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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原住民,冬日来客(1)

我经历过好几次愉快的暴风雪,在炉边度过了一些欢畅的冬日夜晚,大雪在外头疯狂地打旋儿,甚至将猫头鹰的尖叫声都盖过去了。好几个星期以来,我外出溜达时连一个人都没碰见过,除了偶尔来树林子里伐木的人,用雪橇把木柴拖回村里去。不过话又说回来,倒是大风大雪唆使我在树林子最深的积雪中开辟出一条小路来,因为有一次我穿过树林子时,大风会把橡树叶子吹到我踩踏出来的脚印里,它们留在里头,吸收了阳光,把积雪给融化了,这么一来,我不仅脚下有了干爽的路面可走,而且入夜以后,它们那黑乎乎的线条就给我引路。至于人与人之间交往活动,我不得不想起了树林子里那些原住民。我的镇上有好多人都还记得,那些原住民的欢声笑语曾经在我屋子附近那条大路上回荡着,我屋子四周全是树林子,这里那里点缀着他们的小花园和小屋子,不过,那时节,繁茂的树木遮挡得比现在更要严严实实。有些地方,我自己都记得,松树的枝杈会同时剐破轻便马车的两侧,妇女和孩子们不得不单独步行到林肯去,经过这儿不免有些害怕,往往还要一溜小跑上一段路。虽然大体上说,这只是一条通往邻村的不起眼的小道,或者换句话说,是专供伐木那帮子人行走的小道,但由于它当年万种风情,倒是给观光客带来更多的情趣,并在他们的记忆里久久萦绕不去。如今,从村子到树林子,中间有一大片空旷的田野,那时这条小道打从槭树林的沼泽地穿过,路基底下全是原木,直至今日,在眼前这条尘土飞扬的公路下面,毫无疑问,仍然看得到它们的残迹:这条公路是从斯特拉顿,亦即现在的济贫院农场,径直通往布里斯特山。

加图·英格拉哈姆就住在我的豆子地东边,公路的对面;他是康科德村乡绅邓肯·英格拉哈姆老爷的奴隶,这位老爷给他的奴隶造了一间房,允许他住在瓦尔登树林子里——我在这儿提到的加图,不是尤蒂卡的那个加图,而是康科德的这个加图。有人说他是几内亚人。有少数人还记得他那个核桃林里有一小块地,他把核桃树培育成林,赶明儿他岁数大了,打算派用场呢;殊不知到头来还是落到了一个年纪轻轻的白人投机家手里。反正眼下他还有一间同样狭小的房子。加图的几近湮没的地窨子洞口还依稀可见,但早已鲜为人知,因为边上有一排松树把它挡住了,人们就算走过,也都看不见。如今,那里长满了光洁的漆树(拉丁文学名Rhus glabra),最原始品种的黄花(拉丁文学名Solidago stricta)也长得很茂盛。

在我的地块的边角上,离镇更近些,有一个黑人妇女名叫齐尔法,住在小小一间房里,她在那里替镇上的人织亚麻布。她有一副特别好的嗓子,她那嘹亮的歌声在瓦尔登树林子里回响着。后来,在1812年战争中,她的住房被英国兵——这是一伙凭誓获释的俘虏兵——放火烧掉了;当时,幸好她不在家,可她的小猫、小狗和老母鸡通通给烧死了。她过着艰苦的生活,简直不像是人过的。一个常来树林子转悠的人记得,有一天中午,他路过齐尔法的家门口时,听见她冲着沸腾的水壶喃喃自语道——“你们全是尸骸,尸骸啊!”我在橡树林那边,看到了乐呵呵的好人呢。

循着公路下行,靠右边,布里斯特山上,住着布里斯特·弗里曼,“一个心灵手巧的黑人”,他一度是卡明斯乡绅家的奴隶——当年布里斯特栽培的苹果树,至今仍在那儿,现已长成很大的老树了,我觉得,它们结出的果实,口感依然是地地道道的野苹果味道。不久前,我在老林肯墓园里看到他的墓志铭,在他的墓边附近,是一些无墓主姓名,亦即从康科德撤退时倒下的英国掷弹兵的坟墓——他的墓碑上写的是“西皮奥·布里斯特”——他倒是有资格叫作西庇奥·阿非利加努斯的——“一个有色人种”,好像他已褪了色似的。我从墓碑上知道,上面还特别强调他是在什么时候死掉的;这仅仅是间接地告诉我他曾经饱尝过尘世况味罢了。和他住在一块儿的是他的妻子芬达,她殷勤好客,会替人算命,总让人听了很开心——长得个儿挺大,圆圆的,黑黑的,比黑夜里那一个孩子还要黑,这么一个黑不溜秋的肉球,在康科德真可以说空前绝后。

