,觉得幸福会悄无声息地溜走。”丝语说,眼里的笑意,夹杂着些许焦虑。
“我告诉你,没有我的批准,不许胡思乱想,真担心你这脑袋瓜子会想坏了。”程凌风一把将她的脸贴在自己面颊上。
“才不会哩,顶多是高兴得坏了。”丝语温柔地说。
程凌风将她的头摁在自己胸口上,紧紧地搂住她,那样的美好,谁也不想再失去,如此的陶醉,以至于忘了午饭的时间。
或许,幸福的生活总是很快吧,时间这个东西,简直就是个无情的家伙,为什么不能在人们的幸福时刻多停留一会儿了,一会会儿也是很好的。
跳过午饭,两人直接吃的晚饭,然后手牵着手,漫步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红黄两色暖暖的灯光,洋溢在街道的每一个角落,迷蒙着幸福的光晕,看上去喜气洋洋的。
丝语拽着他,走近一群正在广场上跳舞的老人,银白的头发在灯光下,闪烁着丝丝光芒,那样相互扶持走过来的爱情,虽然不是惊心动魄,但却平实得叫人窝心。
看着丝语静静地看着,小巧的脸上迷蒙着幸福和喜悦,他第一次面对她如此的自豪,比第一次占有她还自豪,但他并不觉得几个老太太、老大爷的舞蹈有什么值得欣赏的,问:“他们跳得很好吗?”
“你真扫兴。”丝语哼道,“等我们到这个年纪,你能陪我这样吗?”
“可能性几乎为零。”程凌风酷酷地回答,看她一脸的不悦,忙抱着她的纤腰说:“这样有什么好?如果你喜欢,我天天为你举办隆重的party,让你成为最瞩目的焦点。”
“你的心意我收到,但是你的创意我不买帐。”丝语笑着说,“我想要的不是如何奢华的party,而是你能陪我,像普通人一样朴实的生活。”
“我领会到你的意思了,让我再消化一下。”程凌风说,他要是到这里来跳舞,还不被人笑死,不只如此,只怕各大报纸头条都会刊登那样的照片,但是为了她,可以考虑考虑。
程凌风忙推着丝语挤出人群:“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不行,让我再看看,我就知道你大男子主义不肯陪我来的,那就让我看看嘛。”丝语噘着嘴说。
“呵,你不乖你不听话。”程凌风说。
“你怎么不说是你不乖你不听话呢?”丝语还嘴道。
程凌风淡淡一笑,看样子以后家里他有两个人要怕了,儿子和老婆:“好,是我不乖,我不听话,亲爱的老婆,这样行了吗?”
“嗯,差不多。”丝语笑着说,那种欺负他的感觉真好,谁叫以前都是他欺负她呢?趁现在这样的大好时机,一定要狠狠地虐待他。
“你等等,我打电话叫他们开车来接我们。”
丝语自顾自的乐滋滋地想着,完全忘了程凌风的话,慢慢往前走着,等她发现丢了老公的时候,蓦然转身,竟撞进一个男人的怀里。
丝语没来得及看清男人的脸,倒是腹部的血渍吓了她一大跳,还有外套里面藏着的枪。她怔了怔,没来得及反应,另两个男人已经架着她,往偏僻的巷子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