沿着小山再往下走,靠左边,在树林子的古道上,是斯特拉顿家族庄园的地界;他们家的果园一度遍及布里斯特山的所有山坡,可惜老早就被油松所吞没,只剩下一些残株,它们的老根上至今还长出好多枝繁叶茂的野树来。

离镇更近些,在大路的另一边,恰好在树林子的边沿上,你就来到了布里德的地方;这个地方因为有过一个妖怪而出了名;虽然这个妖怪在古代神话中没有明确记述,但它在我们新英格兰人生活中却扮演着很显眼、很惊人的角色,就像任何一位神话人物一样,总有那么一天,应该有人给它写一部传记似的;最初,它是乔装打扮成一个朋友,或者一个雇工来的,没有多久就洗劫了,乃至于杀害了主人全家老小——真是新英格兰一大怪;但是历史想必还没有把此间上演过的所有悲剧一一记述下来;不妨让时间从中斡旋,给这些悲剧清除一些哀痛,添上一丁点儿蔚蓝的色彩吧。有一个最含糊不清的传说,说这儿从前有过一家小酒店;此外还有一眼井,就是这井水兑在路人的饮料中后特别好喝,并使他的坐骑很快恢复活力。在这里,人们相互打个招呼,听听新闻,相互传告,然后各自上路。

布里德的小屋虽然早就没有人居住了,但在十二年前还矗立在那里。它跟我的小屋大小差不多,那是一个总统大选的夜晚,如果说我没有记错的话,几个淘气的小男孩放火把它烧掉的。当时我住在村子的边上,还在捧读戴夫南特的《龚迪伯特》出了神,那年冬天,我得了瞌睡病——顺便说一下,我可不知道,这毛病是不是家传的,反正我有一个大叔,连刮胡子的时候都会睡着了,因此,每逢礼拜日不得不下地窨子去摘掉土豆上的芽儿,就是让自己保持清静,守安息日;要不就是因为我想精读查尔默斯的《英国诗选》,一首也不跳过去,结果导致了昏睡。这部诗选简直把我的神经给征服了。我读着读着脑袋越来越耷拉下来,猛然间火警的钟声响了,救火车飞也似的赶了过来,冲在前头的是一大帮子大人和孩子,可我跑在最前列,因为那条小溪我纵身一跃就过去了。我们都以为着火地点远在树林子南边——以前我们都去救过火的——什么谷仓啦,店铺啦,或者什么住宅啦,或者是所有这一切通通着了火。“是贝克家的谷仓着火了。”有人大声嚷道。“是考德曼宅子着火了。”另一个人打包票说。随后,鲜亮的火花星子升上了树林子上空,仿佛屋顶坍下去了,我们大伙儿都扯着嗓门高喊:“康科德,快快来救火呀!”马车急如星火般驶去,车上挤满了人,说不定里头还有保险公司经纪人,反正不管有多远,他们是哪儿有火就往哪儿赶的;可是,救火车的铃声不时在后头响起来,越来越慢,越来越稳当,落在了大伙儿的最后面,就像事后人们在窃窃私语,也许正是他们这拨人先放了火,再去报警的,那也难说。就这么着,我们继续往前赶,像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不相信自己感官提供的证据,直到在大路上拐弯时,我们听见了噼里啪啦的爆裂声,真的感受到墙那边传过来的热度,这才猛醒过来,老天哪!我们就在火场来着。火场倒是近了,我们的热情反而凉下来了。开头,我们打算把一个蛙塘里的水都浇到大火上去;但后来还是随它烧下去,这小屋子已经烧得差不离,救也是白搭。于是,我们围着救火车伫立着,相互之间推推搡搡,通过喇叭筒表达我们的观点,或者压低声音,谈到世人目睹过的所有大火灾,包括巴斯考姆家的商号失火在内,而在我们自己一些人之间,却想到:如果我们自己的“老爷船”及时赶到,旁边又有一蛙塘的水,也许我们可以把最后这场骇人的大火变成另一场大洪水的。最后,我们一点儿恶作剧都没干就全部撤退,回去睡大觉。我呢回去就看《龚迪伯特》。不过,说到《龚迪伯特》,序言里头有一段话,说机智就是灵魂的火药——“大多数人不懂得机智,就像印第安人不懂得火药”。这段话,我可不敢苟同。

转天晚上,大约在同一时刻,我穿过田野,正好走过那里,猛地听见一阵低沉的哭泣声。我摸黑走近去一看,发现这个人我认识,他是这个家族的唯一幸存者,继承了这一家人的善与恶,只有他还记挂着这场大火,这时趴在地上,眼看着地窨子的断垣残壁还在冒烟的余烬,喃喃地自语,如同往常一样。他整天价在河边草地那儿干活,但凡有时间也会抽空过来,看看他的祖上的老宅子,他自己的青春岁月就是在那儿度过的。他老是趴在那个地窨子上头,从各个视角、各个方位,轮番地仔细察看,仿佛那儿石板里头藏着他还记得的金银财宝,其实,如今什么都寻觅不到,只有一堆堆碎砖和灰烬。房子早已荡然无存了,他眼前看到的只是一片废墟。此刻我来到他面前所隐含的同情,好歹使他得到不少宽慰。他指给我看已被覆盖住的那口井,天色已黑了,尽可能去看一看;真是谢天谢地,那口井是断断乎烧不掉的;他沿着墙根摸索了老半天,总算寻摸到了他老爸亲手制作并且亲手架起来的井水提取装置,摸一摸那钩住盛满水的井桶往上提的铁钩或者铁扣——如今,他抓得住、摸得着的,也仅仅是这一个玩意儿了——他要我相信它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提水装置”。我就摸了一下它,后来我差不多每天出去溜达时,总会过去看看它,因为它上头还悬挂着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呢。

在左边,就在看得见水井和墙边丁香花的那块空地上,纳廷和勒·格罗斯曾经在这里住过,不过都回林肯那儿去了。

比以上这些地方更远的树林子里,离湖最近的边上,陶工韦曼擅自占用一块地;平日里他给镇上的人制作陶器,还让自己后代继承他的手艺。他们活在世上可以说很不宽裕,只是默许他占住这块地;县里治安官常常跑来收税,也老是白跑一趟,“扣押一件破玩意儿”,走走过场罢了。我看过他的账目,舍此以外确实身无长物。仲夏时节,有一天,我正在锄地,有一个人驾着一辆满载陶器的马车去赶集,到了我的地头边,他就勒马停了下来,向我打听有关小韦曼的情况。很久以前,小韦曼向他买过一个陶轮,他很想了解一下小韦曼近日里怎么样了。过去我在经文里读到过陶工的泥坯和陶轮,但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们所用的陶器,并不是纤毫无损地从那时候留下来的,或者说就像长在树上的葫芦一样,所以,听说在我的街坊里头,有人从事这种塑造艺术,我心里挺高兴。

在我之前,这些树林子里最后一位居民,是爱尔兰人休·夸尔(如果写成科尔也无妨),借住在韦曼的屋子里——人们管他叫夸尔上校。据说他以一名战士的身份,参加过滑铁卢战役。如果今天他还活着,本来我应该让他重上战场,一显身手。他在这里是靠挖沟过活。拿破仑去了圣赫勒拿岛;夸尔来到了瓦尔登树林子里;据我所知,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他很讲究风度,就像见过世面的人似的,他说起话来特别彬彬有礼,那是你断断乎没有听到过的。到了仲夏时节,他身上还披着一件厚大衣,因为他患着震颤性谵妄症,连脸色都红得像抹上胭脂似的。我入住树林子后不久,他就死在布里斯特山脚下的大路上,所以,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他这个邻居。他的房子还没拆掉以前,他的同道都把它当作“凶宅”而退避三舍,可我倒是对它实地走访过。只见他的那些旧衣服都已穿得皱皮疙瘩,就像他本人似的,乱堆在那张高高隆起的木板床上。搁在壁炉上的,是他的破烟斗,而不是一只在泉水边打破了的碗。布里斯特泉水永远也不会成为他死亡的象征,因为他向我坦承过,他尽管早就听说过布里斯特泉水,却一辈子都没见到过;沾满尘埃的纸牌,什么方块、黑桃和红心、老K等,满地都是。一只黑色小鸡没让遗产管理人捉去,它的羽毛乌黑得像黑夜,一气不吭,默默地等待列那狐,它依然栖在隔壁房间里头。房子后头花园的轮廓,至今依稀可见,那里草木种下以后一次都没有松过土、除过草,因为主人患病后周身一直在震颤,不过如今已到了收获时节了。园子里长满了罗马苦艾和叫化草,这后一种草的果实都黏附在我的衣服上。一张土拨鼠毛皮是新近剥下来的,紧绷在房子的后头,这是他最后一件滑铁卢的战利品;反正如今他再也不稀罕什么温暖的毛皮帽子或者手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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